因為林則徐虎門銷煙,而被英國人抓住把柄,落以口實;琦善想和英國人軟磨硬泡,爭取最大的利益,卻引來戰火。道光一直主戰,決不同意割地和增設口岸,但是祖宗的家業還是敗在了他的手裏。他們的決策是為了維護國家利益,但是這些看似正確的決策背後是軍力的衰弱和民族戰鬥力的衰弱。試問,如果道光充分認識到了敵我的實力,他是否還會堅持戰爭?如果琦善和耆英等大臣們知道英方的需求,是否可以在談判中權衡中英雙方的利益,談出一個互利共贏的條約來?如果道光君臣明了外交和國際法,清朝能否在談判中挽回些許損失呢?

江蘇布政使李星沅算是當時比較精幹、開明的大臣。他看到官府寄來的《南京條約》,頓時感到胸悶氣短,驚呼:“我朝金甌無缺,忽有此蹉跌,至夷婦與大皇帝並書,且約中如贖城、給煙價、官員平行、漢奸免罪,公然大書特書,千秋萬世何以善後!”是啊,《南京條約》竟然讓一個蠻夷小女子和大皇帝在一張紙上共署名諱,而且還讓朝廷公開承認道歉賠款,這怎麼能不讓認為天朝金甌無缺的大小臣工義憤填膺呢?

所有的一切,我們都隻能歸咎於“曆史的局限性”。這個詞讓曆史還是像我們看到的這個樣子展開了。

曆史學家蔣廷黻說:“在鴉片戰爭以前,我們不肯給外國平等待遇;在以後,他們不肯給我們平等待遇。”

《南京條約》的屈辱多少是由道光君臣自取的。不說君臣上下對世界走勢、敵我國情茫然無知,也不說大清朝腐敗虛弱,早已不複天朝氣象,單說君臣們不願意給英國平等待遇,刻薄壓榨,卻希望英國在打敗你之後給予你平等優惠的待遇,這本身就是矛盾的。

這一切都與整個國家缺乏生氣緊密相連。《南京條約》的簽訂給清朝出示了一張黃牌。

大清朝廷用一紙和約換來了平靜,道光皇帝繼續坐在龍椅上盯著國庫,仿佛一切沒有絲毫變化。百足之蟲,死而不僵。清王朝雖然沒有因為這一次打擊而滅亡,但道光皇帝和大臣們的心理卻大大不同了。世界看中國的眼光也大大不同了。中國天朝上國的華貴色彩開始褪去。

《南京條約》是英國人的勝利。此後,英國商品大量湧入中國。1842年英國的棉紡織類商品輸入中國隻有47萬英鎊,到1845年達到了164萬英鎊。走私漏稅成為普遍現象,1853年英國駐廈門領事羅伯遜在報告中承認:“在廈門,人們都知道,進口貨報關的不及一半,海關的出口賬目也徒有其名。”不僅如此,鴉片走私更加猖獗。香港成為自由港之後,英國政府和英國駐各地領事為英國鴉片走私大開方便之門。香港第二任總督德庇時在報告中說:“凡有資金之人,都從事鴉片貿易。”鴉片走私入口量大增。在19世紀40年代,平均每年從印度輸入的鴉片為37000箱,但到50年代,平均每年的輸入量就增加到68000箱。鴉片煙稅占印度政府全年財政收入的1/6。

隨著口岸的開放,以英國為首紛至遝來的西方人又提出了劃定英國人居留地的無理要求。英國第一任駐上海的領事巴富爾脅迫上海道員宮慕久劃撥830畝地為英國人居留地,但是當時在上海的英國商人和傳教士總共隻有25人。到了1848年,這塊地竟擴大到2820畝,此時上海的英國人雖有增加但總數還不足一百。此後1849年,僅有的兩個法國商人得到了986畝的“法租界”;1863年,7895畝的遼闊地區成為了“美租界”。

借口治外法權的保護,外國人在華犯罪率飆升。1856年住在上海以及到埠又離去的英國人為630人,這一年(截至12月12日)共發生英國人刑事案件503起,其中殺人4起,重罪犯103起,侵入住宅9件,重罪嫌疑23件,綁票13件,接受贓物9件,勒索14件,非法侵奪財產17件,行凶毆人48件,有意破壞11件,強奸等191件。美國駐華公使馬沙利形容英國人的行為:“即不畏懼冥冥蒼天,又不顧人間正義。”

很多事情有了第一次,就會一而再、再而三。《南京條約》的簽訂,是中國近代史很不好的開端,中國由此走上被黑暗條約籠罩的淒慘歲月。自《南京條約》簽訂後,從1842年到1949年的107年中,中國與外國政府一共簽署了各種條約達1100多個。在國力衰弱的情勢下,可想而知,這些條約壓迫下的中國和中國人有著如何的生活與心情。

疼痛始於《南京條約》,而《南京條約》痛在落後而不自知,挨打而不自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