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強化了廠長負責製。承包製從企業製度的改革方麵強化了廠長負責製。由廠長代表企業與主管部門簽訂合同,明確廠長是承包的第一責任人,進一步突出了廠長在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的中心地位。廠長與主管部門形成了在承包期內相對穩定的契約關係,大大淡化了原來的官員身份色彩。
2.促進了企業經營發展戰略的製訂與完善。政策在承包期內穩定不變,為企業自主製訂和實施發展戰略、規劃創造了有利條件。
3.把競爭機製引入企業內部促進了人事勞動製度的改革。在內部落實承包任務的過程中,不少企業都采用公開招標競爭的辦法優選管理者,改變了過去幹部管理、使用與經營管理目標聯係不緊密的狀況。有的企業還引入了風險機製,實行了管理人員或全員抵押承包。在全麵實行工效掛鉤的基礎上,企業以優化勞動組合為突破口,帶動了企業千部、用工和分配等項製度改革的深入展開;在具體做法上,不少企業以“滿負荷”作為定崗定員的原則,以公開、平等的競爭達到上崗人員的優化。動態組合、合同管理和廠內編餘待業製的實行,對於打破“鐵飯碗”,增強職工的危機感和風險感,自我約束機製起到了明顯的作用。同時,企業普遍具有了自選分配形式、自定工資標準的權利。為企業進行內部分配製度改革提供了條件。
4.促進了企業內部銀行、核算製度的建立與完善。實行承包以後,企業麵對市場,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意識明顯增強,力求通過“雙增雙節”等措施,克服外部環境變化帶來的減利因素,提高了企業建立廠內銀行、加強內部核算和資金控製的迫切感和自覺性。
5.促進了政府及主管部門職能、管理手段和方式的轉變。承包經營責任製的全麵推行使政府及主管部門與企業的關係發生了明顯的變化。在管理方式上,由過去主要通過政府、總公司和二級公司進行多層次的行政管理,改變為主要由綜合經濟部門進行間接管理,促使總公司按照經濟改革與發展的客觀要求調整和轉變其管理辦法和職能。在管理手段上,由過去靠行政命令、靠對幹部的考核任免來管理和控製企業,變為更多地依靠經濟手段、市場機製、招標競爭來促進企業經營機製的完善。
當然,上述諸方麵的變化,不僅僅是企業承包所帶來的成果,實際上是經濟改革表現於企業的總體效果。但是,一個不容否定的事實是,承包製為這些變化提供了東要的基礎條件和促進作用。
從“兩保一掛”實行後企業利潤分配的變化來看,它確實包含了改變分配比例的內容,但我們認為,將企業承包製簡單地視為“減稅讓利”思路的產物並不正確。不能脫離承包製的作用方式來看分配比例的變動。在承包合同簽訂後,承包期內國家對企業既有“不退不讓”的一麵(基數部分、又有可以多讓的一麵(超基數新增利潤因此,更準確地說,承包製所體現的改革思路,是選擇了利益機製作為構造企業經營機製的基礎,在硬化財政收入指標的前提下,通過提高企業和職工在增長部分的直接或間接的占有比例,增強企業追求利稅增長的意識和內在動力。雖然企業經營者仍具有多重身份,但由於承包製提高了國家、企業、職工三者利益的相關程度,就使得國家與職工收入增長的壓力,能夠在一定條件下統一於企業經營發展目標,形成激勵企業(經營者)的動力機製。與此同時,企業在承包後經營風險有所增強(主要是完不成年度上交任務要自補,職工工資總額在利稅下降時要下浮),也有利於企業自我約束機製的形成。總之,“兩保一掛”承包製這種經營形式的機製構造方式,是把企業內(職工收入)外(財政收入)壓力轉化為生產經營過程中迫切增長、提高經濟效益的內在動力,找到了一種調動企業積極性、促進企業發展的有效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