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先有法律,才有民主(1 / 1)

中國著名思想家李澤厚教授上星期六在新加坡區域語言中心舉行的學術講座上,提出了他對建設一個完善的中國社會主義體製的看法。

他認為光靠道德不足以成為推動社會的動力,一個社會要走向現代化和民主,需要先搞好法律和民主製度,才能在這個堅實的基礎上從事道德建設。

他從社會學和心理學的觀點,精確地把握中國社會結構的脈搏,而不隻是從政治層麵去探討中國的社會問題。

他的特點是不主張全盤西化。

他不否認中國的法律和民主基礎是很脆弱的,但是,要加強中國的法律和民主製度應從現有的基礎上做起,而不是胡亂吸收西方式的民主和法律製度。

換句話說,中國可以根據它的獨特國情發展一套適用的法律和民主製度,使中國社會早日擺脫“人治”的巨大陰影,走向“法治”的康莊大道。

假使要在法律和民主之間作出取舍,李澤厚教授的演講給人的印象是,中國要建立一個健全的社會體製,一切必須以法律為依據。有了法律、法例和法治,才能給人民帶來公正、民主、平等與人權。否則,中國社會難有進步。

中共十三大提出的政治改革建議,若忽視法治的重要性,恐怕很難取得任何重大的突破。

(原載新加坡《聯合早報》1987年10月20日,記者黃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