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夫言語,君子之機,機動物應,則是非之形著矣。故不可不慎。若於意不善了,而本意欲言,則當懼有不了之失,且權忍之。後視向不言此事,無他不可,則向言或有不可;然則能不言,全得其可矣。且俗人傳吉遲傳凶疾,又好議人之過闕,此常人之議也。坐言所言,自非高議。但是動靜消息,小小異同,但當高視,不足和答也。非義不言,詳靜敬道,豈非寡悔之謂?
人有相與變爭,未知得失所在,慎勿預也。且默以觀之,其是非行自可見。或有小是不足是,小非不是非,至竟可不言以待之。就有人問者,猶當辭以不解。近論議亦然。若會酒坐,見人爭語,其形勢似欲轉盛,便當無何舍去之。此將鬥之兆也。坐視必見曲直,黨不能不有言,有言必是在一人,其不是者,方自謂為直,則謂曲我者有私於彼,便怨惡之情生矣;或便獲悖辱之言,正坐視之,大見是非,而爭不了,則仁而無武,於義無可,故當遠之也。然大都爭訟者,小人耳。正複有是非,共濟汗漫,雖勝可足稱哉?就不得遠取醉為佳。若意中偶有所諱,而彼必欲知者,若守大不已,或劫以鄙情,不可憚此小輩,而為所挽。引以盡其言。今正堅語,不知不識,方為有誌耳。
——嵇康《家誡》
白話
語言這個東西,是君子的一種重要表達形式,應用之時,君子的是非態度等都會通過它輕易顯示出來。所以,說話之時不能不謹慎。如果講出一些話會產生一種難以停止的欲望,雖然本來很想講,也應當考慮到一直講下去的可能引起的過失與其他不當的後果,就應當先忍著不說。事後再來看自己不講的這件事,也沒什麼不可以的,而說出來卻可能有什麼不當之處;因此能不說的話,也就盡量不說了,以保證少做些不該做的事。而且世俗之人傳好消息很慢,壞消息倒是傳得很快,又喜歡議論別人的過失短缺,這都是常人的喜歡的議題。這樣的人坐在一起討論的事情,自然不是什麼高尚的話題。一點小小的變動消息,一點點的一樣樣,都被重視,其實根本不足以去附和回答。如果不是附和“義”的話就不說,細心安靜的謹守值得尊敬的大道,難道不是減少後悔的一種辦法?
人都有自己的判斷、喜好,有讚許也有不認同甚至想與人爭論的時候,但在你不知道這麼做得失情況如何時,還是謹慎些,少去幹預的好。姑且沉默著去觀察,慢慢的自然會明白事情的是非可否。有時小小的正確其實算不得正確,而小小的錯誤也不算是錯了,這些情況都不用去說話幹預。就算是有人來問了,也可以告訴他說自己不知道而不予回答。在遇到別人爭論的時候也是如此。如果遇到酒會,別人開始爭論而且有越吵越厲害的趨勢,就應當找個機會離開而不要有任何留戀。因為這是他們將要開始爭鬥的前兆,你坐在一旁看著一定會對是非曲直作出區分,屆時就忍不住不說話,你一開口說話肯定是站在其中一個人那邊,屆時他不對的地方你也就以為對了,而另外一個人會認為你是私心想幫助這個人與他作對,心裏麵就對你有了怨恨討厭之情。就算你能忍住不說,就坐著看他們爭吵,但你明明看出了是與非,卻不參與爭論,這是有仁心卻無用武之地,從義而言又是不可為的事情,因此你應當遠離他們。而且大部分喜歡爭辯訴訟的人,都是小人。就算其中有是非曲直之分,但你與他一起為之,就算是勝利了又有什麼值得稱道的地方呢?還不如遠離他們飲酒自醉的好。如果偶然間講了一些使人有所忌諱的話,而那個知道了這個的人如果節操不是很好,以這點作為威脅,你也不用怕這種小人,而因此被他利用。讓他去說吧。假如能堅守以為對的言語,對那種小人的作為沒有感覺不去理會,才算是真有誌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