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區域經濟管理係統的內涵與特點
2.1 區域經濟管理係統的內涵
用係統論思想看待和分析管理,管理本身就是一個係統,管理的對象也是一個係統,管理的目標就是去創造一個新係統或改造一個舊係統,以達到預期目的的一種行為係統。區域經濟管理作為一種管理係統,也是如此。它是中央政府(主要是)和縣以上各級政府幹預區域經濟或協調區域之間資源與要素優化配置的一種手段。區域經濟管理的目標是實現區域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區域之間的平衡發展。區域經濟管理是通過經濟的、行政的、法律的、政策的、規劃的手段或工具來實現區域經濟管理的目標的。
管理是一種普遍存在於各種組織的活動。這種活動是管理者通過計劃、組織、指導、控製等職能來協調人際關係和他人活動,從而實現組織目標的行為過程。按管理性質,管理可分為經濟管理、行政管理、環境管理、社會管理、軍事管理等。其中經濟管理按管理的範圍和層次又可分為:宏觀經濟管理、中觀經濟管理、微觀經濟管理。區域經濟管理應屬於經濟管理範疇。它是宏觀、中觀、微觀三者結合的經濟管理。隨著區域經濟發展和對區域經濟深入研究,區域經濟管理將成為一門獨立的管理科學。
綜上所述,如果把管理視為一個係統(實際也是一個係統),那麼區域經濟管理就是管理係統的子係統。也就是說區域經濟管理是管理的一個分支,屬於管理學範疇,也是區域經濟學的重要組成部分和研究內容。
3 區域經濟管理係統的要素分析
3.1 主體要素
區域經濟管理的主體是中央政府和各級地方政府,由中央政府和各級地方政府所屬有關部門或機構擔當區域經濟管理職能。由於國家的基本製度不同,在中央政府管理區域經濟的機構設置方式也不同,一般可歸納為三種模式或類型。
3.1.1 分立的職能部門管理模式
這種管理模式是指區域經濟管理決策權分散於中央政府若幹部門,各部門不僅有權對本部門範圍內的區域或地方層次的事務進行決策,而且還單獨實施區域項目管理,往往各部門各自為政,部門之間缺乏必要的協調與溝通,經常會發生矛盾和衝突,不利於區域經濟的有效管理,造成資源(人、財、物)的浪費、區域之間矛盾與衝突。中國目前區域經濟管理機構設置就是這種模式,由國務院下設的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管理區域重大項目布局和立項,宏觀經濟調控,產業發展與產業結構等;國土資源部管理區域土地、礦產的開發;國家環保總局管理區域環境治理與保護等;人口發展與計劃生育委員會管理人口總量和人口發展速度;建設部管理城市發展等。
3.1.2 專門的職能部門管理模式
這種模式是由特定的中央政府機構來管理區域發展的模式。單一製國家一般采用這種模式,如法國、意大利。法國負責管理區域發展事務的機構為國土規劃與區域行動委員會(DATAR),是一個涉及多部門的、直接隸屬總理的獨立機構,有獨立的資金,在區域發展戰略與區域政策工具選擇上有決策權。意大利負責管理區域發展事務的是南部開發基金(Cassa),後改為南部開發部。意大利的區域問題的核心是南部不發達,因此政府專門設立這一機構,都是圍繞解決南北差距這一基本問題而製定和實施區域政策、區域開發計劃的。
3.1.3 聯合的職能部門管理模式
這種模式是由中央政府內的幾個部門聯合運作的製度模式。如英國、瑞典、丹麥等國采用這種模式。英國區域管理機構設置經曆了四種模式的轉變過程。第一階段是集中職能模式,主要由貿易委員會負責管理。第二階段是二分職能模式,工業部和環境部負責區域管理。第三階段是分權職能模式。第四階段是聯合職能模式。
上述區域管理機構設置模式中,分立職能部門模式,政出多門,各部門的利益與目標不盡相同,矛盾與衝突在所難免,有可能造成區域發展資源浪費和重複建設,是一種不可取的區域管理模式;專門的職能模式,可使區域開發行動高度統一協調,有利於區域發展的管理,是一種可行的區域管理機構模式;聯合職能部門模式,可在一定程度上保持區域管理的統一與協調,同時又可發揮有關部門與地區在區域管理決策中的作用,是一種可取的區域管理機構模式。區域管理機構主要職責應是負責起草區域發展法律與政策,製訂有關區域發展規劃,批準各種區域支援幫助措施,建設必要的基礎設施,促進土地的深度開發,實現區域的平衡發展。
3.2 職能要素
3.2.1 規劃與計劃職能
法約爾認為,管理的計劃職能“就是探索未來,製訂行動計劃”。區域經濟管理的規劃與計劃工作就是對目前(現在)及過去有關區域經濟方麵的信息進行係統分析,對區域經濟可能的未來發展進行評估,以確定使組織能達到其發展目標的行為方針的過程。具體包括:區域發展規劃、國土開發整治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土地、礦產等資源的開發利用計劃、人口發展規劃與計劃、環境保護規劃與計劃、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與計劃的有關內容的規劃與計劃的編製,上述規劃與計劃的貫徹執行及檢查、協調和合理配置人力、物力和財力資源,以促進其取得最佳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
規劃與計劃在區域經濟管理中的作用主要是:規劃與計劃是區域決策的具體化,是區域經濟發展的藍圖;是管理主體指揮(領導)區域經濟發展的行動綱領和主要依據;是減少盲目性、降低風險性、掌握主動權、提高效率的有效方法。
3.2.2 組織與領導職能
區域經濟管理存在於各種組織活動中。組織是一個機構,這個機構由領導和工作人員組成。在中國,區域經濟管理的組織是國務院和各級地方政府所屬的有關機構,如發展改革委員會、國土資源部(廳、局)等。這個組織機構是中央政府和各級地方政府(可分為省市、地市、縣市)多個層次。
組織是一個過程,組織是國家和地方政府為實現區域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目標而創造組織機構,為適應環境的變化而維持和變革組織機構,並使組織機構發揮作用的過程。主要表現為:一是政府(管理者)根據區域經濟發展的需要,對組織機構進行精心設計,明確每個機構和領導、工作人員的任務、權力、責任和相互關係,在實現目標的過程中,能發揮1+1〈2的功效。二是隨著國際、國內環境的變化,政府(管理者)要對組織機構進行改革和創新或再構造,如實施區域管理的計劃委員會改為發展計劃委員會,又改為發展改革委員會,內設了地區發展司(處);礦產部、土地局、測繪局合並為國土資源部(廳、局)等。三是合理的組織機構隻是為達到目標提供了一個前提,要有效地完成區域經濟發展的組織任務,還需要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級政府能動地合理地配置人、財、物各種資源,協調處理相關信息,使組織機構得以高效地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