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計劃的編寫
1.工作計劃的意義
工作計劃是人們在一定期限為完成一定的任務而事先作的工作安排。例如企業為了完成上級交給的任務,或使本期工作達到一定的目標,往往根據黨和國家在這個期間的經濟工作的指導思想和方針、政策,以及上級的指示精神,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提出一定期限的工作目標或要求,以及確保目標完成的相應措施。把這些目標、措施等一係列內容按照適當的格式寫成書麵材料,便於依照實施,就是工作計劃。在實際工作中,人們常說的規則、安排、打算、工作要點、工作意見等,也屬工作計劃的範疇。但他們各有自己的特點和不同的適用範圍。規劃一般用於時間較長、範圍較廣、內容較概括方麵。如國家的“八五”規劃,時間五年,包括的範圍是國家的各個方麵相當大,內容原則概括;安排、打算用於時間較短、比較具體的工作,如“本周業務學習安排”、“本旬會計工作打算”;工作要點、工作意見,一般是上級機關向下級布置—定時閥的工作。
2.工作計劃的種類
企業的工作很多,即使就財會工作而言也有多種多項,每項工作都有一定的目標和相應的要求。因此,財會工作計劃按照不同的內容側麵可以分為若幹種類。按照計劃的性質分,一般有財會工作計劃、財會業務學習計劃、財會人員培訓計劃等;按照包含的內容分,有全麵計劃,即綜合計劃、單項計劃;按時間分,有多年計劃、年度計劃、季度計劃、月度計劃等;按照範圍分,有本轄區係統計劃、單位計劃、科(股)室計劃、個人計劃,等等。
3.工作計劃的內容
工作計劃的基本內容一般包括以下幾方麵:
製定工作計劃的指導思想。即以黨和國家在計劃期有關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指示精神,以及本部門、本單位的具體情況為製訂的依據。
情況分析、預測。這是製定工作計劃的基礎和根據。隻有用科學和辯證的觀點對上期的工作和經營情況進行分析,總結經驗教訓,找出需在本期推廣和改進的方麵,再分析、預測本期可能發生的新情況及工作重點,這樣使計劃有的放矢,讓工作計劃建築在可靠和現實的基礎上。
工作任務和要求。這是計劃的核心部分,根據供銷社的特點,財會工作一般包括:製度建設、基礎工作管理、資金管理、費用管理、協調外部經濟政策、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自查互查、財會工作現代化、培訓、以及其他中心工作,如“雙增雙節”、“扭虧增盈”、承包經營責任製、財務大檢查,等等。這些工作任務雖然有彈性,但都有各自的特點和不同層次的要求。因此,這部分內容要寫清本期內要做的工作和達到的要求。
實現計劃的具體措施。也就是說要明確怎樣去實現計劃。製訂的工作計劃、(除個人計劃外)一般不是由製訂計劃的部門或個人來實現的,而是靠大家努力爭取的,尤其是各級主管部門製定的工作計劃,還要其所屬單位共同努力。這就要求製訂時,不僅要有任務和要求,而且還應該指出實現計劃的具體辦法,力量分街和時間安排等,使計劃執行人或單位知道怎樣去做,以便各司其職,各盡其責,集中上下左右的力量,確保工作計劃的全麵完成。
檢查和考核辦法。檢查、考核是維護計劃嚴;菊性、衡量本期工作業績的,標-和尺度,也是調動全體人員積極性確保計劃完成的重要手段。因此,在製訂工作計劃時必須包括這方麵的內容,主要交待檢查和考核的方法、時間等。用數據表示的,則要明確計算方法;用文字敘述的,則要分清哪些是必須做到的,哪些是爭取做到的,交待清楚,突出重點。在時間上按月還是按季、年度進行檢查考核以及是采用全麵檢查,還是重點抽查,由誰負責檢查考核等,都要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