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章:從假老板到真老板——吳冶平的跨越(三)(2 / 2)

吳冶平的一千萬對於集團公司來說確實是杯水車薪,讓主席一天到晚叫好的上海的發展也沒有徹底改變集團公司的命運,今年集團公司繼續虧損,已經ST了,如果再沒有起色,明年很可能就要PT,形勢非常嚴峻。關於他這個董事,他懂的全部事情就是簽字。吳冶平發現,幾乎所有要他簽字的這些文件都是《董事會決議》,內容全部與資金有關,比如申請貸款的,比如申請展期的,比如同意擔保的,還比如同意資產重組的,等等。吳冶平留了一個心眼,每次簽字之後,都立即複印一份備案。從這些文件當中,吳冶平能明顯地感覺到集團公司的財務狀況比華中公司更糟糕許多。

吳冶平覺得很奇怪,華中公司一分錢沒有,是一個徹頭徹尾的負資產空架子,但是還能正常運轉,集團公司原來就有一定的基礎,上市之後又從A股和B股兩個市場募集了那麼多的資金,並且多次增發,不斷圈錢,就是什麼事情不做,把錢存在銀行裏,吃利息也可以吃幾十年,怎麼可能財務狀況一下子惡化到這個程度?吳冶平於是就想,眼下一天到晚說國企改革,並且將國企改革的唯一出路鎖定在股份製改造上,似乎隻要一個國有企業完成了股份製改造,那麼改革的任務就完成了。如果完成股份製改造後的股份有限公司順利上市了,那麼這個改革就徹底完成了。但是,現在吳冶平看到的實際情況不是這麼回事。以往的國營企業當然有各種各樣的弊端,但它還是國家的企業,單位負責人的權力還受到相當大的製約,他們就是想貪汙或者腐敗,也還有所顧及,還必須掌握一個限度,而現在的上市公司則沒有多少製約,更離譜。國營企業的負責人上麵要顧及主管部門和組織部門,下麵要顧及職工群眾,因為在國營企業,職工確實還有當家做主的意識,職工還可以通過職工職代會反映自己的意見,實在不行還能直接向主管部門和更高的機關舉報。而對於上市公司,上麵是肯定沒有人管了,上市公司的最高權力歸股東代表大會,但是大股東是肯定能夠控製住股東代表大會的,因為股東代表大會按股份投票,不是按人頭投票,所以廣大中小股東和股民是根本沒有說話的份的,說了也白說,“上麵”實際上就是一個虛幻的概念了。至於下麵,下麵都是打工的,既然是打工的,那麼就沒有當家做主的權利與義務,隻要能拿工資就行,保住飯碗是他們最關心的事情,哪裏還有心思管老板腐敗的事情。不僅如此,在吳冶平看起來,上市公司的管理者甚至還不如民營企業的老板負責任,因為民營企業其實是老板自己的企業,老板的利益和企業的利益是一致的,所以私營企業的老板起碼會對企業負責,因為企業是他自己的,他對企業負責就等於對他自己負責,私營企業的老板還有過艱苦創業的經曆,勤儉節約是大多數私營企業主的本性。而上市公司不一樣,上市公司的錢是從證券市場上“圈”來的,來的不疼,去了不癢,自己花起來大手大腳,自己不心疼,旁人也不心疼。再說上市公司的管理者不需要對企業負責,因為上市公司並不是他家的,是公眾的。“公眾”跟“無主”沒有多少差別,公眾的公司交給個人管理,又沒有完善的監督機製,不出事情反而不正常了。

吳冶平把自己的這些想法跟他的助理談過,助理說:我們的華中公司能不能與集團公司脫鉤?

“我也想過這個問題,”吳冶平問,“但是眼下還不成熟,首先是我們華中公司還沒有‘臭’,現在要是提出‘買’,主席要不然就不賣,要不然就會漫天要價,搞不成。其次是操作上還有問題,比如以什麼公司的名義‘買’?我們總不能自己‘買’自己吧?再說銀行要認可,因為這裏涉及到一個承債主體和擔保單位的問題。以前我們是華中公司貸款,集團公司擔保,現在換一個單位擔保,銀行能不能通過是一個大問題。”

“這個好辦,”助理說,“現在你們總公司已經被ST,如果再被PT,銀行巴不得我們換一個擔保單位。”

“但是哪個單位願意來為我們擔保呢?”吳冶平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