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工讀學校應當對在校學生進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勞動技術教育和職業教育,這是工讀教育的主要內容,工讀學校的教育方針是“立足教育、挽救孩子、造就人才”。同時,對工讀學生的教育特別要注意方式方法,要尊重他們的人格尊嚴,以鼓勵為主,耐心細致,絕不能生硬急躁,更不能歧視、諷刺、厭棄他們,這是法律對工讀學校職員的義務性要求。
211.學校是否有權將學生的作文彙編成冊出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條規定:“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第十條規定:“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五)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即以複製、表演、播放、展覽、發行、攝製電影、電視、錄像或者改編、翻譯、注釋、編輯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權利;以及許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並由此獲得報酬的權利。”第十四條規定:“編輯作品編輯人享有著作權,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編輯作品中可以單獨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權單獨行使其著作權。”
根據上述規定,學生對自己的作文享有著作權,有權決定其作文是否發表及是否被編入作文集,並有獲得報酬的權利。學校如果未征得學生及未成年學生家長的同意,即擅自將學生的作文彙編出版,就侵犯了學生的著作權。學生及未成年學生的家長有權向學校主張自己的權利,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12.校內設施致人損害,誰之責任?
位於上海城區西南的某所小學建於70年代。為方便學生懸掛雨衣等生活用品,學校在教室後排牆上安裝了50個鐵鉤。誰也沒有想到,這一排小小的鐵鉤,在安全平穩地經過若幹年後,卻發生了一件令人心痛的悲劇。某年5月8日下午,8歲的小軍與同學們歡快地在教室內進行課間活動,嬉戲逐鬧間,小軍不慎撞到後麵牆上,一隻鐵鉤紮入小軍的左眼,造成左眼球破裂。經鑒定,小軍的損傷相當於“職工工傷5級傷殘”。小軍及其法定代理人認為,學校作為專業教育機構,其相關設施應符合安全標準,但學校卻在教室後排103厘米的高處釘上50個鐵鉤,位置正好在小學生的眼睛高度,明顯係安全隱患。根據《上海市中小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之有關規定,學校應負全部責任。此外,小軍年僅8歲,一眼殘廢給其心靈造成極大的傷害,並給小軍今後的人生,如上學、就業、擇偶都帶來無法彌補的損害。原告及其法定代理人訴至法院,要求學校賠償殘疾生活補助費和精神損失費等共計二十七萬餘元。學校則辯稱,對學生進校學習均進行過安全教育。況且,小軍是與同學嬉鬧才撞到牆上的鉤子的,其本身也有過錯,也應承擔責任,學校不應承擔全部責任。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的規定,8歲的小軍係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好動是小學生的特點,其無法也不可能預見自己與他人嬉鬧行為所帶來的後果。學校作為專業教育機構,應當確保教育教學和生活的設施符合安全標準。由於學校疏忽了小學生的生理特點,未能謹慎注意到其安裝的鐵鉤與小學生的身高體征相近,具有不合理的安全隱患,對於小軍的傷殘,學校應承擔過錯責任。
213.在校學生發生食物中毒,學校應怎麼辦?
學校應當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製。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後,應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並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2)協助衛生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製在最小範圍。
學校必須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報告製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逐級報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於6小時內上報衛生部,並同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建立學校食品衛生責任追究製度。對違反本規定,玩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學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學校和責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後,隱瞞實情不上報的學校和責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對不符合衛生許可證發放條件而發放衛生許可證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責任人,由衛生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對違反有關規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節特別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214.對學校食堂環境衛生有哪些要求?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食堂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滋生條件。食堂用餐場所應設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來水裝置。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禁止重複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消毒後的餐飲具必須貯存在餐飲具專用保潔櫃內備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存放,並在餐飲具貯存櫃上有明顯標記。餐飲具保潔櫃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淨。餐飲具所使用的洗滌、消毒劑必須符合衛生標準或要求。洗滌、消毒劑必須有固定的存放場所(櫥櫃),並有明顯的標記。
215.如何申辦教育網校?
教育網校是指進行各級各類學曆學位教育或者通過培訓頒發各種證書的教育網站。根據教育部製定和頒行的《教育網站和網校暫行管理辦法》,教育網校的開辦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和程序。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報開辦教育網校,必須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申請,經審查批準後方可開辦。已開辦的教育網校,如未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應及時補辦申請、批準手續。未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不得擅自開辦教育網校。開辦各類教育網站,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具有必要的資金及資金來源的有效證明。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家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開辦教育網校,除符合法定的條件外,還必須是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具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與所辦網校相同類型教育活動資格的事業法人,或者是與該機構合作並由其提供質量保證的事業法人或者企業法人組織;申請開辦教育網校的機構應向主管教育的行政部門提供下列材料:開辦(或確認)教育網校的書麵申請,包括:教育網校的類別、網站和網校設置地點、預定開始提供服務日期和申辦機構性質、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負責人及其身份證號碼、聯係人、聯係電話等申辦機構概況。由學校與企業合資開辦教育網校的,應該提供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資信證明或者驗資報告;由學校與企業合資開辦教育網校的,應提供申辦機構的公司章程、股東協議書等文件及信息安全保障措施。此外,申請開辦教育網校,還應提供開辦教育網校的辦學條件,包括教學大綱、教學管理手段、師資力量、招生對象和資信擔保證明等資料。
216.外商可以申辦教育網校嗎?
教育部頒布的《教育網站和網校暫行管理辦法》規定:教育類互連網項目區分為教育網站和教育網校兩類。教育網校本身也是教育網站,是指進行各類各級學曆學位教育或通過培訓頒發各種證書的教育網站。教育網校和教育網站可涉及從高等教育到基礎教育的各種類型的教育階段和內容,該辦法未禁止外資對網站和網校的投資,也未規定外商在其中的股權比例。對於外商投資教育網校,需要關注的法律問題有:因為外商及其在國內的公司不具備從事教育行政管理部門認可的從事教育活動的資格,因此,按規定,應當與具有網校所從事教育活動相同類型教育活動資格的教育機構合作,並且由教育機構提供教育質量保證。利潤分配問題,依照《教育網站和教育網校暫行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境外機構參與網校建設的,根據中外合作辦學的有關規定並參照本辦法執行。而《中外合作辦學暫行規定》中明確規定,合作辦學機構的開辦資金、學費、社會募集資金必須用於教學,不得挪作他用,因此,中外合作開辦網校的利潤分配問題將遭到法律障礙。網校的教育範圍,《中外合作辦學暫行規定》禁止中外辦學機構從事義務階段的教育,中外合作網校亦應當受此限製。
217.中小學校舍,可以出租辦旅館嗎?
中小學校是學生進行正常學習的地方,其校舍的有效管理和使用是保證中小學學生能夠接受良好教育的關鍵所在。針對這一問題有些省市作出了一些地方性的規定:為加強中小學校校舍和場地的管理,保證教學條件,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各中小學校的校舍和場地,一律禁止出租,禁止利用校舍開辦旅館;學校在不影響本校正常教學的情況下,可允許校外單位或個人借用校舍舉辦教育事業;校外單位和個人借用校舍舉辦教育事業或因其他特殊需要借用校舍和場地的,必須由學校報有關管理部門批準;違反有關規定,出租校舍和利用校舍開辦旅館的,一經發現,即由有關部門中止其租賃關係和停止其經營,沒收出租校舍和經營旅館的收入,並追究負責人的行政責任。
218.設立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就是外國教育機構同中國教育機構在中國境內合作舉辦以中國公民為主要招生對象的教育機構。中外合作辦學屬於公益性事業,是中國教育事業的組成部分。國家鼓勵引進外國優質教育資源的中外合作辦學。國家鼓勵在高等教育、職業教育領域開展中外合作辦學,鼓勵中國高等教育機構與外國知名的高等教育機構合作辦學。外國宗教組織、宗教機構、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職人員不得在中國境內從事合作辦學活動。中外合作辦學機構不得進行宗教教育和開展宗教活動。
申請設立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教育機構應當具有法人資格。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有關行政法規規定的基本條件,並具有法人資格。但是,外國教育機構同中國實施學曆教育的高等學校設立的實施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可以不具有法人資格。
申請設立實施本科以上高等學曆教育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申請設立實施高等專科教育和非學曆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由擬設立機構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批。申請設立實施中等學曆教育和自學考試助學、文化補習、學前教育等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由擬設立機構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申請設立實施職業技能培訓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由擬設立機構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審批。
219.是否任何企業組織、社會團體或個人都可以興辦職業培訓實體?
職業教育是國家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勞動就業的重要途徑。國家大力發展職業教育,但是由於我國是一個經濟不發達的國家,各級政府財政有限,在目前情況下,難以投入更多資金興辦職業培訓實體;同時,市場經濟的發展也為社會興辦職業培訓實體提出了要求。國家為充分調動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興辦職業培訓實體的積極性,采取“積極鼓勵和扶持,加強引導和管理”的方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國家通過各種途徑,采取各種措施,發展職業培訓事業。”《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也明確規定:“國家鼓勵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其他社會組織及公民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舉辦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
可見,無論任何企業組織、社會團體或者公民個人,依法都可以舉辦職業學校或職業培訓機構。
所謂“依法”,即指社會力量興辦職業培訓實體要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具備興辦職業培訓實體的條件。這些條件包括:有合格的教師,有符合規定的教學場所及設施,有必備的辦學資金等等。
220.對於撤銷學校的處罰不服,怎麼辦?
《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有權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撤銷學校的處罰屬於行政處罰的一種。因此,根據上述規定,受到撤銷學校處罰的學校可以申請行政複議;如果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不提起行政複議而直接提起行政訴訟,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21.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後,學校該怎麼辦?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並應當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有條件的,應當采取緊急救援等方式求助。”第十六條規定:“發生學生傷害事故,情形嚴重的,學校應當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屬於重大傷亡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222.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後,學生家長要求安排該生在該學校工作,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