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破廬山真麵目——“法輪功”迷惑人心的手法和伎倆(1 / 3)

一、世界觀的窺看——“法輪功”迷惑人心的哲學分析

李洪誌的《轉法輪》是徹頭徹尾的唯心主義世界觀,是完全與馬克思主義哲學相對立的。一些“法輪功”習練者所以受李洪誌散布的歪理邪說毒害,一步步放棄自己正確的立場和觀點,聽信所謂“大師”李洪誌的“教導”,正是在科學與迷信、無神論與有神論、唯物主義與唯心論的界限上逐漸視線模糊,陷入到“法輪功”所編造的“泥潭世界”中。因此,從哲學的層麵分析“法輪功”迷惑人心的原因,並對“法輪大法”所散布的那套謬論予以揭穿,是十分必要的。

1.“法輪功”利用人們求真向善,完善人生的需要,宣揚“真、善、忍”的說教迷惑人

李洪誌宣揚,“真、善、忍”是“宇宙中最根本的特性”,是“佛法的最高體現”,是“最根本的佛法”。“基本粒子都是由真、善、忍宇宙特性組合而成的”,“空氣微粒、石頭、木頭、土、鋼鐵、人體,一切物質中都存在著真、善、忍這種特性”等等。總之,人和整個宇宙就是“真、善、忍”中產生出來的。李洪誌雖然沒有對“真、善、忍”做出具體解釋,但卻在他的“佛法”中告訴人們:修煉“法輪功”的最高境界就是“真、善、忍”,誰能達到這一境界,誰能掌握這一“法理”,誰就能修煉成“神”。他還說:“煉成以後的人體,和常人一樣,常人看不出來,但又可以穿越時空”,“在各空間中自由來去。”“修成以後,想要什麼,伸手即來,要什麼有什麼,想幹什麼就幹什麼。”李洪誌鼓吹“真、善、忍”頗具迷惑性,是控製癡迷者的精神和行為的重要教義。自古以來求真向善一直是人們的一個基本道德需求。人們在長期的實踐中認識到:隻有追求真,即努力掌握真理,用真理指導實踐,人們才能取得事業上的成功;隻有大家都能做到與人為善,才會有一個和諧的社會環境;隻有大度謙忍,才能化解無謂的爭鬥,形成良好的人際關係。

李洪誌正是打著揚善抑惡的旗號,迎合了部分人的心理。他一方麵利用人們向真向善的心理,千方百計把人們認可的道德規範納入其邪說“理論”體係之中,用“真、善、忍”的謊言欺騙一些心地善良、對其本質缺乏了解的人,以為練“法輪功”就是修身行善。另一方麵,他極力攻擊國家,醜化社會,把我們的社會主義國家描寫成“被邪惡搞得一塌糊塗”,攻擊說,現在國內無論國有或其他企業中,人與人之間的矛盾極其特殊。在其他國家,在曆史上從來沒有這一種現象,所以在利益上矛盾顯得特別尖銳,勾心鬥角,為一點小利爭鬥,發出的思想、使出的招數都很壞,做好人都難。揚言現在這個社會,特別是中國內地,美的不如醜的,正的不如邪的,善的不如惡的,新的不如舊的,香的不如臭的。他利用現實社會中的一些陰暗麵——而且是經他極力渲染和誇大的陰暗麵來反襯他的“真善忍”世界,迷惑了一大批人,使得一些自我理想和價值在現實生活中不能得到滿足的人心甘情願地追隨他的虛幻世界。

誠然,真、善、忍是中國傳統文化價值取向中具有合理因素的內容。但是,對真、善、忍的肯定和讚美必須建立在對它們的科學理解之上。

所謂“真”是指客觀事實及其內在聯係(本質、規律),是反映客觀事實及其內在聯係的知識或知識體係,這就叫做“真理”。真是相對假而言的。真和假都是認識論中的概念,是指人的認識的一種性質。人的認識都是對客觀事物的反映,其中有些是與客觀對象相符合的、正確的,這就是真理,它們具有“真”的性質;有些認識不符合事物的本來麵目,是對事物歪曲的反映,這就是謬誤,它們具有“假”的性質。真理和謬誤都是人的認識,“真”和“假”都是人的認識的一·86·種性質。認識是意識的基本形式之一,是從物質派生出來的。除人之外,其他事物都沒有認識,既沒有真理,也沒有謬誤,因而也不具備“真”或“假”的性質。把認識說成是世界的本原,已經顛倒了物質和意識的關係,進而把認識的一種性質即“真”的性質說成是一切事物、整個宇宙的本體,就更是荒謬之至、不知所雲了。

馬克思主義哲學所說的“善”,屬於倫理學範疇,是關於處理人與人之間、人與社會之間關係的一種行為規範和準則。“善”是相對於“惡”而言的。善和惡都是倫理學中的概念,是指人的道德行為的一種性質。人們根據一定的道德原則和道德規範去評價各種社會行為,分別褒貶為善的行為或惡的行為。與人的行為、人類社會無關的自然現象是無所謂善或惡的,它們都不具備善的或惡的性質。李洪誌居然把“善”這種人的道德行為所特有的性質說成了宇宙的根本特性和萬物的創造者,這是一種極其武斷、野蠻的、非理性主義的唯心主義。

“忍”,在馬克思主義思想體係中並不作為一個單獨的範疇而存在。馬克思主義是科學,它不會無端地要求人們去“忍”。人們日常話語中所說的“忍”,無非是指忍耐、忍受等含義。在心理學上,它表現為一個自我控製、自我調節的心理過程。作為科學世界觀的馬克思主義哲學,隻是要求人們自覺地按照事物本身的客觀規律辦事。用馬克思主義哲學武裝起來的共產黨人,在革命和建設的實際行動中,在為共產主義事業奮鬥的曆程中,任勞任怨,忍辱負重,堅持不懈,堅忍不拔,都是積極的、有意義的人生品格。這當中當然也包含著日常用語意義上的“忍”的內容,而且“忍”到了可歌可泣的程度。

但這種“忍”,是認識了客觀規律的自覺行動,是為了實現人類的美好理想。它是理性的,是積極向上的。這種“忍”,實際上是為了實現馬克思主義的真和善,而在實際行動中表現出來的一種積極的承受力,是一種偉大的人格力量。

另外,對作為社會主體的人來說,“忍”是有是非標準的,馬克思主義認為,對無原則的論爭以及當整體利益和個人利益發生衝突時,要從大局出發,以整體利益為重,做到大度謙忍,對逆社會發展潮流而動,損害人民利益的事情,非但不能忍,而且還要鬥。事實上,李洪誌兜售的“真、善、忍”與科學的真、善、忍截然不同,李洪誌所兜售的“真、善、忍”是完全虛偽的,是用來欺騙人的招牌和幌子。他們編造種種謊言欺騙群眾,是為不真;乘人之危昧心斂財、聚眾擾亂社會安定,是為不善;當有人提出批評意見時,動輒秘密串聯煽動信眾圍攻,是為不忍。這充分表現了“法輪功”的不真、不善、不忍的邪教性質。

2.“法輪功”抓住人類認識的有限性和現代科學發展的局限性,肆意兜售偽科學欺騙人們

李洪誌的“法輪大法”所以能在一個時期內蔓延開來,從思想上、組織上控製那麼多群眾,致使唯心主義和形而上學的東西謬種流傳,貽害四方,其原因之一就在於,它們抓住人類認識有限性的一個方麵,特別是抓住現代科學在發展過程中的某些暫時的局限性不放,肆意誣蔑和攻擊現代科學。如李洪誌宣稱:“現在的科學不算科學——因為用科學這條路永遠都探測不到這個宇宙的奧妙。”“人類現在的科學實質上是站在一個錯誤的基點上發展起來的,對宇宙、對人類、對生命的認識都是錯的,所以在修煉界我們修煉的人根本就不承認現在的科學,認為它是一個錯誤。”這其實是在公開宣揚不可知論。當然,這個不可知論隻是對除他以外的一切科學來講的,對於李洪誌本人及其“法輪大法”而言,哪裏有什麼“不可知”,他講的話就是“真正的科學”,他本人就是終極真理的化身。如他宣稱“‘法輪大法’是最高的科學”,修煉的人是“最高的科學家”,“要完全揭開宇宙、時空、人體之迷唯有‘佛法’”,“佛法”可以為人類洄徹無量無際的世界。千古以來能夠把人類物質存在的多個空間、生命及整個宇宙圓滿說清的唯有“佛法”。他一麵宣揚整個世界的不可知,一麵又以“救世主”的姿態出現,李洪誌正是要為其造神運動營造理論前提,以使他那套歪理邪說肆行於天下,在廣大信眾中確立他本人不容置疑、至高無上的“教主”地位。他打出“科學無用論”的旗號,是要造成這樣一種定論:既然科學都解決不了這些問題,那就隻有相信並依靠冥冥之中的神靈保佑了。許多人就是犯了這樣簡單化、片麵性和絕對化的毛病,用常識思維代替科學思維,結果自覺、不自覺地陷入“法輪功”的泥潭。

在這裏,那種把哲學認識論上的有限與無限、至上性與非至上性、絕對與相對割裂開來,以某種極其粗糙、極其拙劣的形式予以包裝的形而上學的做法,充分而徹底地暴露出李洪誌及其“法輪大法”唯心主義本質,暴露出它的反科學、反人類、反政府、反社會的邪教嘴臉。

馬克思主義認為,認識真理的任務,不是奢望追求什麼最終的、永恒的終極真理,而是應該在有限中追求無限,在相對中認識絕對。人類的認識,一方麵是對客觀世界的正確反映,即是說在一定的條件下是絕對正確的。另一方麵,由於客觀世界的極其廣大和發展的無限性,再加上人的認識本身的局限性,它又不能一勞永逸、最終完全地把握絕對真理,所以又是相對的。從有限與無限的角度來看,一方麵,我們隻能認識有限,另一方麵,由於無限離不開有限,有限中包含著無限,所以,我們在認識有限事物的同時,也是在認識無限。正是在這種意義上,我們說每一個科學認識都是相對真理,無數相對真理之和就是絕對真理。科學每前進一步,有了新的成就和發現,打破了舊的認識界限,就是向絕對真理跨進了一步。絕對真理不是不可以認識和接近的,隻要我們不斷地從實踐過程中抽出新的真理,豐富我們的認識,就能夠通過無數的相對真理接近絕對真理。但是,無論到什麼時候,我們也不可能窮盡客觀物質世界的一切真理。無限性、反複性和上升性都是人類認識固有的特性。事情絕非李洪誌胡謅的依靠什麼“佛法”就可完全認識宇宙的“真相”。

李洪誌及其“法輪大法”迷戀事物中的特例和偶然,並且把它們推向絕對化,他用各種粗糙的循環論取代客觀世界運動變化的規律性,其實質是否認規律存在的客觀性,是和神秘主義有著不解之緣的純粹的相對主義。在這一點上,正像曆史上一切徒勞者所做的那樣,任何企圖最終把握客觀物質世界的絕對真理的想法或做法,必將跌入唯心主義和形而上學的泥沼;那種借口科學發展過程中某些暫時的曲折而矢口否認人的認識能力和無限性的看法,在現代科學和工業日益迅速的進步麵前,也必將遭到最有力的駁斥。

3.“法輪功”散布世界末日論,吹捧天國神聖論,鼓吹自殺升天論,宣揚來世幸福論,嚇唬、誘惑、殘害、控製人們

“法輪功”用地球和人類的所謂“大劫難”來嚇唬人們,用“天國”、“天堂”的美麗幻想來誘惑人們;用自殺無痛苦,自殺最聖潔,自殺是升入“天國”、“天堂”的唯一途徑來殘害人們;用苦行僧式的或神秘體驗的修煉方法來控製人們。從本質上講,這些都是“法輪功”的邪教人生觀。許多“法輪功”癡迷分子就是受“法輪功”邪教人生觀的精神控製,而走上自殺或殺人的絕路。“法輪功”邪教人生觀就是要誘使人們蔑視生命,蔑視生活,拋棄學習、工作、事業、家庭,一心癡迷於通過“修煉”以至自殺,而求得“天國”或“來世”的幸福生活。

人是自然界的物質合乎規律地一步步演變、進化而來的,人的生命機能是自然界的一種生命現象,人是社會性的智能動物,人是自然界最高貴的生靈,是社會性的智能動物,而絕不是什麼被神拋棄後掉到地球上的“垃圾”。

人是有思想、有精神的,但人的思想和精神是與肉體緊密相關的。說人的精神、靈魂可以離開肉體單獨存在的說法,是唯心主義的迷信觀點,毫無事實和科學的根據。因此,李洪誌編造的《轉法輪》一書和小思影的媽媽告訴小思影的“肉身留下,元神離開”而升到“天國”的所謂“大法”,完全是騙人的鬼話。

人的生命作為自然界生命現象的一部分,永遠擺脫不了新陳代謝、生老病死的自然規律。時間總要流逝,也不會倒流,人總是要死的,人也不會死而複生。人來到世界上是自然選擇的結果,而且到目前為止,人的生命最多也隻能維持一百多年,大部分人隻能生存幾十年。人的生命之所以極端寶貴,就是因為生命屬於人隻有一次,而且隻有短短的百十來年。因此,對於人來說,不能想入非非地夢想長生不老、升入“天國”、做“法王”,而隻能嚴肅地對待人生,珍惜生命,熱愛生活,樹立積極進取、樂觀向上的人生觀,努力使短暫的人生,放射出燦爛的生命之光。

《鋼鐵是怎樣煉成的》一書的主人公保爾,說過這樣一段關於怎樣對待人生的名言:“人最寶貴的是生命。生命每個人隻有一次。人的一生應當這樣度過:回首往事,他不會因為虛度年華而悔恨,也不會因為卑鄙庸俗而羞愧;臨終之際,他能夠說:‘我的整個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獻給了世界上最壯麗的事業——為解放全人類而鬥爭’。”這段名言激勵了中國幾代優秀青少年健康成長,他們向保爾學習,為祖國的革命和建設事業,作出了自己應有的貢獻。

珍惜生命,熱愛生活,並不是說要貪生怕死。蔑視生命是錯誤的,貪生怕死是可恥的。所以,對待死亡要有一個正確的態度。中國古人說要“死得其所”,就是說要死得值得。為人類的解放而死,為祖國和人民的利益而死,就是死得其所,這樣的死重於泰山;為自己的私利而死,為邪教而死,為李洪誌的“法輪功”而死,就不是死得其所,這樣的死就輕於鴻毛。所以,樹立正確人生觀,既要樹立正確的生命觀,還要樹立正確的死亡觀。這樣才不會上當受騙。

4“法輪功”編造“業力說”,宣揚“宿命論”,促使人們懷疑以至否定原有的人生信念、理想、價值目標而一門心思地“練功”、“弘法”。

李洪誌在其《轉法輪》一書中編造“業力說”。他說什麼,人的現世一切都是前世命中注定的,都是業力回報,上一世造的業,在這一世回報,這一世造的業,在下一世回報。

李洪誌編造“業力說”,最根本的目的是要編造一種宿命論,即把人的生生世世都看成是被規定好的,是命中注定要不斷還債的過程。人生在世,一切行為的價值都是為了“消業”,即還前世的債,去掉做了壞事以後看到的“黑色物質”,通過修煉“法輪功”,不斷“上層次”,以達到“最後的圓滿”,重新升入“天國”。

李洪誌的“業力說”這一十分荒謬的人生價值論,使一些人對原來已經形成的人生價值觀產生懷疑以至徹底否定原來的人生信念、理想、價值目標,拋棄正常的社會生活,喪失豐富多彩的生活樂趣,一門心思地“練功”、“弘法”,以求所謂的“消業”和“最後的圓滿”。許多“法輪功”癡迷者不認自己的親人,丟掉原有的工作,嘲笑過去的生活,一心“練功”,甚至到外地四處遊蕩,搞什麼“弘法”活動,不惜同政府和法律相對抗,都是因為中了“業力說”的毒害,從而一步步走入絕境的。

人生的價值,真像李洪誌的“業力說”所描繪的,是在於“消業”和還前世的“業債”嗎?完全不是。“業力說”隻不過是李洪誌騙人的鬼話,是徹頭徹尾的邪教價值觀,必須進行認真清算。

價值觀是與一定的人生觀相聯係的,我們談論價值觀,主要是談論人生價值觀,有什麼樣的人生觀,就會有什麼樣的人生價值觀。價值問題是一個關係的範疇,不能憑空衡量,而要在主體與客體的“關係”中判斷。人生的價值,特別是個人的人生價值,要在個人與自然界、與社會、與其他人的關係中去判斷與評價。

如果從珍惜生命、熱愛生活的積極人生觀出發,那麼人生的價值,當表現在與自然界的關係上時,就應當是努力地認識自然界的規律,從自然界獲取個人和人類社會生存與發展所需要的物質財富。這樣的人生價值,就在於創造性的勞動。其勞動能力越強,人生的價值就越大,反之,則越小。

如果從珍惜生命、熱愛生活的積極人生觀出發,那麼人生的價值,當表現在與社會的關係上時,就表現為個人對於社會的生存與發展所作出的貢獻,其貢獻越大,人生價值越大,反之,則越小。

如果從珍惜生命、熱愛生活的積極人生觀出發,那麼人生的價值,當表現在與其他人的關係上時,就表現為對其他人的生存與發展所作出的貢獻,其貢獻越大,人生價值越大,反之,則越小。

總起來說,對於自然界的關係,人生的價值主要在於創造性勞動的能力;對於社會和其他人的關係,人生的價值主要在於貢獻。拿這樣的標準來衡量,李洪誌“業力說”所鼓吹的“消業”人生,不但連一絲一毫的價值都沒有,而且還有極大的負麵價值,是禍國殃民的邪教人生價值觀。

二、社會生活中的洞察——“法輪功”迷惑人心的社會學分析

“法輪功”泯滅人性,製造一起又一起惡性事件,充分反映了其反科學、反社會、反人類、反政府的邪教本質,然而,一些少數“法輪功”癡迷者為什麼仍然不能幡然醒悟呢?這中間必然有深刻的原因。從社會學角度去分析“法輪功”迷惑人心的原因對於當前認清“法輪功”產生的社會根源,牢固樹立思想陣地意識,加強執政黨的自身建設,以及重視社會團體教育管理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1.從“法輪功”邪教的社會組織分析其迷惑人心的原因

社會學理論告訴我們,人要成為一個社會人,必須經過社會化的過程。個體社會化貫穿於人的一生,一個人從嬰幼兒期一直到老年期,無時無刻不在接受社會影響,不斷進行社會化。從社會學的角度看,社會化是使社會和文化得以繼續的手段,社會化引導社會成員去做那些能使社會正常運轉而必須做的事情。比如政治社會化是教育人們忠於自己的社會製度;民族社會化是教育人們能夠尊重自己民族的習慣、風俗與傳統,增強人們的民族自豪感;法律和道德社會化是要求人們學會用法律製度和道德標準來調節自己的行為;等等。

李洪誌編織的所謂“法輪大法”,把癡迷者封閉在“法輪功”的精神桎梏之中,使“法輪功”信徒喪失正常的思維判斷和辨別是非善惡的能力;難以與別人交流和建立和諧的關係,社會適應能力減弱;產生孤僻和壓抑的性格,導致各種社會偏離行為,甚至做出反社會的舉動,嚴重擾亂社會正常秩序。據統計,因為修煉“法輪功”而有病拒絕治療、殘害他人或自殘致死的已超過1700人,數以千計的家庭毀於一旦,不少“法輪功”癡迷者發生精神障礙;“法輪功”邪教組織發生多起圍攻新聞單位、黨政機關的事件,嚴重危害國家政治穩定。“法輪功”還勾結投靠國外敵對政治勢力,充當其幹涉我國內政的工具,嚴重損害國家利益。

由此可以看出,“法輪功”邪教對社會具有極大的負麵作用和影響,它教唆其信徒影響到社會不能正常運轉,事實充分表明,“法輪功”的組織性質對其成員的欺騙和唆使是反社會化的。

我們知道,在邪教組織中,信徒們頂禮膜拜的是活著的集團首要人物,即所謂的教主。而邪教“教主”往往以偽裝和騙術來自標高明、自封神靈,讓信徒們對之頂禮膜拜,絕對服從。李洪誌就是玩弄的這種伎倆,他宣稱自己是高於釋迦牟尼、老子、耶穌的世間“救世主”;法輪功組織者所編的《李洪誌簡介》中也把他吹捧為“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的“超人”。這樣,李洪誌就完全以有限的、功利的“人”代替了宗教中作為“至高無上者”的“神”。

許多人就是在李洪誌這種“神”的力量誘惑下,成為他們生活的主導、行為活動的指南,自願為其犧牲自己的一切。他們把李洪誌的話視為絕對真理,甚至李洪誌的好惡性格也成為他們的行為準則,因此,教主的個人目的便成了該團體的組織目的。其組織機構、組織成員均成為教主本人達到某個目標的馴服工具。教主的一句話就可能引發教徒產生巨大的破壞力。

日本社會學教授橋本滿先生指出,宗教的聚合力是依靠內部的象征來加強的,而邪教則通過在自己外部樹立敵人來加強聚合力。在邪教眼裏,普通民眾甚至比警察或軍隊這些現代組織更具有威脅性,普通民眾成為他們首當其衝攻擊的對象。李洪誌就攻擊人類·94·“墮落”,“不可救藥”,說“現在這個人類真是十惡俱全”,還說什麼地球上是不好的人的集聚地,是宇宙的“垃圾站”。在李洪誌的“法輪功”以外的東西都不是好的、“修煉中加上任何人的東西都是極其危險的”蠱惑下,“法輪功”習練者不僅為避免外界“魔”的幹擾,封閉自己不與“常人”交往,而且不能以正常思維辨別是非,把人們對他們的教育挽救視為“魔”的控製,是在破壞“大法”,甚至把父母、親友當作魔鬼砍殺。

2.從“法輪功”邪教活動的目標動機因素分析其迷惑人心的原因

社會學理論還告訴我們,人的社會行為都有著明確的目的。人們加入某一社會組織都有其希望通過該組織達到其某一特定目標的動機。如果該組織的組織目標與其一致,組織行為能不斷使其成員的加入動機得以滿足或實現的話,該組織就能不斷發展壯大。

“法輪功”習練者的絕大多數是為了祛病健身,也有部分人是懷著對氣功超常現象的好奇,懷著“探究未曾開發的科學”的目的而加入該團體的。可以肯定,他們中的絕大多數人不曾想過要與政府、社會、人類為敵。那麼,他們的目的在該組織裏是否獲得了滿足了呢?事實上,李洪誌既不讓他們遵循中醫學的原理,重視通過形體活動和意念運用進行整體性的自我調節,以增進自我身心健康,也不允許尋根問底研究功法奧秘,而是要求他們“要用大量的時間來學法”,說是按他的要求“學法”、“弘法”、“護法”就會上“層次”,到了“高層次”後就會理解。他們為的是練功強身,但事實上所聽到的是李洪誌大講神、佛、“末日”、“天國”;“評論”人類社會的“醜惡”;“講解”宇宙、天體、原子、分子的即將“毀滅”等歪理邪說。“法輪功”習練者們雖然起早貪黑一天數小時苦練“法輪”,苦讀“大法”,但是不僅健康和長壽以及特異功能沒有奇跡般地出現,也沒有某人突然發現或解明了某個科學規律或原理,相反,一些人卻因聽信了李洪誌的話,病了不醫治,不吃藥,導致死亡;甚至不少人還親手結束了自己的性命。盡管如此,他們卻依然緊跟著李洪誌。這種加入動機與組織行為、組織目標的顯著矛盾,不但沒有促使他們退出該組織,反而亦步亦趨越陷越深。其原因何在?

日本宗教社會學教授川端亮先生對日本20世紀70年代以來大量出現的被稱為“新新宗教”的膜拜團體(即邪教產生的母體)的調查告訴我們:膜拜團體具有置換教徒入教動機的功能。那些因為貧困和疾病,因為家庭不和、工作不順、買賣虧本等現實生活中的苦惱,或為實現某一現實利益而入教者,在接受教主的一次又一次的“布道”和神秘儀式的過程中,他們原來的入教動機不斷被弱化。與此同時,教主所灌輸給他們的該教團的目標卻以同等的速度不斷增強、增大。結果,入教時間越長,信徒們自己原先的入教目的忘卻得越徹底;相反,教主提示給他們的目標則銘記得越深刻。正因為他們自身原有的動機在不知不覺中被置換,才使得他們雖沒有達到自己原先的目的還越發覺得教義有魅力,越發增強了信徒的願望。因為,這時他們已經不是在為自己的目標,而是在為教主提示給他們的那些目標而虔誠“修行”了。

“法輪功”的情況正是如此。當“法輪功”習練者們在苦讀“大法”,聚集鬧事,甚至殘害自己及他人的生命的時候,他們的目的已不是在祛病健身,而是朝著李洪誌所指的目標,抓住“師父”“賜予”的“最後的機會”,爭相盡快通過“師父”安排的“過關”、“考試”,爭相企盼李洪誌盡早把他們帶上“更高的層次”,讓他們“達到圓滿”,讓李洪誌把他們“度到天國去”了。

不言而喻,李洪誌灌輸給“法輪功”習練者的所謂目標是與馬克思主義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格格不入的徹頭徹尾的唯心主義、極端個人主義的東西。他的欺騙手法並不高明,貌似科學的說教粗陋低劣,按理隻要稍用頭腦思考一下,便完全可以識破的。因此,不能不承認我們的一些人之所以上當受騙,原因在於理想信念淡漠、模糊,在於喪失了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眾所周知,資產階級否認人類社會發展的社會主義方向,不可能為青年指明正確的人生目標,所以,資本主義國家邪教叢生。而在我國,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的教育始終是學校教育的重要內容。我們這些生活在社會主義製度下,接受過共產主義理想信念教育過的人,尤其是那些以實現共產主義為己任的共產黨員,為什麼也會迷失人生的方向?“法輪功”一時猖獗的事實告訴我們:懂得一定的馬克思主義理論,並不等於就是馬克思主義者;即使是馬克思主義理論工作者,也不等於就是馬克思主義者。事實還告訴我們:在自身專業知識領域之外,科學家也有盲點;一個人有科學知識,不等於就有科學的頭腦;掌握了科學知識,不等於就掌握了科學的思想和科學的精神;世界觀的改造、人生觀的確立是貫穿於終生的艱苦學習和實踐考驗的過程。

3.從“法輪功”邪教活動的社會環境因素分析其迷惑人心的原因

社會學理論也告訴我們,當一個社會處於平穩發展,即處於非結構性變化的發展時期時,社會為個人提供了一個相對穩定和統一的社會價值標準和社會規範體係。人們受這相對統一的社會價值標準的指導和社會規範的製約支配著自己的社會行為。當社會發展進入結構性變化的轉型時期時,社會結構的不斷加速分化使舊有的社會規範體係和價值觀念體係受到衝破而逐漸瓦解,而新的價值觀念、社會規範體係的建立有待於社會結構的重新整合。社會轉型時期這種社會規範、價值標準和行為方式的變化帶來人們新舊觀念上的衝突,造成人們價值觀念上的多元性、混亂性和模糊性。社會規範在某些方麵和程度上的模糊、混亂和趨於多元化的現象,在社會學中稱為“社會失範”。這時,如果人們缺乏理性的分析和判斷就容易迷失方向、無所適從。因此,在社會轉型之時上當受騙、行為失範、犯罪現象往往增多。因社會失範導致個人在社會生活中產生的心理緊張和不安常常驅使人們向超自然力靠攏。例如,日本社會近代以來出現過三次膜拜、信仰情緒的高漲均發生在社會轉型時期。這種現象在日本被稱為“宗教熱”。

目前,我國社會正處於由傳統向現代轉型的時期,在這“新舊交替”之際,出現了社會規範的“盲區”,由於社會規範的缺失,社會整合度也會隨之降低,即個人、集體、社會三者之間的關聯程度、團結程度、和諧程度等降低,容易產生社會隔離。

當前,隨著我國市場經濟迅速發展,生活節奏加快,競爭日益強烈,社會對人才的要求在不斷提高。或許一些人因不能適應社會變革的要求或者企業破產、經濟結構調整而失業、下崗,這樣,與社會組織產生隔離,失去了生活的樂趣;或許一些人不堪重負,失去了原有的自信,變得自卑,把自己封閉在自我的世界中,與社會產生了心理隔離變得孤獨無助。李洪誌雖然不懂得什麼是社會隔離、心理封閉,但他卻抓住了社會存在的這種現象,在社會上通過辦班來宣傳他的歪理邪說,使一些人不明真相盲目地加入到這一組織中來。隨著“法輪功”習練者的增多,“法輪功”逐漸形成了組織體係和聯係方式。這些為習練者劃定了一個教團化的交往圈與人際關係網。在這個交際圈中,一些人似乎消除了平日的孤獨自卑和無助,重新回到了希望的“樂土”中。受社會模仿效應的影響,越來越多的具有自卑、孤獨等心理障礙傾向的人加入到這一邪教組織中來,以為可以找回自己想要的樂園。殊不知,實際上“法輪功”這個交往圈切斷了習練者與社會、家庭、親人及同事等的現實聯係,阻礙了習練者融入社會生活及與社會交往的通道,形成了“教團化的交往圈”。

“教團化的交往圈”的形成與發展加深了“法輪功”對內的融合與向外的排斥力,從而導致了“癡迷個體”向“癡迷群體”的轉化,“癡迷群體”的“內融”與“外斥”雙向互動,再進一步強化“教團化的交往圈”同社會整體的分離化與脫離化。癡迷者整個對抗社會的示威、請願以及自殺行為等是“教團化的交往圈”演化到一定階段上的表現方式。顯然邪教的封閉理念對其成員產生了巨大壓力,並形成了·98·特殊的亞文化。這種亞文化一方麵使剛接受邪教的個體即便對邪教成員的某些行為或邪教的某些行為規範不習慣、不理解,也不能表示反對,隻能是被動適應,久而久之就會成為習慣性適應;另一方麵,又使接受邪教有一定時間的個體難以洗手不幹,因為強大的壓力會迫使個體服從群體——實際是邪教教主的意誌,而叛離者很容易受迫害。“法輪功”習練者一旦癡迷,其對事物的認識就完全陷入了主觀的狀態:一方麵,他們也把自己看成先知先覺者,執著地追求“圓滿”、“上層次”、升天、成仙、成佛,超凡脫俗;另一方麵,又把其他人看成不理解其“至高無上”的思想境界的凡人、常人,把管教幹警、親人的規勸看成“魔”,看成對其成仙的幹擾和阻力。有時候他們也不是不動情,但一旦動情,其內心馬上發出警告——這是師傅對自己的考驗,看自己修煉是否真誠,是否能抵禦魔和凡心的幹擾……自己一旦動搖,以前修煉的成果就會毀於一旦,付諸東流。他們一次次動搖,卻一次次又堅持,變得越來越不近人情不合常理。所以,他們即使想轉,也要咬牙挺過去。這是一種認識上的誤區,也是一種循環往複的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