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痞子與都市的亞文化(1 / 3)

20世紀80年代中國城市文學中新出現的一大景觀就是在王朔等人作品中創造出來的“痞子”——《玩兒得就是心跳》、《我是流氓我怕誰》、《頑主》、《我是狼》、《過把癮就死》……諸如此類的書名就帶著一股“痞子”味,所以難怪人們幹脆把這些作品本身就稱作“痞子文學”。

文學史上以反麵的或道德上可疑的人物作為敘事主人公的作品並不少見,像拜倫的筆下的唐·璜、萊蒙托夫《當代英雄》中的畢巧林之類浪漫英雄或“反英雄”都是屬於道德上有爭議的人物。但這些人物與王朔們的“痞子”形象並不相似。浪漫主義文學中的那些與傳統道德有衝突的人物形象可以說都具有一種向傳統、向社會挑戰的意味。而“痞子”形象雖然也經常明顯地表現出對傳統和公眾的道德觀念的嘲謔,卻很難將這種遊戲人生的態度理解為向社會的挑戰。這些“痞子”人物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流氓阿飛之類社會下層的小人物,他們都是典型的當代都市人,他們的典型身份是“高幹子弟”和退伍兵,有良好的社會關係或權勢網,使他們從事一般社會活動或經商都遊刃有餘;但他們卻往往並不醉心於利用這種優勢獲得的實利,他們在都市生活中有一種與一般市民不同的瀟灑倜儻、如魚得水的親和感,而不是浪漫主義的那種格格不入。因此他們不是反城市的浪漫主義者,而是城市文化的一部分,就中國20世紀80年代的現實情況而言,可以說是改革開放初期中國大都市文化的一個特殊現象。

早在20世紀70年代,前蘇聯作家利帕托夫寫過一部在當時的蘇聯引起過不小爭議的長篇小說《伊戈爾·薩沃維奇》,這部小說寫的是蘇聯進入到經濟繁榮時期後一些青年人的心理狀態。故事中的主人公薩沃維奇與王朔筆下的一些“痞子”的身份有幾分相似,也是“高幹子弟”一類人物。不同的是,他不是像那些“痞子”那樣遊手好閑,而是那種成功者——靠著父輩的地位、關係上升到了令人羨慕的地位,過著優裕的生活。然而他卻像王朔在《橡皮人》等作品中寫到的“我”一樣,陷入了一種空虛無聊的精神狀態:

伊戈爾·薩沃維奇的臉上逗留著一種暗淡的微笑,這種笑說得好一點,可以看成一個有教養的人所表示的隨俗的禮貌;他的眼睛也是暗淡而空虛,就像一個人想睡覺,他的思想早已離開他那沉重的大腦袋,從他那訓練有素的身體的每一根線條中也都可以看出昏昏欲睡的淡漠姿態來。他成了這樣的人,簡直說不出他究竟是歡笑呢還是慍怒,煩惱呢還是興奮,熱中呢還是超脫。

薩沃維奇在這裏表現出的是一種淡漠,書中將這種精神狀態稱作“社會消極症”。社會意義上的成功對於他來說好像毫無意義。他經常產生莫名其妙的恐懼——比如馬達加斯加島爆炸、或者他丟了25個盧布、或者他被汽車撞死,這些事對他來說都一樣,都會是使他恐懼的原因。也就是說他其實對真正有什麼危險並不在意,他的恐懼就這樣和淡漠混合在一起,形成了那種疲軟無力的精神狀態和性格。

王朔的主人公不像薩沃維奇那樣地位煊赫,這不僅僅是兩個作者所選擇的表現對象不同,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就是,70年代的蘇聯和80年代的中國已不可同日而語,薩沃維奇式的繼承父輩事業的成功者放在80年代的中國就顯得未免背時了一些。王朔們的“痞子”具有和薩沃維奇相似的社會地位背景,卻選擇了不同的生活方式,這是時代使然,但這兩種人的精神狀態卻不乏共同之處。王朔在小說《橡皮人》一開始是這樣說的:

一切都是從我第一次遺精開始的。那時我剛上中學,開始斷斷續續、反反複複地做一個夢,夢見一個無臉、豐腴的女人,像跳脫衣舞一樣褪去她柔軟、沉甸甸的皮膚,露出滿身不停翕動的嘴。每當這時,我都要死一次,盡管是在夢中,也死得惟妙惟肖,像真正的死亡一樣。因而,我剛剛成年,便已飽經滄桑。

小時候,我是個嚇壞了的孩子。

長大後,我是個在恐怖和抑鬱中度日的男人。

我知道自己是有來曆的。當我混在街上芸芸眾生中這種卓爾不群的感覺比獨處一室時更為強烈。我與人們之間本質上的差別是那樣的大,以至我擔心我那副平庸的麵孔已遮掩不住我的非人,不得不常常低下頭來,用餘光乜斜著渾然不覺的他人。

如果認真看待這段話的含義,那麼是不是可以說這部小說的深層意義是關於性恐懼和人的異化之類心理的和哲理的思考?從美學的或哲學的角度來分析這部小說的話,我想得出這樣的結論也是合情合理的。

然而王朔的小說不是哲理小說,甚至也不是一般意義上可以用審美觀念來分析的小說。他的小說的主要價值就在於社會文化方麵,也就是說首先應當注意的是這些小說在當代社會文化中的意義,即這些小說作為當今城市生活的一種特殊呈現方式的意義。王朔在小說中所講到的人物和他們的行為,屬於也僅屬於這個特殊時代的特殊城市文化環境,從精神分析的角度來看人物的性恐懼或什麼別的潛意識內容對於一般人的閱讀經驗而言很少有意義,因為在這些故事中真正吸引讀者的是體現著這個特定時代、特定社會環境中特定性格的那些主人公們的行為方式和話語,而不是故事背後的一般心理需要和哲理意蘊。所謂“痞子”並不是一般意義的不良青少年,而是特指那些在80年代都市文化開始興起的時候從一般社會文化中脫穎而出的一些特殊人物。

《橡皮人》中的“我”在整個故事中所顯現出的性格特點,最重要的不是什麼性恐懼,而是那種所謂“卓爾不群”的“非人”的感覺。在整個故事中,“我”都是在做走私生意。這種生活方式當然是這個特定的時代給予的可能,並且也隻屬於特定文化圈的行為。但故事中的“我”的特殊性表現在,他雖然與那些人一起做生意,他的態度又不怎麼像真的做生意的樣子。“我”的所作所為從行為的表麵來看與一般傳統意義上的社會渣滓沒有什麼大的差別:做走私生意、玩女人、坑蒙拐騙什麼的,但“我”的態度又往往是遊離於這些活動之外的。所謂“卓爾不群”,在具體的故事裏的行動中就表現為自己與周圍環境不能真正協調。故事中有一段講到“我”與李白玲——一個近乎娼妓的女人——為了逃避警察而偶然來到一處烈士陵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