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醫療站出來,女人駐足在一間時裝店前,猶豫了一下進去了,換了新衣服出來的她一下子變了個人似的,像朵風姿綽約的牡丹。我的心不由得一動,問她不去海邊行不行。她停下來,問我為什麼?我連忙說,自己並不怕死,而是認為這麼年輕便一命嗚呼,死得不值!連女人味都沒聞過呢?她居然很邪乎地笑了,說,既然你有如此想法,不如在這個城市找份事幹,攢些錢找個女人,將來好好過日子。
“要我找別的女人,那你呢?”我調皮地說完,便不緊不慢地跟在女人身後。不知為什麼,我忽然覺得自己好像有點離不開她似的。
不知走了多久,一片湛藍的海終於真實地呈現在我們眼前,金色的沙灘、碧綠的海水、輕柔的海風……一切是那樣平靜與美好。女人激動不已,像一匹脫韁的野馬,沿著海灘奔跑著,歡呼著,孩子般的天真、爛漫。我緊盯著她,生怕一有閃失,望塵莫及。跑累了,她趴在沙灘上沒話找話:“我叫李香,你呢?”“林雲過。”我大聲回答。李香又問我以前為什麼想死,是不是也像她一樣覺得活得不耐煩,想解脫自己?我把自己在家砍倒了人,無路可走的事告訴了她。這時,從天邊飛來一群小鳥,它們自由自在,像可愛的精靈,李香看在眼裏,似有所悟地對我說:“你不覺得這世界很美麼,沒有什麼比活著更有意義的了,讓我們忘掉過去,重新開始好麼?相識是一種緣分,相知也是一種緣分,我相信自己的感覺。”她話中有話,我焉能聽不出來,於是,一顆懸著的心落下來。
天黑之前,我們像對情侶,攜手走進海灘附近的一家旅店,見多識廣的店老板目光在我倆臉上停了片刻,討好地保證:住他的店絕對安全,派出所、治安隊從不來查夜。天哪!他竟然把我們當做一對野鴛鴦。我剛要張口申辯,李香一手捂住了我的嘴。
悶在汽車箱裏與腥味極濃的蛇在一起,好久沒衝涼,滿身的怪味,癢癢的,李香先進浴室放好水,體貼地讓我先洗。我沒有推遲。衝完涼後,才想起沒有換的衣服,隻好用毛巾遮住隱私部位走上床。
半夜一覺醒來,我發現廁所裏麵亮著燈,不斷傳出流水聲,不一會兒,隻見李香提桶衣服出來,竟然是裸體的,她一邊往衣架上晾衣服,一邊自我解嘲地說:“沒什麼換的,隻好學你的樣!”我情不自禁地走過去,從背後擁抱住她,在那樣的意識迷離中,我說,我要你。她沒有要拒絕的意思,回以熱烈的擁抱,我一遍遍吻她的紅唇,清澈的雙眸……忽然,她的身子顫抖了一下,用力推開我,嘴裏叫道:“別這樣,你是個清純的男孩,而我是結過婚的女人。”我蒙住她的眼睛,小聲而溫柔地說自己不在乎,她把頭靠在我的懷抱,嬌嗔道:“小傻瓜!”然後,溫順得像隻小綿羊。
女人的懷抱溫馨極了,真的想一輩子都這樣,可一想到自己是個逃犯,隨時都有被抓去坐牢的可能,我就感到一種恐懼,恐怕誰都不忍心讓心愛之人看到自己被抓的淒涼的場麵。於情於理,離開可能是最好的選擇了。於是,我輕輕移開環抱自己的玉臂,爬起床套上半濕不幹的衣服,哪知就要跨出門檻的時候,李香的聲音飄過來:準備這樣悄無聲息地走了嗎?你算不算個男人。我轉過臉,看到她已坐起來,怪怪地盯著自己,眼睛裏滿是淚水,她說:“帶上我吧!不管天涯海角,不管以後的日子怎樣,我都會與你同甘苦,永遠伴隨左右。”我的心頓時被她暖暖的語言融化了,真的不忍心丟下她不管了。然而,正在這時,一群便衣警察衝進房間來,幾支黑洞洞的槍口同時對準我。麵對突如其來的一切,我呆若木雞,直到他們給自己帶上沉甸甸的手銬,才如夢初醒。哎!該來的總是要來的,躲都躲不過。
在警車上,一個一臉冷漠的警員對我說:“你小子還算有福氣,要是下手再狠點,人死了你的命也就完蛋了。”鄰居並沒有死,這是不幸中的萬幸,但法律是公正、嚴明的,結果我還是被判刑4年。
麵對高牆電網的監獄生活,向往自由的我仿佛置身一個黑暗的冰窟窿裏,每當夜深人靜時,孤獨、寂寞、痛苦、無奈就像幽靈的影子一樣纏住我的心。然而,那雙可以撫慰我心靈創傷的手如今在哪兒呢?人海茫茫中,一直沒有李香的消息,為了見她一麵,我真想鋌而走險。監獄裏有位老大哥看出我有顆不安分的心,悄悄地問我想不想混出去飛黃騰達。我毫不猶豫地說:“想,做夢都想,就是不知道怎樣出去。”老大哥透露:逃跑的路線、方法,他密謀了一年有餘,隻因沒找到可靠的幫手而不敢冒險行動。他還暗示我不要有後顧之憂,後天夜裏隻許成功不許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