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緊的是,這樣的闡釋並不能真正說明中國文學現象的內在本質。以魯迅為例,在我們一致高揚“現實主義”大旗的時候,魯迅就被闡釋為現實主義的藝術大師,他在文論中對“杭育杭育”派的提及自然也就是切合了“文學起源於勞動”的經典思想;到後來,隨著西方現代主義思潮開始在中國流行,魯迅又成為重要的象征主義作家,《野草》身價倍增,而魯迅之於日本廚川白村“苦悶的象征”的關注便成了我們重要的話題;再後來,則又有存在主義,魯迅的諸多思想又似乎包含了重要的“存在之思”……或許這樣的闡述都有他們各自的理由,然而卻無法從本質上擺脫“比附”性思維的嫌疑:難道魯迅的意義隻能在與西方思想的比附之中才得以確立嗎?我們不禁要問:魯迅,作為中國現代文藝史上一位重要的思想家,究竟他獨立的貢獻在什麼地方?
三
在中國現代文學建設的意義上討論西方文學的中國化,便應該竭力從這樣的比附式的思維形式中解脫出來:不是我們必須要用西方文論來“提升”、“裝點”自己,而是在我們各自的獨立創造活動中“偶然”與某一西方文論的思想“相遇”了,作為人類際遇的共同性與選擇的相似性,我們不妨“就便”借用了西方文論的某些思想成果,而一旦借用,這一來自西方文學的思想也就不再屬於它先前的體係,它實際上已經被納入了中國文學的範疇,屬於中國作家創造過程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
在中國現代文學建設的意義上討論西方文學的中國化,我們還必須清晰地與兩種思維方式劃清界線,一是西方文學的“優越論”,二是西方文學的“進化論”。
前者將西方文學視做一個理所當然的“高於”我們的存在,而我們隻有臣服、學習與模仿的機會,這是從根本上剝奪了中國作家的主體性;後者將西方文學的發展視做一個不斷“進步”的過程,而越到現代、當代,也就越是體現了其最高的水準,於是中國作家也需要不斷地“求新逐異”,不斷追蹤西方的“新潮”,似乎隻有將西方的“最新”“化”了過來,中國的文學才有了存在的勇氣,這同樣是漠視了中國文藝發展自身的需要。
“中國化”,這本身並不是一個完全獨立的活動,它永遠應當是中國現代文學建設的自然組成部分,或者說是處於這一建設程序中的中國作家自主而自由的行為之一,等待中國作家“轉化”的西方文學具有很大的隨機性,一切西方文學的思想都有可能在某一時刻為中國文論家所“調用”,從本質上說,這與“時代”沒有必然的聯係,與“主流”沒有必然的聯係,甚至其原有“流派”的分歧在我們這裏也未必就那麼的重要;同時,對於中國作家的個體創造活動而言,所謂西方文學的中國化,與中國古典文學資源的現代使用完全也可能是彼此交叉和互補的行為,並沒有什麼必然的區別。
在這個邏輯上,我們還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即衡量這些“中國化”最終成果的也不是這些西方文學在其固有體係中的“本義”的保存與再現,我們完全有資格進行符合自己需要的文化“誤讀”,隻要這樣的“誤讀”最後有利於現代中國的文學建設。
這實際上就把問題引到了一個至關緊要的方麵:中國現代作家的創造性。也就是說,西方文學資源引進中國新文學的最重要的意義便在於調動了新文學作家的創造性。
是這樣的引進給新文學作家全新的人生和藝術啟示。
是這樣的啟示暗示出突破中國古典文學模式的道路。
是這樣的突破最終創造了中國新文學,形成了新文學所特有的“新傳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