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西方文化“中國化”的可能與局限(2 / 3)

與此同時,我們以為也沒有必要單純地誇大西方文學中國化的獨立意義,歸根到底,它不過是中國文學自我建設這一更為宏大工程的組成部分。作為中國文學自我建設這一宏大工程的有機組成,任何外來文化的轉化都必須服從主體的需要,中國文化人的主體地位絕對是一切轉化和建設的前提。

西方文學之所以需要“中國化”,歸根到底還是為了中國自己的文學建設。這就是說,西方的文學進入中國以及為我們所“化”的前提並不在西方而恰恰在我們自己,是西方文學對於人生的闡述方式有助於解決我們自己的困惑才促使我們產生了“化”的欲望。中國文化人之所以能夠產生對西方文學的興趣,根本原因也在現代社會中所產生的新的藝術表述的需要。也就是說,現代中國對西方文學的“需要”主要還來自於自己的生存的表達,它與西方文化本身的強勢地位並無本質的聯係。換句話說,西方文化在整體上的強勢特征並不能成為西方文學“出身高貴”的理由,而中國文化在當今世界的暫時的弱勢處境也並不能成為中國文學“人窮誌短”的根據。中國新文學家引入西方文學並不是為了替自己“低微”的出身尋找到一個“堂皇”的裝飾,不是為中國自己的文藝現象更符合“世界先進思潮”尋找證明,甚至也不存在“與國際接軌”的問題,文藝思想的多樣性與人類文明的多樣性一樣恰恰是精神成果的正常現象。

而正視和承認這種“多樣性”也就首先必須正視和承認人作為文化創造者的不可抹殺的主體性。

在這個問題上,筆者認為有必要從20世紀80年代中國文學批評界簡單運用比較文學“影響研究”的事實中吸取教訓。在當時,為了急於證明中國文學“走向世界”的形象,為了描述現代中國作家如何及時有力地呼應了“世界文學”的主流,我們大規模“調用”了一係列的西方思潮術語,用作對中國文藝現象的“新潮”的解釋。仿佛中國文學就是因為重複了這些世界性的文學追求才獲得了“先進性”與“合法性”,仿佛中國作家的價值就在於他“介紹”和“搬運”了許多別人的文化與文學成果,又仿佛這樣一些中國作家總是將自己主要的精力都投放到他人成果的“學習”、“領會”與“搬運”當中。在這種思維方式當中,被最大程度漠視的恰恰是作為文學活動的最重要的東西——人的主體性與創造性。正如王富仁先生在《對一種研究模式的置疑》中指出的那樣:

在這個研究模式當中,似乎在文化發展中起作用的隻有中國的和外國的固有文化,而作為接受這兩種文化的人自身是沒有任何作用的,他們隻是這兩種文化的運輸器械,有的把西方文化運到中國,有的把中國古代的文化從古代運到現在,有的則既運中國的也運外國的,他們爭論的隻是要到哪裏去裝運。但是,人,卻不是這樣一部裝載機,文化經過中國近、現、當代知識分子的頭腦之後不是像經過傳送帶傳送過來的一堆煤一樣沒有發生任何變化。他們也不是裝配工,隻是把中國文化和西方文化的不同部件裝配成了一架新型的機器,零件全是固有的。人是有創造性的,任何文化都是一種人的創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