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軟禁時代。李敖的“報複”不止於“捉迷藏”,還有更狠的,是接雷震出獄。
雷震,字敬寰,浙江省人,1896年生。日本京都帝國大學畢業,回國後任中央大學教授、中央軍校教官、教育部司長、南京市黨部書記長和中央監察委員。抗戰勝利後,任國民黨參政會副秘書長、舊政協秘書長等要職。1949年湯恩伯任上海保衛戰總司令時,雷在湯的總部任顧問,為助湯作戰,日夜奔忙。赴廣州辦理軍務期間,上海丟失,乃率團來台灣。此前,經陳光甫介紹,雷已跟胡適相識,並商定合辦《自由中國》雜誌。是年4月14日,胡適在太平洋的船上寫了《(自由中國)的宗旨》,11月20日,《自由中國》由雷震在台北創刊,胡適這篇文章就成了它的發刊詞。該雜誌以自由、民主、反共為標榜,以“言論自由”為旗幟。起初,它還比較謹慎。後來,它的反蔣傾向越來越明顯,不滿於蔣介石實行獨裁專製。1958年,該雜誌社出版小冊子,公開對台灣當局“反攻大陸”的口號表示懷疑。接著對“總統”連任問題發表不同意見,後來又就修憲、選舉等敏感問題展開討論。他們所宣揚的一套西方現代自由民主思潮,在自由派知識分子中和青年人中引起了很大共鳴,受到人們的喜愛。1960年,也就是在李敖即將走上思想戰線準備大幹一場的時候,該刊發表多篇討論成立反對黨意義的文章,同時籌備組織一個“真正反共”、“真正民主”的政黨。雷震與台灣省本地政治界人士郭國基、吳三連、郭雨新、李萬居等人籌組“中國地方自治研究會”,進而準備在9月底成立中國民主黨。這一行動為國民黨偵知後,認為是對其統治的嚴重威脅,就在“中國民主黨”召開成立大會前夕,以“配合中共統戰陰謀”、“涉嫌叛亂”的罪名,將雷震等人逮捕,將《自由中國》查封。此事發生在這年9月4日,這就是所謂《自由中國》事件。這是國民黨內一些自由主義分子要求改革的一次嚐試。也是台灣地區組織反對黨的第一個企圖,在當時的台灣並沒有多大社會基礎,但這個事件對台灣的民主運動起了一定的啟蒙和推動作用。李敖引起的中西文化大論戰,是進一步思想大啟蒙;李敖提升了的《文星》,是繼《自由中國》以後最有生氣的一份宣傳自由主義價值觀的雜誌。
還在雷震刑期未滿之前。1969年1月10日,李敖由向筠等陪同,去安坑監獄看過雷震。向筠等是家屬,可以跟雷震會麵。會麵中,雷美琳、雷美梅透露李敖也來了,在外麵。在旁監視的政工官立刻飛奔而出,把李驅逐,雷震出來想招手,也未成事實。現在,雷震要刑滿釋放了,李敖雖在軟禁之中,也決心前去迎接。
1970年9月3日(按,李敖《於無聲處聽驚雷》說是9月2日,《雷震回憶錄被焚誌感》說是9月4日,此處據《李敖快意恩仇錄》,也算是取折中之意),李敖聽說國民黨新聞局用調虎離山之計,屆時將請外國記者們去中部旅遊,暗中放出雷震,乃和魏廷朝約來《紐約時報》兼《時代·生活雜誌》的特派員夏皮羅(Donald H Shapiro)和美聯社的特派員普拉特(Leonard Pratt),一大早跑到新店安坑監獄接雷震出獄。當時軍警便衣雲集,講話不便,雷震私下要他女兒雷美琳偷偷告訴李敖,另約時間詳談。由於有美國記者采訪,雷震出獄的消息很快飛遍全球。
雷震出獄後,李敖來雷家多次,談了很多。雷震提到他在獄中寫的百萬字回憶錄,在他出獄前一個月的某一天,在接見家屬返室時。“全部給偷走了”。當時他大發脾氣,還打了政工官一拳。後經獄方婉言相告,說他們做不了主,要拿給上麵看看,看看要花點時間,所以在他出獄前一個月取去,等上麵看過了,自然還他,一個月後出獄時,也可一起帶回家,了。不料一個月過去了,雷震出獄時回憶錄一直沒有還給他,看來是凶多吉少了。雷震的遭遇提醒了李敖,後來他在軍監坐牢,就力行“閱而不作”的策略,為的是怕寫了半天,最後遭到查扣的下場。
在李敖被國民黨“跟監”的日子裏,“國際特赦協會”的秘書長馬丁·埃納到了台灣。魏廷朝、謝聰敏來約李敖一起去看馬丁。李敖堅持由馬丁來家看望。馬丁同意了。當時李敖雖處境自顧不暇,卻很想托馬丁為在牢中的柏楊想點辦法,托小蕾通過公用電話跟柏楊夫人艾玫聯係,艾玫答應來見馬丁,可是後爽約未來。
馬丁到台灣,國民黨對他又恨又怕,就派了三個人全天跟蹤。那時跟蹤李敖的也是三個人,跟蹤魏廷朝和謝聰敏的各兩個人,這次跟馬丁見麵,跟蹤人員大會台,一齊聚集在樓下,頗為“壯觀”。李敖指給他們說:“你們看,我家對門變成警察局了!”大家俯視一笑。就在這次李敖把一些“跟監”的照片和泰源監獄“犯人”名單,交給了馬丁。雙方都沒有說如何處理,一切都“心照不宣”。這名單中有不少人是李敖的朋友或後來人們熟知的人,像施明德、吳耀宗、胡學古(胡虛一)等。不久,這一名單被公布。赫然看到《台灣泰源監獄“政治犯”名單》的大標題,才恍然大悟,原來是自己交給馬丁的。
另一次,在李敖“跟監”快一年時,美國哥倫比亞太學奧克森伯格(Michel Oksenberg)教授請李敖在中泰賓館吃飯。看到李被國特嚴密“護駕”,奧氏極其反感。兩人密談甚久。後奧氏跟美國前總統卡特搭上線,也曾向有關方麵提起。
李敖在被軟禁期間,跟素少來往的師友,更無來往了。隻因小情人小蕾家住在吳相湘老師對門,吳相湘老師傳過一兩次話。表示關切。1970年4月15日,姚從吾老師在研究室中白首窮經,忽然坐化,以七十六歲之年,死在書桌上。消息傳來,李敖自有隱慟。公祭前夕,吳相湘老師托弟弟李放轉告,建議李敖化裝去偷偷行個禮。李敖沒有接受這一建議。——他為什麼要偷偷摸摸用世俗方式,來表達他跟姚從吾老師的一番交情呢?
三年之前,1967年4月27日,李敖去醫院看殷海光老師,碰到姚從吾老師也來探病。那是他最後一次見姚從吾。當天晚上,姚從吾寫了一封信,在問了是否見過研究室所藏《齊東野語》之後,又補充說:“近印出《餘玠評傳》一本,謹奉上,請多多指教!(將來印書時,當將吾弟大作收作附錄,請允諾!)”所說李敖“大作”,指《餘玠人格品質的分析》一文,那是李敖1962年1月16日寫成的,是李敖在姚從吾課堂上的一篇報告。姚從吾在生命晚年,猶不忘學生的學術著作,並且還要印在自己的書裏作為附錄,他對李敖的期許之殷,久久不易其誌。
李敖說:“姚從吾老師有一方圖章,上刻篆文‘從吾所好’。《論語》上說:‘富貴如可求,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如不可求,從吾所好。’大家都以為姚從吾老師好讀書、好學問、好史學方法、好遼金元史。但是。對我說來,我卻相信在這些以外,他別有一小好,那就是他一直對他一個學生的‘一往情深’。也許真的原因隻是他自己‘霸才無主始憐君’的一種投射,——李敖的霸才真的吸引了他,把他搞得昏頭轉向,從‘從吾所好’轉變到‘從敖所好’,以當仁不讓始,以欲罷不能終,這一生死師徒之情,也真可說是士林佳話了!”李敖用這段話結束了他對姚從吾老師的回憶。
李敖在軟禁期間所寫日記,在被捕後被抄去不少,從殘存的片斷日記裏,可以看到他這一時期的內心活動。摘錄如下:
10月29日致魏廷朝
魏胖:以下成績,得以具體化,皆拜國民黨軟禁之“賜”也!
一、苦其心誌地鍛煉、更成熟。鍛煉自己可應走難、任大事,並充分做這一準備。
二、專注於世界性大目標地研究,矚目於新世界、太世界。而不斤斤於一個江河日下的政權、一個老人政治、一個小島。
三、對於人情冷暖,有更清楚的測驗。
四、對曾經磨難的榜樣,有更大的興味去體認。
五、能過孤獨生活,且在孤獨中忙個不停,自得其樂,得到不怕孤立的本領。
六、全天候做工,沒有假日。增加了做工的時間,自然效果也相對地看好。
1971年1月2日致劉紹唐
紹唐兄:我被“軟禁”眼看就快一年了。上月我家發現被偷裝的偵聽器,我不動聲色,把它轉到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警總“抓”我去,逼我繳出銷案。我說這個是要不回來了,等我找到第二個,一定給你們。弄得他們也沒辦法。當天我在“口供”中已明白表示我已無所顧惜,“政府”如想不把人丟到海外,就不要逼我。這次“中國大陸問題研討會”,美國代表們由哥倫比亞大學的奧森伯格出麵,請我吃飯,正是我被抓問後的第二天。當天晚上蔣經國請他們吃飯,奧森伯格們曾以我的處境問蔣是否於人權構成迫害,蔣不否認,但說“Repressive”而已,他的英文可真不錯!我這邊你還是不要采。如有賣書的機會,請代我把握。我手邊有《古今圖書集成》一套,《大漢和辭典》一套,《文星》從刊一套,《文星》集刊二套,《中華古籍》叢刊,《金陵叢書》、《榕村全集》等多套。1971年1月2日夜。敖之。
3月13日孤寂
孤寂並不是看不到人,看不到“朋友”。在人群中,你常常發現隻有你自己在想你想的,關切你想的。別人的麵孔可能很友善、聲音可能很親切,可是那隻局限於眾生生活與世俗生活,除此以外,他們立刻變得無知、冰冷、麻木。比鄰猶若天涯。相逢如不相識。
孤寂是要自己決定、自己排遣、自已應付難題、自己麵對斧鉞;孤寂是沒有人可以商量、沒有人可以傾心。不錯。你有熟麵孔。可是你怕引起他們的茫然、乏味與醜惡一麵,影響到他們安全,他們有限的熱心與關切,你也不得不拒賄,因為他們太軟弱,他們非但無助於你,反易自傷其手(乃至終於露出人的醜惡一麵,——每個人都有的那躲藏的一麵)。
孤寂是處於荒原,孤寂是獨行墳場,孤寂是在什麼聲音都沒有的時候看月亮。
3月14日朋友和“敵人”
朋友——亡命的亡命、被抓的被抓、遠揚的遠揚、自保的自保。一兩個偶一見麵的,竟又是來求助於你的,至少是增加你負荷的。總之,此一二偶一見麵者,其見麵也出於不得已。人道如斯,幾乎已令人失去對friendship的信仰了。
“敵人”——環伺也、警告也、幹擾也、窮纏也,迄無止境。他們簡直要變成你的朋友了。“你不跟俺們交朋友?好!俺們把你的朋友全趕走,你不變俺們還交誰?”難道有朝一日,你豈要建立起對“敵人”的信仰嗎?“敵人”至少有一點是值得信托的,——就是他們絕不變,絕不像朋友一般地忘記你。他跟你永不分離。
日記是人心靈最真實、最無私的窗口。從李敖這些片斷的記載裏,我們既看到他軟禁生活的一些側影,也可窺見他心靈的秘密。他對人情冷暖做了入木三分的分析。他歌頌了孤獨。凡是“個人的自大”主義者,都是大孤獨者。李敖也是一個大孤獨者。他獨立於眾人之外、之上。他又為他們著想,不讓他們來看他,怕出意外。在人情上,他是大孤獨者,在思想上,在心靈上,他一點也不孤獨。他站在人們的前頭,給他們指示路徑,也給他們樹立榜樣。這樣的人是無畏的。
日記中有給“紹唐大哥”的信。劉當時是出版界大名人,他辦的《傳記文學》很有名。李敖軟禁以前,在一次閑聊裏,李敖談到查良鑒當了司法行政部長一定比鄭彥棻幹得好以後。劉紹唐說:“敖之啊,你太年輕,對世事有所不知。你以為查良鑒是博士是學者,形象好,能夠推動司法行政,其實不然。他固然如你所說,高於鄭彥棻,但鄭彥棻有一項條件,他卻不夠,那就是黨政關係。鄭彥棻有很好的黨政關係,他搞司法行政,阻力反倒少;查良鑒則不然,他關係不夠,很多良法美意,到頭來都是空的。在國民黨統治下要想做出一點事,關係夠不夠是很重要的。”劉紹唐這一席話,觸及國民黨一黨統治的本質,給李敖留下深刻的印象,他後來專門寫了《憶紹唐大哥的一段話》,記述此事,並說他由這段話想到當時尤清和李錫錕競選一事。以為李雖“無能,但可能具體的搬出幾塊磚頭”,因為他有較好的“黨政關係”,而尤雖能幹。卻“隻能帶我們抽象的做場好夢”。李敖跟劉紹唐訂交於1962年文化大論戰的時候,是由高蔭祖介紹的。
七、鐵窗生涯,寫出《我最難忘的一個“匪諜”》1971年3月19日晚上,“跟監”的林組長(名業振)上樓來敲門,低聲說:“處(保安處)裏要請李先生現在去一趟。派黑轎車來,就在樓下。”因為跟蹤久了,不無交情,隨又補了一句:“情況很麻煩,你要有心理準備。”李敖點點頭。旋即走進臥室,把早有準備的一包十萬現金給了小營,並還給她一包照片,囑咐小蕾現金備用。照片不能給第三者看到。然後相擁而別。
李敖正式被捕了。
李敖改押景美軍法看守所,先被關在第二房。過了幾個月,轉到十一房,再轉到第八房,在第八房住了兩年半之久。八號房的戶限與來去,主要靠牆與她交接點上的一個小洞,長方形,約有30×15公分大,每天三頓飯,就從小洞推進來;喝的水,裝在五公升的塑膠桶裏,也從小洞拖進來;采購日用品、借針線、借剪指甲刀、寄信、倒垃圾……統統經過小洞;甚至外麵寄棉被來,檢查後,也卷成一長卷,從小洞一段段塞進。門雖設而常關,高高的窗戶倒可開啟,可是透過窗上的鐵欄看到的窗外,一片灰牆與肅殺,縱在晴天,也令人有陰霾之感。李敖把這間房子稱為“洞房”。
也有“放風”的時候。李敖說:“我從‘大作家’變為‘大坐牢家’以後,每個星期,如不下雨,有四次‘太陽見我十分鍾’的機會。我鬥室獨居,偶爾放風時會碰到新來的淚流滿麵的滿口喊冤的小市民。我因為資深,因為德高望重,被目為‘大龍頭’,常常被小市民請教。小市民隻知道我是龍頭老大,並不一定知道李敖是老兒。常常在十分鍾的請教過程裏,我得到一點外麵的消息。”
就在景美軍法看守所,李敖的判決下來了。警總軍法處的判決“主文”是:“李敖預備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處有期徒刑十年,褫奪公權六年。”所謂李敖叛亂的罪行,昭彰者不過三類:第一類是“與彭來往帶信罪”——說李明知彭明敏特赦出獄後“叛國”之念未泯,仍秘密與之交往,並且介紹了某外籍人士為彭明敏帶出一封信到海外,未加檢舉。第二類是“家藏文件入夥罪”——說李接受謝聰敏交閱的叛亂宣言及月刊多件,並同意加入以彭明敏為首的叛亂活動,做了“台灣本部”的委員。第三類是“監獄名單外泄罪”——說李把泰源監獄叛亂犯名單交某外籍人士帶赴國外,作為攻訐“政府”之運用。判決日是1972年3月10日。收到判決書後,李敖拒絕上訴,準備坐它十年。但是軍事檢察官說判得太輕了,聲請複判。一直拖了三年多,1975年8月12日,複判下來了,“主文”是“原判決撤銷發回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更為審理”。於是,老庭重開,再為判決,因為趕上蔣介石死了大減刑,所以刑期就短了,其“主文”是:“李敖預備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處有期徒刑八年六月,褫奪公權六年,減處有期徒刑五年八月,褫奪公權四年。”
同案共八人。在他們被捕前五個月(1970年10月12日),台南美國新聞處發生了爆炸案;在他們被捕前一個月(1971年2月5日),台北美國商業銀行發生了爆炸案。他們一行也被說成這兩起案件的製造者,實在離奇,因為後五人是李敖從不認識的,到1972年2月29日第一次秘密審判開庭時候,才得相見。劉辰旦其人,是一位戴黑邊眼鏡的壯漢,一直側身微笑,以後在獄中住處相鄰,相處甚好,經常秘密傳遞信息。1975年4月25日,李敖獨自在房中看小蕾托她父母送來祝賀四十歲生日的《生活雜誌》畫冊,忽然班長送進一個生日蛋糕,原來是劉辰旦請他姐姐特地買了送來的。李敖在牢裏結識了不少人,但與劉辰旦獨親。
李敖在坐牢期間,目睹親聞了許多冤假錯案。黃中國是其中之一。
黃中國,五十多歲,是一個好大的胖子,肚皮之大,在全看守所允稱第一。他皮膚粗糙,麵目黧黑,傻不啦唧。李敖關進軍法處第二房時,黃新任“外役”,每天給各押房送飯送水。送水是用塑膠水桶,每房一個,他用一根粗麻繩,在飯後把木桶一個個串起來帶走。串水桶的時候,空桶相碰,嗵嗵作響,犯人們就知道是他來待所客廳,未幾吳俊才老師出現。吳說:“收到你的信很感動,為‘國家’為學生我都願出麵處理。”吳老師問李敖有什麼困難。李敖說,他入獄後,他弟弟把放在他名下的水晶大廈房子押在華僑銀行,又不繳利息,以致房子落在銀行之手,盼能代為解決。
後來吳俊才老師再和李敖見一次麵,他說水晶大廈房子他幫忙解決;去外國部分等出獄後再說:案中案的司法冤獄部分,查明如確是冤獄,可通過協調,以“不執行”解決。吳又提出,李出獄後可到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任副研究員,以表示大家不再敵對,並且也解決了生活問題,這樣,所謂叛亂案的“褫奪公權六年”的問題也就不了了之。
1976年11月19日,李敖第一次作為政治犯,出獄了。這個時候在大陸“四人幫”已經被粉碎;在台灣蔣介石已經不在人世,蔣經國時任“行政院長”,正準備全麵“接班”(在兩年後的1978年3月,被選為“總統”);在李敖自己距他四十二歲生日,尚有五個月。
八、隱居待發,該出手時再出手
李敖一心想過獄中那種平靜與蒼茫的生活,息交絕友。謝絕人事。
李敖原有兩座房子,入獄後弟弟私下抵押給華僑銀行,又不交利息,以致魚爛河決,難以收拾,李敖在出獄前就托吳俊才老師幫忙解決,前已談及。吳俊才老師不負學生所托,他請保安處出麵,保安處轉由林家祺個人出麵見證,“逼迫”華僑銀行以二百三十萬買下水晶大廈房子。李敖還給該行一百萬欠債後,又還了另一戶房子的三十多萬欠債,手上留有百萬元左右這成了他過隱居生活的經濟基礎。後來買下教化南路金蘭大廈十二樓的房子。搬進去以後,生活基調還是息交絕友式的,但有一筆財路,大大改進了經濟狀況。
原來辜振甫成立“中國合成橡膠公司”時,送給蕭同茲一批股票錢,當時是二十五萬元。蕭同茲死後,由蕭孟能繼承,因五年不漲,持之乏味,轉賣給李敖,李敖就成為該公司的股東。先前1976年6月,李敖在“仁愛莊”看報得知有所謂“中國信托投資公司”信用卡發行,隻要存五萬元即可自然取得,不必靠人介紹,有了卡對一個政治犯出獄者說方便許多,於是就在6月10日彙去五萬元,依法成為該公司一個小股東。沒想到買下蕭孟能的“中國合成橡膠公司”股票後,卻發現在“中國合成橡膠有限公司股東名冊”中,信托投資公司所占股數竟超出總股數近百分之五十四。這是違反“財政部”不得超過百分之四十的規定的,形成李敖所參加的兩個公司相互之間有大吃小、左手吃右手的怪現象,因而發生複雜嚴重的衝突。從1979年3月26起,李敖以股東身份三次發函“中國合成橡膠公司”質問,並於4月3日派弟弟李放參加股東會議。這次股東會議即是應李敖信中的要求而召開的。三天後,李敖致信公司詳細敘述了開會情況和經過,以做備忘。又過六天,再發一信,指出:“貴公司負責人所為,實已在《刑法》第十五章偽造文書罪至第三十一章侵占罪至第三十二章詐欺背信罪之間。貴公司諸公,無一非此島上‘有頭有臉’之財閥階級,今竟利令智昏如此,通謀由辜振甫先生一馬當先,以特權總歸戶姿態,上通當道,下淩百姓,目無有條之法,手提非分之財,如此橫行,本人絕不幹休。先致此信,請答複、謝罪並賠償。如不獲合理解決,本人將續循輿論與法律途徑處理,特此正告。”
辜振甫收到信後,自知事態嚴重。他請小姨子華嚴出麵,前來談判。華嚴帶了她的許多新作。十多年不見,相見甚歡。首先談到嚴僑的去世,兩人都不勝傷感。然後“政經分離”,談股票一事。華嚴說:“辜先生自感對李先生很抱歉,我姊妹辜太太本來也想一起來拜訪李先生,我說我跟李敖最熟,還是我自己來好了。這次糾紛的確公司方麵不對,現在願以一倍的價錢,由我出麵買回股票。我是稱‘師姑’,請給我麵子。”李敖說:“我老師被捕時候,嚴師母帶了三個小孩到台北投靠親戚,可是到處吃閉門羹,誰給了她麵子?其中辜振甫最可惡,我今天要跟他算二三十年的舊賬,絕不輕饒他。”經華嚴好說歹說,最後以八倍價錢買回股票。
11月19日,李敖請來了已經十多年不見的嚴師母,當麵送了十萬元即期支票給她。李敖對嚴師母說:“這個錢你可以章,這就是三十年前對你閉門不見的那人的錢。今天我總算給你出這口惡氣。”嚴師母哭了,她收下了錢,收下了溫情與舊情,也收下了李敖式的義氣。
從嚴師母和嚴方、嚴正的口中,李敖得知了嚴僑死前的一些情況。嚴僑死前六年,已經遁入皈依宗教的境地,絕口不談人間事。他皈依的是密宗,家裏佛像、法器一大堆。李敖參觀了嚴僑的遺物,看到了這些佛像、法器和一件件走火入魔的文件,為之感歎不已。嚴僑說他“不斷尋覓二十餘載”始得成解脫,其實他錯了,因為最後取代自己的,隻不過是更舊的玄學而已。回顧嚴僑的一生,李敖始終以他未能生歸故國,一展抱負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