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4采用經濟杠杆,實現用水節約
采用梯級水價,保證“正常供水”,通過超額加價的辦法來限製用水,最終達到節約用水的目的。
4.3.5加大城市供水管網改造力度,減小跑冒滴漏,爭取盡早全部計量到戶的目標,杜絕私拉亂接和偷水盜水現象,促使用水戶自我進行節水,實現內部挖潛,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
4.4 嚴格加強水源地保護
西吉縣水源地存在重開采,輕保護的現象。一是水資源無序開采。夏寨水庫至月亮山雖然為縣城供水的主要水源地,但長期以來並未形成對水源地水資源的有效管理和保護,亂采亂用現象普遍,對水生態及當地自然環境造成極大破壞。二是無水源地保護。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在縣城水源區內,依托相對區較為豐富的水資源和河道砂石資源,在該區域內建成了相對集中的澱粉生產加工及采砂企業,而企業產生的廢水廢雜未經任何處理直接排入河道,對水源區地下水造成了一定的汙染。另外對水源區農業生產中的農藥和化肥使用缺乏必要的指導和監督,也對水源將造成汙染。
針對以上問題,提出水源地保護措施如下。
(1)根據水資源保護管理等配套行政法規,開展城市水資源保護規劃編製工作,進一步明確開采區、限采區和禁采區,處理好保護和開發利用的關係。
(2)實行最嚴格的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製度,對供水水源地進行保護區劃分,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任何人或單位不得在水源地保護區範圍內鑿井取水,不得建設工業、農業和養殖等各類園區和永久性建築,對已有的備案登記,條件具備的限期遷出。
(3)明確責任主體,理順管理體製。要充分發揮各級政府作為水源地保護第一責任主體的作用,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和部門在水源地保護方麵的職責任務和目標要求。
(4)在水源地保護區邊界設立告示牌、圍欄或圍網,向公眾公布水源地規模、水源地保護區邊界範圍等信息。
(5)根據水功能區限製納汙控製指標要求,西吉縣6個水功能區中現狀有2個沒有達到水質控製目標。為實現納汙總量控製目標,減少對水源和環境的汙染,要做好企業汙水的達標工作,減少工業汙水的排放量。同時要加快城市汙水處理廠的建設,預防水源地水質汙染。
(6)對水源地做好定期的水質檢測。加強現有水源地和水功能區水質監測斷麵的水量和水質監測,定期對水源地和水功能區取樣化驗,建立水量和水質監測記錄。
(7)開展專項整治,確保水源安全。針對馬鈴薯加工過程中造成的破壞生態環境、過度開采水資源等一係列問題,對重點排汙企業實行許可證和總量雙線控製管理,加強主要工業企業排汙量監測,對主要排汙企業的排汙口安裝計量和水質監測設備,對汙水排放量和水質定期進行檢測,建立企業排汙監測記錄。
(8)製訂嚴格的環境、能耗、水耗、資源綜合利用和質量、技術、規模等標準,提高準入門檻,嚴格禁止在水源地和主要河流沿岸新建重汙染企業。在水源地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需設置或擴大入河排汙口時,建設單位必須報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9)加強環境保護,控製麵源汙染。在水源地保護區內要大力營造水源涵養林,發展生態農業和無公害農業,減少化肥和地膜使用,積極推廣農村生活汙水、垃圾處理和畜禽養殖汙染防治,加快低毒低殘留無公害農藥和生物農藥的推廣應用,強化高毒高殘留農藥和禁用農藥的執法和管理力度,從源頭抓好點源和麵源對飲用水源地環境的汙染。
(10)製定水源地保護應急預案,為預防水汙染提供強有力的組織、物質、通訊調度、技術支撐。因突發性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水源汙染,使供水水源受到嚴重汙染或威脅供水安全時,水行政主管部門報經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後,對汙染源采取強製性應急措施,並對重大水汙染事故進行處理。
(11)主要汙染企業製定水汙染防治應急預案和措施,並報西吉縣水資源管理領導小組審批實施。
(12)當發生突發水汙染事件時,西吉縣水行政主管部門需組織相關單位和部門第一時間到達所轄事發現場,取樣化驗,查找汙染源,強行企業停止生產、禁止排汙;由西吉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及時通報事態進展情況,並向自治區水行政主管部門通報。
(13)加大工業廢水、城市汙水回收、處理、利用的力度,禁止亂排放,拓展新的可利用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