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國家文物局局長張德勤4月29日表示,海峽兩岸的交流可從不存在意識形態和政治敏感爭議的文化交流著手,將海峽兩岸故宮博物院的交流推動起來,即北京故宮博物院、台北故宮博物院舉行文物交流展覽,及大陸新近出土的古文物如兵馬俑等去台灣展覽。張德勤表示,兩岸故宮的文物是中國人的文化遺產,也是全人類的遺產,是中華民族立足世界的優勢,兩岸人民都有責任保護此文物,也同時有權利要求共享我們祖先的寶貴遺產,所以提出故宮文物交流。對於大陸法律規定古文物不能赴國外展覽的規定,張德勤表示,古文物在尚未完成發掘、學術論文發表工作前,不能到國外展覽,但是台灣“可以例外”,“因為台灣不同於外國,到自己的國家展覽沒有受到上項限製”。張德勤又表示,台灣現行法律對大陸人士來台限製和“匪區”文化財產入境在我看來,真正的問題所在,乃是台灣的古物根本是從北京偷運來的,台灣的“故宮”博物院根本是“故宮”贓物院,根本是竊國者的贓物院。既是贓物,理應“合浦珠還”才好,否則在北京展覽起來,就太可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