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門閥與科舉的戰爭(2 / 3)

科舉的誕生

科舉製度的創立決不是偶然的,它是社會經濟、官僚政治以及選官製度本身長期發展的必然結果。魏晉以來,國家長期處於分裂狀態,門閥士族壟斷了清要仕途,九品中正製成為門閥士族維護其政治特權的工具。南北朝時,庶族地主勃興,門閥士族在各種打擊下日趨衰落。隋朝建立之後,重新統一了中國,順應社會發展的需要,進行了一係列政治改革,地主經濟得到很大發展,庶族地主的勢力更為加強。庶族地主尤其是中小地主為了維護和擴大其經濟利益,迫切需要廢除九品中正製,打破門閥士族在政治上的壟斷,代之以一種新的選官製度,以便通過較為公平的競爭,進入仕途,躋身統治者的行列。科舉製度就是適應這一社會變動而產生的。在科舉製度下,不論門第高低,名義上在考試麵前人人平等。這就較多地為廣大庶族地主提供了通過公平競爭進入仕途的機會。因而,科舉製度在隋代,隨著庶族地主的壯大而產生;在唐代,隨著庶族地主的發展而發展;在宋代,隨著庶族地主完全取代門閥士族而趨於完備。

科舉製度的創立也是中國古代王朝維護其統治的需要。第一,在察舉製度下,由於曆史條件的限製,選拔官員的範圍較小,人數也比較有限,因而王朝的統治基礎比較薄弱,也難以選拔大批的真正的有用人才。在科舉製度下,廣大士人都可以懷牒自進,貢送朝廷的人數也大為增加了,這樣就擴大了王朝統治的基礎,同時也便於從中選拔治國安民的人才。第二,在察舉製度下,州郡長官及朝廷的某些官員握有選官的大權,舉主與被舉薦者之間往往結成座主與門生、故吏的關係,不利於中央集權。九品中正製下,門閥士族握有選官大權,非但不利於中央集權,甚至往往與皇權分庭抗禮。而在科舉製度下,州郡隻是按照朝廷的統一規定,主持州郡考試,選拔合格者解送朝廷而已。這隻是貢士,而不是舉官,被舉送者所獲得的隻是參加高一級考試的資格,而不是做官的資格或官職。所貢之士能否及第、授官,其大權完全在於朝廷,尤其是創立殿試製度之後,取士大權最後掌握在皇帝手中。這樣,科舉出身的官員不再是舉主的門生、故吏,而是”天子門生”了;不再是”恩歸私室”,而是”恩由主上”了。[14](《選舉》三之二二)隋統一中國之後,正是為了擴大王朝的統治基礎,加強中央集權,在廢除九品中正製之後,創立了科舉製度。科舉製度自隋唐至明清,之所以延續了一千三百年之久,也正是因為它適應了曆代王朝統治者維護其統治的需要。

科舉製度的創立又是察舉製度長期發展的結果。科舉製度與察舉製度有許多共通之處。第一,二者都是按科舉士,隋唐時科舉中的某些科目如明經、秀才等,甚至就是直接從察舉中轉化而來的。第二,科舉製度主要是根據考試成績決定取舍,而察舉製度從漢文帝時的賢良對策,到漢順帝時的“諸生試家法,文吏課箋奏”再到兩晉、南北朝時的秀才、孝廉對策等,也都包含有考試的因素。官員選拔製度發展的內在邏輯要求貫徹“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這些原則要求不斷擴大報考的自由和考試的作用。這些因素發展到一定程度,必然從察舉製度的母體中孕育出一種新的選官製度——科舉製度。於是,南北朝後期已經出現了科舉製度的萌芽。⑥如南朝宋明帝泰始三年(467)製定的《策秀孝格》規定:“五問並得為上,四、三為中,二為下,一不合與第。”[北齊武成帝河清初年(562),也出現了劉晝“舉秀才入京,考策不第”的情況。到隋代,在初步具備了從察舉製度轉化到科舉製度的社會經濟條件下,九品中正製被廢除,科舉製度便應運而生了。不過,在唐代,雖然選拔官員主要以考試成績決定取舍,但舉薦仍然起有一定作用;到宋仁宗時,則完全以考試成績決定取舍,科舉製度發展到相當完備與成熟的階段。總之,科舉製度的創立是一個相當長的曆史過程,科舉製度的發展和完備也是一個相當長的曆史過程。因此,我們可以說:科舉製度萌芽於南北朝,創始於隋,確立於唐,完備於宋,延續至元、明、清,前後經曆了一千三百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