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佛家思想的幸福觀之EAP借鑒(1 / 3)

東漢永平十年(公元67年),佛教正式傳入中國,從此與中國本土文化緊密結合,影響源遠流長。將佛學的理念引入EAP管理,不但有利於管理學本身的發展,而且在管理實踐中也會發揮不可忽略的作用。在本節中,我們挖掘點滴佛家經典與EAP契合的思想,如“眾生平等”、“煩惱即菩提”、“諸行無常”和“圓融無礙”,來探討佛家的幸福觀。

眾生平等

佛教教義從不要求人絕對服從於某種意誌或某種權威。在佛教中,沒有創世者與被創造者,沒有領導與被領導,隻有角色的不同。佛教中佛與佛弟子的關係,不是領導者與被領導者的關係,而是先覺與後覺、師與徒的關係。佛教講求的“眾生平等”,是指眾生法性平等和在因果規律麵前眾生平等兩個方麵。

1.眾生法性平等

釋迦佛創立了僧團組織後,沒有以領袖自居,而是把自己當成僧團中的一員,與普通僧眾一道,持缽乞食,赤足雲遊。佛陀之所以提倡眾生平等,按佛經佛理所言,在於眾生皆有佛性,與佛本來平等一體,因此,起心動念都出自於“眾生平等”,而絕無主宰支配眾生的意圖。

按現代組織論的原則,每個人在組織中都是平等的,隻是在組織中的分工不同。無論是企業的管理層還是普通員工,隻不過是工作角色不同罷了,每個人都擁有平等的同樣高尚的人格,絕不能因為角色的不同、工作分配的不同而生出傲慢、輕視或者自卑的情緒。

如今,在很多企業之中往往有這樣的現象:管理者頤指氣使、高高在上,一副掌握生殺大權的模樣,員工低聲下氣、怨聲載道,仿佛永無翻身之日,矛盾便日積月累的形成,給企業管理積下隱患。如果企業EAP推廣“平等”的觀念,讓組織中的每一個人都能夠正確認識自己角色的重要性和平等性,大家便能夠有一個平和的心態,並無尊卑,同樣為組織貢獻著智慧與力量,一種自豪感便油然而生。

2.在因果規律麵前眾生平等

在佛教中,“眾生平等”還指在“因果規律”麵前眾生平等。“因果”是佛教思想中的重要觀點,是指“種善因得善果;種惡因得惡果”,無論一個人處於怎樣的身份地位,同樣逃不過“因果輪回”的規律。眾生看上去的不平等,是因為大家從有始以來,造的善業、惡業不平等引起的,積德行善越多,得到的福報也就越多,因此眾生是平等的。

在一個組織當中,每一位員工按照工作定位、工作使命完成相應的工作,麵對同樣的製度約束,有法製而非人治,觸犯了製度的底線必然會受到相應的懲罰,這與身居怎樣的崗位無關。企業的各級領導者是各部門中具有不同分工承擔不同任務的普通一員,他不是帶領團隊去執行他所決策和定義的工作目標,而是與團隊的其他人員一道去共同實現大家所認可的工作目標。當“因果律”、“平等論”融入了員工的血液,員工能夠正確的認識自己,認識到人人平等的內涵,就不會盲目驕傲自大、盲目的妄自菲薄,穩定、正麵的價值觀在企業內部起著潛移默化的作用,員工自然能夠從心底流露出平靜、喜悅的感受。

煩惱即菩提

“煩惱即菩提”是佛教的經典觀點。煩惱與菩提本是相反的兩重境界,看上去是矛盾對立的,因為煩惱是迷惑、愚昧的狀態,菩提是覺醒、開悟的狀態。在禪宗看來,煩惱即菩提,菩提並非煩惱之外的菩提,煩惱與菩提的差別僅僅在於心的迷與悟。煩惱即是迷,菩提即是覺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