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轟動京城,很多看熱鬧的人都去河岸邊看“犯罪現場”,指著那個挖出二格屍體的屍坑吐沫星子橫飛,而在朝堂上,也引起軒然大波,“以事雖幻杳,而證驗皆真”。
官府的審理還在繼續,受審者也依然處於一種極端不正常的狀態,“訊問時呼常明名,則忽似夢醒,作常明語;呼二格名,則忽似昏醉,作二格語”。最神奇的是,還出現了兩種聲音互相辯論的情狀,偶爾“又父子絮語家事,一一分明”。
雖然這個人到底是常明還是二格還是一個謎,但常明謀殺二格一事,確屬無疑,刑部以實情上奏乾隆皇帝,乾隆下令依法處死人犯。諭旨下達的那一天,那人身上二格的靈魂十分高興,二格生前是個走街串巷賣年糕的小哥,竟高唱起賣糕時的吆喝聲來,他的父親聽了放聲大哭,說很久沒有聽到兒子的吆喝聲了,他問兒子的冤魂,冤魂說:“我也不知道,父親保重,我去也!”從此,便仿佛脫離了常明的身體一般,“自是再問常明,不複作二格語矣”。
此案之詭奇,就是今天聽了也不免令人瞠目,上述案例記述於《閱微草堂筆記》之中,讀者諸君可能會覺得,沒準兒又是紀曉嵐打著他老爸的旗號胡編亂造的故事,但是無獨有偶,中國文化史上另外一位巨人——袁枚,在《子不語》中也記述了此案,而且開宗明義地指出,他是從邸抄上看到的——乾隆年間的《邸抄》類似今天的內參,專門向外官傳達皇帝諭旨、朝廷政事或機樞動態,具有極高的可信度。
將袁枚的記錄和紀曉嵐的記錄相比對,就會發現這一詭案更多的曆史細節。
按照邸抄上的報道,玉器失蹤的地點更加詳細了,“景山遺失陳設古玩數件”,而懷疑的主要對象是挑土工人,“召執役數十人立而訊之”,一個名叫趙二的工人忽然跪倒,自稱名叫常格,年十二歲,在到市場上買東西的路上,為工人趙二圖奸不遂,用刀殺死,埋於厚載門外堆炭地方,“求大人掘驗伸冤”。
可以看出,無論受害者和施害者的名字,受害者的年齡、受害經過、埋屍地點,全都與紀曉嵐的記錄不符,但是除了這些元素外,冤魂附體這一主要案情是確鑿無疑的,案件移交刑部後,捕役在厚載門外堆炭地方挖出了常格的屍骨,“屍傷宛然”。刑部上奏給皇帝的奏折,主要糾結在趙二是否算“自首”上,“趙二自吐案情,跡似自首,例宜減等,但為冤鬼所憑,不便援引此例,擬斬立決。”得到了乾隆皇帝的準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