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說——前幾天,他的店裏發生了盜竊案,幾件模特身上的衣服不翼而飛。他查看了監控錄像,發現那些丟失的服裝,上一秒還好好地穿在櫥窗裏的塑料模特身上,下一秒就憑空消失了,隻剩下光著身子的模特尷尬地立在原地。大叔嚇了一大跳,他反複查看了錄像,卻看不出絲毫端倪。
「大叔把這件事告訴了同在商店街上的其他店主,沒想到近幾天來,好幾家店鋪都遇到了相似的事情——首飾店的老板說他家店裏丟了耳環、項鏈和手鐲;化妝品店的姑娘則說她家丟了整整一套化妝品;鞋店丟了一雙紅色的高跟鞋;內衣店裏丟了一套女士內衣;而街角報刊亭的老板,則親眼看到好幾本時尚雜誌在眼前不翼而飛。
「這些事件在商店街上傳得沸沸揚揚,不少店主都認為,是有妖精或小鬼作祟。但鑒於丟失的商品都不算太貴重,大家燒燒香拜拜佛,也就不再追究了。服裝店老板也想如此,可他太太卻被嚇得夠嗆,整天寢食難安的,搞得老板也沒法安生,幹脆決定把店盤給別人,另找地方重新開店。可商店街鬧鬼的事情幾乎路人皆知,誰都不願接下他的服裝店。無奈之下,才來請我幫忙。
「老實講,我剛一聽說他店裏丟失的衣服款式後,就立刻想到了小紅小姐你——無論是風衣也好,連衣裙也好,還有線帽和圍巾,都和小姐穿的完全吻合。」
我向女孩看去,她正用手擺弄著脖子上的紅色圍巾,似笑非笑。
「既然說到這份上了,我也沒必要隱瞞了吧。」她輕歎一聲,說,「老板先生,你若開一家偵探事務所,說不定也是個不錯的選擇哦。」
「可偵探通常不會和靈打交道。」
「說得也是呢。」女孩笑,撫摸著耳朵上桃心形狀的耳墜,坦誠地說,「首飾也好,衣服也好,化妝品和時尚雜誌也好,都是我拿走的。」她說,「我不知被困在那間小屋子裏多久了。每天看到的,不過是窗戶外麵那條髒兮兮的水渠,幾幢石砌的平房,以及平房院子裏的大樹。水渠裏的水漲了又落,樹葉綠了又黃,小屋的石牆褪了色,又被重新刷上油漆。我眼中的世界,僅此而已。
「突然有一天,我發現自己不再受到束縛,可以自由地走到門外麵去了——我驚訝不已,心中既興奮又忐忑。我像逃離牢籠的小鳥一般,在鎮上遊蕩了——房子啦,車子啦,人們身上的衣著啦,全都新鮮無比。再看看自己,全身上下都都格格不入,簡直想找個地縫鑽進去。
「所以,我從商店街拿了那些衣服首飾——或許是偷,但就算想付錢也沒有辦法。我按照時尚雜誌裏的搭配,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終於能夠安心出門了。」
說著,她雪白的臉上竟泛起淡淡的紅潤。看來,愛美之心,女人和女鬼並沒有什麼分別。
「接下來的事情,就是尋找哥哥了。」她說,「在過去的年月裏,我一直守在原地,苦苦期盼著有朝一日,他能回來與我相見。而現在,我終於可以化被動為主動,去打探哥哥的消息。我轉遍了整座鎮子,都沒有發現哥哥的絲毫下落——這也正常。這座小鎮,不過是幾十年前我和哥哥短暫停留的地方罷了,他沒有任何理由回到這——更何況那時,他已不把我這個妹妹放在心上了。」
她低下頭,落寞的神情中依舊不失美麗——令人難以相信,她隻是個過世多年的魂魄罷了。
她生前的哥哥,才是真的幸福吧——我不禁想到。
小紅接著說:
「我發現,盡管能自由移動,但活動範圍僅限於鎮子之內,一步都踏不出。我一籌莫展,隻好整天在鎮上閑逛。有一天,我在街上遇到了一個男人。他穿著一身奇怪的衣服,戴著偌大的耳罩,邋裏邋遢的。他居然能夠看到我,還在我身上貼了一張紙符,我立刻一動也動不了。本以為自己大禍臨頭,可那奇怪的家夥卻說,我並未完全墮化,他也不急於將我除去。他希望我能去見一個人,說不定能解除我的怨念,而那個人就是你——經營凶宅不動產的曹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