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我國國情下的社區治理途徑探索
公共管理
作者:崔婧文
摘要:社區治理問題日益成為當今國家治理中一個不可或缺的部分,然而不能否認的是,目前的社區治理或者說是我國的社區治理仍是在國家的統治下開展的,那麼,在國家統治下究竟需要構建怎麼樣的社區治理模式或者說如何協調好國家統治和社區治理的和諧發展,從而為社區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務是我們需要麵對的問題。
關鍵詞:統治治理社區治理
一、統治、治理、二者關係
在政治學角度來看,統治通常是作為輔助詞彙而存在的,也就是說它更多是用來解釋其他一些政治術語或政治學用詞。從本文來看,說到國家統治,我們首先要弄清楚統治在國家治理中的真實含義和實際作用。不難理解的是,國家作為統者通過氣本身的權力和權威來掌握國家的治理工具,從而獲得和維護社會各階層的利益;“治”主要強點的是管理,政府機構將權力下放到擁有國家權力的階級和社會組織來對國家、社會事務進行的管理。從以上闡述不難看出,國家的統治包涵了政治統治的決策職能和日常社會管理的基本職能,通常情況下,社會的管理職能都是基於政治決策而執行的,同時,政治上的決策隻有通過在社會管理的具體實施中得以實現,這樣兩者起到了相輔相成的和諧關係。
公共機構治理。權力運行的向度和維度在實際的操作管理過程中還是存在一定差別的。政府實施的統治最大特點便是從上而下的運行模式,它主要是依靠政府的權威性來製定和實施政策,對公共的事務實施統一向度的管理。而治理則不同,它是一個自上而下、由低向高的雙向管理模式,它主要通過的是相互合作、民主協商來實現對公共事務進行管理的最終目標。治理是在市場原則、公共利益和協調發展的合作基礎之上建立起來的,通過合作互聯的網絡格局的權威彼此製約,而不是依靠政府的權威而實現的。這種方式的權力向度不是單一的和自上而下的,而是相互的多元的。隨著人們關注的重點逐步從統治轉向治理,人們也開始將對“善政”轉向為對“善治”的向往。自打有了國家和其政府之後,善政也就理所應當成為人民所期望的一種理想模式。我國自古之稱的“善政”,(可直譯為“良好的政府”或“良好的統治”)。然而,從善政的內容來看,無論是古往今來的中國還是外國都大同小異,常見的核心元素有:法製的嚴明、官員的廉政、行政效率的提高和服務的優質。
二、社區治理中權力的來源
要是進行更深層次的追究,社區治理既然是一種管理,那麼它的管理權力從何而來?在社區治理的邏輯構架中,最核心的概念應該是公共權力,從治理的角度出發,公共權力是由國家權力和社會自治權力共同組成的。“現如今的社會體係中,隻有合理有效地處理公共事務,認真履行各部門的職責,各種形態的國家政府才能維持其統治地位。與此同時,市場經濟的發展推動著社會的自我運轉和公共社會的發育,公共事務大量增多,僅僅依靠國家權力已無法有效治理社會。因此,就權力的公共服務性而言,公共權力應是一個以國家權力為主導,同時包含社會(社區)自治權的體係”。公共權力是根據社會不斷發展的共同需要而出現的,主要是以維持和調整全體社會成員的生活秩序為目的,行使的主體是在公共權力產生之後出現的,即公共權力機構。喬耀章教授認為,在私有製、階級和國家產生之前,“非國家機構的政府I”才是公共權力的行使者。而這三者產生之後,首先,“非國家機構的政府”隨之轉變為國家機構的政府,另外,“非國家機構的政府”的主體性曆史地位並沒有因此而被取代,也完全喪失其存在和發展的空間,還同“非國家機構的政府Ⅱ”的形式和政府共同存在,兩者相互轉化相互作用。伴隨著階級和作為國家機構的政府的消亡,人類社會將步入“非國家機構的政府Ⅲ”及其公共權力的新的曆史時期亦即馬克思所說的“自由人的聯合體”的新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