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印發學校危險化學品(63種)和易製毒化學品(28種)的詳細目錄,並在教育城域網上公布。指出危險化學品,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腐蝕品等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易製毒的特點。
2)印發統一製定的《蕭山區學校危險化學品管理規範》《蕭山區學校危險化學品的安全貯存要求》《蕭山區學校危險化學品流向登記製度》,對易燃、易爆、劇毒、易製毒等危險化學品,要求做到“五雙”製度,即實行雙人管理、雙人收發、雙人領料、雙人記賬、雙人雙鎖。
3)與區公安局聯合發文《關於蕭山區學校定人定點購買危險化學品的通知》,學校要確定專職人員去公安分局確定的供應企業購買化學藥品。專職人員、供應商的信息及購買記錄全部在區公安局緝毒隊、教育局裝備中心備案。
4)聘請有專業知識和實驗經驗豐富的專職教師對管理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專題講座。如危險化學品按不同性質實施貯藏和存放,易燃、易爆、劇毒藥品一律使用專櫃加鎖保管,存放於專用貯藏室等,提高了管理者的業務水平。
5)報局人事科同意,在實驗室專職教師的人數核編時予以適度放寬。截至2012年,有專職管理教師的學校增加到55所,占學校總數的38%,基本覆蓋了全區的初中、高中,確保危險化學品在有人管理的同時,盡快將兼職管理逐步過渡到專職管理,提高管理的專業水平。
6)對於教學上長期不用或不明性質的危險化學品,按浙環發【2005】27號《關於對收繳和廢棄危險(劇毒)化學品做好集中保管與安全處置工作的通知》規定妥然處置。
4 體會與思考
通過配發學校危險化學品專櫃,增加專職管理人員、強化兼職人員的業務培訓,目前,全區範圍內的中小學危險化學品的購買、運輸、貯藏、存放、使用、管理等均達到了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344令),《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第466號令),公安部《劇毒化學品管理辦法》(第77號令),浙江省教育廳、公安廳《關於加強學校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杭州市中小學實驗室安全防護與化學危險品管理規範》等有關文件的規定要求,達到了學校危險化學品管理有組織、有人員、有設施的“三有”目標。現在,學校關於危險化學品所需的設施建設規範、設備配備標準、管理組織健全、各項製度完善、所有職責明確。特別是統一配發學校危險化學品專櫃使用近三年來,通風係統、溫控係統等運作正常,基本無腐蝕現象,極大地改善了危險化學品的貯存環境,保障了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杜絕了危險化學品流向社會的現象,對維護校園正常教育教學和治安秩序,促進和諧社會建設做出了積極的貢獻,多次受到省、市技術中心和區公安局緝毒隊的表揚。所研製的危險化學品專櫃,取得了國家知識產權局頒發的實用新型專利,目前已在多個地區推廣使用。
綜上,在領導重視、財政保障的條件下,職能部門要注重調查研究,完善配套製度,創新管理模式,加強專業培訓,認真落實上級有關部門的各項規範、條例,切實加強危險化學品管理,在保證實驗教學需要的同時,為確保校園安全而努力。
(作者單位: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教育技術裝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