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如果不是那天。我想我們真的會有明天。屬於我們的明天。
那天,雙休日。
你去學校為幾天後的籃球賽訓練。
大家都好像很忙碌的在生活著,
家裏隻留下我這個閑人。
我看沒事,便替林媽清理房子。
“小姐,不用打掃少爺的房間的。他吩咐過,沒有他的允許任何人都不準進。”
是好奇心,還是試探心,我還是不顧一切的闖了進去。
我在心裏告訴自己,隻看一下,就一下。
如果可以,如果當初我沒有進去,一切應該都會不一樣吧。
我掃視了整個屋子,終於在某個小角落裏發現了你的日記本。
我看了。這就是宿命。
你寫了什麼?那是什麼?
是欺騙我的證據!!是赤果果的真相!!
我沒想到,
在你還在宿城的時候便知道了我是她的女兒。
在你第一次在這個家見到我的時候就已經認出我。
而在我來之前,你必然也早已經知道了我的過去。
而我,竟然還傻傻的將心中的傷疤一點點的撕開讓你觀賞。
隻是,我最接受不了的是你現在媽媽,你的後媽竟是我的親生母親、
那個害我失去爸爸,讓我跟仇恨度過青春、詛咒一生的女人。
那我現在這又算什麼?
接受你們的同情?接受你們贈與的施舍?
對不起,我可以接受任何人的施舍,我可以靠任何人活。
唯獨她,不行!絕對不行!
她沒資格。她不夠本。
我寧願此刻我痛恨的失憶症能幫我忘掉一切,可是它沒有。
那些傷痛依舊存在。
從我拿到這本日記本的時候,我們之間的“依柒”童話就不複存在了。
我走了。
帶著怨恨。帶著眼淚。帶著心碎。帶著意識糾纏。
我知道你們再沒日沒夜的找我,
我也知道此刻的你有著一堆的解釋要說給我聽。
那又怎麼樣?傷害過的,我們的回不去了。
我寧願苟延殘喘的活著,也絕對不會忘記爸爸臨終時嘴角那抹邪笑。
我沒有回宿城。
那個地方,給與我的隻有痛苦。
可是,怎麼辦?
柒,我想你。
沒日沒夜的想你。
我的失憶症越來越嚴重,我得靠每天的錄音提醒自己,你的生命中有這個人存在。
我不想再一次忘記你,我想記住的,是我們的約定、我們許下的誓言。
花開,若相依。
花落,莫相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