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玲原本想指導著柳詩焉做個簡簡單單的三菜一湯帶去給周禮虎。為了盡量讓柳詩焉獨立完成,方玲隻在一旁指揮,告訴她做法,由她自己動手。
三個菜裏兩個都沒法看,顏色黑乎乎的也不知道是焦了還是醬油倒多了,也基本分辨不出形狀了,方玲沒敢嚐,直接淘汰了。
第三個是一道番茄炒蛋,竟然紅黃鮮明還挺好看,方玲拿著筷子嚐了一小塊。
“……呸!呸呸!怎麼這麼甜啊!”方玲連忙吐了出來,“你是不是把糖當鹽,放了兩次糖啊?”
“我,我不知道啊……”柳詩焉無辜的說道,也嚐了嚐自己做的番茄炒蛋。嚐過味道,她倒是依然保持著良好的涵養,沒把菜吐出來,強忍著咽了下去,但立刻抿著嘴沉默的直接將盤子裏的菜倒掉了。
唯獨還剩下一個菠菜湯了。方玲也懶得嚐了,就是菠菜加了點肉片和鹽煮的湯,她親眼看著她做的,味道差不了,但總不能讓周禮虎喝湯吃白飯吧。
方玲忍不住歎了口氣,說:“唉,算了算了,你實在沒有做飯的天賦,還是放棄吧。”
柳詩焉做飯的自信心也被打擊的所剩無幾,滿腔期待和歡喜隻剩下了空落落的挫敗感,沮喪的低著頭說:“我怎麼這麼笨,這點事都做不好,還怎麼讓禮虎哥喜歡我啊?”
方玲有些不忍心看她這般失落的樣子,就走上前去安慰道:“這也沒什麼嘛,人都是各有所長的,你不會做飯也沒什麼大不了,咱們再想別的法子好了。”
柳詩焉委屈的看著方玲,問道:“還有別的法子嗎?”
“當然有了,法子多的是!我想想……那不如你刺繡吧,繡個荷包送給周二哥,他肯定就明白你的心意了。”
在古代,女子送男子自己親手繡的荷包,那意圖再明顯不過了。柳詩焉的臉紅了紅,她自然知道送了荷包代表什麼意思,可以算是徹底對周禮虎表明心意了,她有些猶豫的說道:“這樣會不會……太直白了?萬一禮虎哥他不喜歡……”
方玲無所謂的擺了擺手,說:“周二哥懂什麼啊,他就是個糙漢子,未必看得出來你是在表白呢。最多看著荷包就能想起你的好來。”
柳詩焉不由得讚同,說的也是,周禮虎陽剛有餘柔情不足,未必真的懂那些兒女情長的事情。可轉念一想,她又糾結起來,“可是禮虎哥平時從來不佩荷包,也不帶墜飾,會不會白白送了他卻不喜歡……”
周禮虎確實從來不帶那些附庸風雅的東西。他當慣了獵戶,穿的都是輕裝便衣,不會像文人那樣穿長袍掛玉墜。即便現在他不去打獵了也沒改了穿衣的習慣。不過對此方玲也另有想法:“誰說一定要戴在身上呢,你送給他也就是圖個念想,他可以收在身上,掛在床頭,放在枕頭下,反正隻要他想,自然可以放在天天看得見的地方。”
柳詩焉欣喜的點了點頭,覺得荷包的建議再好不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