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穀靜禽言細,林深花影寒。”所謂“細”,也僅指其聲音特征。此等用例在“禽言”名目下不算大宗,但似乎未便視而不見。
尤須指出的是,“禽言”還有與“鳥言”完全等值的情況。元陶宗儀《雕傳》雲:“鴻雁背北而來南,是叛者也;鸚鵡舍禽言習人語,是奸者也。”明陸楫《古今說海》亦謂:“吾先君嚐言,友人某解禽言,見二雀啾鳴樹間,久之一雀飛鳴而過,二雀忽飛去。友人曰,‘此二雀求其侶不得,彼一雀報言在東園樹林中,故二雀飛去也。’急令人視東園林中,果然。”這兩例“禽言”,都屬於須經翻譯才能理解者,無疑屬上述C類用法。不過此種用例相對較為少見。
與“禽言”關係更密切的是“禽語”,這個說法出現更晚。白居易有“野棗花含新蜜氣,山禽語帶破匏聲”之句,將“禽”和“語”聯係在一起。到了宋人筆下,“禽語”就成了一個與“禽言”可以互相替換的詞。劉攽有句雲:“晝閑禽語靜,歲熟市聲嘩”;黃庭堅亦有句雲:“安得江湖忽當眼,臥聽禽語信船流”;此為A類用法。郭祥正“關關禽語弄輕風”;範成大“咿啞禽語曉光淨”;則為B類用法。黃山穀又有句雲:“雨餘禽語催天曉”;阮閱亦稱:“枝頭禽語人難會”;此為C類用法。而黃庭堅有詩《戲和答禽語》,內中對禽語進行發揮;陳造《布穀吟》則感慨:“人將近似測禽語,汝意真解憂農不”;元人王惲《禽語自感》雲:“鷓鴣行呼行不得,杜鵑切祝不如歸”;均屬D類用法。
與“鳥言”、“禽言”、“禽語”相比,古代用於稱述鳥類聲音更常用的詞是“鳥語”。因而用於比況異族語言的情形也更多,尤其用於形容南方土著民族。如《後漢書·抗徐傳》載其“初試守宣城長,悉移深林遠藪椎髻鳥語之人置於縣下”。又《後漢書·西南夷傳論》謂:“緩耳雕腳之倫,獸居鳥語之類,莫不舉種盡落,回麵而請吏。”此種用法在古代例證極多。A、B、C三類用法對於它都很平常,在此毋庸舉例;唐詩中它甚至還有D類用法的個例。如陸龜蒙“樹號相思枝拂地,鳥語提壺聲滿溪”句中,“提壺”顯然是對鳥聲的直接記錄。隻不過此種用例極為罕見,且出現在“禽言”一詞風行之前;當禽言詩興起後,“鳥語”的這一用法便萎縮了。
錢鍾書先生所謂“鳥言”是在說“鳥類的方言土語”,而“禽言”是想象鳥兒“在說我們人類的方言土語”,雖未免以偏概全,且畫蛇添足,但就其根本區別而言,還是抓得相當準的。換個角度來講,所謂“鳥語”、“鳥言”隻是對鳥類的語言進行意譯,而“禽言”、“禽語”則是將鳥鳴直接記錄成人語,等於對鳥類語言進行“音譯”。以此反觀《詩經·鴟鴞》篇,通篇都是詩作者對鳥類言語的轉述,可謂“鳥言”典型,與“禽言”相去不可以道裏計。
《楚辭》、漢樂府、漢賦中的所謂“禽言詩”也都屬於牽強附會。禽言詩的形成過程當如上引錢鍾書先生所揭櫫的那樣,從中唐以後開始萌芽,到北宋才正式成立的。
(二)“鳥”與“禽”的感情色彩
何以當“禽言詩”興起時,古人不約而同地選擇用“禽言”而不是“鳥言”?
筆者認為,這裏麵有三重原因:首先,“禽言”是一個新鮮概念。從上文的論述不難看出,唐以前用“鳥言”、“鳥語”形容鳥鳴時,那種聲音對常人來說無論如何是不可解的;而“禽言”則意味著,鳥類就在說著跟人類相通的話,至少有一部分可以聽懂。這是一個全新的意境,有必要選擇一個新的詞形,表示與舊概念有所區別。
據《爾雅》解釋:“二足而羽謂之禽,四足而毛謂之獸。”就是說,“禽”是鳥類的總稱。《說文解字》釋“鳥”曰:“長尾禽總名也”,又釋“禽”曰“走獸總名”。兩者之間貌似不無矛盾。段玉裁就“禽”字注道:“倉頡造字之本意,謂四足而走者明矣。以名毛屬者名羽屬,此乃稱謂之轉移假借,及其久也,遂為羽屬之定名矣。《爾雅》自其轉移者言之,許指造字之本言之。凡經典禽字,有謂毛屬者,有謂羽屬者,有兼舉者。故《白虎通》曰:‘禽者何?鳥獸之總名’。”就是說,“鳥”、“禽”的概念雖不盡相同,用於指稱鳥類均無窒礙。
第二層原因,自唐以降,“鳥”字已含有不雅意。
目前已難以查考唐前中原人在口語中對男性生殖器的習慣性稱呼,至遲從唐開始,稱之為“鳥”已相當普遍。敦煌變文《燕子賦》中有“不曾觸犯豹尾,緣沒橫罹鳥災”之句,其中“鳥”字,語言學者公認是從男性生殖器引申而來的髒話。黃征先生就此注解:
蔣禮鴻雲:“鳥,罵人的語,讀入端紐,和《水滸傳》裏的‘鳥人’、‘鳥男女’的‘鳥’相同。《太平廣記》卷二百七十三,《李秀蘭》條引《中興間氣集》:‘秀蘭嚐與諸賢會烏程縣開元寺,知河間劉長卿有陰疾,謂之曰:“山氣日夕佳。”長卿對曰:
“眾鳥欣有托。”舉座大笑。’可見唐人已用‘鳥’如‘鳥男女’的‘鳥’。”按:“鳥”字義雙關,猶《藥名詩》之類,為古人“機警”手段。
既然如此,當“禽言”作為一個時新概念而興起,即便它確實是“鳥”,也未便冠以“鳥”名。這是理所當然之事。
其三,當使用“鳥言”、“鳥語”時,人鳥之間是物種相隔,不可能通話的,雙方感情距離比較遙遠;而“禽”這一稱呼,界定了一種雙方可以交流,甚至可以對話的情景,含有彼此親近、甚至親昵的意味。
這一點,在將禽言吟詠成詩的情境中自不必說,就連一些不詠其言,僅稱之為“禽”的詩句中,詩人的心情也清晰可見。如宋人許景衡的“春禽言語得能好,秋水精神更乞增”,明人李舜臣的“春風二三月,定有好禽啼”,雖然都沒有將禽類言語加以渲染,但詩家的心境躍然紙上。
毋庸贅言,這裏麵有一個對生態環境態度的轉變。
三、“鳥言”與其特定的生態
作為人類生態係統的重要組成部分,鳥類很早就在文學作品中扮演了極為重要的角色。《詩經》開篇便是兩聲鳥叫:“關關雎鳩,在河之洲”(《周南·關雎》),就此為中國文學揭開了一幅極為生動的人與自然的畫卷。作為較早出現的對鳥類聲音的描述,《詩經》時代的鳥類言語隻能稱為“鳥言”。它興起於黃河中下遊,所隱含的生態關係早在《詩經》裏便已表現得十分明顯。較之後世詩人寫作禽言詩的時代,當時的人鳥關係可以說其實是完全不同的。
《詩經》的地域範圍東至山東半島,西及甘肅東部,北抵晉中,南包漢水流域。考慮到詩篇數量分布,尤以今陝西中部、山西中南部、河南中部到山東半島一帶相對密集。
(一)《詩經》中的鳥類構成
據研究,《詩經》305篇中“或隱或顯地涉及動物的篇章達170多篇”,而“涉及鳥類的有50多篇”。關於這些鳥類,自三國時吳人陸璣撰《毛詩草木蟲魚疏》以後,繼起對其進行考證、圖解的名物學者今不絕。在這些林林總總的名物學研究中,絕大部分陳陳相因,科學價值不足。令人欣喜的是近年陸續出現了一些由生物學者參與的研究,如鳥類學家錢燕文撰著的《中國鳥類學史》,以及高明乾等人由多學科背景合作的《詩經動物釋詁》。這些論著運用現代動物分類學知識對《詩經》中的鳥類進行了考釋,具有很高的參考價值。
過去名物學者認為《詩經》中鳥類有39種,其中存在一些同名異物和同物異名的現象。茲參考錢燕文以及高明乾等先生的研究,實際上可得42種。以分類地位言之,雀形目最多,達11種,占1/4強;含鴉科3種,雀科2種,伯勞科、黃鸝科、鶺鴒科、鷦鷯科、文鳥科、燕科各1種。次之者為隼形目,7種,含鷹科4種、隼科3種。再次之者為雞形目,6種,全部屬雉科。雁形目亦有4種,全部屬鴨科。而鴞形目3種,全部屬鴟鴞科。鸛形目3種,鸛科2種、鷺科1種。鴿形目、鶴形目、鴴形目各2種,前者均屬鳩鴿科,後兩目則分別屬鴇科、鶴科及鴴科、鷗科。鵲形目及鵜形目各1種,分別屬杜鵑科、鵜鶘科。
雀形目所占比例最大,這是客觀現實的反映。當代資料表明,我國鳥類總數1371種,雀形目所占比例超過一半。《詩經》時代中原鳥類區係與今不盡相同,但總體結構應相去不遠。所要注意的是,當代我國鳥類非雀形目僅占四成強,而在《詩經》中占到近3/4。在非雀形目鳥類中,引人注目的是猛禽數量特別多。隼形目7種,鴞形目3種,共占總數近1/4。
出現這樣一個種類結構,應該有著多方麵原因。
首先,無疑與當時詩人對環境感知的選擇性有關。“詩言誌”,並非現實生活中一切事物均宜於詩。雀形目雖然在現實世界中所占比例很高,在詩的世界裏卻不必占據同樣的比例。
其次,很可能與當時鳥類知識的地方性有關。《詩經》中包含十五國《風》,《頌》也有周、魯、商之別,這些不同地域形成的詩篇顯然有著不同的地域性知識背景。上文提及《詩經》中一些同名異鳥、同鳥異名的現象,應該主要就是這一原因造成的。以出現頻率最高的“黃鳥”為例,《周南·葛覃》、《秦風·黃鳥》、《小雅·黃鳥》、《小雅·綿蠻》等詩篇中的“黃鳥”,當指雀形目雀科的黃雀;《邶風·凱風》中的“黃鳥”則指雀形目黃鸝科的黑枕黃鸝;而《豳風·七月》、《豳風·東山》、《小雅·出車》中的“倉庚”也指黑枕黃鸝。這種地域性知識的介入,導致詩人對環境的感應呈現出多樣性。
再次,還當與其時對鳥類的分類水平有關。相對於馬、羊、牛,《詩經》中對於鳥類的分類應該講是欠發達的。《詩經》中關於馬的名詞有“馬”、“駒”(小馬)、“騋”(高七尺以上的馬)、“黃”(黃馬)、“驪”(黑馬)、“鴇”(驪白雜毛的馬)、“白顛”(額有白毛的馬)、“驖”(鐵黑色的馬)、“騏”(青黑色花紋與棋盤格子的馬)、“駁”(毛色紅白的馬)、“駱”(黑鬣的白馬)、“雒”(黑身白鬣的馬)、“駰”(毛色淺黑雜白的馬)、“騂”(赤色馬)、“騅”(蒼白雜毛的馬)、“”(黃白雜毛的馬)、“驒”(有鱗狀黑斑文的青毛馬)、“騢”(赤白雜毛的馬)等二十餘種;關於羊的名詞除習見的“羊”(山羊)、“羔”(小羊)之外,還有“羜”(小羊)、“達”(初生小羊)、“羝”(公羊)、“羖”(黑色公山羊)、“牂羊”(綿羊)等;關於牛的稱呼較少,但也有“犉”(黑唇黃牛)、“犧”(純色牲)等區分。這種分類名詞的豐富與否,直觀地反映了該物種在當時人類生活中的重要程度。
(二)《詩經》中的鳥類聲音
《詩經》中對於鳥類叫聲的描摹,無一例外地都很單調。摹擬出叫聲的,全是疊詞或雙聲,如“關關雎鳩”(《周南·關雎》),“倉庚喈喈”(《小雅·出車》),“綿蠻黃鳥”(《小雅·綿蠻》),“睍睆黃鳥”(《邶風·凱風》)。大量的描寫則是隻知其鳴,不聞其聲,如“春日載陽,有鳴倉庚”(《豳風·七月》),“題彼脊令,載飛載鳴”(《小雅·小宛》),“鸛鳴於垤,婦歎於室”(《豳風·東山》)。有時即使聽到了,如“鶴鳴於九皋,聲聞於野”(《小雅·鶴鳴》),也完全無視其聲音的物質形式。
而且,當時詩人摹擬鳥鳴的手法非常單調,經常將同一個擬聲詞施之於不同的鳥,例如“喈喈”,既用於形容黃鳥(《周南·葛覃》),又用於刻劃雞鳴(《鄭風·風雨》)、倉庚(《小雅·出車》),還用於形容鳳凰(《大雅·卷阿》)、鸞(《大雅·烝民》)。另外,“燕燕於飛”是“下上其音”(《邶風·燕燕》),“雄雉於飛”也是“下上其音”(《邶風·雄雉》),可見其時詩人對鳥類的叫聲很不敏感。
這裏麵,很多鳥類的叫聲本身比較簡單沉悶固然是主因,但客觀地講,其中也不乏叫聲清脆明亮的鳥。數量上占多數的雀形目其特點之一便是“鳴管結構及鳴肌複雜,大多善於鳴唱”。尤值得注意的是,鳲鳩即大杜鵑(鵲形目杜鵑科),俗名布穀鳥,此物作為唐宋以降禽言詩中的絕對名角,早在《詩經》中已經登場,《曹風》有《鳲鳩》一篇專以詠之:
鳲鳩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子,其儀一兮。其儀一兮,心如結兮。
鳲鳩在桑,其子在梅。淑人君子,其帶伊絲。其帶伊絲,其弁伊騏。
鳲鳩在桑,其子在棘。淑人君子,其儀不忒。其儀不忒,正是四國。
鳲鳩在桑,其子在榛。淑人君子,正是國人。正是國人,胡不萬年?
這可以說是一個極有趣味的鮮明對照:到後世禽言詩興起以後,布穀鳥可以說能言善語,詩人們對於它的感知主要是靠聽覺——不一定要看見,隻要聽到它鳴叫就可以大發其感慨了;而在這首詩中,詩人對於鳲鳩的描寫卻完全是一幅視覺圖景,詩中的布穀鳥家族靜悄悄的。
至於上述那篇著名的“鳥言”詩《豳風·鴟鴞》,詩人完全采取擬人的寓言手法,托一隻母鳥的口吻,委委曲曲地刻劃主觀訴求,絲毫不作背景交待。賓主雙方的聲音及動作特征均付闕如,就連所托為何種鳥類亦不甚明了。
顯然,在《詩經》時代,詩人們對於鳥類在感情上是相當疏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