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者王肯(2 / 3)

我們都知道王肯最不喜歡我們叫他膽小鬼。這是他的心病。他見我們這樣嘲笑他,借著嘔得眼淚漣漣的瘋勁,他拿起一把刀子朝我們比劃。他說,你們再說我就他媽的砍你們。周保政的臉上布滿了譏諷的神情,他把手放到桌上,他說,王肯,你如果不是膽小鬼你就把刀子刺下來。我們見到王肯把刀子高高地舉起。我們都很擔心王肯失控而真的刺下來,那樣的話周保政的手就會殘疾。但就在這個時候,王肯的手不住地顫抖起來,他臉上的表情慢慢變得十分蒼白,他閉上眼睛,叫了一聲,然後無力地垂下了舉刀的手。

周保政說完反問我:“你說這樣的人會去殺人嗎?”

王肯總是自稱為“殺人犯”,這個稱謂頻繁地出現在他和我們的對話當中。我說頻繁有兩層意思:一、自從他突然在我們的生活中冒出來後,他總是做東請我們去那些高檔娛樂場所玩(我感到我無法拒絕他的好意,很難再在書齋呆下去,事實證明這些地方有相當大的吸引力,我久而久之便有了癮,如果哪一天王肯沒有安排,我就感到心頭空蕩蕩的,王肯把我從書齋帶入了火熱的生活),因此我們總有機會頻繁對話;二、王肯在頻繁對話中頻繁使用這個讓一般人感到觸目驚心的詞。

周保政說他每次聽到“殺人犯”這個詞心中就要冷笑。一次酒足飯飽後,周保政實在憋不住了,他說:

“王肯,你為什麼要說自己是一個殺人犯呢?這樣自我標榜當心公安把你抓走。”

王肯說:“都十年了,誰管。”

周保政說:“我很願意相信你殺了人……既然殺人這種事在你那裏不以為恥反以為榮,但老實說,王肯,我很難相信。我不相信你有膽量去殺人。”

王肯的臉色變得十分陰沉,他說:“信不信由你,但我殺人是真的。”

周保政說:“那你說說看你怎麼殺了人。”

我看到王肯的臉突然之間變得生動起來。那張黑臉上的笑變得遙遠而神秘,他臉上的傷疤和他的眼睛一樣溢出光彩來。他像是全身心投身到往事之中了。

他說:“你們永遠不會知道殺人後的感覺。想想自己曾主宰過一個生命,就感到自己充滿力量,就感到自己擁有了某種權力。那是一種奇妙的感覺,人都殺了,我還怕什麼呢?”

十年前的街景在王肯的敘述裏變得動蕩起來。由於我的先入之見,我對王肯的敘述缺乏必要的信任,因此當王肯在殺人之夜向林廟走去時,我感到那種動蕩不安不無誇張的成分。

十年前膽小鬼王肯有一把鋒利的劍。每天晚上,他都會拿著去林廟那一帶操練一番。那是一個城鄉結合部,那地方有一棵古樟樹,樟樹下還有一堆稻草。那地方少有人煙,王肯拿著劍在月光下亂舞,劍光閃過,王肯的心中就湧上了英雄氣概。

王肯說:“劍在手,幻想無邊。你們知道那時候我是個膽小如鼠的人,但在無人的林廟,我的腦子裏滿是假想的敵人,我殺人如麻,無人在話下。”

顯然那堆稻草是王肯的假想敵人之一。他的劍一次一次刺向那堆草堆。就像我在十年後玩的電子遊戲,千軍萬馬紛紛斬於馬下。

出事那天,王肯像往常那樣一個箭步向草堆刺去。這回,一股力量強烈地反彈到他的手上。他覺得有什麼東西擋住了他的劍路。就在這時,他聽到“啊”的一聲慘叫。緊接著一個光身女人從草堆裏鑽了出來,消失在夜色之中。他連忙拔出劍,發現劍刃上沾滿了鮮血。他差點暈了過去。他幾乎想也沒有想,拔腿就跑。

第二天,他才從報紙上知道他那天殺死了一個男人。報紙說林廟發現一具裸體男屍,在性交時被人用刀刺死。警方懷疑男人可能死於情殺。

就在這天,王肯在我們的視線中消失了。那時,他還處在驚恐之中,但隨著時間的流逝,他從這種恐懼中擺脫了出來。他知道,不會再有人找他的麻煩了。他大驚之後長噓一口氣。他想,他居然殺了人。他看看自己那隻手,覺得自己那雙手非常巨大,可以握住整個世界。他挺直腰,大搖大擺地走在街上。他感到自己突然有了力量。

王肯說:“我覺得我的生命被改變了,連我體內的血液也和過去不一樣了,它那麼豐富,那麼有力,這樣的血流過我的肌膚,我的膚色就變黑了。信不信由你,我殺了人,然後我的皮膚就變黑了。”

我問:“那你這十年呆在什麼地方呢?”

王肯的臉上露出諱莫如深的微笑。

有那麼片刻我傾向於相信王肯真的殺了人。我相信膽小鬼王肯殺人後有可能變成牛虻。在我整理的典籍中類似的故事也是作為極其平常的事實被記載著。一個走路都憐惜腳下螞蟻的書生,無意失手,出了人命,被迫上梁山,最後成為殺人如麻的土匪或英雄。這樣的故事貫穿著我國整部文明史。

但周保政有自己的想法。他不相信這樣的故事。他經過周密的推論後認為:所有的事情僅僅出於王肯的臆想,王肯生活在幻想當中,他的精神似乎有問題,存在著典型的妄想和分裂征兆。他甚至進一步推斷:這十年王肯很可能在精神病院裏。

我知道周保政的品性,他尖刻的個性讓他總把人放置到最壞的境地中。我知道十年之前的王肯,也看到了現在的王肯,但十年之中的王肯在哪裏我不知道。我看到有兩個王肯在那十年之中生活著。這就是曆史,我不知該相信王肯所述還是周保政的解釋。

當然我得承認周保政的想法不無道理。王肯的再次出現確實存在做秀的成分。他的一舉一動似乎有所指涉,否則的話我也不會把他叫成牛虻了。

是的,王肯身上存在著致命的模仿。他住在一個中檔賓館裏。有一個性感的女人同他同居著。毫無疑問王肯把這個女人當成伊壁鳩魯式的女人。我當然到過他的房間,房間裏到處都是這個女人的東西,各式各樣的高跟鞋在門邊排列著,吊著的衣服當然也很高檔,體現著她那豔俗而奢華的品味。我想這十年中王肯的愛好變得有些複雜,看他掛著的一排精致的領帶就可以看出他目前浮華的趣味。

有時候,王肯也會帶這個女人一起去玩。她穿著一身華麗的琥珀色和緋紅色相間的衣服,還佩戴著許多珠光寶氣的飾品。她到了舞廳,就像一條色彩斑斕的熱帶魚一樣在人群中遊來遊去,供人們觀賞。我想她喜歡有人觀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