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是這樣,他的父親又要結婚了。他在母親曾經生活過的地方,對著水麵,默不作聲地懷念她。其實,他也知道,有些事是必須記一輩子的。她叫住他:“可我就要去巴黎了,我不能一直在這裏。”

他對她眨眼睛:“這話說的,我也不能一直在這裏不是?一直在的就隻有這房子。你讓她知道你沒事,這就夠了。”

那時微婉知道,他是在談他的母親。他的母親不像她的母親,他的母親並非是困於蛛網的螢火蟲,而像是臥室中幾十年不曾走錯一秒鍾的古董鍾,嚴苛但平和,永遠麵朝同一方向,不改初衷。或者可以說,不是她在替他看管房子,而是這房子裏的什麼人,在替他看管她。

“那要是讓她發現我住在這兒,我怎麼說?”

“不用說。”他答,“該說的,我都跟她說過了。”

“行了,別婆婆媽媽的,就一婚禮我又不是不回來了。巴黎九月才開學,咱來日方長著呢。”

說這話,他自己一點都不覺得奇怪。

所以她知道,他還是個孩子,相信自己所編造的謊言。但不知怎的,“來日方長”這四個字,卻奇怪而悲哀地,始終最適合他們兩個。

毅凡走之後的第二天,微婉對怡風這樣說:“我決定找份工作,這樣就可以養活自己,不用家裏養我,我也就不用去巴黎了。”

怡風想也沒想就回她:“你被認可的學曆,大概是中學學曆,可能連中學學曆都不算哎。我不知道大陸認不認你的home school課程……”

微婉蔫了,恨恨地嘟囔:“可從來沒人告訴過我,在中國是要考大學的。”

十八年以來她都是姐姐做什麼,她就做什麼。本來她覺得,隻要努力地學習姐姐就不會錯,可如今看來,這卻是最大的錯。如果在一開始的時候,你就選錯了方向,那麼即使你努力了,錯的依舊還是錯的,甚至會連希望也是錯的。如果你因此而有了安逸輕鬆的錯覺,那麼這絕絕對對是更錯的。哥哥的意思非常清楚,如果她不去巴黎,住在規定的地方,讀規定的學校,那麼就算她在這裏餓死,家裏也不會再為她出一分錢的。

“我就不懂你為什麼不去巴黎念書呢?我下個月回紐約,這裏還有什麼人 能讓你留下?”

“毅凡啊。”

“那你跟他走啊。”

“那也……太麻煩他了吧。”

“虛偽至死啊你。”

易微婉一向不會對事情嚴肅認真地擔心超過半個小時。

她在經過了最初的沮喪後,這事馬上就轉變成了不可思議的曆險。“我要找工作”這五個字,讓她新鮮得喜不自禁。據說人在被虐後或多或少都有快感。她的快感就是,十幾年後自己終於換了一種模式生活,真是太刺激了。在指責了她以後,怡風也被她的熱情所感染,開始專心地幫她思考可以做的工作。不學無術的易微婉小姐,除了還過得去的端正臉蛋和妖嬈的身材之外,會做的便是打扮、購物、玩樂和社交。另外,她會講英語、法語、意語,還有一些別的。

她沒有深度,從不多想,卻也因此而招人喜歡。她能在姐姐汪淩茜身邊健康地長大,這意味著她對名流的怪脾氣有著超高的忍耐力。她有跟各種名模影星打交道的經曆,那些名模影星一半是姐姐的party咖,一半是毅凡的前女友。她有個曾是傳奇巨星的生母,她一生下,雖被剪斷臍帶,但是剪不斷的是她與演藝圈的紐帶。

怡風建議:“這麼說,你是很適合去那些商業電影裏演花瓶角色的啊。”

“你想什麼呢!”她咬扁齒間的吸管,“我適合做的是藝人助理!”

之後,她便開始催促怡風翻開手機通訊錄,怡風能說得上話的,一概讓她打過去問是否需要藝人助理。她自己是不敢打的,電話是湯毅凡暫借給她用的,她可不想在他手機裏留下這些絕望的呼叫記錄。

老天助她,也是怡風這個念戲劇文學的姑娘巧舌如簧,在M1nt打烊之前,怡風成功地將她推銷了出去。對方是個半過氣的男星,年近三十,幾年前與一個半紅不紫的女演員閃婚,後者沒多久便將他吸空,隨後將他一腳踹開,嫁了個洋鬼子。最近他拚命求上位,如今也頗有成效,拍了一部大熱的電視劇,重 新回到了公眾的視野中。

怡風從前跟他一起玩過幾次,他雖然並不聰明,但演技很好,而且最重要的是人品佳。他這麼爽快地一口答應她,她有些喜出望外。

那晚她和怡風點的酒是“絕對驚奇”,AbsolutWonder,果然生活就這麼驚奇!

怡風忍不住地警告她:“這個人哪,我聽說他最近想乘勝追擊,搞出緋聞攻勢來宣傳新劇,說不定他就瞧上了汪家的千金,我怕有詐。”

“怡風你也不是沒見過他,膽小的很,他是不敢怎麼樣的。”

這時侍者拿了賬單過來,習慣性地遞給了微婉。她愣住了,幸而怡風機靈,馬上接了過去,掏包取卡。在侍者奇怪的目光下,微婉尷尬地無地自容,好像全世界都還有這樣的記憶,無論是誰的場子,易微婉總是豪爽給錢的那個,可她現在再也不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