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當前產品的所有必需資料,加工者在向提交已有資料的同時,應說明將提供哪些補充資料及提交時間。必須在收到申請後30個工作日內,以書麵形式表示同意或拒絕。

如果包裝商打算改變已上報備案的工藝,如降低初溫或殺菌溫度、縮短殺菌時間、改變產品配方和罐型或其他影響工藝合理性的基礎條件,他必須在更改工藝之前,取得科學權威部門的書麵認證,將此項記錄和書麵證明歸入包裝商的檔案中,以便複查。在首次使用新工藝後的30內,包裝商必須把所有修改和使用情況完整地寫一份報告,並附一份權威部門對更改工藝安全性的預先證明的複印件,一並提交給的食品安全與應用營養營養中心(—617),地址:5100,20740,對於已備案的工藝的修改計劃,如果僅是提高初溫、提高殺菌溫度或延長殺菌時間,則不屬於本段所述的對預定工藝的改變。但如果這一修改以後成為正常的規程,則修改後的工藝,必須作為預定工藝立即向備案,並一起附上在指定表格中填寫本段規定的全部資料。

許多包裝商采用這樣一種操作工藝:要求殺菌鍋操作工使用略微超過預定工藝指定的殺菌溫度或殺菌時間,作為一種安全措施來補償溫度和時間的微小波動,以確保始終滿足預定工藝中的最低溫度和時間要求。這並不構成對預定工藝的修改。

(3)工藝的一致性和資料在任何登記過的工廠中,從事密封容器內的低酸性食品加熱殺菌的商業性加工者,必須采用至少與按照本節(2)的要求備案的預定工藝及修改方案相一致的方法,對每一種罐型的低酸性食品進行殺菌。

備齊工藝資料。當發出書麵要求時,從事密封容器內的低酸性食品加熱殺菌的商業性加工者,必須向提供該局認為能判斷殺菌是否充分的一切工藝和程序資料。提交這些資料並不代表對提交資料內容的批準,提交的工藝及其他數據資料,根據21331和181905精神,視為商業秘密。

如果發生了任何食品腐敗或工藝偏差事件,這種腐敗和偏差對健康是有影響的,並且該食品批量已經全部或部分進入商業分銷,從事此項密封容器內的低酸性食品的加熱殺菌的商業性加工者,必須立即向報告。

如果食品發生了對健康產生潛在危害的微生物汙染事件,並且這種食品的批量已經全部或部分進入商業分銷,從事此項密封容器內的低酸性食品加熱殺菌的商業性加工者,必須立即向報告。

從事密封容器內的低酸性食品加熱殺菌的商業性加工者,必須編製並保存當前生產過程的檔案(包括收回可能危害公眾健康產品的計劃),加工者將它們用於他所控製的產品並要求分銷商遵循;用於產品的鑒別、集中、入庫和控製;用於判斷產品回收的有效性;用於向通告所有此項產品的回收;用於執行回收計劃。

所有殺菌鍋、加熱殺菌設備、無菌加工和包裝係統,或其他加熱殺菌係統和檢測容器封口的操作人員,必須有專人管理。此項管理人員曾在專員批準的學校就讀過,接受過殺菌鍋操作、無菌加工和包裝係統操作、其他加熱殺菌係統的操作和容器封口檢測的教育,並圓滿地完成了規定的教學課程,但這一要求不適用於本節所列的加利福尼亞州。專員將不會拒絕批準對一切有資格提供上述教育的學校。

從事密封容器內的低酸性食品殺菌處理的商業性加工者,必須編製並複核所有關於殺菌記錄、殺菌偏差、容器封口檢測和本章113部分規定的其他記錄,這些記錄先在工廠保存至少一年,然後在工廠內或其他較接近的地方再保存二年。如果在三年記錄保存期的第一年中,工廠由於兩次季節性生產之間的時間延長而關閉,在季節性生產結束時,可以把記錄材料轉移至其他較近的地方。在授權的雇員按照法規

704的規定對工廠進行檢查的過程中,凡有書麵要求的,加工者必須允許該雇員對上述記錄進行檢查和複印,以核實殺菌的充分性、容器封口完整性和產品編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