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福山對自由主義民主抱有無限的信心,但他也並沒有完全忘記自由主義民主所麵臨的挑戰。他承認:
自從美國革命和法國革命那個時代開始,自由的普遍化就已經麵臨著最嚴峻的挑戰。時至今日,這種挑戰並非來自於共產主義世界,因為那裏所遭遇的經濟失敗是有目共睹的;而是來自於亞洲那些把自由經濟與一種家長式威權主義結合起來的社會。“注釋39”
他還寫道:
以儒學為基礎的民主國家(Confucian democracies)並非處在一個與我們更加相似的進化階段上,而是發現了一條我們根本不知道的通往二十一世紀現代化社會的道路。對我們這些身處西方的人來說,情況是否果真如此,這是我們必須弄清楚的。“注釋40”
羅茲曼(Rozman)提醒我們說,從資本主義與社會主義之間的區分出發來考慮問題,這是了解我們這個世紀的最有效的方法。“但是,我們認識到,應當以某種方式重新確立這種兩分法,這樣做是有好處的,因為由此可以劃出更多的區分來。最重要的是,我們提議給分析添上‘第三個維度’,以便能夠把握東亞的那些歸在‘儒學’名下的特質。”“注釋41”
然而,在東亞,通過儒學遺產而塑建的民主製度的本質何在呢?亨廷頓在談到正處於發展過程中的亞洲民主國家時斷言,它們也許會滿足“民主的形式要求”,但與此同時又與西方民主製度有著重要的差異。他寫道:
這種類型的政治係統無須經過徹底改造就可以提供民主,它代表著對西方民主實踐的接受,但這樣做並非服膺於西方的競爭與變革的價值,而是服膺於亞洲的共識與穩定的價值。“注釋42”
亨廷頓相信,“實際上,儒家社會或受儒家影響的社會對民主製度一直都不甚親近。”不過,盡管如此,他還是認為,儒學像任何一種大文化一樣,“也含有某些與民主兼容的要素,正如新教和天主教含有某些明顯的非民主的要素一樣。”他說:
“儒家民主”或許構成了一個詞語矛盾,但儒家社會中的民主就未必如此了。“注釋43”
福山和亨廷頓所使用的“儒家民主”這個術語並沒有什麼嚴格的定義,但卻值得省思。順便提一句,“資本主義民主”也是一個詞語矛盾,在這一點上與“儒家民主”大同小異。米爾班德(Milband)把資本主義民主視為自由主義民主的一個別名,他寫道:
資本主義民主乃是一個詞語矛盾,因為它包蘊著兩個相反的係統。一方麵,資本主義是一個經濟組織係統,它要求人數相對有限的一個階層擁有和控製工業、商業和金融活動的主要手段,以及通訊手段的主要部分……但在另一方麵,民主則是建立在對這種優越地位的否定基礎之上的,它要求人體上的條件平等,而正如福山所承認的,資本主義按其本質便拒不接受這種平等。統治和剝削這兩個醜陋的字眼並未出現在福山的語彙裏,但它們確實是資本主義民主的本質所在,與資本主義民主難解難分地糾結在一起。“注釋44”
在此,我無意解決儒家民主與資本主義(或自由主義)民主孰優孰劣的問題。值得注意的是,盡管福山和亨廷頓兩人都沒有係統地闡述亞洲民主的文化特質,但他們卻共同表現出了對文化與民主之間關係的關注。
東亞的民主經驗表明,雖然這一地區的大多數國家都采納了民主製度,但它們卻並未遵循真正的自由主義原則。李普賽在題為《政治文化的中心性》的論文中指出,“從多樣性的曆史中衍生出來的文化要素異常難於操縱,而政治製度——包括選舉製度和憲法安排——則較容易予以改變。”“注釋45”像福山那樣把東亞民主稱為“儒家民主”並非沒有其理由,因為多少個世紀以來,東亞文化一直都是圍繞著中國以及一度居於霸權地位的儒家文化係統這個軸心演進的。羅茲曼指出:
我們不難為確定一個區域焦點找到辯護理由,這個焦點在該地區的共同遺產中是十分明顯的。這一共同遺產通常(盡管不甚精確)被稱為儒家遺產。“注釋46”
時至今日,雖然“製度化儒學”早已壽終正寢了,但儒家倫理和價值仍不失為一種活生生的文化勢力。對東亞地區來說,若想充分地發展民主,它就必須與儒學達成某種妥協。
儒學從未倡導過一種被稱為民主的政府形式,事實上,它並不關心政府的“形式”本身。對昔日的儒者來說,首要的問題在於應當如何公正地掌管政府。從一個根本的意義上來說,儒學所注重的是治道(或行政)而非政道(政治)。“注釋47”雖說儒學並不提倡民主,但我們不能簡單地認定儒學是反民主的。儒學是一個複雜的係統,不能按“讚成”或“反對”民主來作出單向度的解釋。索羅門列舉了儒家傳統中的三個內在矛盾:一、對等級權威的依賴與自主精神之間的矛盾;二、社會和諧、和平與敵對、進攻性之間的矛盾;三、自我與群體之間的矛盾。“注釋48”儒學不僅保留了民主的要素或因子,而且可能還保留了一種中國式的“自由主義傳統”。“注釋49”儒學最突出的政治要素便是“民本”思想。縱觀中國曆史,“民為本”的箴言被曆代大儒始終一貫、毫不含糊地表達出來。孟子有言:“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用明代大儒黃宗羲的話來說,百姓應為“主”,統治者應為“客”。無疑,“民本”並不等於民主,它僅僅包含林肯所說的“民有”和“民享”的概念,而不包含“民治”的概念。“注釋50”
可以認為,“民本”思想含有民主的因子;不過,如果用它來作為建設現代民主的材料,它也難免有其嚴重的限製。狄百瑞(de Bary)有力地闡明了這樣一個論點:在儒家傳統中,尤其是在黃宗羲的著作中,我們可以發現某種自由主義的因素。然而,即使如此,他還是感到了儒學所麵臨的“困境”:
黃宗羲堅持民為本的思想,認為百姓應為國家之主,統治者則為國家之客。盡管在這一點上他要比其他儒者走得更遠,但他仍然未能闡明這樣一個問題:即百姓作為“民”,究竟通過什麼手段才能真正地履踐這種權威的職能?
他還進一步補充說:
但是,最後,使儒家的希望不斷落空的……並不是缺少一個先知的聲音,而是缺少一群擁有說話能力的普通聽眾,即缺少一個能夠賦予百姓本身一種聲音的政治和社會基礎結構。“注釋51”
當中國在十九世紀與西方文明相遇時,儒學所麵臨的“困境”首次顯露出來,中華文明古國遭到了受過工業化和現代化洗禮的西方列強的進攻和挫敗。曆史悠久的中華帝國麵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盡管在剛開始時不太情願,中國還是別無選擇,隻能向西方學習。用帕茲的說法,中國確實是“被命定地現代化”。古老的道德政治秩序崩塌了,中國麵臨著雙重的危機:政治秩序的危機和思想的危機(或曰“定向”危機“注釋52”)。中國知識分子開始尋求一個新的道德政治秩序,這種努力背後的動機是在中國建立一個“富”“強”的“新型”國家。“注釋53”中國知識分子之所以把民主作為一種新的政府“形式”來加以接受,個中原因隻能在這一曆史脈絡中來加以理解。不過,對嚴複以及與他思想相近的知識分子來說,民主或自由——正如史華慈敏銳地指出的——是被當作達到目的手段來加以看待的。史華慈寫道:
自由、平等(尤其是機會的平等)和民主提供了一個使個人的“機能能量”得以最後解放出來的環境。然而,從一開始,嚴複就避免了十九世紀歐洲自由主義那種更加刻板的教條式對立。之所以如此,恰恰因為他的目光最終並不是集中在個人本身之上,而是集中在個人主義的假定的結果之上的。個人與社會、個人首創性與社會組織等等之間尖銳對立沒有滲進他的洞察力的核心。“注釋54”
值得一提的是,民主的理念在晚清知識分子中間就成了一種居於主導地位的政治取向,儒家的“民本”概念被整合到西方的“民主”概念中去。“注釋55”的確,正是孫中山在中國曆史上首次發動了一場“民主革命”。意味深長的是,雖然孫中山的民主觀念來自於西方,但他還是始終不忘提醒國人一句,在中國古代並不缺乏民主的因子。“注釋56”在新文化運動中,“民主”作為一種解放的製度與“科學”一道得到大力提倡,成為建設新型中國文化過程中的兩大最根本的“象征資源”。在現代中國,即使不是所有的知識分子,至少絕大多數的知識分子都相信,民主應當成為現代政治生活的一個必要的組成部分。頗有意義的是,就連新儒家的一些最有代表性的學者也主張,發展民主不應純視之為是從外部強加給中國的,而是中國文化發展的內在的必然要求。“注釋57”他們相信,中國若想繼續推進它那建構一個道德的社會的寶貴傳統,就必須促進民主的發展,因為對這項道德任務來說,民主的發展不僅具有根本性,而且還具有緊迫性。“注釋58”
從上述可見,儒學中存在著與民主相容的要素,儒學對於中國發展民主並不構成真正的障礙。然而,儒學與自由主義的關係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它們之間的鴻溝更難逾越。按照杜維明的意見,儒家倫理:
不同於強調對自己權利的意識、並引發出責任意識的清教倫理。它強調社會一體性的重要性,強調必須在一個特定的群體中找到自己合適的位置。這意味著應當按照一組社會習俗和實踐來理解自己在社會中的作用。儒家倫理所提供的不是一個競爭的模型,而是一個和諧的模型。它重視個人修養和自律(尤其是精神和心理方麵的自律)。它強調,共識的形成不應通過把某一特殊的意誌強加給整個社會,而必須讓群體中的很大一部分人能夠參與到一個循序漸進的共同協商過程中去……它努力地使人們對一個更大的、更持久的目標作出保證和承諾。“注釋59”
儒學與自由主義的根本區別在於它們對個人與社會的關係有著不同的看法。雖然自由主義和儒學都十分珍視個人的價值,然而儒學並不把個人與社會視為相反的兩極。芬加內特(Fingarette)認為:
更應該這樣來看待孔子:他所關注的是“人類”的本性,而不是“個人”與“社會”這兩個相反的實體。個人與社會之類的表述反映了西方人的成見和範疇。“注釋60”
如上所述,自由主義與個人主義之間存在著特殊的關係,西方的現代性與個人主義有著密切的關聯。“注釋61”但是,東亞的經驗表明,民主與現代性同個人主義並不一定是不能彼此分開的。伯格認為,“西方現代性的發展暗示出與個人主義的某種交互關係”,由於這個緣故,不同的現代化理論家都假定,個人主義與現代性之間存在著必然的、內在的關聯。不過,他又指出:
至少東亞的經驗使這一假定顯得不那麼不言而喻了……可以合理地認為,東亞,即使從其最現代化的地區來看,也仍舊堅持一種注重一體性和自律的價值觀。這種價值觀會給一個西方觀察者留下很深的印象,因為它確實與他自己習以為常的那套價值觀和行為模式截然不同。近期關於日本人的商業風格和工業管理風格的討論使這一特征更鮮明地凸現出來。是否可以說,東亞創造了一種“非個人主義的資本主義現代性”?果真如此,現代性、資本主義與個人主義之間的關聯就不是必然的或內在的了;恰恰相反,我們必須對這種關聯予以重新解釋,把它看成是偶然的曆史境況所產生的一個結果。“注釋62”
盡管儒家的價值取向不能簡單地概括為一種集體主義,但它肯定不是個人主義的。“注釋63”伯格說,東亞已經產生出了“一種非個人主義的資本主義現代性”(a non individualist version of capitalist modernity),這一觀察應當引起研究現代性的學者們的高度重視。同樣,可以這麼說,亞洲民主的突出特征正在於它那“非個人主義的”品質。
基於以上分析,似乎可以得出一個合理的結論:“非個人主義的”儒學很可以成為民主的搭配要素。對一個亞洲政治係統來說,它也許不是或不應該是一個“儒家民主”,其間儒學成為一種淩駕於民主之上的主導性搭配要素;而是或應該是“民主的儒家”(democratical Confucian),使民主成為主導性的搭配要素,並按民主所設定的界限來界說儒學。“民主的儒家”政治係統不同於自由主義民主係統,它珍視和尊重個人及其權利,從“共同體的”或“社會的”視角出發來對個人及其權利進行界定。“注釋64”
我所說的“亞洲民主”是指一個“民主的儒家”政治係統,它現在仍處於一個早期的發展階段上。我意識到,正如自由主義與民主之間存在著諸多“糾纏不清的關係”一樣,民主與儒學之間也可能存在著類似的關係,並且後者即使不比前者為多,至少也與它一樣多。然而,我看不出有任何內在的原因能夠阻止儒學,尤其是經過重構的儒學成為民主的一個真正的搭檔。“注釋65”東亞若想實現政治上的現代化,一種可能是最合理的形態便是“民主的儒家”形態,這並非不著邊際的遊根之談。因為,如果有什麼來自於東方的足以替代“自由主義民主”的可行方案的話,就是這種形式的“亞洲民主”了。
“注釋1”此文原是1995年1月9日—21日在夏威夷由夏威夷大學與東西文化中心合辦的Seventh East West Philosophers’Conference 中宣讀之論文的中譯。原文為“Confucianism,Modernity and Asian Democracy”。其後,此文刊於Ron Bontekoe&Marietta Stepaniants ed。Justice and Democracy:Cross-Cultural Perspective(Honolulu: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1997),pp。163-179.中譯文收入金耀基:《中國政治與文化》,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2013年增訂版。
“注釋2”Marc F。Plattner,“The Democratic Moment,”Journal of Democracy,Fall1991,p。40.
“注釋3”Samuel P。Huntington,“Democracy’s Third Wave,”Journal of Democracy,Spring1991,p。12.
“注釋4”Francis Fukuyama,“The End of History?”The National Interest16,Summer1989,pp。3-18.
“注釋5”Francis Fukuyama,The End of History and The Last Man(N。Y。Free Press),1992,p。45.
“注釋6”Raymond D。Gostil,“What Kind of Democracy,”Dialogue,Jan,1991,p。10.
“注釋7”Leszek Kolakowski,“Uncertainties of A Democratic Age,”Larry Diamond&Marc F。Plattner eds。The Global Resurgence of Democracy(Baltimore: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93),pp。321-324.
“注釋8”Charles S。Maier,“Democracy and Its Discontents,”Foreign Affairs。July/August1989,p。54.
“注釋9”John Dunn,Western Political Theory in the Face of the Future(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9),pp。11.
“注釋10”E。Gellner,“Democracy and Industrialization,”In S。N。Eisenstadt,ed。Readings in Social Evolution and Future(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9),p。2.
“注釋11”David Held,Prospects for Democracy:North,South,East,West(Polity Press,1993),p。14.
“注釋12”David Beetham,“Liberal Democracy and the Limits of Democratization,”In David Held,ed。p。60.
“注釋13”Roland Robertson,“After Nostalgia:Willful Nostalgia and the Phrases of Globalization,”In B。S。Turner,ed。Theories of Modernity and Post-Modernity(London:Sage Publications,1990),pp。4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