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3 / 3)

後來那個牛朋叔叔就帶我們到食堂去吃飯。吃完飯以後,門口出現了一個穿灰衣服的人,興衝衝朝我們走過來。

媽媽站起身,拉著我的手說,快,快叫爸爸。

我望著他,搖了搖頭。

那是你爸爸。媽媽使勁地晃著我。你不是來看爸爸的嗎?

我咬住了嘴唇,喉嚨幹幹的發不出聲音。他不是我想念的爸爸。他的頭發全被剃得光光的,他是一個——光頭。

奶奶的餐桌上,開始有了姑姑從湖邊挖來的薺菜和馬蘭頭。春天已經悄悄地來了。

這些日子,媽媽下課以後,總是伏在桌上寫啊寫的,讓我自己去玩。

我知道媽媽是在為爸爸寫申訴材料。媽媽暑假時去上海找朋友幫助,那種出乎意料的失望和傷心,使她幡然醒悟,她明白現在隻有依靠自己來為爸爸申訴。她帶著我從喬司看望爸爸回來後,越發堅定了這個決心。她一直記著爸爸被捕前在茅家埠悄悄對她說的話——假如我真的被送去勞改,你一定要想辦法為我申訴。

而如今,向上級司法部門申訴,就成了她惟一的希望和出路。

麵對厚厚一疊寫好的申訴材料,她卻又猶豫了。

如果由她出麵提出申訴,有關方麵和單位領導,會不會指責她喪失立場,為反革命丈夫鳴冤叫屈呢?她還算是個國家幹部,萬一再有個閃失,這一家老小的生活來源就真沒了著落……

她把我十七歲的大叔叔張其偉叫來,對他說,你大哥的事,是冤枉的,我到死都這樣認為。我們一定要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訴。但是我想最好能用你的名義出麵,你年紀還小,是個學生,他們不能把你怎麼樣。材料我都已經寫好了,你要是同意,就寫上你的名字。

大叔叔點點頭,簽上了自己的名字,就到郵局去發了信。

叫是一連好多天過去,那申訴信如石沉大海,就像一粒沙子掉進西湖裏,連一個水泡、一絲漣漪都不見。

那份寄給中央最高人民法院的申訴書中,還附有爸爸留下的一大疊文稿。其中有一冊題為《摧枯拉朽集》的報章剪輯,裏麵的文章,全都是解放前一年,爸爸任《當代晚報》總編輯時寫的時事雜評。那時他在報上開辟了一個《朝花夕拾》專欄,每天寫一篇不署名的短文,以犀利的筆鋒,抨擊了國民黨的腐敗醜行,共有數百篇之多。爸爸曾叮嚀媽媽,必要時可以把這本剪報集拿出去,足以證明他當時的立場和行為。爸爸終究是一個知識分子,他以為真會有人來認真研究這些文章,然後為他作出公正的評價。現在看起來,這種願望實在幼稚可笑。

根本就沒人理睬那申訴信,連他那些心血結晶的文稿,也下落不明、不知去向。

每天都在焦慮而又毫無希望的等待中過去。媽媽又急又惱,她終於被司法部門這種對人的政治生命極不負責的冷漠態度激怒了。

她已顧不得瞻前顧後,憤然提起筆,親自給省人民法院院長寫了一封信。信中寫道:

……張愷之從事地下黨工作時的表現,黨組織應該是了解的。他的問題究竟出在什麼地方,司法部門應有確實的證據。我要求你們實事求是地對待一個對革命做過貢獻的人,哪怕是一個普通的老百姓。希望你們能夠重新調查有關的曆史疑點,對他作出正確的結論……

她還在“應有確實的證據”幾個字下,加上了圈圈點點。

卻仍然是泥牛入海無消息。沒有答複,沒有人找她談話,甚至連法院究竟收沒收到過這封信,都無從知道。

媽媽在無望的期待中失去了耐心,她讓大叔叔以家屬的身份,上訪省人民檢察院。那天大叔叔回來以後,向媽媽複述了當時同檢察院工作人員的對話:

阿偉:我大哥到底犯了什麼罪?

工作人員:張愷之解放前被敵人利用,進行反革命宣傳活動。他交待問題時避重就輕,隱瞞了一些重大問題。

阿偉:我大哥是一個地下黨員,他一直在黨的地下組織的領導下工作。舉個例子,當時他作為《當代晚報》的總編輯,把新華社的廣播秘密收抄下來,改頭換麵,再以“本報收聽舊金山廣播”的形式發表,可以說為了宣傳革命,盡了他最大的努力。你們說他進行反革命宣傳活動,這怎麼可能呢?

工作人員:情況是很複雜的,並不像你說的這麼簡單。

阿偉:我大哥解放前在上海、杭州、餘杭、海寧等地從事革命活動,冒著生命危險,做了許多工作,這總是事實。

工作人員:這我們當然會區別對待。你們家屬應該相信黨相信政策。張愷之這個人有才華、有能力,隻要他好好接受改造,重新做人,還是會有前途的。

大叔叔對媽媽說完了這些,臉上一片茫然。

媽媽的心揪緊了。她覺得這些冠冕堂皇的話,都是在搪塞應付,沒有一點兒實際意義和解決問題的可能。她眼前的最後一點希望,就像越升越高的氣球,終於在灰暗的雲層下破滅。炸裂的碎片,紛紛四散,隨風飄去,蹤影全無。

她能做的,隻是把大叔叔的上訪記錄,抄寫了一份,寄給了我爸爸。(那時的“犯人”允許與外界通信)我爸爸接到這份上訪記錄,對於自己竟然有一個“被敵人利用”的罪名,感到十分意外,前思後想,一陣困惑又一陣迷惘,最後不由得啼笑皆非了。

我那個鍥而不舍、執迷不悟的爸爸,從此開始了一場曠日持久的申訴“運動”。他在喬司的勞改隊裏,幾乎每個月都向省市和中央的有關部門,寄去他一封又一封的申訴信。每個月我媽媽給他送去的衣物雜品中,最多的就是信紙和信封。他已記不清自己寫了多少重複的文字,記不清他在昏暗的燈下,把那些原本並不複雜的人事,翻來覆去地糾纏了多少個來回。他在連續申訴兩年以後,終於有一天,勞改隊的管教幹事交給他一張表格,要他如實填寫。表格的名稱是:“未決叛徒犯登記表”——我爸爸的眼睛亮了亮,他立刻意識到解決問題的時間快到了。他在“地下”時,從未被捕過,而現在竟是“未決叛徒犯”,可見對他的懷疑是入黨後又叛黨而同國民黨勾結。現在既然讓他填表,不是說明這種懷疑差不多快要被否定了嗎?

我爸爸填了那份表格的半年後——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也就是他在勞改農場待了兩年半以後,終於宣布不作刑事處理,無罪釋放。可是釋放並不等於平反,他在一九五五年一月回到杭州,沒有黨籍,失去了幹部身份,也沒有工作。省公安廳勞改局利用他的專長,暫時讓他去辦一份勞改報紙。他自十六歲開始發表文學作品,十八歲從上海淪陷區到天目山《民族日報》當副刊編輯,十幾年來,寫下了百十萬字的散文、小說、雜文、新聞通訊等等。當年,也算是滬杭一帶的知名報人了。而這位優秀的特派記者,在他二十七歲被剝奪了寫作的權利之後,從此再也沒能寫過一個字的新聞報道和雜文評述。他一生所有的時間和精力,都消耗於向司法部門無休無止的申辯和上訴。人說“著作等身”,我想我的父親可謂是“申訴等身”。至一九五五年他回到杭州後,他的申訴仍然持續不斷,一直堅持到“文革”之初,實在沒有可能再堅持下去為止。而那些字字血淚凝成的申訴材料,卻在歲月的嚴酷碾磨中,變成一堆無人問津的廢紙,隨一次次運動的狂飆而去,最後灰飛煙滅。

自從大叔叔去省檢察院上訪,卻答非所問,敗興而歸以後,我媽媽便從此放棄了這種自欺欺人的努力。她已對這種自我安慰的申訴感到了厭倦。她麵對的是自己五十多元錢的工資,要養活七八口人;麵對的是全家人一日三餐、柴米油鹽的現實。現實是如此艱難而又迫在眉睫。她這麼一個從來都生活在虛無縹緲的浪漫世界中的人,將如何把自己降落在塵埃彌漫的現實生活裏,度過今生今世這長長的暗夜呢?

在那個春天綿綿不斷的霏霏細雨中,她走在紫藤繽紛的落花之下,心裏忽然清朗,似乎有了一種大徹大悟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