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二十年來,平安村及周圍地區又出現了一種新的婚姻形式,即續夫婚姻。通過考察我發現,這種婚姻的發生也是在傳統的框架內進行的。“續夫”的身份,也是對兒子身份的擬製。“續夫”承擔他的前任的一切權利和義務,他也以他的前任的身份和重要他人(signifi-cant others)互相稱呼和互動。雖然有的續夫與其前任的家族關係破裂,但這種婚姻在發起的時候,所有的安排都是為了使“續夫”較好地融入他的前任的社會圈子。而且平安村的大多數“續夫”都較好地實現了這一目標。

我們如欲知道傳統在現實中的作用,就必須首先搞清楚一個問題:傳統本來是什麼樣子的?可惜的是,對於這個問題,目前的答案並不能令人滿意。學者們對於分家的基本原則仍然不能達成共識。對於家產的性質,即“家產是家長的個人財產還是家庭成員的共同財產”這一問題仍有截然不同的看法。傳統就擺在那裏,甚至有些傳統還在支配著我們的生活,但我們仍然不清楚它的運行規則。隻有我們深刻、真實地把握了傳統的運行規則,我們才可以說真正地認識了傳統。本書通過對學者們研究成果的梳理和對現實中傳統的外在表現的觀察,發現了中國傳統家產繼承的運行規則:家係主義。家係主義可以歸納為四條規則:

其一,隻有兒子可以延續家係;

其二,家產在各個家係之間平均分配,分家時財產分配的份數和兒子數相一致;

其三,父母在兒子們分家後不再享有大宗財產(如房地產、產業等)的所有權;

其四,兒子們無償地獲得財產。

家係主義的原則不僅僅表現在兒子們分家的過程中,它也深深地影響著平安村的所有人,包括村委會的幹部。他們製定的鄉規民約,所依據的理念其實也是家係主義。我們首先來看家係主義對於農村老年人生活的影響。一個有多個兒子的家庭,兒子們分家之後,年老的父母就被升格為了活著的祖先,他們雖然地位崇高,但已經不再具有擁有家產的權利。他們的生活應考由他們的兒子們供給,他們僅僅可以擁有少量的日常生活用品。大宗的財產如房地產和產業他們都不再擁有。最重要的是,他們不能再擁有房產,因此他們隻能輪流地寄居在兒子們的家裏。家係主義其實是導致老年的父母被輪養的主要原因。在父母不再擁有主要的生產生活資料的情況下,他們生活的優劣幾乎完全依賴於兒子們的孝心。很多父母受虐待也是起因於此。

其實,如果完全按照傳統的社會理想行事,父母不擁有家產的情況也是不會發生的。按照中國人的文化理想,父母健在時不可以別籍異財。但是,這樣的文化理想在中國的曆史上從來就沒有被很普遍地實現過(邢鐵,2000),更遑論現在。不能維持一個兄弟共居的大家庭的結果是“父母在,即分家”,而按照家係主義的原則,分家時父母不可以享有財產權,老年父母的宿命就此決定。

在目前的平安村,兒子分家後父母沒有房子的結果還有一個外部的原因:兒子分家後的父母沒有權利擁有屬於自己的宅基地。由於農村的建築樣式,沒有宅基地就意味著沒有房子。在平安村,宅基地的發放權掌握在村委會的手裏。而村委會的宅基地分配原則是:一個家庭有幾個兒子就可以擁有幾塊宅基地。我們看到,村委會分配宅基地使用權的原則和傳統的兄弟分家的原則如出一轍:家係主義。村委會並沒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給每一戶分配一處宅基地,而是給每一個家係一塊宅基地。也許,在村委會的幹部(他們本身也是村民)看來,一對老夫妻根本就不能算作一戶,他們不過是被兒子們輪流供養的、活著的祖宗而已。我們雖然從組織上改造了農村的權力結構,但傳統潛移默化地侵入了新權力組織的肌體。它仍然按照傳統的原則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