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對於那些兒子不願給贍養費或根本就不贍養的老人們來說,女兒已經成為了他們生活的最後一道保障。有一個老太太,她有三個女兒,雖然不願說出女兒們具體給多少錢,但我一進她的屋,她就驕傲地向我展示女兒送給她的各種食品。我看到,她的櫃子裏確實擺滿了各種食品和營養品,有奶粉、糕點等。老人還拿出女兒給她買的被窩裏使用的電熱煲給我看。這位老太太經常嘲笑我們上文提到的那個住在學校的信合老人,就是因為他沒有女兒。她對信合說,“你看看,我吃的、穿的什麼沒有,都是閨女給的!你養那麼多小子有什麼用?”另外,在精神撫慰的問題上,女兒的作用明顯大於兒子的作用。村民們說,“閨女來了能和你說說話,小子有什麼話跟你說?”對於那些喪偶的老人來說就更加如此,女兒的到來減少了他們的孤獨感,有什麼心裏話也可以和女兒嘮一嘮。我在進行訪談時,經常聽到老人們這樣說,“唉!好在還有閨女哩!”如果某個老人兒子不孝順,女兒也不管他,村民就會認為這個老人悲慘到了極點。前文提到的被兒子分養的文樓老人,其實他還有一個女兒,叫紅梅,就嫁到了和平安原屬一村的平保村,但她很少來看自己的父親。村民對這個女兒頗有微詞,“你看別人家的女兒三天兩頭來看自己的父母。除了逢年過節,我就沒有看見紅梅來看過她爹!”
對於一些老人來說,女兒已經承擔了主要的贍養責任。平安村有一個媳婦,把自己的母親接到自己的家一直贍養到死。她的兩個兄弟根本不管自己的母親,這位母親回到自己的村子用不了幾天就得被女兒接回來。這個老太太直到臨死前才被自己的兒子們接回家,主要的原因是女兒無法為自己的母親舉行葬禮。當然,出現這樣的情況需要女婿的配合和支持,如果女婿反對,丈母娘是不可能在女婿家裏常住的。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對自己的公婆非常不孝的兒媳,對自己的母親卻是至孝。有一家的兒媳是本村的娘家,她就是不給自己的婆婆分單上規定的每月5元錢的生活費,但卻三天兩頭去看望自己的寡母,每次不是買衣服,就是買食品。有一次,我正好在街上看到她拿著一條褲子送給了自己的母親。旁邊的幾個女人在一旁讚揚她,“看人家這閨女,孝順哩!”這種情況也表明,農村的家庭權力結構已經發生了改變,女人主事的家庭越來越多。
但是,女性承擔越來越多的贍養義務並沒有改變平安村財產繼承的現狀,女兒仍不能繼承父母的財產,此問題將在下一章詳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