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故事所體現的原則也可以總結為一個詞,那就是“男性主義”。在傳統社會,女性既然不能繼承宗祧,她也就不能繼承財產。在甄女士的故事裏,並沒有一個男性繼承人的出現。她僅僅是恰好嫁到了本村,她的兒子並沒有按照傳統的程序過繼給自己的父親做嗣孫。如果是這樣的話,她的兒子應姓甄。但事實不是這樣,她的兒子仍然姓高,她僅僅是為自己的父母養老送終,她並不能作為宗祧繼承人而存在。這就是她在舉行葬禮和繼承房屋與宅基地時遇到麻煩的原因。
這個故事的複雜性在於,由於時代的變遷,現代繼承觀念已經在農村傳播,而且這種觀念是得到了官方的支持的。這也正是甄女士為父親舉行葬禮的願望得以實現,和她能夠繼承到父親遺產的原因。假設沒有共產黨的社會改造運動,即使甄女士能舉行葬禮,她也不一定能夠得到遺產。但傳統的力量仍然在起作用,這從甄女士擔心自己父親的葬禮不能順利舉行這一點就能體現出來。她在繼承父親遺產的過程中,也受到了一定的阻撓。那些揚言要破壞葬禮的人,和那些給她繼承遺產製造麻煩的人,他們的行為邏輯仍然是傳統文化中的男性主義。
在財產繼承領域,傳統習俗所遵循的第二個原則就是“男性主義”。作為繼承的前提,財產的所有人首先是男性,女性是不能作為財產所有人被繼承的。因此,妻方的親屬不可能成為繼承人,所謂女係繼承人必須是男人的姐妹的兒子,或男人的女兒的兒子。因此,血統必須是男人的血統。另外,繼承人必須是男性,男人的女性親屬本人是沒有資格成為繼承人的,能夠成為繼承人的,是她們的兒子。非直係的男性繼承人並不能像兒子一樣無需任何程序就繼承宗祧和財產,他們必須經過一定的程序,才能成為合法的繼承人。傳統上,這樣的繼承人的確立要經過宗族的承認,要訂立文字的協議,嗣子要改宗、改姓。改姓是改宗的外在標誌,也是改宗的象征性說法。從這一點上也可以看出,在傳統文化的邏輯中,宗法的繼承要重於財產的繼承,也是財產繼承的邏輯前提,雖然人們眼睛盯著的其實是財產。
在平安村的傳統中,男性原則是無處不在的。在傳統意味最濃厚的葬禮上,男性是主角,女性可以送殯,但打幡的必須是男性,我們看到甄女士的兒子雖然隻有三四歲,但已經承擔了孝子的重任。甄女士卻不能為她的父母打幡送殯。還有,女性是不能以自身獨立的身份被埋入祖墳的,她們隻能以妻子和母親的身份被埋入丈夫家的祖墳。雖然殯葬製度已經經過了幾十年的改造,但改造成功的隻是這製度的外圍部分,如屍體的處理方式。殯葬製度的核心部分如埋葬的原則(特別是涉及人與人關係的埋葬原則)卻沒有被觸動。女兒不入祖墳的舊製沒有被打破,這就是為什麼冥婚仍在流行的原因,因為未婚的女子不嫁給一個男人就沒有葬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