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追求倫理的現代性:梁啟超的“道德革命”及其追隨者(2 / 3)

視此,“公德”與“救國”的道理竟是卑之無甚高論了。

梁氏的《新民說》毋庸諱言,充溢了強烈的國家意識,並且見證了中國從普遍王權(天下),至現代列國體係的轉變;這個轉變連帶調整了固有的道德秩序。

其次,梁啟超的《新民說》,破除了傳統道德:“天不變,地不變,道亦不變”的迷思。一旦他開啟了優勝劣敗的按鈕,中國的道德意識立即變得流動不居,難以收拾了。他的《新民說》象征宋明理學的式微,與國民道德的興起。宋明諸哲教人成聖希賢,說穿了隻是道德的精英主義,絕難普及於群眾。如同他後來點出的:“正心誠意之談、窮理盡性之旨,少數君子所以自厲”,“其力皆不能普及於凡民,故其效亦不能大裨於國家”。

析言之,甲午戰後,中國形勢險峻,變法愈見深刻,終觸及倫理的層麵,譚嗣同(1866—1898)直言道:

今中外皆侈談變法,而五倫不變,則舉凡至理要道,悉無從起點,又況於三綱哉!

若說譚氏的“衝決網羅”屬於破壞性質居多,則梁氏的“道德革命”則著重於建設層麵。

與著述《新民說》同步,梁啟超曾發表《東籍月旦》,該文適可襯托出《新民說》的意旨。於解釋引進“倫理學”的必要性,梁氏如此說道:

中國自詡為禮儀之邦,宜若倫理之學無所求於外,其實不然,中國之所謂倫理者,其範圍甚狹,未足以盡此學之蘊也。

準是觀之,《新民說》正是梁氏承諾為“國民”,斟酌中外所發明出的“一完全之倫理學”。

回顧清末,嚴複首揭國之富強,統於三端:一曰鼓民力,二曰開民智,三曰新民德。“新民德”之事,尤為三者中之最難。梁氏亦言:“夫言群治者,必曰德、曰智、曰力,然智與力之成就甚易,惟德最難。”梁啟超則因緣際會擇其最難,巧言慧思綜合中外哲理,戮力“新民說”以成篇。果不出其然,甫刊布立即風行一時,主導了下一世代道德思維的方向。胡適說,梁氏在這十幾篇文章裏:

抱著滿腔的血誠,懷著無限的信心,用他那枝“筆鋒常帶情感”的健筆,指揮那無數的曆史例證,組織成那些能使人鼓舞,使人掉淚,使人感激奮發的文章。

要知胡適初讀這些文字,恰是十幾歲最容易受感動的少年時期,但二十五年後重讀,梁氏文字的“魔力”猶不減當年。

總之,“倫理學”具有道德革新與新式學科建製的雙重角色,彼此交相滲透、相輔相成。在這方麵,梁啟超堪稱時代的先行者。但“倫理學”作為一門知識,則猶俟體製化的落實,稍後劉師培(1884—1919)與蔡元培(1868—1940)典範性的工作,便代表了此一方麵的努力。

三、《倫理學教科書》:“倫理學”的建製化

劉師培於民國前七年(1905)與前六年(1906)之間,曾刊布《倫理學教科書》二冊。該書係劉氏為上海“國學保存會”所編著的五種教科書中的一種。其出版機構——“國學保存會”,與“教科書”的寫作形式,均具有獨特的時代意義。

“國學保存會”為劉師培與鄧實、黃節等人,於1905年所共同發起的,乃一反清的革命學術團體。該會設有藏書樓與國學講習會,下轄《國粹學報》、《政藝通報》兩份機關刊物,旨在“發明國學,保存國粹”;並且發行《國學教科書》、《國粹叢書》。劉氏的《倫理學教科書》即應此而做。

按“國粹”、“國學”之詞,通取自當時流行的日文。原是日本誌士對明治維新過度歐化的反動,他們藉闡發固有民族文化的精髓,以反製西方文化;在扶桑其時,頗有聲勢。值得注意的,保存國粹的思想一旦導入中國,立時蔚為風潮,貫穿了整個中國的政治光譜。毋論激進與保守,官方與私人,均大表歡迎。舉凡封疆大吏的張之洞,或者因流亡滯日的梁啟超無不引為同調。光緒二十八年(1902),梁啟超不止為此一觀念所吸引,並擬辦《國學報》。他在給黃遵憲(1848—1905)的信中表示:

養成國民,當以保國粹為主義,取舊學磨洗而光大之。

但黃遵憲認為中西國情不同,情勢自異,寧可暫緩。因此真正發揚“國粹”的概念,有待劉氏諸人。

“國學保存會”在革命事業的成就雖然有限,但在闡發固有文化卻獨樹一幟,不容小覷。必須點出的,劉氏等人雖以“國粹”為依歸,但比起扶桑誌士,特注意新舊文化的接榫,也因此在中國別具特色。

至於“教科書”的寫作,乃因晚清學製改革所致。傳統以服務科舉的舊式書院,全然無法應付新時代的需求,其不合時宜,早為人詬病。譬如,鴉片戰爭後,龔自珍(1792—1841)、魏源(1794—1857)、馮桂芬(1809—1874)等即不約而同地指陳科舉的弊端,洋務運動的推動者李鴻章亦亟謀改良之道。要之,甲午一戰(1894),自視泱泱大國的滿清竟然敗給蕞爾島國的日本,舉國上下無不震驚。洋務運動的成效,遂備受質疑。麵對強權環伺的世界,中國勢得采行更為徹底的改革,方能挽回江河日下的頹勢。職是,教育製度遂成首當其衝的更革項目。

而康、梁之所以將廢除科舉與教育革新作為變法的要項,即承繼此一認識。雖然戊戌變法流產,但學製改革的呼籲卻未曾中斷;庚子(1900)之亂後,情勢顯得尤其迫切。

光緒二十八年(1902),清政府頒布新的學製,而學製的更革,勢必牽引課程的安排。傳統的典籍遠不敷使用,遂有新式“教科書”的製作。然而“教科書”的出現,並非起於學製的改革,卻與晚清基督教會所辦的學堂有所關聯。該時的教會多附設學堂以傳教,光緒三年(1877),教士之主持教育者,礙於西學各科缺乏適用的教材,決議籌組學堂教科書委員會(School and Textbook Series Committee),所編列的教材涵蓋算學、泰西曆史、地理、宗教,甚至包含倫理一科。再者,張元濟(1867—1959)等人於光緒二十三年(1897)於京師籌設“通藝學堂”,主講泰西諸種實學,於文學門下即設有“教化學”(西名“伊特斯”,按即“Ethics”)課程,以傳授西方倫理學。地方上,亦見蔡元培規劃將“倫理學”列入各級學堂的課程裏。諸此皆可視為倫理學進入中國教育體製的橋頭堡。

爾後,廢除科舉與改革學製的呼籲,此起彼落,不絕於耳。清末計進行了兩次學製的改訂:其一為張百熙所領銜的“壬寅學製”(1902);另一則為張之洞所主導的“癸卯學製”(1903)。而清廷終於在光緒三十一年(1905),正式廢除科舉,並取法日本,全麵建立新學堂。自此以降,編纂教科書的風氣大開;自譯述西文開始,經甲午戰後,愈來愈多借徑日文的譯著。可惜作品良莠不齊,間亦不合國情。

試舉其例:廣智書局曾發行日文翻譯教科書多種,銷路甚佳,其中即包括有《中等教育倫理學》,惟完全按照日人的語氣及日本材料。複以光緒二十八年(1902)京師大學堂所頒行的“暫定各學堂應用書目”為例,內分十六門,中含“修身倫理門”,稱“修身”重私德,“倫理”兼及公德。傳統典籍列有:《弟子職》、《曲禮》、《朱子小學》、《近思錄》、《人譜類記》;新式教科書則有:教育改良會編商務印書館本的《高等修身教科書》、廣智書局出版的日人元良勇次郎(1859—1912)的《中等教育倫理學》、江楚編譯局日人井上哲次郎(1855—1944)著,樊炳清譯的《倫理教科書》數種。該書目所列傳統典籍,理學著作囊括大部分,包括《小學》、《近思錄》、《人譜》;參考書則全由《朱子語類》、《宋元學案》、《明儒學案》所包辦。可見在德育上,理學猶動見觀瞻。新式教科書則絕大部分為日人著作或編譯而成。國人遂自覺有編纂教科書的必要。

可是官方的努力乏善可陳。新設“學部”自光緒三十二年(1906)設立圖書局編輯教科書,次年所頒布的《國文教科書》、《修身教科書》等,卻備受攻擊,大為教育界詬病。官書局弊病叢出,加上教科書的出版獲利甚豐,均成為私家著述教科書極大的誘因。嚴複即見證“中小學校漸告成立,故坊間出售教科書籍,日漸增多,利之所存,所在坌集。”其時即有人自豪其所編纂的教科書“適興學議起,歲售至巨萬”。新興的出版事業,鹹認機不可失,遂趁勢崛起。私辦的文明書局與商務印書館尤為個中翹楚。

簡之,晚清學製的更替,創造了新式教材巨大潛在的市場,加速國人自行編纂教科書的決心。而“教科書”一辭,則橫掃新舊的學問,竟連經學家皮錫瑞(1850—1908)鹹得稱“孔子為萬世師表,六經即萬世教科書”。時風易勢,可想而知。劉師培之從事教科書的編纂,即以此為背景。

複從晚清學製的設計觀來,毋論新製的“壬寅學製”(1902)或“癸卯學製”(1903),均本諸“中體西用”的基本精神。當時《欽定京師大學堂章程》(1902)的“全學綱領”即尤重德育教育,它強調:

中國聖經垂訓以倫常道德為先,……今無論京外大小學堂於修身倫理一門,視他學科更宜注意,為培植人才之始基。

觀此,“修身倫理”一門在“壬寅學製”實為德育的首腦。惟此一優勢,次年即為守舊的張之洞所壓抑。

張氏素重經學,其所主事的“癸卯學製”,以“讀經、講經”作為德育的主帥,而淩駕“倫理”一門。他認為:

外國學堂有宗教一門。中國之經書,即是中國之宗教。若學堂不讀經書,則是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子之道,所謂三綱五常者盡行廢絕,中國必不能立國矣!

職是,他規定中、小學堂宜注重讀經,以存聖教;並在大學堂、通儒院加設經學為專科。

爾後,複有官員加入反彈的行列,上疏反對“大學堂”設“倫理學”一門,其所持理由不外:“倫理學”專尚空談,無裨政學實際,複又重金延聘東洋教習,未免糜費;故應予裁撤,以撙節費用,以趨正學。其間雖有王國維(1877—1927)力持異議,卻緣人微言輕,無法改變既定的學製(癸卯)。總之,經學與倫理學的緊張關係,直迄民國初年,因新的共和學製廢止“讀經”,方才告一段落。

可見“倫理”一科於邁向學科的建製之際,卻波折迭生。然而新製的教育體係裏,“倫理”一門的位階容有升降,但其作為學習知識的合法性已漸鞏固。按當時甫重議立的京師大學堂,負責統籌全國教育事務,並規劃課程。於“中學堂”以上首列“倫理”一門,“中學堂”以下則有“修身”課程。迄“癸卯學製”,“中學堂”以上,則改稱“人倫道德”,“中學堂”以降仍維持“修身”之名。毋論其科名的遷異,“倫理”作為一門學科在新式教育中於焉成立。

依據“大學堂編書處章程”,中小學堂“修身倫理課本”分《修身》、《倫理》各一書,均略取朱子《小學》體例,分類編纂。各門課本複有詳、簡兩種版本,較詳者供高等小學及中學之用,較簡者則供蒙學及尋常小學之用。高等學府則由教授口授,並無課本,惟有講述的編纂。所以,大學堂預科因有“倫理學”一門,尚得見《京師大學堂倫理學講義》的刊行。

總之,正是新設學堂亟需教科書之際,劉師培全心投入新式教科書的編寫。除開聞名的五種教科書:倫理、經學、中國文學、中國曆史、中國地理之外,他還著手編著了安徽、江蘇鄉土曆史教科書,凡此統屬“國學教科書”的名目。由於劉師培頗孚眾望,他在《國粹學報》所發表的文章,包括《國學教科書》在內,甚受歡迎。民初新文化運動的健將——錢玄同(1887—1939)即是其仰慕的讀者,便是例證。

必須留意的是,撰寫教科書的劉氏正值革命青年的階段。之前(1904)他才自許為“激烈派第一人”。在分析《倫理學教科書》時,務須牢記此一個人的印記。因此,書內大為表彰盧梭的“天賦人權”,而壓抑君權,適可得解。他方麵,教科書的寫作形式亦約製了劉氏發揮的空間。官方原規定有“審定”的程序,若逾越尺寸太過,則無法見容於教育當局。因此劉氏必得遊走於兩端。諷刺的是,即使劉氏委曲求全,《倫理學教科書》卻因官方最終評定“宗旨未純,恐茲流弊”,未獲通過。但緣劉氏聲名遠播,並未妨礙其流傳。

在《序例》中,劉氏開宗明義便申述該書的主旨在於“振勵國民之精神,使之奮發興起”,其欲以精神動員,達成救國救民的用意,極為明白。由於其時劉氏尚未接受無政府主義的洗禮,國家意識極為高漲。他甚至揚言“新中國宗教者,以國家為至尊無對,以代上帝”。以“國家”作為“宗教”,而等同“上帝”,其絕對的價值不言而喻。

析言之,劉氏與梁啟超的政治立場固然有所出入,但該書猶可看到《新民說》基調的再現。首先,劉師培肯定倫理為人類社會進化的結果,並非一成不變;所以他指責“陋儒不察,誤以倫理為天所設,且謂生民之初,即有倫理”,實昧於進化之理。舉其例:中國稱“五倫”為“倫理”,原非初民的狀況,而由“五倫”易為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的“三綱”,則是專製政體以倫理為天定,用來束縛人民的說辭。

其次,在倫理內容的歸類,他將倫理分為:“對於己身之倫理”、“對於家族之倫理”、“對於社會之倫理”、“對於國家之倫理”、“對於萬有之倫理”。這個分類可能由梁啟超轉手而致。劉氏並認定儒家偏重“家族倫理”,而“社會及國家倫理”皆由家族推衍而來。他且將新的倫理歸類與《大學》的“八條目”接榫起來,以“正心”、“誠意”、“修身”為“己身之倫理”,以“齊家”為“家族之倫理”,以“治國平天下”為“社會國家及萬有之倫理”,而尤以“修身”為倫理的基礎。所以《倫理教科書》分兩冊,第一冊便討論倫理學大綱及“己身倫理”,第二冊方涉及“家族倫理”和“社會倫理”,便是與上述觀點相互呼應。

但這種先“私德”(修身),方“公德”(社會倫理)的論列,並非全然順理成章。在梁氏的《新民說》與官方的《京師大學堂倫理學講義》,皆是先論“公德”,方及“私德”,全與之相反。為何有如此前後的更動呢?這當中有寫作策略的考量。審時度勢,“公德”為中國所短缺,故亟需倡導;《新民說》遂首列德性之冠。此外,《京師大學堂倫理學講義》的講述者在辯解何以“先公德後私德”,亦坦承為了“破世俗頑固之習聞”。但教科書的鋪陳為授課計,則不必如此。

原來梁氏在闡述“公德”年餘之後,方思及“私德”,其故則是有感於其時“革命熱”太盛,私德敗壞,“公德”非一蹴可幾。痛定思痛,梁氏遂改稱:欲陶鑄國民,必以培養個人之私德為第一義,以“私德”為根基,“公德”方有達致的可能。迄此,梁氏先前渴望發明一“新道德”的熱情大為遞減。他言道:

今欲以一新道德易國民,必非徒以區區泰西之學說所能為力也。即盡讀梭格拉底、柏拉圖、康德、黑智兒之書,謂其有“新道德學”也則可,謂其“新道德”也則不可。何也?道德者,行也,而非言也。

而在另方麵,“私德”的修行,宋明理學(尤其陽明一係)卻可以發揮積極的作用。簡言之,對“公德”而言,“私德”有其工具性的價值。爾後梁啟超在新撰《德育鑒》(1905年11月)更延伸此一論點,而主張“道德”本為一貫,所異者僅是“節目事變”。“公德”、“私德”本是近世分類的名詞,此分類亦源自“節目事變”方麵觀察。因此他說到公、私範圍之分:

若語其本原,則私德虧缺者,安能襲取公德之媺名,而僅修飾私德而弁髦公德者,則其所謂德者已非德。何以故?以德之定義與公之定義,常有密切不能相離之關係。

所以在《德育鑒》中,他隻節錄中國先儒學說,為“有誌之士,欲從事修養以成偉大人格”之用。

之所以致此,他謙稱自己於泰西名著難以直接掌握。但底蘊裏,他已漸次修正倫理進化的觀點,而將道德細分為“可得與民變革者”(名之為“倫理”),與“不可得與民變革者”(名之為“道德”)。可與變革的“倫理”僅是“道德的條件”,而非“道德的根本”。他堅持:“若夫道德之根本,則無古無今無中無外,而無不同”。他借用王陽明的語彙,以良知為本源之地,所變者為“節目事變”而已。

總之,由於“私德”的重獲重視,中國傳統倫理複又有容身之地。更重要地,梁氏的修正方案主導了未來道德思維的走向。試舉其例:這種論調,亦見諸《京師大學堂倫理學講義》,張鶴齡(1867—1908)以“可變者”為“法”,“不可變者”為“理”。至於私德與公德的關係,張氏也照本宣科地說:“必立基私德而徐以進乎公德”,又謂:“敗於私德而能成其公德,吾亦未之聞也。”

反觀劉師培如何麵對這個問題呢?同樣地,劉氏追隨梁氏最早的定調,謂:

中國人民自古以來僅有私德,而無公德。以己身為家族之身,一若舍孝弟而外,別無道德,若舍家族別無義務。

是故,中國的社會、國家倫理皆由家族倫理而推。所以致此,他解釋道:

中國人民數載以前,不知社會倫理為何物,則以中國無完全社會之故,故欲人民有公德,仍自成立完全社會始。

從社會組織觀察,中、西有異:中國以家為本位,西洋則以個人為單位(麼匿)。西洋國家裏,個人與社會之間,別無階級;中國則有家族橫亙其間,因此必須加以改良。因此對內,務必祛除三綱之說,而五倫必須平等相待,非為絕對的位階;對外,必得擴充家族的藩籬,及於國家。如是,國民公共觀念方有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