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產品質量監督收費(3 / 3)

第十二條規定:由於檢驗機構的責任,未按規定的期限出具檢驗報告的,超出規定的時間5~10天的減收檢驗費的10%~30%;超出規定時間11~20天的減收檢驗費的30%~50%;超出規定時間21~30天的減收檢驗費的50%~100%。

第十三條規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如果發生差錯,除按有關規定處理外,應根據具體情況減收或者免收檢驗費。

第十四條規定:由於檢驗機構的原因,造成樣品丟失或損壞,需重新抽樣時,其檢驗費和樣品費均由檢驗機構支付。

第十五條規定:各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各行業主管部門以及各種學會、協會不得向企業和檢驗機構收取任何形式的管理費、手續費。

152.國家對強製性產品認證收費的項目及標準是什麼?根據《國家計委關於強製性產品認證收費標準的通知》的規定,國家對強製性產品認證收費的項目及標準如下:

(1)申請費。是認證機構受理申請人申請強製性產品認證的費用。申請費收費標準為600元。其中,受理境外申請,由於支付通訊費用相對較多,另收通訊費500元;非中文資料另收翻譯費1000元。

(2)產品檢測費。是產品檢測機構按照產品認證標準和技術要求進行檢測並出具檢測報告的費用。產品檢測費按原國家物價局、財政部《關於發布〈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收費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1992]價費字496號)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1992]價費字496號文件沒有規定收費標準的檢驗項目,暫由你委按照補償檢測成本的原則核定收費標準,報我委備案後實施。檢測成本主要包括檢測人員經費、材料費、水電燃料費、檢測用房維護費、儀器設備折舊費、管理費等。

(3)工廠審查費。是認證機構按照認證產品的工廠審查要求所進行的文件審查、現場審核和出具工廠審查報告的費用。工廠審查費收費標準為每個監督審核員每個工作日3500元。具體所需監督審核員的人數和審查的天數(人,日數),由你委根據強製性認證實施規則嚴格核定,報我委備案後實施。對獲得國家認可的質量體係認證證書等的企業,在證書有效期內一般不實施強製性產品認證的質量保證能力的審查,不收相應的審查費。考慮到認證的交通費用差別較大,按照國際慣例,審核人員往返交通費用由認證的申請人負擔。認證機構不得向認證企業收取食宿費。

(4)批準與注冊費。是認證機構對符合認證要求的產品進行評定,頒發認證證書的費用。批準與注冊費(含證書費)收費標準為每次800元。

(5)監督複查費。是認證機構根據產品認證實施規則中規定的複查內容,對認證企業進行監督複查所發生的費用,具體包括工廠審查費和抽樣檢測費。監督複查費按不超過認證時的工廠審查費和產品檢測費的各25%收取。但對涉及認證產品擴展和變更的監督複查,其工廠審查費和產品檢測費應按實際發生費用收取。

(6)年金。是產品認證批準注冊後的保持、責任風險、提供相關信息和處理申訴、投訴及爭議等的費用。年金標準為獲證產品每件400元。

(7)認證標誌費。是認證標誌製作和實施管理的費用。分為標誌費或標誌批準使用費兩種。對按規定直接使用認證標誌(CCC)的,收取標誌費。標誌費的具體收費標準為:8毫米標誌每枚0.07元;15毫米標誌每枚0.14元;30毫米標誌每枚0.28元;45毫米標誌每枚0.52元;60毫米標誌每枚0.56元。對經認證機構批準在產品或包裝上自行印製或模壓標誌的,收取標誌批準使用費。標誌批準使用費收費標準為每一種標誌使用形式每年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