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1 / 1)

“魏爭貪汙案”真相大白之後,報紙電台爭相報道,魏爭成了人們議論的焦點。他的名聲不亞於當年的“青山巨貪”劉清廉,隻不過他留給人們的是讚歎,而不是罵名。人們都讚歎他寧可賣腎救母,也不接受賄賂的品行。一時間,記者紛紛追蹤采訪,礦物局要將他提拔委以重任。

可是,魏爭卻猶豫了,因為他聽說,鄭可新並不是失蹤,而是被他的兩個兒子暗害了,他的兩個人兒子總想將公司一分為二,各自掌權,而鄭可新堅決不同意,他的兩個兒子就下了毒手。這件事對魏爭觸動很大,鄭可新的兩個兒子也是為了一個“貪”,才做出了喪盡天良之事,“貪”實在是太害人了!魏爭開始考慮是不是尊從媽媽的遺訓,離開官場,另謀出路。但不管做官還是經商,他都不會忘記媽媽的話,規規矩矩做事,堂堂正正做人!

貪官害人,人人憎恨,但不能把貪官欠下的債算到後人身上,貪官兒女本已為有個貪官父親感到恥辱,那樣做,無異於在他們傷口上撒鹽。這一回警省那些為官者,要清清白白做個好官,就算不為自己著想,不為黎民百姓著想,也要為自己子孫後代著想,不要讓你們的子孫在你們死後,替你們背負罵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