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礎法律關係先行原則的確立(2 / 2)

前文提及的案例一中,頒發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的行政行為合法與否,是審理返還財產民事案件的前提和基礎,法院確認了基礎法律關係,先行解決了行政爭議,進而作出了民事判決,袁雅琴不服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核發房屋所有權證案,通過行政附帶民事訴訟的方式解決了因房屋買賣糾紛引起的案件,此案的基礎法律關係是買賣合同的效力,在確定合同無效的基礎上,法院撤銷了房屋所有權證。這兩個案例都是成功運用了基礎法律關係先行原則,使當事人的爭議得到了實質性解決。案例二中,行政審判、民事審判分別中止審理,一方麵是由於法院內部缺乏必要的溝通和協調,另一方麵是對於解決行政民事交叉案件缺乏正確的審理思路。雖然該案在後續審理中行政審判庭恢複了審理,作出行政判決,民事審判庭依據行政審判結果作出了民事判決。但是通過此案可以看出法官對基礎法律關係缺乏正確的認定。案例四中,二審法院未充分考慮房屋買賣合同係交叉案件基礎法律關係的因素,以行政機關未完全履行職責,過戶未經共有人同意為由,判決撤銷了第三人的房屋所有權證。判決後,第三人認為其係善意取得房屋,一直居住在訴爭房屋之中。房產管理部門因房屋產權存在爭議,拒絕給原告王某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原告雖然勝訴,但是其爭議未能得到實質解決,訴爭房屋的產權仍然處於不確定中。究其原因是二審法院未充分考慮房屋買賣合同係交叉案件基礎法律關係所致。

(三)基礎法律關係先行原則的優勢

基於上述案例的印證,與眾多解決行政民事交叉問題的方案比較,基礎法律關係先行原則具有以下優勢:

1.基礎法律關係先行原則,保證了對主要起決定性作用爭議先行處理,有利於當事人實質性爭議的徹底解決,符合訴訟程序效益原則,避免循環訴訟。

2.基礎法律關係先行原則兼顧了交叉案件多樣化的特點,為解決此類案件尋求了統一的處理思路和操作原則,從而避免程序交錯造成混亂,保證不同性質爭議解決的有效性。

3.有效適用基礎法律關係先行原則能夠保證法院不同部門裁判的一致性、司法的權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