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所作的惡越大和越不可彌補,受害人的憤恨自然就愈大;同樣旁觀者的同情與憤慨也會愈大,以及冒犯的負罪感也會愈深。置人於死地是一個人能加害於別人的最大的惡行,也能激起與被殺害者有直接關係的人最大程度的憤恨。因而,謀殺在人類和罪犯的心目中都是所有罪惡中最窮凶極惡的了。剝奪我們所擁有的東西的罪惡遠大於使我們得不到我們僅僅隻是指望的東西。因而,破壞財產、盜竊和搶劫(它們奪走我們所擁有的東西),其犯罪要大於違反契約,因為它隻是使我們對指望的東西感到失望。因而,最神聖的正義的法律(違背了那些法則看來就會遭到最憤怒的報複和懲罰)是保護我們鄰人的生命和人身的法律。其次才是保護個人財產和所有權的法律。最後才是保護那些所謂個人權利或別人允諾應歸還於他的東西的法律。
違反比較神聖的正義法的人可能從來不考慮世人對他必然所懷有的感情,感覺不到羞恥、恐懼和驚恐的一切痛苦。當他的激情得到了滿足,並且開始冷靜地反思他過去的行為時,他就會怎麼也不能體諒那些影響他的行為的動機。它們現在對他來說就像它們往常對於別人那樣顯得是那麼的可憎。由於同情別人對他必然持有的那種憎恨和憎惡,他在某種程度上變成了自己憎惡和憎恨的對象。被他的非正義的行為所傷害的人的處境這時引起了他的憐憫。他一想到這些就感到痛苦,悔恨自己行為給他們所造成的不幸的後果。與此同時,他感到那些悔恨使他成為了世人憤恨和憤慨的適當對象,以及承擔憤恨、報複和懲罰的必然後果的適當對象。這個想法會一直縈繞著他,使他時時感到恐懼和驚慌。他不敢正視社會,認為自己仿佛已被世人的感情所擯斥和拋棄。在他的這個最大和最可怕的悲痛中,他不可能指望得到別人的安慰。他的罪惡的記憶關閉了他的同胞心中對他的所有同情。他的同胞對他所懷有的情感正是他最不敢想的東西。一切似乎都對他懷有敵意,他甚至想飛到某個不能住人的荒漠裏去。在那裏他可以再也看不到人類的麵孔,再也不會在世人的臉上看到對他的罪行的譴責。但是孤獨比社會更加可怕。他的這些思慮不能給他帶來別的,隻能給他帶來黑暗、不幸和災難、無邊的痛苦和毀滅的凶兆。於是對孤獨的恐懼把他又驅趕回社會,他又出現在世人的麵前,他驚恐地顯現在他們麵前,滿懷羞愧,深受恐懼的折磨,祈求那些曾經一致譴責過他的審判官們些許鼓勵的保護。這就是可恰如其分地稱做悔恨的那種情感的本質。它是人類心靈中所有情感中最可怕的一種。它是由意識到過去行為的不當而產生的羞愧,對其不當行為的後果所產生的痛苦,對受到它的傷害的人們的憐憫,以及由於意識到其行為引起的所有具有理性的人們的正當的憤恨而對應有的懲罰所產生的懼怕和恐懼混合而組成的。
相反的行為自然會激起相反的情感。一個人,如果不是出於怪誕的幻想,而是出於正當的動機做了一件好事,他看著那些他曾為他們做了好事的人時,他感到自己應是他們鍾愛和感激的天然對象,而且由於與他們的同感,是世人尊敬和讚許的天然對象。而且當他回過頭來審視自己當時的行為動機時,當他用一個中立的旁觀者的眼光來審視它時,他會繼續欣賞那個動機,而且由於同意那個假定的公正審判官的讚許而為自己叫好。從上述這兩個觀點來看,他的行為對於他來說在各方麵都顯得十分令人滿意。一想到它,他的腦子裏就充滿了歡樂、安詳和寧靜。他與世人處於友好和和諧之中,他懷著自信和仁慈的滿足看待他的同胞,確信他使自己值得受到同胞們最友好的關懷。這些情感的組合構成了對功勞的意識或應該受到獎賞的意識。
第三章 這種天性構造的效用
一個隻能存在於社會中的人,天性就是這樣使他來適應他所處的環境。生活在人類社會中的所有成員都需要彼此的幫助,同時也麵臨著相互的傷害。凡是必要的幫助是出於愛心,出於感激,出於友誼和尊重而相互提供的地方,那個社會就繁榮和幸福。社會的所有不同成員通過愛和情感的愉快的紐帶被聯結在了一起,仿佛被拖往一個相互行善的共同的中心。
但是盡管必要的幫助不是出於這種慷慨和無私的動機而提供的,盡管社會的不同成員間並不存在相互的愛和情感,盡管這個社會沒有那麼幸福和愉快,但也並不必然就會瓦解。然而出於社會的一種效用,相互之間沒有愛和情感,在不同的人們之間,就像在不同的商人之間一樣,社會依然可以存在。在那個社會裏雖然誰對誰都沒有負有什麼義務,或應該感激誰,根據一個一致同意的價值評估通過惟利是圖的相互交換善行,社會仍然可以繼續存在下去。
不過,社會不可能在隨時都想相互傷害的人們中存在。一旦相互開始傷害,相互憤恨和敵視也就產生了,聯結社會的所有紐帶也就全然斷裂了。組成社會的不同成員,由於他們間不和諧和情感所產生的暴力和對立,可以說就會四散,逃往國外。如果說在強盜和殺人犯之間還存在什麼集團的話,那麼他們至少(按照老一套的說法)相互之間也不彼此搶掠和廝殺。所以,仁慈對於社會的存在遠不如正義重要。社會沒有仁慈仍然可以存在,盡管不是十分舒適,然而如果非正義占上風就必然會把社會徹底摧毀。
所以,造物主通過應該得到報答這一令人愉快的意識來規勸人們行善,而不是在人們忽視了行善時用應該得到懲罰的恐懼來保障和強使人們行善。是房屋的裝飾,而不是支撐建築物的基礎使房屋生輝,所以裝飾應該受到舉薦,但絕不強迫。相反,正義是支撐整個大廈的主梁。如果主梁被搬走了,人類社會的雄偉而巨大的組織,如果我們可以這麼說的話,那麼在這個世界上似乎得到了造物主的特別關愛予以舉起和支撐的組織瞬息就會化為灰燼。為了強使人們遵奉正義,造物主在世人心中灌輸了惡有惡報的意識,把伴隨違背正義行為應得懲罰的恐懼作為護衛世人集體的偉大衛士以保護弱者、抑製暴行、嚴懲罪犯。人,雖然天生具有同情心,但是與他們對自己相比,他們對於與他們沒有特殊關係的人很少關心。對於每一個人來說一個與自己沒有特殊關係的人的痛苦還不如自己的一點小小的不方便來得重要。而且他們有充足的力量去傷害他,也可以有許多誘惑要他們去這們做,如果不是那條植根於他們心中的惡有惡報的原則保護了他,威懾住他們要他們尊重他的無辜的話,他們會像野獸一樣隨時準備撲向他。一個人進入一個一夥人的地方就會像走進了一個狼窩一樣。
在宇宙的各個部分中,我們觀察到各種工具都被以最高超的技巧調整到生產它們的目的上。在植物或動物的機製裏,我們讚歎每一種東西為達到天性的兩個偉大目的——維持個體的生命和物種的繁衍——設計得是何等巧妙。不過在所有這些物體中,我們仍然應把效用與它們的各種活動和組織的最終目的區分開來。食物的消化、血液的循環以及由此而產生的各種液體的分泌都是為了維持動物生存的兩大目的所必須的活動。然而我們從來就不像從它們產生效用的原因那樣從這些目的來說明那些活動,也不把血液循環或食物的消化想像成自動地,並且以達到循環或消化的目的為其意圖。鍾表的齒輪令人讚歎地調整到適合於其製造的目的——指示時間。它們的全部運動以最佳的方式協同合作以達到上述效果。即使全部運動都是賦予了要產生這個效果的願望和意圖,那些運動也是完成得不能再好了。不過我們從不把這種願望和意圖歸功於它們,而將其歸功於鍾表匠;而且我們知道,它們是通過一根發條驅動的,發條所期望的效果宛如所有的運動一樣微不足道。雖然,在說明體內運動時,我們總是能以這種方式區分效用和最終目的,但在說明頭腦的那些運動時我們則很容易把這兩個不同的東西相混在一起。當天然法則把我們導向那些目的的精明的理性推薦給我們時,我們卻總是很容易把促使我們向那些目的前進的情感和行動歸咎於那個理性,如同歸咎於它們的有效的目的一樣。而且把實際上是上帝的智慧想像為人的智慧。從表麵上看,這個原因似乎已足以產生歸功於它們的結果,而且人性的體係(當其全部不同活動都是以這種方式從一個簡單的原則演繹出來時)似乎也就更簡單和更令人愜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