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的國際關係中,國家都不可避免地要為了安全而進行合作,但問題是如何能夠保證安全合作的持續和不間斷性。在新現實主義看來,對安全合作所造成的最大挑戰是“博弈論”中的“囚徒困境”或者有搭便車者。因此國家不可避免地最終隻相信個體權力,保留和使用個體行為的自由選擇是保障國家安全的最終閥門,合作因而永遠是脆弱的。而一個國家能夠保持個體“自由選擇”權利的關鍵,是爭取“相對收益”,而不是“絕對收益”。[141]正如格裏埃哥(Joseph M。 Grieco)所說的,“合作是難以實現的、難以持續的,更多的是依賴於個體國家的權力”。[142]但新自由製度主義者相信,國家可以滿足於“絕對收益”和製度化的合作,因為製度性的合作可以戰勝“囚徒困境”中的利益不確定性。例如,在當代國際關係中,信息技術的發達使得溝通變得快捷和便利,信息的不斷透明化減少了國家在戰略上誤判的可能性,刺激了國家對話的欲望,更使得各國對其他國家的偏好有較好的了解,降低了誤判和錯覺。[143]為此,自由製度主義特別重視研究製度作為“信息”交換、傳遞,特別是作為各國戰略目標和利益信息最好的“處理平台”的作用,研究在解決安全困境中國際製度的“信息角色”(informational roles) 。他們的研究發現,製度內的交往過程往往可以讓國家更加靈活和方便地傳遞相關的信號,例如對合作的不滿或者滿意,結果是促進了有關國家之間信息的交流和溝通,讓合作各方能夠預判其他國家對合作所承諾義務的可信度,合作的動機與能夠達成的協議之間的差異是可以克服的。[144]費龍(James Fearon)通過研究發現,有意發出連續性的信號來表明自己的利益要求和戰略目的,已經成為當代外交的重要手段,交往渠道的多樣化可以使“信號”不會被置之不理,及時處理各種信號是降低合作成本的有效方式。[145]
自由製度主義者還通過發展出國內政治與國際政治互動的模型來解釋國家的合作模式,這成為20世紀90年代以來自由製度主義理論發展的一個重要領域。“國內因素”的引進和分析是自由製度主義安全範式的重要特點。
在“沃爾茲主義”的新現實主義理論框架中,“單位層次”上的國內因素分析是被簡化掉的,因為國際係統的“結構因素”無一例外地主導一切。但新自由主義認為,包括國家在內的各種行為體在“單位層次”上的互動不僅是國際關係研究不可或缺的分析層次,更是國際關係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這種單位層次上的互動被新自由主義解釋為國際關係中的“進程”(process)因素。[146]他們認為,分析國家間的互動、其他非國家行為體對國家間互動關係的參與和影響,是了解和把握國家如何相互應對、采取什麼樣的安全政策與戰略的關鍵。而影響國家間互動關係的因素不僅有“國際的”製度、規範和規製,也有國內政治係統中的製度、觀念和利益團體等諸多因素。雖然新自由主義者所使用的理性主義分析方法強調國家是理性的行為體,但他們同樣強調理性行為背後不同的國內根源。基歐漢就曾指出,“對國際政治的理性主義分析並不等同於簡化分析層次,承認自我主義這樣的理性推論是在理論上十分有用的簡化現實的辦法,但並不是對現實的真實反映”。[147]冷戰後新自由主義對國內政治變量的關注是其理論深化的重要標誌。
1996年,基歐漢和米爾娜主編和出版了《國際化和國內政治》一書,將自由製度主義傳統對國家合作行為中偏好問題的討論擴大到了把國內團體偏好作為國際經濟資源等新領域。[148] 1997年,海倫·米爾娜出版了《利益、製度和信息:國內政治和國際關係》一書,建立了一個包括官僚體製、公共輿論、製度文化和社會經濟結構在內的國內政治分析模型,以此來研究國內因素如何影響和製約國家的國際合作行為。米爾娜教授認為,民族國家是一個由製度性和社會性角色所組成的“多頭政治”,每一方都有自己的偏好。國家內部的立法、行政和司法存在著相互關聯的關係:立法部門越強硬,行政部門就越不容易達成合作性協議;而立法部門越溫和,就越不容易影響國際合作,行政部門就越容易獨立達成國際合作性的協議。米爾娜教授進一步發現,國際合作協議更多的是體現立法部門、而不是行政部門的偏好;信息越充分,協議達成的難度也越大;利益團體在促進國際合作、或者不合作中的作用不是應該能夠加大政治壓力,而是因為可以向不了解信息的立法部門轉移資訊。[149]在米爾娜的模型麵前,安全能否實現合作的途徑,在相當程度上不但取決於國際製度和國際規範的作用,更取決於國內政治的因素。她的研究成果讓自由製度主義的國際合作理論向前邁了一大步。其一,她的國內政治與國際關係結合的國家合作行為分析模式,打破了以往新現實主義和新自由主義在有關合作問題上喋喋不休的陳舊討論,為國際關係研究結合國內政治分析開出了一條新的道路。其二,她的廣泛而又紮實的數據依據,使得她揭示了一個很重要的問題:行政部門在進行國際合作談判時,總是預判立法部門的偏好與口味並采取相應行動。因此,立法部門不介入國際談判,但卻通過他們的“利導人”和利益團體深刻幹預國際合作。米爾娜教授的研究讓我們開始去“理論化”國內政治究竟如何去影響一個國家的合作行為,是這一領域內的“地標性”作品。[150]除了國內政治、社會和經濟的結構性因素之外,自由製度主義學者還對觀念、偏好以及國內政治結構等諸多國內領域進行了深入研究。[151]
在後冷戰時代,麵對美國是唯一的超級大國和形成美國主導的單極體係的情況,將自由製度主義和國家安全戰略結合起來,是冷戰後自由製度主義安全理論努力的重要方向,也成為了自由製度主義安全範式發展出的重要特點。和其他的大多數現實主義學者一樣,自由製度主義者也分成了擁護美國單極霸權和反對美國拚命保護自己單極霸權的兩個陣營。反對美國單極霸權的自由主義聲音是因為相信,國際關係中權力過於集中不利於國際關係的製度穩定和多邊主義的發展,美國的單極霸權在區域合作進程發展的衝擊下遲早是要打破的。[152]雖然大多數的自由製度主義者支持美國的霸權戰略,但他們堅決反對美國依仗自己的超強實力將其對外政策和戰略“帝國化”,因為缺少國際製度支持的美國霸權不僅將提前衰落,而且遲早也會“空洞化”。[153]自由製度主義者要求美國通過鞏固和發展其“製度霸權”。通過領導和發揮國際製度、國際規範和國際規製的作用,來實現美國在全球政治中的“領袖”地位。為此,自由製度主義者猛烈批評布什政府的單邊主義和“先發製人戰略”,要求美國更多地回歸多邊主義,依靠“製度霸權”而不是“權力優勢”來保障美國在國際關係中的霸權利益。[154]
自由製度主義從一開始就著重研究安全領域內的國家合作,並將製度化的安全合作視為克服“安全困境”的消極作用和均勢脆弱性的替代性出路。羅伯特·基歐漢曾自豪地宣布,“製度主義理論的邏輯可以直接運用於現實主義所定義的安全問題”。[155]
然而,自由製度主義在解釋國家間可行的、可持續的安全合作時,所麵臨的困境同樣也是明顯的。其一,國家通過合作而取得的“絕對收益”是否會累積為“危險性”的“相對收益”,即通過合作而變得強大後的國家如果無法擺脫“權力”的致命誘惑,國際關係中的衝突風險必然大大上升。此外,原來的“弱者”在合作後強大了,原來的“強者“為了抑製挑戰,但又需要持續合作時所進行的談判,將變得更加艱難,甚至出現衝突性的困境。這些都是自由製度主義者自己都曾表明過的合作安全的“未來陰影”。[156]其二,自由製度主義學者始終主張“合作規製”(cooperative regimes)在解決安全衝突與促進安全合作中的作用。但“合作規製”作用的前提,更多的是涉及合作的國家對“合作規製”發揮作用時各種信息的評估,以及是否降低自身行為成本的估算。這些過程更多地關係到“國內規製”(domestic regimes)和國內層次上的“規製類型”(regime type),而在西方的理論演繹中,民主都是天然比專製優越與和平。因此,更多地結合了國內政治分析的合作安全理論很容易走到“民主和平論”的窠臼中去,這實際上很大地削弱了自由製度主義在推崇合作安全時的理論範式的普世性。例如,米爾娜教授認為,民主國家之間比民主國家同不民主國家之間更容易實現和發展自由貿易。[157]但這並不是一個能夠在經驗事實上成立的論斷,民主的發達國家恰恰是今天貿易保護主義最大的威脅性來源。
自由貿易、相互依賴與全球化的安全作用
新自由主義安全範式的另外一個重點,即“第二路徑”,當然是從國際政治經濟學(IPE)的角度,強調一個聯係更加緊密、在經濟交往上不可分離的世界經濟體係以及全球化進程對降低“安全困境”和國家間安全緊張關係的作用。
自由製度主義者認為,經濟目標和經濟利益是一個國家審視自己國家安全的重要因素,反對國家單純將安全視為“高位政治”、而將經濟發展視為“低位政治”的現實主義論斷。冷戰為我們提供了一係列的案例,例如20世紀70年代的石油危機、80年代蘇聯的改革等等,從中我們可以知道安全與經濟的關係越來越緊密。從理論的邏輯體係來說,新自由主義將“國家”和“市場”看作完全不同的兩個領域,“市場”是限製和約束政治的手段,新自由主義是一種真正的“政治理論”,因為政治是對自然和諧的社會“理性管理”。[158]這形成了有關戰爭、安全和國際關係的核心觀念。19世紀的重商主義者就相信,戰爭等暴力行為是對政治經濟法則無知而導致的人類自然狀態的產物。換句話說,如果自由貿易等國際經濟交往能夠得到廣泛實現,國家可以通過交易縮短彼此之間的地理距離和製度差異,並獲得相當大的利益滿足,戰爭和暴力就可以得到實質性的遏止。因此,自由貿易是“和平機製”(mechanism of peace)。[159]
然而,在人類曆史上,自由貿易無法阻止戰爭案例比比皆是,經濟的高度相互依賴並不能直接等同於安全關係的自然改善。相反,在經濟與貿易領域高度相互依賴、但在安全和政治領域內關係緊張的例子更是不在少數。貿易、相互依賴和安全究竟是什麼關係,顯然是新自由製度主義研究的重點。
羅伯特·基歐漢和約瑟夫·奈在其名著《權力與相互依存》一書中,並沒有對國際關係中相互依存度的提高究竟導致安全,還是不安全做出直接的回答,而是使用了一個相對具有包容性的分析架構。他們認為,世界經濟一體化所產生的“複合相互依存”並沒有停止衝突,但使得衝突的形式發生了重大變化。在他們看來,國家等“政治角色”如何對相互依存時代的衝突性議題做出回應,比直接的“結構要素”分析更重要。因此,在新現實主義分析架構中被“簡約”了的“單位層次”——國家和非國家行為體——的分析就變得非常重要。[160]他們的“複合相互依存”理論提出一個不同於現實主義理論,並已經被證實了的假設,那就是增長的相互依存可能導致不同於以往大國戰爭與聯盟重組、循環往複折磨人類曆史的政治與經濟進程。在他們看來,“談判進程”把國家聯係在一起,而相互依賴使得“談判”和“對話”尤為重要,因為“相互依賴”意味著“雙向進行的代價高昂的互動進程”。[161]國家間的“複合相互依賴”產生了三個重要作用:一是,“多樣化的渠道聯結各國社會”[162],這使得不僅是彼此的政府,而且跨國公司、非政府組織和國際政治都能對國家間的相互關係以及相互間的政策發揮影響;二是,軍事問題並不必然比經濟和環境問題更重要,國家所遭遇的問題已經“非等級化”,並不必然像現實主義所強調的安全壓倒一切;三是,“完全相互依賴的國家”,即西方的民主國家,並不會使用軍事手段解決它們之間的爭議。[163]因為國家的首要目標不是立足於軍備競賽基礎上的安全與生存努力,而是國家可以通過國際組織與合作來尋求安全與合作,以共同維護“經濟的紅利”,軍備競賽已經失去了國際政治的工具意義,大國關係中合作與競爭的主流在不斷發展。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自由製度主義對國際關係發展進程的描述比新現實主義要更加精細。
針對冷戰後欣欣向榮的“全球化”浪潮以及“安全化”研究,自由製度主義理論家們開創了從“相互依賴”的理論框架看待“全球化”的重要角度。這既保持了自由製度主義在全球化衝擊時其“理論內核”的延續性,又使得自由製度主義結合全球化帶來的“新問題”努力提升自身理論新的解釋力。基歐漢和奈認為,“全球化”無非是世界經濟與社會領域內相互依存關係的進一步發展,是相互依存到達的新高度。[164]因此,全球化並不是造成國際關係革命性變革的因素,而是“相互依存”改變世界政治進程的延續。為此,相當一部分學者認為全球化提升了“複合相互依賴”的理論啟示性,貿易、相互依賴和全球化有助於國際安全與和平的觀點也不斷發展,認為依賴過程中如果對稱性越強,經貿相互依賴的持續時間越長,其安全與和平的作用就越大。[165]全球化從總體上有利於世界穩定與安全的發展。自由製度主義認為,戰爭破壞國家的生產能力,消耗國家的財力與人力,因而和平符合各國追求利益的真實邏輯,建立強大軍事防禦的國家安全政策也是對國家利益的削弱,這種防禦政策不僅會迫使國家擴大非經濟性的財政支出和提高稅收,而且會增加國家債務以致傷害國家向公民提供福利的能力。因此,自由主義者相信立足於軍國主義(militarism)的軍備擴張不但傷害和平的商業,而且削弱國家實力,自由貿易和重商主義才是國家富強的根本。[166]從這樣的理論出發,自由貿易將導致國家財富的增加,更多的跨國溝通和理解將打破“隔閡”,從而塑造國家間的和平合作。
當代的新自由主義者依據“製度一組織理論”,對重商主義者的這一古老話題進行了新的闡述,自由貿易有利於國際安全與和平的觀點成為了新自由主義安全範式的重要代表。對像羅森克倫斯(Richard Rosecrance)這樣的新自由主義理論家來說,即便獨裁可能形成好戰的政治文化,當代軍工聯合體(military-industry plex)也常常想通過戰爭擴大對軍工產品的定單,並從中獲益,但由於自由貿易必然以自由市場經濟為基礎,以世界範圍內的自由競爭的市場體係為圭臬,市場規律這隻“看不見的手”仍將繼續調控和主導資源的分配,從而不會產生“小集團”支配國家防禦政策以及開展無節製的對外軍事擴張。自由貿易從長期來說不會危及個體國家的利益,反而會減少對個體國家安全政策的誤導。[167]
自冷戰結束以來,貿易與安全之間的關係一直是新自由主義安全範式的重要內容。新自由主義認為,一個國家為了增強戰略性資源,例如石油等的海外需求,在不斷增加對這些資源的海外依賴的同時,有新的必要增加海軍等力量投射性的軍事實力建設。海外戰略資源的供應保障和運輸安全成為了該國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但由於世界性自由貿易體係的製約和一個國家可以從自由貿易中獲得財政收入的比例擴大,都仍將使得它們通過戰略資源高度依賴海外市場的國家尋求擴大自由貿易等合作性的舉措,而不是單純通過個體權力的增強來保障新的安全需求。二戰前後的曆史案例都證明,在世界性自由貿易體製增強的過程中,即便一個國家在海外有新的資源利益和安全需求,該國的安全應對選擇總的來說還是傾向於合作。[168]在一個自由貿易製度可以得到普遍建立的國際係統中,大國之間由於戰爭和衝突所產生的成本要遠遠大於維護自由貿易和經濟相互依賴所產生的收益,大國盡管有衝突,但在彼此關係中更傾向於建立“大國協調”機製,能夠對衝突的利益建立某種協商性的管理製度。[169]
自由貿易對國際安全的另外一個有積極作用的途徑是區域合作進程的發展和區域主義(regionalism)理念的深入。20世紀70年代的新功能主義就曾提出,在經由經濟領域這樣的“次敏感”問題進行合作之後,區域就經濟合作的深化將產生“溢出效應”(spillover effect),將多邊的合作擴大到安全與軍事領域。自由製度主義通過對WTO、世界環境多邊製度性合作的理論探討,認為經濟領域內的多邊合作會“培養合作的習慣”,從而造就個體國家逐步地經由共同體建設和對國際規範的適應,培植起通過合作去解決安全爭議的習慣。這不僅有利於降低衝突,避免在爭議性問題上緊張關係的升級,更能培植起多邊安全合作的區域性做法,最終形成傑維斯教授所說的“安全共同體”,使得相關的國家擺脫“安全困境”所導致的激化軍備競賽和安全敵對行為的上升。從理論上來說,區域主義發展所建立的區域性經濟、社會和政治合作,既是形成“安全共同體”的必由之路,也是導致個體國家在安全領域采取自我約束措施、避免權力濫用的重要渠道。[170]進一步來說,歐洲一體化的經曆已經證明,區域合作的深入將會帶來區域政治秩序的變革。在區域主義的推動下,形成緊密型製度合作的各個區域成員,更有可能在區域秩序建立上,采取一種平等磋商的“費城體係”(Philadephian system),如同今天的歐盟一樣。在這樣的“費城體係”中,由於區域內的安全問題都可以通過協商的辦法得到關切,任何個體國家大規模的軍備建設反而會造成這種協商體製的瓦解,從而遏止了區域成員國中進行軍備競賽的可能性。[171]曆史上歐洲因為列強爭霸而不斷出現的戰爭與緊張狀態至少在西歐和歐盟內部已經瓦解。
民主和平論:政府類型與國家的國際行為
在新自由主義安全研究中,和“國際公民”社會一樣具有自由主義標簽意義的主張是“民主和平論”(Democratic Peace)。康德這樣的古典自由主義者早在18世紀就提出了被譽為是“康德主義”(Kantian)的和平論斷。具體來說,就是借助個體國家的國內政治體製的“共和製”以及“共和製”的國際發展,開創國內政治係統的自由民主製度的價值力量和製度優勢,減少和消除國家間的衝突和戰爭,並最終依靠國際契約來讓每一個國家承擔不發動戰爭的國際義務,在建立“世界邦聯”的終極構想中實施國際關係的中央化和法律治理。[172]長期以來,康德主義既是國際關係中自由主義的理論源泉,也常常被視為某種“烏托邦主義”。因為這種康德主義的國際關係共和製和平說到底是要將人類政治生活的國內政治經驗推廣到國際關係,而現實主義堅定地認為,國內係統與國際係統是完全不同的兩個係統。國內政治中民主、法製和中央權威的成功實踐是無法推廣來解釋和改造國際關係的。[173]
20世紀70年代,有若幹位知名學者,如國際關係的定量分析專家戴維·辛格(David Singer)和彼得·沃勒斯坦(Peter Wallenstein),在檢索曆史上各類戰爭行為與國家戰爭傾向之間的關係時,曾觸及民主和戰爭的關係。他們通過定量研究得出結論,民主的國家較為不易於發動戰爭。[174]但這一結論從未被看作某種特定的理論而得到證實。[175]相反,反對把國內“政治類型”同國際衝突或戰爭相聯係的卻大有人在。[176]
從80年代開始這一狀況發生了變化。1983年,魯梅爾(R。 J。 Rummel)在研究了國內政治和戰爭及國際暴力間的關係後聲稱,如果一個國家擁有的自由較多的話,它的對內和對外的暴力就較少。[177]史蒂夫·陳(Steve Chan)的研究結論似乎也為民主促進和平提供了某些依據。他在分析了影響國際戰爭與暴力的有關變量後認為,排除有些大係統戰爭(extrasystemic wars)之外,國際戰爭和暴力與民主的程度有關,民主的國家比非民主的國家更為和平。[178]但是,真正以學術研究成果的形式把“民主的國家不打仗,因而民主就是和平”這句話首先喊出來的是麥克·多伊爾(Michael Doyle),他在1983年發表了題為《康德、自由主義的遺產和外交政策》的論文,首次以學術研究成果的形式提出民主意味著和平。多伊爾首先對自由主義作了總結,認為成功的西方民主國家都具有自由主義的傳統。正是自由主義民主在這些國家產生了法治、穩定的政治和社會秩序,以及得到保障的個人權利和負責的對外政策。然後他列舉了世界上可稱為自由主義民主的不同曆史時期的國家。他認為自由民主政府(liberal regimes)的四個標準是:市場和私有資產經濟、有效主權單位、享有司法保障人權的政府、代議製共和政體。其次,他采取類似於戴維·辛格的方法,列舉了近三百年世界所發生的主要戰爭,並對之進行分析。最後,多伊爾得出結論:民主的國家不打仗。“雖然自由國家卷入過無數次與非自由國家的戰爭,但憲製穩定的自由國家還沒有彼此發動過戰爭。”[179]多伊爾還引證了康德的民主和平理論來支持他的觀點。
1986年,麥克·多伊爾發表《自由主義和世界政治》一文,再次發展了他有關民主和平的理論。在這篇文章中,多伊爾比較了熊彼得(Joseph Schumpeter)的自由和平主義(liberal pacifism),即強調資本主義商業優勢和商業利益的和平;馬基雅維裏(Machiavelli)的自由帝國主義(liberal imperialism),即強調西方國家權力應具有優勢的和平;以及康德的自由國際主義(liberal internationalism),即強調國際倫理與國際法基礎上的和平。他認為,西方曾推行過自由帝國主義政策,目前已衰敗了;自由和平主義西方已經曆過,目前正在全球擴展;經過改良的“自由國際主義”應該代表國際政治的未來。他進而提出民主國家在二戰後不打仗的曆史事實已在世界上建立起“單獨和平”(separate peace),這一和平成為國際安全的基礎和保障。盡管民主國家對非民主國家的戰爭依然存在,這一可能性今後仍不能排除,但這種戰爭的目的是“公益”和“促進自由”。[180]
在多伊爾之後,一些美國學者撰文支持民主和平的觀點,使得民主和平成為探討當前國際關係中戰爭與和平問題上一種由弱變強的理論聲音。民主和平的研究結論和主張成為采用“多元主義”理論視角,抨擊新現實主義理論“霸權”的重要努力之一。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布魯斯·魯賽特編著的《抓緊民主和平》。該書既是20世紀80年代開始的“民主和平論”的階段性總結,也為隨後“民主和平論”作為國際關係研究中重要的研究項目開創了係統的理性主義方法論的基礎。[181]西方國際政治學界對“民主和平論”的研究因而逐步達到高潮,有人甚至把民主和平論稱為“國際關係研究中最接近於經驗法則的成果”。[182]
“民主和平論”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在西方國際關係研究中興起,有其必然的原因和背景。裏根政府在80年代開始加強對蘇聯和東歐社會主義國家以及第三世界國家的“民主攻勢”,激發了“民主和平論”的社會熱情。早在70年代後期,卡特的人權外交就曾竭力主張恢複美國外交政策中自由、民主和道義的傳統。裏根政府上台之後,雖然沒有大張旗鼓地推行人權外交,但依然強調以西方的民主和人權價值作為對抗蘇聯的重要手段。民主和平是裏根政府重要的意識形態優勢戰略的內容。1982年6月8日,裏根在英國國會演講中提出,建立在對個人自由充分尊重基礎上的政府具有“克製力”與“和平的內在意圖”。他要求對蘇聯集團發動一場促進其民主、自由的觀念上的新十字軍東征,並認為這將加大世界和平的前景。[183] 1989年上台的老布什政府也大談冷戰的結束是西方民主價值的勝利,推動西方民主在世界的擴展是老布什“世界新秩序”主張的重要組成部分。1993年克林頓上台之後,把“在全球推廣民主”列為他外交政策的三大支柱之一。克林頓總統在1994年2月發表的國情谘文中公開倡導“民主和平論”,不僅提出“民主國家不相互攻擊”,而且,“保障安全和建立持久和平的最好戰略是在世界其他地方實現民主的壯大”。[184]
美國的國際關係研究有其學術獨立的一麵,國際關係的理論研究也有追求自身理論的內在規範同現實相區別的一麵[185],但同樣也有受政府外交戰略與政策重大影響的另一麵。民主和平論在學術界的興起,客觀上反映了西方學者對政府外交政策調整與重視民主價值的政策分量的適應性,也是外交政策在學術界所獲得的回音和支持。麥克·多伊爾就曾毫不掩飾他個人的理論努力與政府政策製定之間的緊密關係,強調他本人毫不懷疑在全球促進民主的必要性。[186]約翰·M·歐文(John M。 Owen)也認為,20世紀90年代克林頓政府的外交政策是吸引眾多學者對民主和平論進行支持性研究的原因。[187]
冷戰的結束對助長民主和平論起到了關鍵性的作用。冷戰在西方普遍被稱為是民主、自由、人權等西方意識形態的勝利。以弗朗西斯·福山為代表,西方學術界把取得冷戰勝利的意義片麵歸結為是人類意識形態進化的“終點”,證明了西方自由民主主義是人類政府形式演變的最終形式。福山還提出,雖然冷戰的結束使自由主義的勝利在觀念和意識的世界中發生了,但在物質的世界中尚未完成。可是,西方“有足夠的理由相信,理想終將在長期的過程統治世界”。[188]福山“曆史的終結”代表了冷戰後西方理論界過分樂觀的情緒和對西方式的自由、民主過分的自信。這種情緒、自信,再加上對西方傳統價值根深蒂固的愛好,表現在對冷戰後世界的理論設計和展望,民主和平論似乎就成了順理成章的努力方向了。魯賽特認為,民主和平,是冷戰後國際關係應該采取的基本原則。[189]他們都堅信,今後一個西方式的“自由世界”會建立起來。
民主和平論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講,代表著冷戰後在現實的戰爭威脅沒有那麼急迫的情況下,自由主義價值在國際關係理論內的壯大。冷戰的嚴峻事實和蘇聯所施加的“相互確保摧毀”的核恐怖均衡,使得美國的學術界不得不花費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研究威懾、軍控、危機管理、外交政策的理性化等諸多現實課題。冷戰結束後,雖然新現實主義者認為世界政治的改變是有限的,現實主義理論仍具有生命力[190],但以福山為代表的自由主義學者相信意識形態的鬥爭以西方自由製度和價值的徹底勝利而告終。因為“曆史的終結”,自由主義應該能夠主導人類的社會生活,冷戰後世界政治的改變應該是本質性的。自由主義沒有必要再在國際生活中“自抑”。冷戰後的世界政治經濟已使民主和平論具有了強大的現實可能性,自由主義可以走到國際關係理論研究的“深處”,改變在國際關係領域至少自17世紀以來不斷受現實主義排斥的局麵。[191]
民主和平論就其觀點而言並不複雜,甚至可以說非常簡單。縱觀各種各樣的民主和平論,其實隻涉及以下三個方麵的主要觀點。
一是民主國家不易卷入戰爭,它們的戰爭傾向性明顯比非民主國家要弱得多。
二是民主國家從來不相互發動戰爭,民主國家的戰爭都是與非民主國家進行的。
三是民主國家的數目不斷增加,戰爭的次數就會不斷下降,世界和平就越有希望。因而,全球的民主化是世界和平的根本保障。
和上述觀點相聯係,民主和平論還可以作以下表述。
一是政治和經濟自由的國家比政治和經濟不自由的國家衝突的傾向性要小得多。
二是政治和經濟自由的國家從不相互打仗,它們與政治和經濟不自由的國家相比,引發國際衝突的可能性要小得多。
三是當政治和經濟自由的國家數量增加時,國際係統的數量就會減少,衝突的層次也會隨之降低。[192]
民主和平論者發展出了一係列理論和模式,希望能夠論證為什麼民主國家不打仗。這些論證和解釋可以大體分成兩類。第一類是基於康德的理論,認為民主創造了對個人權利的尊重、明智的自我利益、對政治和法的規範的遵從,因而民主國家內部有規範性的處置(normative disposition)可以用來反對戰爭。這一類的論證被稱為“文化/規範解釋”(cultural norms explanations)。第二類是基於民主國家中民主的政體安排和例如領導人選擇等運行機製的分析,認為民主體製產生對戰爭的內在克製,因而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戰爭。這一類論證被稱為“政治結構/製約解釋”(political structural/constraints explanations)。[193]毛茲和魯賽特也采用這種區分方法來概括民主和平的基本論證過程。隻不過不同的是,他們把前者稱為“規範性模式”(normative model)[194],認為這一模式旨在“外化”民主國家在國內政治中已經發展出的處理國內政治衝突的行為和解決途徑,把國內政治的解決方案用於說明國際關係中的國家外交行為,從而證明民主國家不打仗。他們把後者稱為“結構性模式”(structural model)。這一模式旨在探討國家參與對外衝突所必需的國內政治動員的過程,認為這些過程在民主國家特別複雜化,因而比非民主國家更容易阻止戰爭。
民主和平論者還經常使用的另外一個論證方法是“選擇解釋”(alternative explanation),這主要是對變量進行分析。這一方法不僅對曆史上發生過的戰爭進行數量統計,以得出民主國家很少卷入戰爭的經驗結果,而且在兩個民主國家關係中設置一係列雙變量分析(birariate analysis),以求發現在民主國家關係中哪些因素最容易阻止戰爭。這些因素包括財富、經濟增長、接近、結盟關係和政治穩定等等。毛茲和魯賽特經過研究。認為,結盟關係,或民主國家很容易結盟是民主國家彼此不打仗的重要原因。[195]S。 A。布雷默(S。 A。 Bremer)則根據自己的研究得出結論,從1946—1986年的戰後40年間,政治穩定常常能阻止國家走向戰爭或卷入衝突,而政治穩定與政府類型存在著密切的關係。[196]
文化/規範解釋、結構/限製解釋和選擇解釋目前共同構成了民主和平論在理論論證和推導中的三種主要方法,也是民主和平論在概念建構(termonology)方麵的主要內容。這三種解釋雖然在具體分析展開中各有差異,但常常也是相互交織的。[197]
其一,“文化/規範解釋”。簡單而言,就是認為民主文化培養了民主國家內部一些共享的規則。這些規則規範著民主國家的個人和領導人習慣於通過妥協與和平的方式解決衝突,並樹立強烈的秩序意識。這些民主的規則和文化導源於康德對共和主義憲製即西方式民主的觀念。民主國家內部這些共享的規範(已變成了文化、觀念與實踐)“可以跨越國界,適用於處理與其他民主國家的關係”。[198]即便民主國家處於衝突狀態,彼此領導人的非暴力解決問題的習慣和期望也將會阻止衝突升級。除此之外,民主國家易於結盟在它們解決衝突時也會起到很好的輔助作用。民主國家由於其自身所謂民主文化的公通性,彼此之間往往很容易結成同盟關係。[199]多伊爾則認為,民主國家的民主特質會使它們有強烈的“合作衝動”(incentives for cooperation),從而以互利的合作來避免彼此對抗的升級。[200]“文化/規範解釋”的核心是“民主的氣質”(democratic ethos)分析,認為民主文化和規範所產生的“和平競爭、說服和妥協”,將決定民主國家間不打仗。
其二,“結構/製度解釋”。該解釋側重在分析民主的政治體製,認為民主所形成的特定的政治結構會產生對戰爭行為的內在製約力。這一解釋也可以分成兩個方麵。第一個方麵是強調民主國家的國家政治基礎,比如像康德所說的公民自決、有效的司法權威和社會利益構成的多元化等。民主和平論者從這裏找出的論據要素主要有:公民享有法律保障的公民及政治權利。政治領導人必須向人民負責,民意在現代民主政治中的作用。戰爭必然付出高昂的代價,為人民所反對,民主政治的內在結構使政治家對人民的意誌不能置若罔聞,民主國家就不會輕易地訴諸戰爭。第二個方麵是民主政治運行過程中的“製衡”(checks and balances)機製,它是民主政治結構的基本特征,對領導人的戰爭意圖具有關鍵性的製約作用。民主和平論者從這方麵獲取的論據要素是政府必須向立法部門負責並接受監督,製度化的政黨競爭,以及多元化的外交政策決策程序。[201]這一解釋的核心是強調民主政治的內在製度安排對戰爭的所謂“排斥性”和“約束力”。因為民主的這些內在的製度和結構,決定了民主國家的領導人具有一種預設的信仰:他們都是“鴿派”,並應該像鴿子那樣行動。民主國家不打仗,是因為它們之間的關係是“鴿子一鴿子”之間的關係。[202]
其三,“國際公民社會解釋”。在全球化和相互依賴不斷擴大的背景下,冷戰結束以來,各種國家機構,如政府、議會和立法係統的交往和聯係不斷擴大,形成了跨國性的網絡體係,建立在各國廣泛而又深入的“社會性交往”基礎上的“世界秩序”正在形成。[203]“國際公民社會”(international civil society)學說成為了“民主和平論”新的理論組成部分。“民主和平論”強調,由於民主國家的社會形態都是強調法治、自由意誌與和平秩序的“公民社會”,在“公民社會”中的各國人民相互交流、相互認同,進而相互形成了和平理念的追隨者和執行者。因而民主國家的擴大意味著愛好和平的人民的增多,意味著“和平主義”的人民之間更加團結和緊密地對抗國際暴力。而“非民主國家”的人民往往是“沒有完全文明化的”、具有“更強暴力傾向”的。
從赫德裏·布爾(Hedely Bull)提出“國家社會”(society of states)觀念以來,有關國際關係雖然缺乏中央政府或者中央治理而出現無政府狀態,但是否意味著“無秩序”還是“有秩序”的爭論從來就沒有停止過。在布爾教授看來,國際關係雖然無政府,但有秩序,這一秩序並非是現實主義所說的權力結構所約束的秩序,而是國家間能夠形成的一種“社會秩序”,例如,在規範和法則的基礎上形成的行為規則,以及在相互溝通、互利和認同基礎上形成的社會性關係。因此,秩序,而不是無政府狀態是國際關係的“組織原則”。[204]布爾教授的“國家社會”概念對新自由主義發揮了重要的啟發作用,因為能否擴展國際關係中的“社會性力量”,一定程度上不僅超越傳統完全以國家為中心的分析模式,而且更可以借助國際社會的內在聯結推動政府間的合作和國家行為的規範化,一直是新自由主義研究的重要方向。“全球公民社會”概念的起源是基於新自由主義者所強調的自由民主價值,他們相信對這種價值的遵從和國內政治的發展將使得國際關係形成相互聯係、認同和價值分享的共同體,借以抵禦權力政治、戰爭,或者權力在國際係統中的過分集中而造成的危害。[205]事實上,建構主義學者也使用公民社會概念,認為在公民社會結構中的觀念與認識互動是促進全球和平的重要途徑。但尚不清楚的是“國際公民社會”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影響政府政策,進而遏止政治家的戰爭決定,這還需要進一步的實證研究來證明,而不是簡單地立足於自由主義理論的發展。伊拉克戰爭以前歐洲強大的反戰聲浪並沒有影響美國公眾對戰爭的支持,更沒有改變布什政府的戰爭決定。
從上述這三個論證方法出發,“民主和平論”者認為,國家是“內在性質”完全不同的“單位”,國家的差異不是領土、實力和地理位置,而是如何對待自己的人民;這一差異決定了國家的國際行為差異。國家的目的和個人在社會中的目的一樣,不僅僅是安全,而是為了追求和保障權利。[206]沃爾茲所做的“無政府狀態”的國際體係特點分析是錯誤的。由於民主國家的存在和擴大,它們的國際行為又都是“內在和平的”,國際體係的狀態就不是“同質的”,都受“無政府狀態”的製約,而是“異質的”,分成了愛好和平的民主國家以及必然天生具有“侵略性”的非民主國家。[207]“非民主國家”想要利用無政府狀態,而“民主國家”可以自覺弱化無政府狀態的影響。民主國家的擴大就等於在國際係統中進行了係統結構特征的自由主義改造,民主國家的全球化就等於“無政府狀態”的消亡。因此,“民主和平論”同樣使用“第三意象”(the third image)來進行國際關係分析,認為民主政治的國內實踐可以終有一天“革新”國家關係。
不管“民主和平論”者如何辯護自己的假設,對“民主和平論”的懷疑和批評從來就沒有停止過。“民主和平論”並非嚴密的理論,嚴格來講它隻是一種論點或是一種假設。因為民主和平論在自己的論證過程中,獨立的變量——單位分析層麵上的民主政治結構與民主國國家之間沒有戰爭行為的假設成立之間,並不存在必然的邏輯關係。[208]即便是新自由製度主義者,有些也並不讚同“民主和平論”的理論論證。進一步來說,“民主和平論”有著濃厚的西方價值觀的痕跡。即便從學術標準來看,建立在國內政治民主化進程上的和平是否能成為一種真正的實證理論還存在著眾多的爭議,“民主和平論”在理論的一致性和可檢驗性上存在著巨大問題。但民主進程能夠反映一種綜合的社會、經濟與政治發展,一個可靠的、不可逆轉的民主進程能夠抑製國內安全的脆弱性,增強國家能力建設以避免國內不安全因素的蔓延與擴展,客觀上將有助於國際安全。因此,從國際關係理論的學術標準來看,“民主和平論”是值得商榷的;從國際安全需要多樣化的支撐體係的角度來說,“民主和平”的積極意義仍然是值得提倡的。特別是隨著“民主和平論”研究項目的不斷深入,國際關係研究中“國內”和“國外”之間的界限已經被徹底打破,“沃爾茲主義”理論的那種國際關係分析不需要更多地涉及國內議題探討的經典結論,已經被徹底打破。國際關係研究中的“國內”和“國際”這兩個領域的結合,已經成為基本的共識。盡管“國家外部的世界中衝突依然難以避免”,但和平可以是“國家內部的各個公民社會共同爭取實現的國際生活的一種質量”。[209]這樣的觀點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
然而,簡單地寄希望於民主就能夠使人類避免戰爭和軍事衝突的看法未免過於天真。且不說在如何定義“民主”上,現實世界有著難以休止的爭論,西方的自由主義價值也並非完全可以定義民主的絕對權威,民主的國內政治模式並不能解決國際關係中國家為現實的利益本體和利益分配單位而產生的各種競爭和衝突關係。簡單地相信國家的國內政治性質就一定能決定國家的對外行為的看法更是荒謬的。民主的美國追求單邊主義政策損害了國際社會的共同利益,民主的美國在二戰後發動和進行的對外戰爭比任何一個“非民主國家”都要多得多。正如斯坦利·霍夫曼(Stanley Hoffmann)所批評的,自由國際主義的困境是“奉行這種價值和原則的國家總是難以避免地為了自身的利益而卷入衝突和戰爭……這種衝突和好鬥的行為同國內政治製度沒有什麼關係,而更多地同維護利益的方式有關”。在這個世界上,民主但好戰的國家並不匱乏。[210]民主的製度並不能避免領導人自動地克服權力的誘惑。狂熱地追求“民主和平”,隻能是在國際關係中繼續製造和推廣西方價值和勢力優勢基礎上的“美國中心主義”或者“西方文明論”,其宣傳的意義要遠大於其理論的實際作用。
自由主義的安全範式有其合理性。作為對現實主義安全範式的一種修正和發展,自由主義安全理論與實踐為今天我們認識國際安全問題提供了廣闊的空間和充分的想象力。但自由主義和自由製度主義都是西方的意識形態。他們的觀點和理論熱情來自於古老而又深刻的西方思想傳統和曆史經驗,融合了希臘的理性主義、古羅馬的斯多葛懷疑主義(Stoicism)、基督宗教哲學、牛頓物理學、啟蒙時代的政治哲學及其對這些政治哲學的繼承、批判和發展。分享的自由主義理念和理想,過去是、今後還將繼續是將西方社會的精英們捆綁成一個葛蘭西主義(Gramscian)所言的“曆史性集團”的重要力量。正如多納德·J·普查拉(Donald J。 Puchala)所概括的,炫耀自由主義是當代世界政治中“西方”概念的定義者,將自由主義普世化是“西方工程”。運用西方的權力優勢構建一個自由主義的世界是今天西方霸權壓倒一切的目標。[211]自由主義國際關係理論本質上是一種“自由主義的西方觀念所構成的話語層次上的霸權形態,必然決定性地影響全球政治、經濟、軍事、社會和文化事務的產出和模式構建”。[212]
建構主義的安全範式
建構主義(constructivism)並不是一種標準意義上的國際關係理論,而隻是國際關係學中的一種研究方法(research approach)。[213]所以,和新現實主義安全範式強調權力、新自由主義的安全範式強調製度相比,建構主義的安全範式強調的是認同、身份建構等理念主義(ideational)要素對國家、社會和人的安全的影響和作用。但建構主義本身並沒有一整套國家的安全究竟如何定義以及安全到底應該如何保障、威脅需要通過什麼樣的手段才能得到有效的防範和遏止等自成體係的理論概括,而隻有從建構主義的研究方法出發,來理解、解釋和反映安全或者不安全“問題”的路徑。
作為一種對國際關係中安全議題的研究方法,建構主義首先是在對新現實主義和新自由主義的反思和批評中發展起來的。20世紀80年代初,雖然新自由主義和新現實主義展開了論戰,各自闡述和論證其理論的正確性,但這兩種理論範式都是建立在“實證主義”(positivism)和強調國家及人類行為的“理性選擇”(rational choice)基礎上。理性主義的假設強調在某種“物質要素”的客觀支配下,不同的國家可以采取類似的行為。國家因而可以對各種問題做出理性的應對,盡管利益存在著排斥、看法和價值存在著差異,以及國際係統本身是無政府狀態的。為此,新現實主義認為“兩極體係”有利於世界和平,或者國際關係中霸權國家的存在能夠更有利地管理其他國家的行為,於是“霸權穩定論”成為了非常重要的和平假設。而新自由主義則相信,霸權國家確立和倡導的自由民主價值、製度主義、國際規範等都可以取代權力製衡的脆弱性,因而更有利於讓國際社會贏得安全,並避免戰爭。簡單地說,無論是新現實主義的安全範式,還是新自由主義的安全範式,都認為西方國家所建立的“霸權體係”之所以能夠存在和持續,正是因為它們的自由製度主義,這在很大程度上和自由主義世界經濟的製度化密不可分。“將理性主義假說應用於自由主義霸權環境,導致了結構現實主義和結構自由主義理論聯合起來,成為了國際關係中相互競爭但又緊密相連的正統派學說。”[214]然而,當西方國際關係理論界都津津樂道於西方的霸權對國際和平與安全的深刻影響時,從19世紀馬克思學說誕生以來,西方政治與社會哲學中從來沒有間斷過的“反思主義”或者說“批判理論”,從尋求啟蒙運動和意識形態應該具有的延續人類“解放進程”的哲學角度,給人們提供了懷疑,甚至否定傳統的西方物質性的和製度性的霸權地位和特征給世界政治與人類生活所帶來的合理性。20世紀偉大的意大利哲學家葛蘭西認為,西方所強調的社會與文明進步很大程度上是一種西方占有絕對主導地位的“言論”係統。“霸權”一詞在他看來,首先是西方居於支配地位的觀念,而非形式上的製度性安排。從葛蘭西學說到後來的“法蘭克福學派”(Frankfurt School),對西方所主導的全球現代化進程及什麼應該是真正意義上的“現代性”的反思,成為了剖析西方正統理論的重要工具。特別是新葛蘭西學派發展了馬克思主義的一種分析傳統,強調產生合法性的觀念和意識形態的重要意義及其根源。這類研究對建構主義的產生有很大的影響。“因為建構主義也是強調觀念和文化的重要性,而不是像有的馬克思主義學派那樣強調物質的重要意義。”[215]在各種社會科學思想激蕩,並如海潮一般衝擊國際關係研究的大背景下,具有左翼思想的學者提出了國際關係理論的新的區分標準:現實主義學派、多元主義(pluralism)學派(新自由主義理論)和全球主義(globalism)學派(又被稱為激進主義學派)。[216]
20世紀70年代末開始興起的以反思主義為代表的國際關係理論研究,並不僅僅局限於新馬克思主義,而是大量地借鑒和運用社會科學中已有的各種反思主義理論,用於批評和發展“正統理論”的缺陷與不足。在總體上為“現代性研究項目的反思”旗幟下,“批判理論”(critical theory)的發展帶動了對國際關係學科本身,對實證主義科學,對理解和思考國際關係的思維、語言及其應用方式的挑戰,甚至提出了對國際關係理論所組成的人類知識是可以“被辨認”的看法。正如羅伯特·考克斯(Robert Cox)所提出的名言,“任何理論總是為某些人和某些目的服務的”。要找出在原有的“正統理論”背後的“問題性”,成為了國際關係理論新發展的很重要的趨勢。在這個趨勢的衝擊下,各種“後”理論不斷出現,例如後現代主義、後結構主義、後實證主義、後殖民主義等等。這些“後”理論在總體特征上借鑒了社會學理論,反映的是歐洲國際關係研究的一個重要傳統:國際政治與國內政治的界限一直是比較模糊的,長期具有社會學的學術研究傾向。這方麵最有代表性的是以赫德裏·布爾為代表的“英國學派”,並成為了瑞典、丹麥和德國的和平研究的重要特色。[217]但這些研究在美國從來沒有被真正重視過,其研究成果也在政治上被認為缺乏說服力。[218]但社會學理論對於比較政治學來說一直是重要的理論,也從來沒有完全被隔離在國際政治研究之外。進入20世紀80年代後,社會學理論的研究項目開始真正衝擊美國的國際關係研究。建構主義就是在這樣的背景和大潮流中發展起來的,不同於已有的新現實主義和新自由主義的社會學理論。
在中文的語義環境中,我們通常將建構主義稱為“建構主義理論”或者“建構主義國際關係理論”,這隻能是一種“約定俗成”的說法。但之所以建構主義並不是一種“理論”,而隻是一種研究或者分析問題的方法,是因為建構主義並沒有創造新的“問題”或者提出了一係列新的“問題”,而是對“正統理論”所提出的問題進行了理念主義的回答,對各種國際關係中的“問題”提供了完全不同於已有“正統理論”的物質主義或者理性主義的“答案”。更重要的是,許多學者認為,建構主義雖然在內在邏輯歸納上找到了本體論、認識論和方法論上的依據,不少建構主義學者也努力在通過案例研究為建構主義找到實證性的論據,但總體來說,建構主義依然還缺乏係統的實證支持。理論尚未得到充分的實證主義測試,這是建構主義當前麵臨的最大挑戰之一。沃爾特(Stephen M。 Walt)提出,任何社會科學理論必須符合三大標準:一是在邏輯上的嚴謹性和一貫性;二是原創性的程度要高;三是經曆了實證經驗主義的論證,因而符合客觀事實。[219]在第三條標準上的缺陷讓許多的學者更主張建構主義是“研究方法說”,而不是已經成熟的國際關係“理論說”。批評者常常認為,建構主義的研究方法過於局限在自身的概念和邏輯體係中,在國際關係中進行建構主義者自身的“世界建構”。[220]另外,社會建構主義本身也存在著不同的理論側重和競爭性的理論主張。例如,溫特(Alexander Wendt)的建構主義學說被稱為是“溫和建構主義”,因為溫特至少承認物質要素即使在“社會互動”中也是不可忽視的;而以奧納夫為代表的“極端建構主義”則基本否定物質要素的作用,認為國家行為純粹是由“觀念互動”所決定的。[221]從這些意義上來說,建構主義給我們提供的,是一整套如何觀察和認識國際關係中“現象”與“問題”的研究路徑,雖然它與“正統理論”在分析的角度、證據應用、變量關係等方麵都有著巨大的不同,但建構主義並不是“邊緣”和“內核”都非常清晰的成熟理論,它隻是“反思主義”陣營的一個分子。
整個反思主義的理論陣營既包括批判理論、後現代主義、女性主義,也包括規範主義理論、曆史社會學等不同的分支。雖然社會建構主義理論常常被視為“理性主義”國際關係論與“反思主義”國際關係之間的“結合部”或者“中間地帶”[222],但在認識與解釋國際關係上,社會建構主義在本體論、認識論和方法論上的特征非常顯著,也給我們帶來了看待和分析國際安全問題的社會學理論和方法。針對若幹重量級學者在1998年提出未來國際關係理論的主要爭論將在“理性主義”與“建構主義”之間進行的論調,溫特本人卻不能苟同。他自己就明確提出,在建構主義能夠在經驗實證主義的基石上完全降落之前,這樣的“爭論”不可能真正出現。[223]但在安全研究上,建構主義的“範式”特征似乎已經漸趨明了。
建構主義者認為,國際關係不僅受到權力政治的影響,而且還受到各行為體的觀念的影響。國際關係的基本結構不僅是“物質性”的權力結構,例如權力的分配和製度的權威性,而且更是一種“社會性”的觀念結構。隻要變更行為體思考國際關係的基本方法,就能帶來國際安全從問題到現狀的重大變更。
在安全研究中,以建構主義為代表的國際關係社會學理論有兩個與“正統理論”不同的特點。一是建構主義認為國家所存在的國際安全環境更多的是“文化和製度性”的,而不僅僅是以權力分配為主導的“物質性”的。隻有深入分析國際安全環境中的“文化和製度要素”,才能準確地理解影響國家安全行為的係統特征。二是建構主義認為,國際安全的“文化環境”不僅影響國家行為的利益估算,而且也影響國家行為的基本特點,這個特點就是國家的“認同”建構。[224]在建構主義看來,如果安全意味著威脅的存在和作用,那麼,這些“威脅”首先並不是對一個國家的物質存在構成威脅,而是首先對這個國家什麼是受威脅的觀念後果的作用。例如,在解釋冷戰為什麼發生時,“正統理論”強調的是蘇聯對西方世界的意識形態和戰爭威脅,但建構主義認為,冷戰的起源是因為蘇聯和美國之間的認同對立:美國將蘇聯的存在從國內到國際都視為是對美國所主導的社會秩序的“顛覆”,而蘇聯同樣如此;北約的形成不但是為了抵禦共同的威脅,更是基於大西洋兩岸對維護自由秩序的共同認同。[225]
社會建構主義理論的代表性學者溫特對建構主義的發展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他在很多方麵都接受了新現實主義有關國際關係的基本論述和概念係統,但卻應用完全不同的理論邏輯和分析方法來看待和審視新現實主義所提出的解釋國際關係的基本理論命題。在溫特看來,國際係統的結構並不是沃爾茲所說的單純的國家間物質主義“能力的分配”,而是“由共享的知識、物質資源以及實踐等要素所構成的社會結構”。[226]“結構”組成有“物質、觀念以及進程”三個要素,但最重要的是在考慮到物質與進程影響在內的由“共享知識”所組成的“觀念結構”。在國際關係中定義對國家行為有製約作用的“社會結構”部分是通過“國家間的共有理解、共有期待,或者共有文化”來進行的。他提出,無政府狀態作為國際體係的結構特征,並非像沃爾茲所言是不可改變的、是約束國家行為最為重要的係統製約因素;相反,國際體係的結構是由體係內的主要指示物(referent)——國家間的認同——所建構出來的。隻要國家間的認同改變,那麼,國際係統的無政府狀態也可以被改變,“安全困境”等新現實主義安全範式中所強調的對國家安全行為不可避免地起到決定性作用的因素,也將隨之改變。[227]對溫特來說,“安全困境”隻是一種“社會結構”,是由“主體間的相互理解所構成的”社會結構。在這樣的“社會結構”中,“國家是如此的相互不信任,以致隻能對彼此之間意圖做最壞的打算,結果是,國家隻能采取‘自助’的方式來定義自己的利益”。[228]從建構主義的學說出發,要想降低國家之間有關“安全困境”對各自安全競爭,甚至敵意的消極影響,並不是像新現實主義那樣強調保持權力的均勢,或者一個穩定的權力再分配,也不是在意圖層麵如何避免對其他國家力量發展之後的誤判或者錯覺,而是是否能形成對安全問題的“集體認同”,以建立削弱、甚至改變“國家間彼此不信任認同”的新的“社會結構”。有效地形成或者改變一個國家安全認同的最有效的方法,是這個國家在國際製度框架內如何能夠不斷地接受具有“調節性作用”(regulative effects)的國際規範,並進而通過相互之間的互動產生和擴大具有“製定性作用”(constitutive effects)的共有知識,在共有知識的基礎上產生和培養出個體國家間的集體安全認同。[229]
溫特並不否認軍事力量以及經濟實力在國家間安全關係中的存在和意義,但他認為,這些物質性因素隻有通過它們本身也在其中的“共有知識”所組成的“社會結構”,才能對一個國家的安全戰略和安全政策發揮作用。例如,權力政治在國際關係中是國家思考國際安全的一種重要的思維方式,但國家的權力政治觀念隻有在國家接受權力政治作為國際關係中普遍的“遊戲規則”的情況下,才能真正對國家的安全戰略與政策產生影響。國際關係中並不隻存在著權力政治,還有國家製度所發展的合作以及國際法的規範設定與約束力。之所以國家不是更多地重視國際製度、國際法與國際合作,轉而通過權力政治方式追求利益,對建構主義學者來說,是因為國家擁有的權力政治的認同超越了對製度因素和國際法因素的觀念,比國際關係中的權力關係本身,更能主導國家的安全行為。溫特指出,曆史上的“安全困境”以及隨後常常引發的戰爭,是“自我實現的各種預言的結果”。[230]在溫特所撰寫的《國際政治的社會學理論》一書中,溫特又將他1992年論文中的“自我實現的預言”進一步發展到了更具有抽象意義的“互惠的邏輯”(logic of reciprocity),即國家在國際關係中的認同建構與實際行動之間相輔相成。國家建立起對物質要素與可以采取的自身行為有什麼樣的認同,就一定會有相應的政策與行為的出現。溫特為此斷言,如果國家都能采取“相互保證不進行戰爭,或者施加直接威脅”的政策,就能有助於建立走向更加和平的安全共同體的“社會結構”。[231]
既然無政府狀態是國家的“共有知識”所建構出來的,“安全困境”並非是單一的無政府邏輯的結果,溫特認為行為體的互動可以造就多種無政府邏輯,建構多種無政府文化。溫特提出了三種國際體係文化,來說明主導個體國家行為選擇的“社會共有知識”。這就是霍布斯主義文化、洛克主義文化和康德主義文化。國家的安全行為選擇依賴於三種模式的“文化/認同”關係:“霍布斯主義/敵人”(Hobbesian/enemy) 、“洛克主義/競爭對手”(Lockian/rival)以及“康德主義/朋友”(Kantian/friends)。[232]一個國家如果對其他國家采取“霍布斯主義”的安全認同,那麼,它常常將其他國家視為“敵人”;一個國家如果對其他國家采取“洛克主義”的安全認同,那麼,它常常將其他國家視為“競爭對手”;如果一個國家對其他國家的看法采取“康德主義”的安全認同,那麼,就常常會將其他國家視為“朋友”。一個國家究竟對其他國家采取什麼樣的安全認同,取決於它與其他國家之間的“互動關係”(interactive) 。溫特認為,如果一個國家總是和其他國家在“霍布斯主義”的安全知覺中展開互動,那麼,其安全認同將會越來越傾向於將這個國家視為是不可信任的、渴望權力的。[233]通過國家之間的互動,國家之間將會彼此形成究竟任何看待對方,以及決定自己對對方采取安全政策的認同構建。這樣的安全認同並不同彼此之間相對的權力分配關係存在直接聯係,而隻是同彼此之間的認知直接關聯。在觀念層次上的國家間的安全互動主要是通過“內組”(ingroup)和“外組”(out-group)之間的互動取得的。[234]因為國家並不是孤立的,一個國家與另外一個國家之間的安全互動是在“國際”與“國內”兩個層次上進行的。國際層次上,其他國家對這兩個國家之間安全互動的看法也產生非常重要的影響,例如,國際層次上對一個國家是否遵守國際規範和國際製度的知覺與判斷,顯然對這兩個國家的安全互動產生影響;而從“國內層次”上來說,一係列的國內政治因素將會對安全互動產生重要的“規範”作用。例如,民主政治和民主價值,就可以變成一個國家對另外一個國家進行安全互動關係時“規範性”的國家分類標準。因為在民主因素的作用下,國內政治中的認同模式會使得一個國家將其他“非民主”的國家視為敵人或者更具挑戰性的競爭者,而將同樣的民主國家視為朋友。國際關係中所認可的民主國家是“穩定與和平”的觀念,又會進一步影響其他國家對民主標準的選擇。當民主成為國家安全認同中的“分類標準”時,相應的政策也會接踵而至,民主國家之間就更容易產生共同的安全認同。有的建構主義者甚至走得更遠,認為既然民主作為一種“規範”有利於培養合作性的安全認同,民主國家對非民主國家國內政治的幹預就是必要的。因為這有利於培植更多的民主國家,降低衝突的風險。[235]
運用社會建構主義的方法來研究國際安全,最重要的切入點是找到影響國家間觀念互動進程的國際規範和製度,並分析這些國際規範和製度究竟是如何在互動過程中建構各國的安全認同與安全知覺,從而找到決定國家政策偏好(preference)的認同依據。“認同/偏好”之間的關係是建構主義安全研究的重要視角。瑪莎·芬妮莫爾(Martha Finnemore)通過考察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際紅十字會和世界銀行,認為國際製度作為“觀念結構”,對影響國家利益的認同產生了重要作用。她指出,“國家並不總是知道自己想要什麼。國家和國家中的人民所發展出的利益的認知,以及對想采取的國際行為的理解,來源於和它們所居住的世界中其他國家和人民的社會互動”。[236]通過國際製度強化的合作行為能更好地反映國家利益,國家就會自然產生合作的國際行為偏好。妮娜·塔倫沃爾德(Nina Tannenwald)則將安全認同中的“規範”作用進一步發展到三個層次上的分析。她通過考察在二戰後常規戰爭中常常發生的即便核武器國家卷入戰爭、但並“不使用核武器”的現象,認為常規戰爭中“不使用核武器”作為一種國際規範深刻地影響了國家對核武器的安全認同,也進一步影響了交戰雙方的戰爭行為。在二戰後核大國卷入的戰爭行動中沒有使用核武器,以及沒有核武器的國家還在繼續同有核武器的國家發生軍事衝突,並非核武器的威懾作用,也不是核武器的物質能力的匱乏,而是核規範所產生的“核禁忌”——對核武器使用問題上的認同結果。[237]妮娜總結“規範”的三個層次的作用:一是“調節性”作用,這是一種國際社會普遍接受的具有指令性作用的內容,例如在戰爭中禁止使用核武器;二是“製定性作用”,隨著不使用核武器的戰爭案例的增加,國際規範可以成為當代具體國際行為中的“主導語言”,例如,在戰爭中不使用核武器就成為了一種從19世紀就開始的“文明戰爭”認知的一部分,並擴大了對“文明戰爭”的遵從;三是“許可性作用”,在上述兩個作用的基礎上,規範認同的形成就可以成為決定國家行為的主導因素。當常規軍事衝突中大家都接受“不使用核武器”時,有核武器的國家陷入軍事衝突也並不考慮選擇使用核武器,沒有核武器的國家在常規軍事衝突中並不擔心遭到核報複。即便是有核武器的國家在常規衝突中也隻偏好常規武器,而不是核武器。總之,建構主義研究的方向之一,就是要使得認同的建構直接導致合作安全偏好的形成過程。在一個國家的政策偏好究竟如何決定該國政策結果的研究上,建構主義的理論優勢要明顯強於新現實主義和新自由主義。[238]
和上述研究相協調,建構主義學者近年來也在努力形成建構主義的全球安全理論。他們借鑒奧納夫(Nicholas Onuf)的規則導向的建構主義學說,在現實世界的大國政治中研究國際規則究竟如何影響和作用於大國之間的安全關係和安全行為。他們認為,飽受爭議的1999年的科索沃戰爭和2003年的伊拉克戰爭顯示,國際社會在如何“行使武力”上的觀念互動未能形成“共有知識”。“行使武力”並不是溫特所說的“康德主義文化”必然禁止的,而是可以在規則建構的過程中對“康德主義文化”的補充。[239]為此,國際安全在相當程度上是“規則轉變”的過程,未來國際安全的發展,並不取決於均勢如何穩定地形成,而是取決於“集體安全規則”(collective security rule)究竟如何能在世界政治中構成各國對外防務和安全行動的支配性觀念。在對國際社會究竟需要什麼樣的“集體安全規則”才能產生足夠的共有知識之前,不同的國家對國際安全對立的政策態度和看法不可能改變,因而安全的衝突總是存在。例如,美國認為“911事件”改變了世界政治,但事實是這一單一事件並沒有改變世界政治,隻是美國的對外軍事和安全行為改變了。伊拉克戰爭和重建問題上的分裂深刻地反映了未能建立足夠的“集體安全認同”之前世界政治變化的局限性。[240]那麼,“規則”究竟如何通過互動“內化”為國家行為呢?傑夫·胡斯曼司(Jef Huysmans)認為,首先必須克服建構主義方法中存在著的“規範性困境”(normative dilemma),即不談國家內在官僚體製、社會結構和信息傳播方法、語言等“技術”細節,單純地強調“觀念”的發散性影響。如果這樣,建構主義和自由製度主義並沒有本質的區別。[241]實現全球安全建構的關鍵是誰在掌控和影響國際關係中的“安全語言”。如果這樣的話,建構主義的安全學說又必然偏向於“批判理論”的基本假設。
總的來看,對於促進安全與和平的國家認同究竟如何建構,並能增進國際安全,建構主義方法依然存在薄弱、甚至自相矛盾的地方。建構主義在強調安全觀念的互動時,假設這是一個“互惠的邏輯”(logic of reciprocity),即相互之間可以通過某種本質上友善的行動來相互影響,彼此的相互期待就是在這種觀念互動中發展起來的。用通俗的話來說,就是你對我好,我也就對你好;你要是對我不好,我也對你不好。但即便是建構主義所說的這種“互動”,也無法避免是在充滿暴力、競爭性很強的國際環境中進行的,如何縮小觀念、認同、共有知識產生的“可變”的文化之間的“距離”,事實上一直是困擾建構主義的問題。建構主義學者將重點放在個體和集體成員的“學習”上,這是有關國家看待安全的基本觀念可以改變的基礎;他們也將分析重點放在變化後的觀念可以讓國家更好地適應“調節性”和“製定性”的規範,而這些規範形成了環境,構成了“變化”發生的基本機製。但國際環境和國家行為一樣,常常是“多麵體”,並非隻有“規範”在展示環境的特點,以“非規範”因素定義環境也比比皆是。例如,在核武器不擴散問題上,既有嚴格的不擴散製度,也有國家政策層麵的“選擇主義”。國家究竟在“學”什麼?觀念的互動又究竟在改變什麼?共有知識的斷裂和多元化的社會和文化背景究竟又給安全行為帶來了什麼?這些問題是現有建構主義安全研究常常忽視的問題,也是其解釋能力尚無法顧及的方麵。換句話說,認同和由認同決定的政策偏好究竟在什麼情況下形成,建構主義還遠遠沒有回答。[242]在建構主義的研究中,“社會建構主義”批判“社會建構主義”的案例也屢見不鮮。或者說,究竟什麼才是合理的研究國際關係的“社會學方法”,不同的學者有著很大的爭論。強調語言在溝通與觀念互動中的“文化社會學者”就常常批評強調政治與規範關係的“政治社會學者”,在對究竟什麼構成了影響觀念互動的製度因素的解釋更是差異巨大。“文化社會學者”認為製度本身就構成了不對等觀念互動的“權力知識聯結”(power knowledge nexus)。[243]
此外,不同的建構主義學者對“社會結構”究竟有多大的改造國際關係能力的判斷也非常不同。建構主義的國際安全研究存在著“悲觀主義”與“樂觀主義”兩種差異性的看法。溫特認為,國家不斷地參與國際互動,並且在互動中形成有關安全保障的“集體認同”是增進國際合作與和平的重要途徑。他指出,國家間互動的結構性框架讓所有的國家對國際環境和衝突危害度完全可以有共識,世界經濟的相互依賴也讓國家不僅不可分離,而且相互了解,國家間的戰略互動進一步推動了共識的形成。這些因素都推動了集體認同的發展,也直接導致了相應的行為。[244]但溫特並不認為,這些共同認同的培育可以實質性地導致國家間安全關係的變化。由於國際關係的現實性,“有時,(舊的)[245]社會結構是如此強烈地製約著國家的行為,以至於戰略性的轉型幾乎很難完成”。[246]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溫特對於建構主義是否一定能預見未來“安全困境”的因素在國家關係中弱化的悲觀看法。此外,決定國家行為的認同要素,究竟是社會化的結果,還是國家本身心理層麵變化的結構,或者說,認同究竟是社會性的還是心理性的,還需要進一步細化和發展。建構主義需要將這兩者結合,認同因素是社會性互動中國家行為的社會導向和心理導向共同發生變化的結果。這樣一來,認同概念往往過於寬泛,影響國家安全認知的規範的定義也缺乏建構主義方法論體係中自身的獨特性。[247]因為國家在社會互動過程中究竟如何受到規範的影響,以建立起自己的安全認同,不僅取決於規範和社會化進程,也取決於國家自身的信仰和心理層上對世界的看法。這些國家層麵上的“認同建構”的特殊性需要充分關注。例如,美國是國際關係中“社會化”最徹底的國家之一,但這並沒有阻止或者實質性地改變美國在國家安全戰略上追求自己的“全球霸權”地位。江憶恩(A。 Iain Johnston)教授針對建構主義研究所出現的問題,提出以建構主義分析方法為基礎的“認同政治”的未來發展,必須超越製度作用明顯的歐洲政治的經驗,“認同”的內涵需要結合四個方麵的因素:製定性的規範、社會化目標、相關的信仰以及知覺性的世界觀。[248]江憶恩教授的觀點,在很大程度上指明了未來建構主義國際關係研究需要探索的方向。
結 論
審視21世紀的國際安全,我們必須采取一種全方位、多視點以及“世界化”和“中國化”相結合的視角。安全的議題確實包括了多層次、多樣化、多來源和多主體的威脅和挑戰。然而,什麼是當代國際關係中依然核心性質的“威脅”?
即便出現了後冷戰時代安全內涵的一係列突出變化,現實的國際實踐中對安全構成威脅的第一位因素,就國家層麵而言永遠是“外在的”威脅。在戰略與防務政策領域,這種基於國家能力與意圖的威脅判斷占據主導地位的現實依然不可動搖,而“內在的”威脅因素似乎永遠是第二位的。且不論國家間的敵意究竟如何,這樣的差異深刻說明了現實國際關係所難以避免的競爭與利益上的排斥。不管全球化與國家間的合作怎麼發展,“安全困境”所產生的個體國家的安全選擇與安全動機,總是傾向於以“自我”中心的,以對“外部世界”的憂慮、擔心,甚至恐懼為基礎的。而對這一客觀事實的描述和分析,總是構成國際安全理論最重要的出發點。冷戰後國際關係中的“個案分析”同樣也證實了這一點。無論是在海灣戰爭、馬斯特裏赫特條約、南斯拉夫衝突、在裏約日內盧舉行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UNCED)和伊拉克戰爭都證明,對“安全困境”的關注,是主導一個國家在對威脅采取反應,以及采取安全努力的首要因素。而“安全困境”概念是由國家間相互無法分離的、國際體係無政府狀態下的安全互動的特征所決定的,一個國家的安全認同最主要的是來自於對外在世界的認識和感受。例如,在國際環境合作問題上,最主要的動力不是環境和生態問題更為嚴重的南方國家,而恰恰是環境與生態問題解決得要好得多的北方國家。隨著“中國崛起”,形形色色的“中國威脅論”也都直接或者間接地產生於對中國未來的不確定感,以及對於中國是否會變成一個具有攻擊性和攻擊能力的國家的不安。雖然這些“中國威脅論”本身並沒有多大的中國能力與政策意圖的依據,但對未來中國的擔心、憂慮,甚至是恐懼決定了眾多國家對中國的反映。從國際安全爭論性理論範式的角度來說,不同的理論視角更是代表了審視和討論國際安全問題的不同側重與不同價值選擇。正如羅伯特·鮑威爾所指出的,建構主義理論與新現實主義理論和新自由主義理論的最大區別是:建構主義關注國家行為的國際結果;而“正統理論”更關注為了合理的國家行為和利益而應該采取的戰略。[249]至少,各種爭論性的國際關係理論範式背後,事實上存在著不同的國家利益與設計和思考國家利益的戰略觀念的競爭。國際關係中的觀念,從理性主義來說,無非就是信仰、世界觀、對國際問題的看法以及如何解決與麵對問題的偏好。不同的國家和人民都需要在全球化的今天,有一種崇高的基於人類利益、正義原則和道德主義的信仰和看法;但不能忽視的是,在這樣的世界主義的信仰背後,我們還必須擁有對自己國家與民族性的信仰和看法。了解和把握後冷戰時代國際安全的爭論與發展進程,把握不同的安全範式,發展我們中國人自己看待全球安全問題和自身安全關切的“中國視角”,這是我們共同需要堅持不懈的努力方向。
注 釋
[1] 有關中國學者對安全概念研究的代表性成果,請參見任曉:《安全概念的探索》,載《外交評論》, 2006(4) ;李少軍:《國際政治學概論》,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5;朱鋒:《非傳統安全辨析》,載《中國社會科學》, 136—149頁,2004(4) ;閻學通,金德湘主編:《東亞和平與安全》,北京,時事出版社,2005;閻學通,周學銀:《東亞安全合作》,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王逸舟:《國際政治析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2] Terry Terriff, Stuart Croft, Lucy James, Patrick M。 Morgan, Security Studies Today, London: Polity, 1999, pp。 10-12.
[3] James Der Derian, \"The Value of Security: Hobbes, Marx, Nietzsche, and Baudrillard\", in Ronnie D。 Lipschutz, ed。, On Security,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5, p。 24.
[4] Robert Jervis, \"Models and Cases in the Study of International Conflict\", in Robert L。 Rothstein, ed。,The Evolution of Theory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Columbia, SC: University of South Carolina Press, 1991, p。 80; Michael Mann, \"Authoritairan and Liberal Militarism: A Contribution from Comparative and Historical Sociology\", in Steve Smith, Ken Booth and Marysia Zalewski, eds。, International Theory: Positivism and Beyond,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6, p。 221.
[5] Richard H。 Ullman, \"Redefining Security\",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 8, No。 1 (Summer 1983) , pp。 129-153; Ronnie D。 Lipschutz, ed。 , On Security,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5; David A。 Baldwin, \"The Concept of Security\",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 Vol。 23, No。 1(Spring 1997), pp。 5-26; Anuradha Mittal, \"Redefining Security in the New World Order\", Peace Review, Vol。 11, No。 3(1999) , pp。 437-442.
[6] 對國際關係中安全常常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概述,請參見Graham Evans and Jeffrey Newnham, The Penguin Dictionary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London: Penguin Books。 1998, pp。 490-491.
[7] Kenneth N。 Waltz,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Reading, MA: Addison-Wesley, 1979, p。 126.
[8] 這方麵代表性的論述,請參見John J。 Mearsheimer, \"Back to the Future: Instability in Europe After the Cold War\",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 15, No。 1 (1990) , pp。 5-56; Z。 Brzezinski, \"The Consequences of the End of the Cold War in International Security\", Part I, Adelphi Papers, No。 265, London, 1991-92, pp。 1-32;
[9] Cynthia Enloe, Bananas, Beaches and Bases: Making Feminist Sense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London: MacMillan, 1989; Michael Clarke, ed。, New Perspectives on Security, London: The Center for Defense Studies, 1992; Peter J。 Anderson, The Global Politics of Power, Justice and Death: An Introduction to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1996; Richard Wyn Jones, Security, Strategy, and Critical Theory , Lynne Rienner Publishers, 1999.
[10] Terry Terriff, Stuart Croft, Lucy James, Patrick M。 Morgan, Security Studies Today; David Baldwin, \"The Concept of Security\",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 Vol。 23, No。 1(1997) , pp。 5-26.
[11] 阿諾德·沃爾弗斯:《紛爭與協作——國際政治論集》,於鐵軍譯,12頁,北京,世界知識出版社,2006.
[12] Arnold Wolfers, Discord and Collaboration, pp。 149-150.作者在這裏之所以不使用中文版的引文,是因為對中文版譯者對這一段原文的翻譯有不同意見。
[13] 阿諾德·沃爾弗斯:《紛爭與協作——國際政治論集》,於鐵軍譯,132頁,北京,世界知識出版社,2006.
[14] Harad Muller, \"Security Cooperation\", in Waller Carlsnaes, Thomas Risse, and Beth A。 Simmons, eds。, Handbook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London: Sage, 2002, p。 19.
[15] Robert J。 Art, \"A Defensible Defense: America's Grand Strategy after the Cold War\",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 15, No。 4 (Spring 1995) , p。 7.
[16] 這方麵的代表性觀點,請參見Helga Haftendorn, \"The Security Puzzle: Theory-building and Discipline-Building in International Security\", 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 Vol。 35, No。 1 (1991) , pp。 3-17; Richard K。 Betts, \"Should Strategic Studies Survive\", World Politics, Vol。 50, No。 1 (1997) , pp。 7-33; Stephen M。 Walt, \"A Model Disagreement\",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 24, No。 2 (Fall 1999) , pp。 115-130.
[17] K。 J。 Holsti,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 and Domestic War in the Third World: the Limits of Relevance\", in Stephanie G。 Neuman, e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 and the Third World, London: MacMillan, 1998, p。 105.
[18] 阿諾德·沃爾弗斯:《紛爭與協作——國際政治論集》,第8—9章;Daniel Deudney, \"Political Fission: State Structure, Civil Society, and Nuclear Weapons in the United States\", in Ronnie D。 Lipschutz, ed。, On Security, pp。 87-123; Terry Terriff, Stuart Croft, Lucy James, Patrick M。 Morgan, eds。, Security Studies Today, Introduction。
[19] 有關強調安全問題是“全球安全”的代表性論述,請參見Paul B。 Stares, ed。, The New Security Agenda: A Global Survey, Tokyo: Japan 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Exchange, 1998; John D。 Steinbruner, Principles of Global Security, Washington, DC: The Brookings Institution Press, 2001; Clive Jones and Croline Kennedy-Pipe, eds。, International Security in a Global Age: Securing the Twenty-first Century,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03.
[20] Joseph S。 Nye, Jr。, and Sean M。 Lynn-Jones, \"International Security Studies: A Report of A Conference on the State of the Field\",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 12, No。 4(Spring 1988) , p。 6.
[21] Marcus G。 Raskin, The Politics of。 National Security, New Jersey: Transaction, Inc。, 1979.
[22] 有關冷戰時期國際安全特點的總結與分析,請參見Sean M。 Lynn-Jones and Steven E。 Miller, eds。, The Cold War and After: Prospects for Peace, expanded edition, Cambridge: The MIT Press, 1993; Michael E。 Brown, Owen R。 Cote, Jr。,Sean M。 Lynn-Jones, and Steven E。 Miller, eds。, The Theories of War and Peace: An International Security Reader, Cambridge: The MIT Press, 2001.
[23] 有關兩極體係的穩定性,請參見Kenneth N。 Waltz,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Reading, MA: Addison-Wesley, 1979, pp。 118-124.
[24] 這方麵的代表性著作,請參見Norman Myers, Ultimate Security: The Environmental Basis of Political Stability, New York: W。 W。 Norton, 1993; Joseph N。 Romm, Defining National Security: The Non-Military Aspects, New York: 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 Press, 1993; Michael Clarke, ed。, New Perspectives on Security。
[25] The Commission on Global Governance, Our Global Neighborhood,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5, p。 99.
[26] 有關全球化與國際安全之間互動關係的代表性剖析,請參見Richard L。 Kuger and Ellen L。 Frost, eds。, The Global Century: Globalization and National Security, Volume 1-2, Washington, DC: Institute for National Strategic Studies of National Defense University, 2001; Gerald Schneider, Katherine Barbieri, and Nils Petter Gleditsch, eds。,Globalization and Armed Conflict, Lanham: Rowman & Littlefield Publishers, Inc。, 2003; John Baylis and Steve Smith, eds。, The Globalization of World Politics: An Introduction to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ird edition,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6.
[27] Mohammed Ayoob, \"Security in the Age of Globalization: Separating Appearance from Reality\", in Ersel Aydinli and James N。 Rosenau, eds。,Globalization, Security, and the Nation State: Paradigms in Transition,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2005, p。 18.
[28] 中國國內有關“非傳統安全”研究代表性的成果包括:餘瀟楓等:《非傳統安全概論》,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6;陸忠偉主編:《非傳統安全論》,北京,時事出版社,2003;王逸舟主編:《恐怖主義溯源》,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2.
[29] Raimo Vayrynen, \"Concepts of Security Revisited\", Mershon International Studies Review, Vol。 39, No。 3 (Winter 1995) , p。 259.
[30] Richard Ullman, \"Redefining Security\",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 8, No。 1 (Summer 1983) , pp。 129-153; Barry Buzan, People, States and Fear, London: Harvester Wheat-sheaf, 1983.
[31] Richard Ullman, \"Redefining Security\", pp。 133-134.
[32] Barry Buzan, People, States and Fear: An Agenda for International Security Studies in the Post-Cold War Era, second edition, Boulder: Lynne Rienner, 1991, pp。 7-15.
[33] Barry Buzan, People, States and Fear: An Agenda for International Security Studies in the Post -Cold War Era, p。 5.
[34] Barry Buzan, People, States and Fear: An Agenda for International Security Studies in the Post -Cold War Era, p。 65.
[35] 轉引之Terry Terriff, Stuart Croft, Lucy James, Patrick M。 Morgan, Security Studies Today, p。 19.
[36] Bill McSweeney, Security, Identiy and Interests: A Sociology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 p。 68.
[37] Ole Waever, Barry Buzan, Morten Kelstrup and Pierre Lemaitre, with David Carlton, Identity, Migration and the New Security Agenda in Europe, London: Pinter, 1993, p。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