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如何去定義“安全”,本身就是一個非常具有爭議性的問題,但安全不僅是國家利益至關重要的領域和目標,更是國家間關係、區域政治以及世界政治中最為突出的關注。近十年來,中國的國際安全研究取得了顯著進展。學者們對安全問題的探討和總結不斷深入,對安全概念的解讀已經形成了基本的共識。安全既是一個國家的主觀判斷,又是一個國家對外關係的一種狀態,更是所有的國家都至關重要的國家利益和目標。概括起來說,就是“客觀上不受威脅、主觀上免於恐懼”。[1]然而,僅僅停留在這樣的層次上並不足以形成對安全的深入了解和把握。
安全概念的界定:從沃爾弗斯到“哥本哈根學派”
國際關係研究幾乎都直接或者間接地涉及安全問題,安全始終也是國際關係理論探討與發展的中心議題。國際關係研究的起源在很大程度上是為了解決始終影響人類社會的戰爭與和平問題,是為了滿足因對和平秩序脆弱性的恐懼而產生的保障安全的渴望。從伯羅奔尼撒戰爭以來,國際交往中總是無法抗拒的“不安全”狀態啟迪並激發了世界對於國際關係的研究。[2]安全被認為是“國際關係中最具主導性的概念”,在國際關係研究中沒有其他問題能夠比安全問題的探討更能引起“基本哲理性的爭論以及更能展示國際關係的專業魅力”。[3]雖然安全研究被公認為是國際關係中的一個“次領域”(subfield),有的學者甚至走得更遠,認為整個國際關係研究無非是安全研究的一部分,人類的一切知識和創造性努力都是為了最終保障人類的生存與安全。[4]不過,在聯合國提出“人的安全”(human security)概念之後,安全的探討和努力已經在相當大的程度上超越了傳統的國際關係研究的範疇。
然而,和“權力”、“戰爭”、“戰略”等其他國際關係的核心概念相比,對安全概念的討論並不充分,至今仍存在著眾多爭議。[5]因為無論是“威脅”還是“恐懼”,究竟是什麼程度的、來自哪裏的、是何種性質的,在國際安全研究中都不比“安全”更重要。與此相關的是,如何來看待、並以什麼方式對“威脅”做出反應才是合理的。對這些問題的回答常常在安全研究中頗具爭議。安全無非是一個國家能夠免遭傷害而變得“安心”或者感覺到“安心”。然而,無論是在自然界還是在人類社會,“威脅”和“恐懼”是普遍存在的。自然和社會環境中的競爭狀態,總是會產生“威脅”或者“恐懼”等基本現象。那麼,安全對一個國家來說究竟是“絕對的”還是“相對的”,這是安全研究中又一個突出的理論問題。雖然國際關係學者普遍傾向於安全隻能是相對的,不可能是絕對的。[6]但“相對到什麼程度”,國家才能真正擁有安全?
國際關係學者相信,安全以及因為有了安全才能保障的生存是國家的最高利益,安全是國家行為的核心價值和終極目標。和經濟發展以及國際交往相比,安全是國家的“高位政治”(high politics)以區別和優越於經濟和發展等“低位政治”(low politics),常常被看作一種普遍的共識。然而,“安全”究竟是什麼,是更偏重物質的還是更偏重知覺和心理的,是國家在國際關係的背景下必須設立的政策與戰略目標還是一種貫穿於國家利益追求過程中總是大談特談的政治手段?安全是“價值”,還是安全是生存的“狀態”?國際關係研究從來沒有對這些問題有過真正的定論。肯尼斯·沃爾茲(Kenneth N。 Waltz)認為,隻有解決了安全命題,其他。的國家政策目標才能實現。[7]批評的意見卻是,如果國家的其他政策目標,例如經濟的發展、對外交往的深入以及國際參與程度的提高等不解決,一個國家又怎麼能贏得安全呢?所以,在國際關係理論中安全是“邊界”明確的獨立領域,但在現實的政策環境中,安全與其他國家目標之間的“疆界”卻是相互重疊和相互延伸的。
從冷戰後期到後冷戰時代,安全研究中一直存在著傳統方法與非傳統方法的爭論。傳統方法論的學者堅持安全問題本質就是政治、軍事和外交問題,冷戰的結束並沒有改變安全研究應該繼續堅持新現實主義範式的安全研究特征。國際關係中對安全問題的最大挑戰還是來自於各種軍事和政治性的威脅。[8]而“非傳統主義方法論”的學者不僅強調安全內涵的擴大以及對安全的“再定義”,更是通過一些新的範式,例如批判理論、女性主義和環境生態學等分析工具,來討論和定位安全。[9]這些爭論的核心問題是,究竟什麼“構成了”安全,安全的主體應該是國家還是人民,是領土與主權還是製度與社會的和諧與秩序,以及多大程度的安全,而不是要麼安全、要麼不安全的簡單兩分法的問題。[10]正如阿諾德·沃爾弗斯(Arnold Wolfers)早就對安全所做的形象比喻那樣,“在國際政治中,房子並不總是失火,也不是各處的房子都失火,但即便是在最好的條件下,房間內的溫度也可能讓人感到不舒服。這意味著危險與獲益、恐懼與欲望一樣,都不是常量而是重要的變量”。[11]深入探討這些問題,無疑是澄清安全概念和發展安全研究所必須的。
冷戰時代國際安全研究對安全的定義幾乎是清一色地強調軍事和政治性威脅。原因很簡單,因為冷戰時期人類最需要避免的危險是新的“大戰爭”或者體係戰爭。對美蘇是否將爆發核戰爭的深切憂慮壓倒性地支配了人們對安全的研究和理解。在現實主義範式內的安全定義中,沃爾弗斯的定義被引用範圍最廣。在沃爾弗斯看來,“安全”是“免於對已獲取價值的威脅”。安全並不是絕對的,因為它是一國“或多或少都擁有的一種價值”。沃爾弗斯特意比較權力、財富與安全的差異,認為安全就是“在客觀上來說”衡量已獲取的價值是否缺乏威脅;“在主觀上來說”,則衡量這樣的價值是否有受攻擊的恐懼。[12]沃爾弗斯“價值論”的威脅定義反映了冷戰時期意識形態對立的特殊背景,因為製度、意識形態、生活方式和國家發展的物質與非物質要素,都可以“抽象”為某種特定的價值。這是一個具有高度抽象性質,從現實主義來說涵蓋麵很廣的安全定義。這一定義比單純從領土完整和主權出發的安全定義所具有的優勢能夠更符合國際關係研究的規範性意義。即便如此,沃爾弗斯毫不掩飾其對具體政策中安全概念含糊性的不滿,認為國家安全在很大程度上是“抽象的符號”,“安全這個術語所涵蓋的目標的範圍是如此之廣,以至於一些分歧很大的政策都可以被解釋為安全政策”。[13]
受沃爾弗斯及現實主義理論的影響,在相當長時間內安全被理解為“缺乏來自另外一個國家對一個國家的實時威脅”。[14]由於國際關係中影響、甚至主導安全的因素是經常變化的,威脅總是不斷出現和變化,因此安全“能定義現狀而不能完全定義未來”。能在“實時”狀態下減少威脅,就是安全。同時,能夠對未來可預見的威脅進行有效的防範、警覺和戒備,也是安全。因此,安全可以總結為是“保衛國家不受攻擊、侵略、征服和毀滅的能力”;這種能力的發展既著眼於現在,也著眼於未來。[15]在這樣的安全認知中,安全的主體是國家,安全的來源是國家,造成不安全威脅的基本性質是其他國家所施加的軍事侵略的危險,以及受到威脅時如果缺乏足夠的防禦與抵抗手段而必然遭到的強迫,甚至征服。安全研究的本質是如何設計和運用戰略及戰略性手段,合理地調配各種國家資源,應對軍事衝突和戰爭的爆發。[16]
將安全的定義及威脅的定位集中體現為軍事威脅雖然反映了冷戰時代美蘇全球戰略對抗的現實,也展示了國際安全研究對如何避免新的世界性戰爭的深深憂慮,對安全的這種理解本身反映了現實主義者在總體的價值取向上對國際關係問題的悲觀主義立場。防止安全衝突的升級、避免新的體係戰爭,是冷戰時期國際關係研究壓倒一切的主題。在“威懾”(deterrence)、“抗拒”(resistance)和“強製”(pel)等概念壟斷東西方國家安全意識的時候,這樣理解安全是正常的和現實的。
然而,這樣的定義有兩個方麵的弊端。一方麵,這樣的定義過於“大國化”。事實上,不同國家的安全議程有著巨大的差別,隻有大國對軍事威脅的感觸最深,也真正具備發動和進行大國戰爭的能力。對許多中小國家來說,盡管防止戰爭同樣是國際安全努力的重要組成部分,但他們所麵臨的戰爭形式和性質與大國截然不同。特別是避免因為種族和宗教對立引起的內戰,對廣大發展中國家來說,是需要避免和防止的最主要的戰爭形式。正如霍爾斯蒂(K。 J。 Holsti)所言,在安全和國際關係研究中,歐美學術界“長期對第三世界國家——世界政治中的邊緣地帶缺乏研究熱情”。[17]另一方麵,隻重視安全威脅的軍事層麵,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國際關係研究以“歐洲經驗主義”為中心的理論偏好,國際政治理論過多地傾向於大國政治,將穩定和避免大國秩序的崩潰視為保證國際穩定的關鍵。國際安全強調大國安全,特別是大國的國家安全,是這樣的安全認識的直接產物。在20世紀40—70年代的很長時間內,國際安全與歐美大國的“國家安全”幾乎是同一概念。[18]而對內在社會經濟結構穩定、製度相對成熟的發達國家來說,這樣的安全理解是合理的;但對情況十分不同的廣大發展中國家來說,將安全直接定義為軍事威脅並不能夠反映世界政治中安全需求和努力的多樣化。特別是隨著60年代末環境和生態保護運動的興起,以及以“羅馬俱樂部”為代表的全球性危機意識的出現,在一個日益相互依賴的世界裏,隻有突破安全是單純的“國家安全”的概念,才能真正展示安全是全球性議題,並隻能在全球範圍內合理地予以解決的基本性質。在當代國際關係中,安全已經遠遠突破了“國家安全”的範疇,甚至安全議題上相互聯係、縱橫交錯的“全球安全”提法反而更能說明各國間安全需求的重疊與共生。[19]但在冷戰時代,“擴大的”安全解釋並沒有得到足夠的回應。雖然巴瑞·布讚(Barry Buzan)和理查德·烏爾曼(Richard Ullman)在1983年就提出了對安全的“再定義”,要求將安全的定義和認知從傳統的軍事和政治層麵擴大到社會和經濟的分析,但80年代主導性的看法依然認為,“由於主權國家間的政治衝突是決定國際安全中許多重要問題的關鍵,政治科學將依然在涉及戰爭與和平的研究中占據中心位置”。[20]在這樣的安全定義中,國內政治、經濟和軍事係統的發展,成為了安全研究的另外一個重點。因為安全能力的發展需要涉及綜合性的國內部門,並需要國內形成統一的支持國家安全政策與戰略的態度。隻有這樣,才能在動用國內資源對付“威脅”,組成政治家、技術官僚、軍事人員的“精英團隊”凝聚共識,並統一在對外交往中的“敵、我”認識,才能真正形成解決安全問題的“能力”。這就產生了“國家安全國家”(national security state)的概念,即國際關係中的安全定義和認知,成為了塑造國內權力結構、促使國家向“帝國化”發展的源泉。[21]
對安全概念再定義的學術熱潮興起於冷戰結束之後。冷戰後國際安全麵臨的突出變化是以意識形態對抗為核心的全球地緣政治衝突結束了,國際關係可能再也不圍繞著國家間的集團對抗來展示其分裂、衝突和戰爭。隨著這樣的大國對抗和國家集團化分裂現狀的結束,傳統的國家與國家之間的疆域差異,實體、經濟體和文化體這樣的功能領域(functioning area)之間的疆域差異也紛紛被打破了。在冷戰的兩極格局統治下,所有的威脅都必須受製於避免兩大超級大國直接軍事攤牌的最高安全意識。盡管美蘇各自進行深刻的全球戰略擴張,但許多中小國家隻能在兩極陣營中進行選擇,個體的國家安全和所能造成的威脅的能力,都深刻地受到兩極體係的直接影響,個體國家層次上的威脅製造烈度,也必須符合兩極體係穩定的客觀要求。同時,毀滅性的世界大戰的風險,也讓美蘇兩大超級大國在構築自己的戰略安全體係的時候,並不以尋求地區性的戰爭挑釁為直接的安全目標。[22]為了鞏固兩極體係中戰略對峙的穩定,國際關係被簡化為直接的國家間關係,非國家因素更多的是在美、蘇兩大陣營中,而不是在跨陣營中發揮作用,缺乏存在與發展的全球性空間。正如阿以衝突就被直接簡化為阿拉伯國家與以色列和美國之間的衝突。在20世紀80年代由蘇聯入侵而導致的阿富汗戰爭期間,本·拉登及其追隨者一直得到美國中央情報局的扶持和訓練,美國對於許多同盟的國內政治並不幹預,等等。冷戰時代的安全是徹底的以國家間的安全互動為判斷與衡量標準的安全關係。
冷戰的兩極架構主導了國際關係的安全認識與安全努力,這是一種典型的對抗與控製相結合的安全模式。雖然冷戰時代世界被“核戰爭”的毀滅性效果所籠罩,兩大陣營之間敵意深重,但正是在這種不安全的困擾中,國際體係的權力結構是穩定的,體係層次上的安全效果是明顯的,國家個體層次上的安全行為是可測的。兩極體係既是大國間的全球對抗體係,也是戰爭與和平的控製與管理係統。[23]隨著冷戰的結束和“兩極體係”的崩潰,民族主義和各種宗教極端主義進入了一個新的高潮期。大國對安全的關注開始從冷戰時期對地緣政治的強調轉向新的威脅來源,例如恐怖活動與恐怖勢力,失敗國家內亂所帶來的國際衝突以及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擴散。其結果,一方麵,當國家間的戰爭風險不再成為支配安全現象的本質力量時,許多“非國家行為體”開始成為安全與威脅的最主要的製造者之一。在這樣的背景下,已有的國家中心主義(state-centric)的、以外來威脅為主要針對目標的(externally-directed)安全概念已經不能準確地應對新的、多樣化的國際關係的複雜性和挑戰性。[24]另一方麵,國際安全的反應與處理機製已經分散化了,除了聯合國安理會之外,各種功能性的國際組織、區域組織、非政府組織等等,都需要在集體和個體的基礎上介入全球的安全預防與解決進程。1995年的“全球治理委員會”(Commission of Global Governance)特別提出,“兩極體係”的終結意味著“安全危機的應對將比以前更需要來自廣泛的國家與國際組織的參與”。[25]
與此同時,全球化成為了描述新的國際關係特征的重要概念,全球化對國際安全的影響和作用究竟有多大,存在著不同的爭議。但主流性的看法是全球化並不會減弱傳統的地緣政治層次上的安全關注,但卻會加強“失敗國家”以及“非國家行為體”在國際安全中的影響和作用,並進一步導致世界安全局勢的區域化特征的發展。[26]發展中國家究竟應該如何應對全球化帶來的安全衝擊,學術界也分列為兩大陣營:全球化的支持者和樂觀主義者,全球化的批判者和悲觀主義者。直到今天,他們之間有關全球化讓發展中國家變得安全、還是更不安全的爭論還遠遠沒有結束。全球化的樂觀主義者堅持認為全球化將帶來國家主權的削弱和再安排,在這個基礎上有利於實現“全球治理”與“公民社會”,很多發展中國家的安全議題將更好地得到解決;而全球化的悲觀主義者則認為,全球化加速了南北差距,擴大了國家對主權的依賴,全球治理和國際規範等概念都是從全球化中獲益的發達國家加強自身國際優勢地位與收益的“代名詞”。在全球化的浪潮麵前,發展中國家正在麵臨“鴉片戰爭綜合症”(Opium War Syndrome) 。隻不過,現在敲開像中國這樣的發展中國家大門的不是英國軍隊,而是西方具有強製性的“製度優勢”。[27]
與此同時,全球化和冷戰的結束在世界政治分析中的關係幾乎不可分離,這兩者之間的緊密結合正在開啟國際關係新的轉型進程。分析家們相信,隨著冷戰的結束以及全球化的深入,這樣的深刻轉型啟動了國際關係中新的政治空間,產生了新的威脅與機會。例如,生態、環境和資源的退化與枯竭所帶來的全球性威脅,“文明衝突”層次上的國際觀念與信仰爭執,以及國際恐怖主義勢力的網絡化發展。結果是,當前的國際安全正在深受三個過程的劇烈影響:一是非軍事因素上升而出現的國家安全的新挑戰,“非傳統安全”成為了國際安全的重要領域;[28]二是轉型中的地區與全球安全體製,為區域內國家的安全感受和重建對安全的信心及保障機製等問題都提出的新問題——朝鮮核問題的爆發顯然就是與冷戰體製在東亞的崩潰給朝鮮造成的“眩暈”以及“不適應”有關;三是在後冷戰時代大國關係全麵緩和以及經濟相互依賴不斷增強的同時,如何建立其穩定與合作性的大國間新的戰略穩定與戰略關係。重新定義安全成為了一項新的國際安全研究的緊迫任務。
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一些區域性國際組織就開始提出新的安全觀念。例如,1982年“帕爾默委員會”(Palme Commission)提出的“共同安全”概念;1987年,“布倫特蘭委員會”(Brundtland Commission)提出的“我們的共同未來”主張;1987年,聯合國“裁軍與發展會議”(UN Conference of Disarmament and Development)的“最後文件”第一次對“非軍事安全”提出了係統觀點——這份報告可以被視為安全觀念上的一個重要轉折點[29];1995年,“全球治理委員會”提出了“我們的全球鄰居”的報告,對冷戰後國際安全的新觀念也進行了廣泛討論。雖然對這些概念的探討,都是在政治性的機構和組織中進行的,但至少,在政策研究部門對新安全觀念的認識努力要先於學術領域內的探討。
1983年,巴瑞·布讚和理查德·烏爾曼對安全新觀念的探討標誌著學術界對安全概念認識的新覺醒,他們為安全認識提出了新的路徑。他們所作的最突出的貢獻是將以往單純認為安全問題就是政治、外交與軍事問題擴大為安全同時也是社會性問題,提出對安全構成的威脅已經大大擴大了,人口的增長、環境的惡化、能源短缺、販毒、跨國犯罪、摧毀本土文化等等,都構成了安全或者不安全的綜合定義的重要內容。[30]因此,隨著威脅的擴大,安全概念本身需要做出重大的改變。冷戰結束後學術界對安全研究的發展,就是要在威脅擴大的同時,建立起有關安全概念定義的新變化,以便能更好地符合當代國際安全理論與實踐的新需要,解決安全研究的“概念困境”。這方麵,烏爾曼教授的定義具有代表性。他認為對國家安全的威脅的定義應該是出現了“一種行動或者相互聯係的一係列事件”,一是“實質性地威脅”到了或者在相對短的時間內“讓國家居民的生活質量發生了惡化”;二是“實質性地威脅”到“一個國家的政府可以做出的政策選擇的範圍”,或者是“國家內部私人的非政府實體”的政策選擇的範圍。在這樣的安全概念中,贏得安全而需要免於受到的威脅是“降低生活質量”或者“縮小了國家政策選擇的範圍”。[31]
巴瑞·布讚教授認為安全的定義幾乎“天生具有爭議性”。他曾列出了12種有關安全的不同定義,強調不同的國際關係理論範式幾乎都可以從自己的理論邏輯中發展出不同的對安全的定義,在他看來,安全要做一個統一的定義幾乎是不可能的,安全定義的爭議性直接反映了國際關係理論範式的爭議性和多樣性。他反對將安全直接定義為“免於軍事和政治威脅”的傳統定義,認為安全包括三個方麵的內涵:政治的、軍事的和社會的。[32]在布讚看來,安全的主體基本上是國家,但也包括社會。在他20世紀80年代出版的《人民、國家和恐懼》一書中,認為安全就是追求如何“免於恐懼”。“在國際係統中探討安全,就是讓國家和社會任何能夠維持他們獨立的認同以及功能性的整合。”[33]對國家的安全威脅有三個方麵:對國家的觀念威脅,對國家的物質基礎的威脅和對國家的製度表達的威脅。[34]即便他強調“社會安全”(societal security),他的定義也是“語言、文化、社會聯係、宗教與民族認同以及習俗等傳統模式,在能被接受的進化條件下的可持續性”。[35]
20世紀80年代布讚教授所使用的“認同”一詞基本上指的沃爾弗斯意義上的價值。[90]年代初期以後,布讚教授更多地轉向安全概念的“社會性與認同”研究。這時,他的“認同”一詞開始轉向了建構主義的“主體間性”意義上社會化的“認同”。1993年,布讚教授和其他幾位同事發表了《認同、移民和歐洲的新安全議程》一書,進一步深化了他本人對“社會”和“認同”要素在安全概念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標誌著安全的定義從傳統主流理論中強調能力的“物質主義”,向認知性的結構資源的過渡,從國家為安全主體向著社會中的人的安全主體的過渡。[36]
在1983年和1991年的著述中,布讚教授雖然強調了安全的社會性,但社會性的安全從屬於國家安全。在1993年的論著中,布讚教授和他的同事維弗教授等賦予了安全的“社會性”以新的地位,認為社會性安全是與國家安全平行的獨立安全目標,“安全的定義應該具有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全的兩重性:國家安全以維護主權作為最高標準,而社會性安全因為關注安全的認同而與國家安全是不可分離的整體。”[37]社會安全(security of society)和國家安全(security of state)因而成為了同等重要的安全要素。維弗(Ole Waever)教授對社會的解釋並不是一種簡單的個人集合,而是“觀念和實踐的集合體,能夠把個人認同為社會團體的成員。社會就是關於認同,關於共同體和個體的自我概念,借此能夠認同自己為共同體成員”。[38]社會是新的安全問題性(new security problematique)的中心,因為“對威脅和脆弱性的認同基本來自於社會”。[39]在布讚和維弗教授等看來,社會安全的本質事關一個社會“在變化條件下是否能繼續堅持其內在特質”的問題,這既是衡量安全的準則,也是安全認知產生的來源。1998年,布讚和維弗教授等人出版了《安全:一種新的分析框架》一書,進一步對他們1993年書中的理論主體進行了進一步的闡發和加強。“社會性安全”就是強調可以獨立於國家之外、獨立發揮作用的集體認同,例如民族和宗教。[40]布讚教授和他的同事卓越的安全研究形成了被稱為是“哥本哈根學派”(Copenhagen School)的安全主張。[41]
“哥本哈根學派”對冷戰後的國際安全研究具有重要意義。其中,最為突出的是形成了一整套以該學派的概念體係和分析方法為代表的國際安全理論。在布讚教授等人看來,後冷戰時代的安全研究不僅僅是簡單的安全內涵的豐富和安全主體的擴大,而是要將傳統的建立在國家間力量對比基礎上和無政府狀態下國家間缺乏信任而形成的恐懼感,轉化為能夠充分結合“社會因素”和國家間的“主體間性”而發展成的擺脫國家中心主義理論範式的國際安全理論,以便在安全的概念重構進程中擺脫以往專注於軍事要素和國家實力的分析路徑。[42]他們看來,國際安全不同於國內安全,國際安全的本質無非就是“生存和免於威脅”。但他挑戰傳統安全研究中國家安全壓倒一切,以及政府被認為為了保障安全可以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的論斷,認為“安全化”(securitization)是一個和“政治化”幾乎異曲同工的概念。“政治化”是常見的國內與國際政治現象,“安全化”也同樣如此。“安全化”的取得並不僅僅通過“打破各種形式的規則”,或者“簡單地強調現有威脅”,而是通過“強調現有威脅以便‘合法化’地違反規則而實現的”。[43]因此,“哥本哈根學派”安全研究的中心,是要破除冷戰時期的安全理論成為大國利用安全問題謀求政治利益,以及防止在後冷戰時代的國際關係中國家間正常的安全關注“不正常”地被炒作為國際關係的“主流議題”,從而加深國家間的安全對立和政治緊張。與此同時,“哥本哈根學派”側重於安全進程的“雙向性”,即安全議題不能隻是“自我”,也必須是“他人”,“自我一他人”的“雙贏”性質的安全互動應該是審視安全問題的核心。
總之,“哥本哈根學派”的安全研究是力圖在維持一個簡單的安全定義的同時擴展整個國際安全研究的理論體係,轉變以現實主義範式為主導的傳統安全研究。其努力被形象地稱之為旨在建立“國際安全研究理論”(Theory of International Security Studies)。[44]但“哥本哈根學派”也遭到了猛烈抨擊。批評的觀點認為其理論的發展隻是結合了20世紀60年代以後的“和平研究”(peace research)的成果,缺乏對國際關係中“社會”和“認同”關係的準確理解等等。[45]
定義“安全”:威脅的性質和種類
加進了社會化的認同因素、刻意弱化安全的軍事意義並不能就此產生統一性的安全定義,對安全概念的認識仍然存在著似乎難以解決的爭議。這種爭議發生的原因之一是如何看待威脅的性質,以及威脅同國家存在的關係。安全概念的分析,在後冷戰時代已經超出了現實主義傳統所強調的來自境外的軍事威脅這一傳統,而是要弄清“什麼樣的”和“誰”的安全。考慮和審視威脅的狀況及來源,各種非傳統的不安全因素必須結合為安全概念覆蓋的範圍,才能真正進一步澄清安全在當代國際關係中的含義。[46]
部分學者仍然質疑“非傳統安全”是否構成了實質性的安全議題。他們認為環境、生態、流行病、跨國犯罪等問題雖然是對國家的“威脅”,但這些威脅與軍事威脅等比較起來並不會從根本上、短期內顛覆一個國家的主權或者生存能力,因而不是“政治性威脅”,隻有軍事威脅等才是“政治性威脅”。為此,他們主張不能將任何構成對一個國家傷害性的事件或者因素都通通變成標準意義上的“安全威脅”,主張隻有“政治性威脅”才是真正的“安全威脅”。[47]采取這些觀點的學者認為種種“非傳統安全”因素是對國家的“威脅”,卻並不必然導致安全觀念的擴大。羅伯特·門德爾(Robert Mandel)把安全的定義限製為是克服“政治生存與國家和政府有效性”的威脅。他們並沒有將經濟、環境、文化和其他非政治威脅視為安全概念中的威脅內容。[48]與此同時,任何安全的概念同時也必須從屬於心理與物質的安全層麵,威脅必須是“危及政府、公民或者社會的生活方式的生存”。國家安全就是讓政府有政策能力來阻止和防範這樣的“基本上來自國外的直接威脅”。[49]那麼,如何看待國家安全中“非政治安全”的作用呢?“非政治安全”是重要的,但並不是國家安全中第一層次的安全威脅。隻有當“非政治性威脅具有足夠的政治層麵的含義,並威脅到國家疆域、國家製度以及政府生存時,才能成為安全定義不可分離的重要內容”。[50]
然而,基本的事實是,冷戰後的國際不安全狀況常常有著多種多樣的經濟和社會根源。環境、生態、移民、經濟相互依賴的擴大以及人員流動的增強,都導致過國家與國家之間或者國家內部新的緊張因素的發展。例如,20世紀90年代初,毛裏塔尼亞和塞內加爾就曾因為塞內加爾河流域移民的迅速增多和兩國交往的加速,而產生對塞內加爾河穀地區的農業用地與農業用水問題的衝突。雖然沒有導致直接的戰爭,但兩國關係一度非常緊張。大量的孟加拉國移民進入印度東北部的阿薩姆邦,造成了該地區人口在20年內上升了2000萬。新移民的宗教和習俗問題產生了該邦新的族群之間的流血衝突,導致了印度境內新的不穩定因素。全球化對發展中國家來說,引起了越來越多的“經濟安全”關注,因為經受不起全球化衝擊而成為“衰落國家”(weaker state)或者“失敗國家”(failed state),恰恰是許多發展中國家內在穩定崩潰、進而引發持續內戰和新的越境衝突的重要原因。力圖建立起“環境/資源”、“政治/文化”、“經濟/領土”等各種威脅與以國家主權安全為主要目標之間的因果聯係,成為了安全研究的重要內容。[51]從這方麵來說,對威脅的擴大解釋以及新的分類,是否能有效地與安全的概念之間建立起變量關係一直是主張擴大安全概念與範圍的重要努力;反過來,也是那些主張堅持運用現實主義範式研究安全問題的理由。[52]政府在麵臨各種威脅的挑戰時,都會傾向於去估計和計算采取針對威脅的行動與成本和威脅的影響力之間的關聯。這就使得“非政治威脅”既是安全不可分離的組成部分,也並不那麼容易和“政治性威脅”以完全一致的方式來處理。有的學者因此強調,“評估受威脅的價值的社會彈性,區分對各類威脅之間的不同類型的反應,是非常重要的”。[53]換句話來說,“政治威脅”和“非政治威脅”的界限,並不僅僅在於是否構成了對國家傷害的時間長短,更應該著眼於“威脅”的多樣化來源都能對國家的安全內涵構成實質性傷害的事實,以及對許多國家來說,“傳統安全”威脅與“非傳統安全”威脅之間相互影響和相互激化的內在聯係。因此,如果我們思考作為一個整體的國際安全,並非隻是拘泥於傳統理論中大國安全對全球政治的巨大作用,承認“中小國安全”同樣是國際安全品質的保障,那麼,對威脅性質的判斷必須走出“政治威脅”的窠臼,而將威脅性質的定義直接置於對國家、社會和人的“主權能力”、“認同的獨立性”以及“生活質量”等多元價值設定的危害。正如戴維·鮑德溫(David Baldwin)所強調的,安全概念中對威脅來源的判斷最重要的是考察對國家構成傷害的事實,而不是構成傷害的方式。[54]
從這個角度來說,後冷戰時代的安全研究普遍認為,對安全構成的威脅已經不再是單純的來自別國的軍事威脅,可以區分為“外在的”和“內在的”這兩個部分。即便在“外在的”威脅中,軍事威脅也隻是其中之一。許多學者強調在第三世界中往往“內在的”威脅——經濟的失序、種族仇殺、政府的腐敗以及生態退化而造成的新的經濟與社會緊張——在“不安全因素”中更為重要。特別是一係列發展中國家隨著冷戰的結束,失去了傳統的援助資源和政治扶持,內在秩序的崩潰無法得到迅速愈合,“衰落國家”和“失敗國家”的數量在擴大。1994年曾有人斷言,“許多發展中國家正在經曆中央政府的衰弱、部落和區域力量的崛起、無法控製的疾病傳染,以及內戰的普遍化”;其結果是“常規的地緣政治版圖已經不再重要;通常標準中分類的民族國家正在被‘城市國家’、‘棚戶國家,以及‘模糊的、無政府狀態的地方主義’等犬牙交錯的新模式所取代”。[55]即使在發達國家,“內在的”威脅性看法也在不斷上升。例如,羅伯茨(Sam Roberts)教授所提出的美國內部因為非正宗美國人族群人數上升,可能引起的“次認同”危及美國的主流認同。[56]特別是“911事件”之後,許多國際分析家認為,未來的安全危險來源已經從傳統的“國家”轉移到了具有多樣化價值與行為方式的“種族性團體”(ethno/national groups) 。在全球化所導致的人口全球流動頻繁而又緊密的狀況下,美國設立本土安全部以及國家情報局,目的之一就是要追蹤和甄別進出美國的“移動人口”和穆斯林移民中是否存在著以恐怖主義方式威脅美國的勢力。[57]“911事件”後“三種勢力”構成重大威脅的現狀已經說明,即便是將威脅區分為“外在的”和“內在的”,這種界限也因為全球化的深入而變得“模糊”了。
“失敗國家”從定義上來說,是“原有的民族國家由於長期受內在暴力的困擾而無法向其居民提供積極的政治物品”。[58]如果按照這個定義來衡量,今天世界政治中的“失敗國家”並不在少數。以“失敗國家”為代表的發展中國家安全的嚴峻性給世界政治帶來了不同於已有曆史形態的安全新挑戰,對威脅的“意圖”和“結果”的爭議性變得突出了起來。曆史上所出現的傳統的軍事威脅往往是“故意”的,威脅的結果——領土的擴張以及武力的政府——常常也是國家政策目標的基本手段。然而,在後冷戰時代,武力征服和領土擴張作為有效的國家政策手段的工具效用已經大大退潮了。即便美國這樣的唯一超級大國對外戰爭的目的,也已經不再是領土的擴張,而是以消除某種威脅為目的的“政府更替”、“價值重建”或者“資源控製”。因此,當布什政府強調美軍發動伊拉克戰爭推翻薩達姆統治是為了扮演伊拉克人民的“解放者”角色時,是否應該得到聯合國合法授權動武,是否應該動武成為了伊拉克戰爭最大的爭議性。防止“失敗國家”成為新的國際不安全因素的溫床與孳生地成為了國際安全的重要關注。特別是當“失敗國家”成為恐怖主義的庇護地、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的源泉,以及為了轉嫁國內危機而實行擴張性政策時,如何有效地進行“失敗國家”的國家重建(nation rebuilding)是當代國際安全的重要議程。
在“失敗國家”的例子裏,一個威脅性國家對其他國家的價值所產生。的物質和思想傷害盡管常常具有“非故意”的性質,但無論是失敗國家周邊的鄰國還是國際社會,都將減少和克服“失敗國家”視為戰勝當代國際關係中“非安全”因素的重要努力。例如,減少非洲艾滋病感染者的數量,控製艾滋病在非洲的傳播就是國際公共健康安全的努力方向。而北約正在阿富汗加緊進行的軍事行動,防止“塔利班”這樣的極端勢力在阿富汗的興起,同樣也是保障南亞和中亞安全的國際協調行動的一部分。最有爭議性的問題是對“失敗國家”采取軍事行動的合法性,以及軍事行動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解決“問題”的疑慮。[59] 2003年的伊拉克戰爭相當程度上代表了對運用武力以及運用武力後果的“政治價值”爭論:美國希望在伊拉克的重建能夠推廣西方的民主製度,而伊拉克重建中已經引發的宗派戰爭和對美國駐軍的普遍社會不滿,顯示了重建過程中伊拉克更重視的是其宗教傳統以及本土的政治文化。即便是美國幫助重建的伊拉克軍隊也麵臨著內部宗派關係緊張、供應和裝備不足等一係列困難,從而使得伊拉克重建中的“自我價值”受到了極大削弱。[60]美國草率地對伊拉克采取軍事行動究竟將在多大程度上危害伊拉克已有的政治價值,一個四處碰壁的美國“伊拉克民主重建”計劃將對中東局勢造成多大程度的傷害,還需要今後的曆史去做出正確的回答。但伊拉克戰爭至少已經表明,采取軍事行動的後果可能比軍事行動已經解決的問題更為嚴重。
傳統的軍事占領和軍事征服往往以受侵略國的物質掠奪為補償。但在後冷戰時代的國際關係中,軍事占領的直接目的,往往是為了改變某種匱乏狀態,甚至不惜進行大量的資源投入。美國從2003年3月20日發動伊拉克戰爭到2006年12月30日,整個戰爭花費已超過了2700億美元,美國為伊拉克重建而進行的資金投入為880億美元,不需要歸還的美國政府貸款是180億美元。預計2007年美國平均每月在伊拉克的花費將超過84億美元,而2006年的花費則為平均每月80億美元,2003年伊拉克戰爭期間美國平均每月花費約為44億美元。[61]為了保障伊拉克重建,美國支付的經費已經大大超過了戰爭期間的費用。如果要把美國在阿富汗重建的費用也算進去的話,那麼,截止到2007年1月,五角大樓為這兩場戰爭的後續行動所支付的費用每月將超過97億美元。美國在伊拉克死亡的士兵總數,截止到2006年12月30日,達到了3000人,已經超過了2001年“911事件”中美國死難者的人數。[62]即便如此,布什政府並不願意從伊拉克撤軍,還在繼續強調美國的“伊拉克責任”。2007年1月11日,布什總統公布了新的伊拉克政策計劃,決定增兵2.25萬人,追加軍費550億美元。[63]伊拉克戰爭和重建時期難以平息的暴力事件對伊拉克構成了巨大打擊,但對美國呢?伊拉克戰爭正在表明,戰爭對一國的物質損害的曆史正在被改寫,但戰爭的價值損害確實在不斷擴大。戰爭結束後“國家重建”的支出,已遠遠超越發動戰爭時對戰爭費用的預估與實際支出。
在缺乏授權和充分的國際支持的情況下對“失敗國家”采取軍事行動,正在成為擴大的國際不安全因素的誘因之一。以下這些案例非常清楚地說明了“政治性威脅”和“非政治性威脅”之間的相互聯係。例如,伊拉克重建中的美國困境不僅僅來自於伊境內的各種反對勢力,也來自於對阿拉伯世界是否會陷入新的分裂的憂慮;特別是中東作為世界的產油區,中東政治因為伊拉克重建的失敗而導致的混亂肯定將使得世界油價飆升。這一結果既打擊世界經濟增長,又危害主要石油進口國的利益,更會導致像俄羅斯、伊朗、委內瑞拉等產油國在世界政治中的力量發展。美國現在非常擔心世界石油出口國利用石油來強化反美力量和意誌,指責它們形成了所謂“邪惡的能源輸出國軸心”。在2001年“911事件”之後的中東局勢中,反恐、反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能源安全等一係列問題既有“傳統安全”的性質,又充滿了“非傳統安全”的含義。“能源安全”問題更是“傳統安全”與“非傳統安全”不可分離的混合體。伊朗從2005年11月之後,明顯采取了強化濃縮鈾行動,顯示了追求核能力的意圖。這顯然是同美國對伊拉克發動戰爭及維持在伊拉克15萬人左右的駐軍規模而對德黑蘭隨時進行的威脅有關。盡管在2006年12月美國增兵波斯灣後,美國官員強調白宮並沒有足夠的手段製止伊朗的核計劃,暗示軍事打擊行動不會迅速發生。[64]但今天圍繞著伊核問題的對立,是美國單邊主義地發動伊拉克戰爭所品嚐到的又一苦果。目前,美國更多地希望在聯合國製裁以及美國的軍事壓力下,伊朗內部的政治因素能發揮作用,進而使得強硬的內賈德政府因為受到國內政治壓力而軟化其核計劃問題上和西方的對抗立場。[65]
即便是“內在的”威脅,由於不同國家所采用的不同解決方式常常造成了不同的威脅處理結果,也使得如何解決安全關注的國際實踐難以尋找到可靠的、統一的標準。例如,在魁北克是否獨立的問題上,加拿大政府就采取了準許公民投票表達自決意願的政治解決方式。1993年捷克與斯洛伐克的分裂走的是和平的道路。蘇聯的瓦解,俄羅斯也並沒有使用軍事幹預試圖挽回。在後冷戰的國際實踐中,分離主義造成的安全議題,有些例子是軍事解決,有些例子則是透過功能性的、領土性的和多元主義的政治安排來解決。其結果,並非隻是削弱了安全,而是恰恰加強了有關地區的安全局勢。[66]其中典型的事例是1996年波黑戰爭結束後前南斯拉夫的分裂,新獨立的克羅地亞、斯洛文尼亞以及馬其頓共和國,加強了中東歐地區的穩定;1999年科索沃戰爭之後,科索沃在國際監督下的自治地位,消除了曆史上東歐局勢動蕩的一個隱患。但“科索沃模式”是否具有國際關係中的“示範”意義,依然值得懷疑。東帝汶目前局勢依然動蕩表明,國際監督下對一個動蕩國家或者地區的秩序重建,從本質上更需要其內部建立和產生重建秩序的和諧與力量,而周邊國家的立場和態度更是保障這些國際監督機製能否成功的關鍵。解決這些“脆弱國家”的“內在威脅”,從趨勢上來看,更需要一種有力的地區製度作為支持,以便在區域安全架構的範圍內形成對個體國家新的安全保障。2004年3月29日,7個新東歐國家加入北約,成為了歐洲地區戰略局勢穩定的一個新的因素。冷戰後這些新獨立國家的出現,在當代國際關係中毫無疑問是對傳統主權原則的削弱,但客觀結果是,在地區政治版圖中主權的重新安排是對當代國際安全的一個重要支持。這似乎證實了布讚教授所提出的“社會性安全”的概念[67],即在某種製度框架內解決和實現個體國家的安全問題,不再依靠個體國家的對抗性的安全努力,這為國際關係中解決“失敗國家”或者“分離國家”等“脆弱國家”的安全議題提供了方向。
三個世界,五種安全
盡管我們可以對安全進行擴大的解釋,並尋求新的理論範式來深化安全研究,但對安全定義與認知的爭議卻依然難以平息。鮑德溫和海倫·米爾娜(Helen Milner)曾冷峻地指出,“國家安全的概念是社會科學中最模糊、最富有價值衝突性的概念”。[68]定義安全概念的困境本質上來自於國際關係中國家類型的巨大差異,因而在麵對安全挑戰和采取防止與克服威脅的優先日程上表現出相當大的不同,在判斷、應對和解決各種威脅時所采取手段的不同。對於不同類型的國家來說,安全議題是不一樣的,安全的應對方式也不同,分析和感受安全的基本價值更是不同。
在國家類型上,傳統觀點一直存在著“三個世界”的劃分。冷戰結束之後,有的學者認為“第三世界”這一概念已經過時,因為它不僅出現於冷戰時期,而且隨著冷戰的結束和發展中國家內在多樣性的發展趨勢,使得用“第三世界”來統稱發展中國家對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已失去了分析上的有效性。[69]但仍然有相當多的學者使用“第三世界”這一概念來分析和探討發展中國家在安全問題上麵臨的共同處境與問題。這方麵最有代表性的,是阿尤布(Muhammed Ayoob)教授的研究成果。他認為發展中國家都遭遇著共同的最大安全挑戰,概括起來說,就是“國家建設”(state making)和“國家的能力建設”(state capability making)。[70]這決定了發展中國家麵臨的安全威脅很大程度上是來自於“內在的”,而不是“外在的”。當然,發展中國家所遇到的“外在的”威脅仍然存在,國家間的權力差異以及難以消除的強權政治總是讓“外在的”威脅既頑固又可怕。總是存在的“外在威脅”事實上依然是今天國際關係中最突出、最致命的威脅。在2003年3月20日之前伊拉克麵臨的安全挑戰究竟是“內在的”還是“外在的”?當伊拉克薩達姆政權擁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謊言”被戳穿之後,美國單邊主義的戰爭行動——美國的單極霸權顯然構成了伊拉克當時最大的威脅。可以說是因為薩達姆的獨裁、專製和大規模殺傷性武器而招致了美國對他的軍事打擊,但推翻薩達姆即便不是對伊拉克人民的“威脅”,也是對作為主權國家的伊拉克的威脅。伊拉克戰爭的性質,正如。美國著名的軍事和戰略問題專家麥克·E·奧汗龍(Michael E。 O'Hanlon)所言,反映了“美國軍事力量的信譽以及美國和其盟國所捍衛的公共價值”。[71] 2006年12月埃塞俄比亞對索馬裏的軍事攻擊和機場占領雖然得到了索馬裏政府的支持,是反恐行動的一部分,但擴大的國際幹預顯然總是難以避免其“合法性”上的疑問。如果美國因為擁有超強的軍事實力就可以隨便使用武力,或者像美國的國家安全戰略報告中所表明的“先發製人戰略”——以美國的個體標準來判斷“威脅”的程度和性質,那麼,一個經常不明智地使用武力,甚至走向“帝國化”的美國顯然是今天大多數國家麵臨的最大“外在威脅”。美國式的強烈的對外軍事幹預傾向並不是布什政府特有的,即便被認為是實行自由國際主義政策的克林頓政府同樣也不缺乏這樣的熱情和抱負。冷戰的結束,讓美國總體上走了一個對外更自由地顯示與炫耀武力的新階段。在這個階段中,美國的對外軍事幹預本質上是“由美國的世俗與宗教使命感所催生的美國自以為是的進步性帝國主義情結”的結果。[72]
但國際關係中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所麵臨的基本威脅來源存在著截然不同的差異,這是冷戰後國際安全的基本特征。發展中國家的“內在的”威脅要超過“外在的”威脅是一個普遍的基本事實。在1992—1993年的索馬裏—盧旺達危機中,內在的部族仇恨以及種族主義的衝突,是導致出現內戰以及大規模種族屠殺的根本原因。在1999年的科索沃危機中,南聯盟內部的種族衝突,也是導致美國和北約進行聯合軍事幹預的重要原因。同樣的案例還可以從2000—2002年的東帝汶獨立中得到驗證。2003年的利比裏亞內戰以及2004年2月的海地內亂,都說明導致許多第三世界安全困境的根本原因,在於這些國家缺乏一個穩定的、強大的國內政府,對政治權力合法性的懷疑以及挑戰是出現內戰的主要起因。1990—2005年,第三世界的暴力衝突和國家顛覆性的內戰危險,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種族主義衝突、政府缺乏合法性和在民眾中廣泛的代表性,以及國內權力運作中的非法治和非民主原則,當然還有貧困等諸多因素引起的。[73]在分析引起第三世界不安全的深層原因時,我們很容易找到一係列的內在根源,例如,貧困的長期化讓曆史悠久的種族主義衝突更加尖銳,而政治權力的非法治化進程以及我們經常談論的缺乏民主機製和各種各樣的獨裁政體常常使得腐敗叢生,又進一步抑製了為戰勝貧困和建立繁榮國家而需要的內在努力。這一係列的政治性因素都是直接導致這些不安全狀況持續的重要原因。
分析發展中國家的安全問題時,“外在的”威脅與“內在的”的威脅究竟如何相互影響曆來都是對安全研究的重大挑戰。對許多第三世界國家的不安全困境來說,最主要的原因還是解決內在問題,更多地把安全建設的努力放在謀求國內的發展。這也是聯合國在1994年提出“人的安全”概念的根本原因。但一個國家的內在發展如果不能弱化和解除國際性的威脅,那麼這個國家本身同樣缺乏降低內在威脅的直接動力。若幹國際關係中的經典案例充分說明,“外在”威脅與“內在”威脅幾乎是處於共生狀態的,不解決“外在的”威脅,“內在的”威脅難以克服。正是在這個意義上,阿尤布教授認為,發展中國家解決不安全因素的關鍵絕不是新自由主義的國際製度合作或者弱化主權,而是包括鞏固主權在內的“國家能力”建設。這是“全球化的北方”和截然不同的“全球化的南方”能夠平等麵對安全挑戰的基礎。[74]
現有國際秩序的壓力卻常常讓發展中國家的能力建設遭受挫折,這是發展中國家“能力建設”所麵對的國際壓力之一。許多發展中國家“不安全”的內在根源,既同這些國家的執政團隊對國際秩序的挑戰有關,也同西方國家在當代國際關係中以“規則主導”為標誌的權力優勢有關。雖然國際實踐強調“不幹涉”原則,但“政權類型”(regime type)的差異以及由此導致的國際行為的差異是當代國際衝突事件的重要原因之一。例如1992年的海灣戰爭,2001年的阿富汗戰爭以及2003年的伊拉克戰爭。由此而產生的困境是發展中國家的國家建設和主流的國際規範出現衝突時,當代國際關係中的美國霸權以及西方力量和價值優勢,恰恰是導致對這些國家基於安全需要等“能力建設”進程中所麵臨的最大國際壓力,甚至破壞者。阿尤布教授就曾指出:“第三世界政府的精英對威斯特法利亞體係的基本內容的強大義務”常常混淆其國內不安全的根源。“但這些義務反映了第三世界國家更多的國內不安全以及缺乏基於國家的有效管理能力,而不是簡單地基於對國家主權、不幹涉原則以及其他傳統的國家關係準則的堅定信仰。”[75]這一點在1991年8月伊拉克入侵科威特的事件中得到了典型的體現。但2003年3月20日開始的海灣戰爭,又讓伊拉克陷入了內戰的旋渦,麵臨著巨大的分裂危險。阿尤布教授正確地指出,“國際關係中傳統主義”(international traditionalism)與國內發展努力的失敗常常無法共存。[76]
第三世界國家為了尋找新的發展空間或者為了失敗的國內發展去尋找外在的理由,也構成了第三世界國家安全危局的主要誘導性因素。由於傳統殖民統治時期的影響、缺乏民主化進程以及對外的經濟依賴和更加活躍化的民眾對權利與自由的要求,冷戰的結束並沒有真正實現廣大發展中國家強大的主權建設以及對國家能力的發展。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廣大發展中國家在後冷戰時代的安全問題本質上依然還是範圍相對狹小、目標上以政治性為主的安全問題,但經濟環境對社會性安全的挑戰十分嚴峻。很多非洲國家麵臨的“非傳統不安全”因素,都同其“非傳統安全建設”失調或者薄弱有關。[77]例如,巴勒斯坦內部各種極端軍事組織長期難以消除以及黎巴嫩真主黨遊擊隊總是不斷活躍,一個根本原因還在於以巴衝突長期得不到根本緩解。當黎巴嫩和巴勒斯坦民眾總是被對以色列的仇恨所控製時,各種極端組織就有了最適當的生存與繁衍的社會空間;當極端組織都在繼續為了對抗以色列而實施自殺性襲擊等舉動時,破產的巴勒斯坦社會由於無法為青年提供足夠的工作和就業機會,使得充當“戰士”或者“烈士”成為了他們從孩童時代起唯一的“職業”。進一步來說,在整個中東政治缺乏提供解決阿以衝突的基本保障時,地區安全秩序的惡化又進一步加深了以巴衝突的暴力與血腥的延續。如何建立一個合作性的地區秩序,並在這一秩序的發展中避免各種對發展中國家外在威脅因素的惡化,有力地引導發展中國家的“內在的”威脅的消化與降低,才是真正需要努力的方向。
在這種情況下,發展中國家解決不安全挑戰首先需要的是建立一個製度相對成熟的國家(full-fledged state),發展出應對各種威脅起碼的、統一的製度、社會、凝聚力以及經濟的能力。要實現這一點,支持和建設一個良好的國際秩序以及承載這一秩序的基本規則非常重要,例如領土完整以及不幹涉原則,但同時通過積極融入國際社會與發展經濟來穩定和改善其外在環境。目前的國際體係缺乏這樣嚴肅的國際規則,更缺乏對國際關係中多樣性的發展選擇應有的寬容與耐心。許多發展中國家都呼籲建立全球規則,這些規則應該包括人權和民主化,但卻又擔心這樣的國際規則最終成為它們不得不去承受更多的國際壓力、甚至國際幹預的借口。[78]這些規則在國際組織努力下的加強和發展,常常是一個“兩麵體”:一方麵,加強人權保障的國際行動對掌權的統治者來說是一種威脅;另一方麵,堅持走民主化的道路,也是這些受到人權批評的國家增強內在凝聚力和實現經濟發展的必由之路。從這一點來說,發展中國家致力於解決和克服“內在的”威脅,才能真正不斷地為解決和克服“外在的”威脅提供條件和基礎。這也是聯合國在後冷戰時代強調“人的安全”概念的重要原因。當安全努力的進程能夠充分去照顧和反映國內絕大多數人有關自由、權力、福利以及社會公正與政治平等等各方麵願望和需求時,這一努力的過程正是提升發展中國家能力建設、避免國際壓力與幹預,以及實現內部穩定、和諧的必要條件。“在21世紀,國際安全同國內政治中的正義、公平與福利等概念,存在著密不可分的聯係。”[79]
從美歐等發達國家來看,他們所麵臨的威脅性質和威脅來源與發展中國家截然不同。如果說發展中國家的首要任務並不是如何確保安全,而是首先尋求如何克服各種“不安全”挑戰,那麼,在安全和國家的關係上,發達國家才真正有“資格”尋求和發展“安全”。在國際關係中安全定義和安全概念的爭議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這兩種類型的國家的安全與威脅問題幾乎完全不同。“傳統安全”的概念與定義來源於西方的國際關係經驗,因為內部是穩定的、製度相對成熟以及通過創建民族國家形成和發展近現代以來的民族國家體係,安全分析無非是把國家看作“黑箱”,將影響安全的要素主要視為“外在變量”。否定國家單位層次上變量作用的“沃爾茲理論”就是一個典型的代表。新現實主義的安全認知無非是基於三個相互聯係的核心概念——國家主義、生存和自助。這樣的理論充分反映了1648年威斯特法利亞條約以來西方中心主義的國際關係演變的曆史軌跡,理論對未來的預測也是無一例外地基於西方中心主義的世界政治模式。如果我們將發展中國家的安全議程主要定位在麵對“內在的”威脅,那麼,這樣的理論解釋能力無疑存在著諸多問題。因為發展中國家不僅是“民族國家體係”的後來者,更是在其製度與國家能力存在各種弊病,還無法完全形成“內在變量”可以製約的國家形態時參與國際社會的。為此,阿尤布教授認為不能用現有的國際關係理論解釋第三世界的安全與生存需要。他將他提出的強調發展中國家解決安全問題應該側重在“國家建設”的理論稱之為“次現實主義”(subaltern realism)。[80]
發達國家的威脅來源主要是“外在的”,其基本原因並不複雜。首先,發達國家和發達地區已經實現了民主化進程,都紛紛建立起了相對成熟的政治、經濟和社會製度,國內的穩定和富裕的社會生活以及福利保障製度使得宗教、宗族和發展失敗而引起的衝突幾乎不存在。即便冷戰時期受曆史影響和衝突性的社會政治主張而形成的愛爾蘭共和軍、西班牙的“埃塔”組織以及意大利的“紅色旅”等著名的恐怖組織,在冷戰後也處於衰落時期。這些國家的“內在的”威脅程度和性質要遠遠低於發展中國家。目前,恐怖主義對發達國家構成了重大威脅,“911事件”劫機犯利用美國境內的設施進行訓練和發動恐怖襲擊,馬德裏爆炸案、倫敦地鐵爆炸案和英國希斯羅機場的“液體炸彈”案等事件反映了歐洲國家內部極端勢力的猖獗,但這些恐怖襲擊事件和這些國家想要保持的“價值”、“生活質量”和“政策選擇能力”來說,都隻是“非對稱性的”、“非致命性的”。恐怖襲擊隻是對人類和平生活的威脅,是一種有著極強仇視心理的報複性、騷擾性威脅,而非對發達國家的“已有價值”和“政策能力”的顛覆性威脅。縱然國家對國家的軍事威脅在歐美等發達國家來說無法完全消除,但傳統意義上的大國戰爭這種“暴力野蠻主義”(violence barbarism)威脅歐美安全的時代已經結束了。[81]
其次,發達國家自身以及建立起了以軍事同盟為基礎的政治和安全同盟,他們彼此之間的“外在威脅”性質的敵對關係已經被降到了最低限度。從國際關係的權力結構來說,歐美成為了戰略利益上高度一致的整體,至少彼此的分歧與競爭很難演化為彼此之間的直接軍事威脅。能夠真正威脅到西方國家的隻能是世界政治中重新出現對立的、能力水平接近的崛起大國,或者是新組成的對立的國家陣營。
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現有27個成員國,而且還在不斷東擴,構成世界最重要的兩大力量中心——大西洋兩岸之間——的軍事同盟關係。美國和亞洲最主要的兩個發達經濟體——韓國和日本——分別有軍事同盟關係;和亞太地區的兩個國家——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簽署有《美澳新共同防禦條約》。目前世界上經濟排名前30位的國家,除了中國、俄羅斯、印度之外,都和美國簽署有軍事同盟條約,或者共同建立有地區性合作製度,如美國和巴西、阿根廷共同組成的“美洲國家組織”(OAS) 。建立軍事同盟的本質是因為要應對共同的“外部威脅”,並相互之間放棄對彼此的威脅。[82]即便冷戰後由於蘇聯的瓦解,美國與自己的軍事盟國在麵對“威脅的來源”上發生了變化,但北約擴大其“政治角色”,不僅是穩定大西洋兩岸關係的重要紐帶,同時也是共同應對後冷戰時代“不確定威脅”的重要機製。冷戰後曾有人預言由於兩極體係的崩潰,歐洲將重新進入二戰之前的多極爭霸的動蕩局麵。[83]但從冷戰結束到現在,這樣的局麵並沒有出現:在相當程度上,美國和歐洲國家、歐洲國家之間自由主義的民主政治文化、維持同盟關係對降低安全成本的巨大作用,以及經濟上的相互依賴,促使了發達國家間安全與戰略關係的穩定。[84]
第三,發達國家間的地區安全建設。和許多發展中國家相比,發達國家的地區安全環境具有真正意義的“和平性質”,也是“安全共同體”(security munity)的理論概念和“安全規製”(security regime)等合作性安全架構實施得最充分的地區。
歐洲是區域性多邊安全組織——“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OSCE) ——建立最早也是多邊安全合作功能發揮得最好的地區。2001年7月,俄羅斯成為了北約的聯係國,傳統的歐洲地緣分裂至少在製度上已經被徹底打破。歐盟的“共同外交與防務政策”也在進一步促進歐盟國家間的安全合作。歐洲各種“次區域”的安全合作也進行得非常深入。西歐的地緣政治版圖確實在後冷戰時代呈現出了“安全共同體”的特征。用卡爾·多伊奇(Karr Deutsch)教授的觀點來說,“安全共同體”是指“一群國家在安全上也一體化”。這種安全的“一體化”是指它們“培養起了共同體的感覺,並在製度和實踐上達到了足夠強和廣的程度以至於它們的人民相信‘和平變遷’是一種可以依賴的期待”。而“共同體的感覺則意味著一種信仰,相信共同的社會問題必須、而且可以通過和平變遷的進程來解決”。[85]與此同時,歐洲安全格局在後冷戰時代的演化,也體現了羅伯特·傑維斯(Robert Jervis)教授所說的“安全規製”的作用。歐洲國家已經形成的這種“安全規製”在相當程度上正在支配著歐洲國家之間處理彼此安全關係的基本方案。“安全規製”是指“當一群國家合作來管理彼此之間的爭端,通過自身的行為和自身對其他國家行為的判斷來消除安全困境的影響以避免戰爭”。[86]冷戰後歐洲的安全實踐也證明了這種“安全規製”的作用。即便是2004年烏克蘭發生“顏色革命”,反對尤先科當選烏克蘭總統的俄羅斯也並沒有采取像20世紀50—60年代那樣的軍事幹預行動。2006年9月俄羅斯與格魯吉亞因為俄羅斯軍官被逮捕事件而關係緊張之後,俄羅斯最終同意了關閉在格軍營的要求,將自己的全部駐格官兵撤回了俄羅斯。盡管俄羅斯普京政府今天強硬的內外政策引起了歐洲不少國家的不安,但美歐安全的基本結構從1648年以來從來沒有像今天這麼穩定過,甚至和平過。許多學者都相信,傳統使得歐美國家陷入大國戰爭的主要原因——發達工業化國家之間的戰爭——已經不會重演,美國、西歐以及日本已經不會再度發生戰爭。[87]
發展中國家存在著安全議題多樣化的特點,不同發展中國家的安全議題更是不同。即便發達國家在安全關注中的戰略與側重點也很不相同。綜合起來說,發展中國家、轉型國家和發達國家代表了今天國際關係中安全問題上的五種國家類型及不同的安全模式。
安全的概念和定義:爭論性的理論範式
國際安全定義困難的另外一大原因是支撐安全研究體係背後競爭性的理論範式。這些範式不僅給我們帶來了看待安全問題不同的分析方法,也帶來了理解安全問題不同的價值選擇。在安全定義背後的範式爭論,主要有新現實主義、新自由主義和建構主義這三種代表性的國際關係理論範式。
新現實主義安全範式
在新現實主義看來,國際安全的本質就是國家安全,就是如何抵禦和避免來自其他國家對另一個國家的威脅,特別是軍事威脅,並在各國都必然追求的“處理威脅”的互動過程中控製和管理衝突的升級與戰爭的爆發。因為“國家間不平衡的權力增長是國際關係的推動力,導致了蔓延不絕的爭霸戰爭,國際關係就可以直接視為有關爭霸戰爭的理論”。[88]不管是出於什麼原因,是經濟的增長、工業化、貿易,還是全球化,或者是同盟的重組和改變,權力關係的變化總是在國際關係中經常發生。由於無政府狀態的存在,國際關係中並沒有一個絕對的權威來製定和執行條約與國際法,這就給國家依照自己的意誌和權力大小單方麵地采取包括戰爭在內的各種行動創造了條件。每個國家都必然擔心其他國家利用“無政府狀態”來謀求排它的、獨享的利益。因而不得不將尋求避免受到其他國家的脅迫、強製,甚至攻擊和侵略作為首要利益。從新現實主義的角度來說,“無政府狀態”和使用武力的可能性,幾乎是完全相同的。
新現實主義者認為安全就是國家生存,就是“無政府狀態下國家的最高利益”。[89]什麼是對安全構成最大傷害的威脅,對現實主義來說答案隻有軍事衝突和戰爭。而什麼是威脅的最大來源,現實主義認為就是國家,因為國家代表了國際關係中能夠發動有組織暴力的最有效、也是最有力的“單位”。[90]國家不單有領土、人口以及經濟能力,最重要的是國家有動員、指揮軍隊的能力,有用民族主義和各種國家主義意識形態包裝起來的極端思想“俘虜”人民、讓他們成為狂熱的戰爭機器的能力。對國家的政治效忠和民族認同,迄今為止,是除了“十字軍東征”那樣的宗教戰爭之外,人類有組織的暴力現象中最普遍、最強大的思想武器。在國際關係中讓一個國家贏得“安全”的最重要的經驗事實,是讓一個國家免於受到來自另外一個國家的軍事進攻和戰爭征服,而國際關係又是盛產戰爭的領域。因為國際關係體係的無政府狀態,缺乏統一的權威和強製力來實行像國內政治係統那樣的秩序和法治主義,因而國際關係是每個國家的生存和安全都必須且隻有靠自身的權力才能維護的“自助係統”。如果一個國家缺乏必要的權力,又無法組成和依附強大的同盟體係以便能夠威懾、抵擋和抗拒其他國家的軍事威脅,那麼就會成為其他國家采取暴力的理由和戰爭行動的犧牲品。正如沃爾茲所言,戰爭之所以爆發,是因為在國際關係中缺乏必要的強製性力量阻止戰爭。[91]
世界曆史中充斥的各種兼並、征服和掠奪性的爆發,導致了民族國家之間的分分合合、強國的興衰起伏。安全是個體國家總想要合理地追求權力,但又不願意輕易被拖入戰爭而采取的利益保障措施。對漢斯·摩根索而言,安全就是避免戰爭而采取的各種努力,例如降低軍備或者控製軍備競賽,建立集體安全以及形成某種“國際警察勢力”對戰爭的野心和行動進行強權幹預。[92]所以,對現實主義來說,安全就是國家中心主義的研究、戰爭問題導向的研究。安全研究和戰爭研究雖然有所不同,但現實主義認為這兩者區別不大。安全研究更多地側重於國際體係中必然產生的威脅性問題的性質、來源和各國在現有國際秩序條件下應對威脅的方式的研究,強調的是“秩序維持的條件”;而戰爭研究則更多地側重於當代國際關係條件下戰爭發生和進行時的技術要素、國家能力和地緣政治環境的研究,強調的是在世界政治中究竟如何去建造和發展“和平的條件”,即便發動先發製人的戰爭或者防禦性戰爭,也可以為更為持久的和平、避免更大規模的戰爭服務,戰爭可以是保障安全的手段,國家贏得戰爭並不必然排斥戰爭手段的運用。但總的來說,戰爭研究和安全研究幾乎是重疊的、可通約的,安全研究可以包含戰爭研究;而戰爭與和平研究是安全研究的核心與支柱。[93]
從新現實主義理論出發,安全的軍事和政治層麵要素之所以不可替代的另外一個重要原因是國際關係中存在的“安全困境”。這是現實主義思考國際安全問題最基本的出發點。國際關係的無政府狀態,被現實主義者普遍認為是一種類似於霍布斯所說的“自然狀態”(state of the nature),在這個狀態中,國家不僅相互防範、相互排斥,而且常常相互敵視。用霍布斯的話來說,“自然狀態”下的生活是“孤獨的、肮髒的、血腥的和匱乏的”。[94]其結果,當所有的國家都追求自己的安全時,一個國家的安全的增加不可避免地導致另外一些國家的不安全。約翰·赫茲(John Herz)對“安全困境”的經典表述是:“當國家努力贏得安全以免受到攻擊時,國家就被迫攫取更多的權力以便躲避其他國家的權力影響。結果是,這又使得其他國家感到不安全,促使它們為了準備最壞的情景而提升權力準備。在這樣一個構成單位相互競爭的世界裏沒有一個國家可以感到全麵的安全,權力的競爭將會接踵而至,安全和權力積累的惡性循環將生生不息。”[95]赫茲的“安全困境”論給我們揭示了當代國際安全問題上兩個現實主義的理論要點。一是國際關係中的安全努力就是權力的追逐、保有和行使的過程,沒有一個國家可以例外。一個國家贏得安全最重要的權力手段是政治和軍事能力,政治能力包括外交和結盟,軍事能力直接指自己的防禦或進攻力量。二是國際關係中尋求安全的權力進程是沒有終結的,尋求安全的過程就是各國權力競爭,甚至是衝突的過程。因為無政府狀態產生了安全的“不確定性”,一個國家可能永遠無法“肯定”其他國家現在或者未來的意圖,以及隨著時間推移它們之間相對的權力分配的變化。無政府狀態總是在不斷地“誘導”國家隻能相信自己的實力。其結果,一個國家采取行動竭力減少自己不安全、增加自己安全的政策,總是難以避免地在“抵消”或者“衝擊”其他國家的安全政策,並誘發這些國家新的安全競爭。
盡管新現實主義並不否定世界政治中通過合作以爭取安全的重要性,但新現實主義者常常認為,合作並不是那麼可靠,或者至少不像新自由製度主義者所說的那麼可靠。羅伯特·傑維斯認為,雖然利益的衝突難以避免,但現實的世界不是徹底的“零和遊戲的世界”。傳統的現實主義者所說的“一個國家的收益必然導致另外一個國家的失去”這樣的觀點已站不住腳。國家間總是既有衝突性利益,又有競爭性利益,合作即使在新現實主義的理論框架內也是重要的分析工具。[96]但新現實主義總體上認為,要對付戰爭這樣的重大的問題,最可依賴的辦法不是製度,而是權力間的製衡。
“安全困境”是新現實主義安全範式的核心。在沃爾茲看來,要在國際關係中避免“安全困境”帶來的最大惡果——和平的崩潰和戰爭的爆發,就需要在國際係統中建立和保障安全,說到底,就是要以政治和軍事能力的分配為基礎,形成穩定的、以製衡為中心的均勢體係——合理的“極”構狀態。肯尼斯·沃爾茲對赫茲的“安全困境”的分析框架作了進一步的發展,他認為均勢的形成並非是簡單的國際係統的安全構造,而是國際關係係統結構製約下的個體國家必然的安全行為。在無政府狀態下,其他國家的權力增長必然導致另外的國家采取相應的製衡措施,例如發展軍事力量,致力於外交和軍事同盟的重組等等。“製衡”國際關係中的強者是係統所賦予的一個國家安全行為的本質。[97]為此,沃爾茲對通過製度化的合作以爭取和實現安全的新自由主義安全範式采取了批評的態度。他認為製度起到促進合作作用的本質是大國的推動,或者說,大國間的合作是製度發揮功能的前提,而不是製度本身的功能或者規範特征。傑維斯教授則從現實主義的另外一個角度分析了製度建設和安全的關係。他認為製度對安全的作用不是製度本身對國家行為能夠有多大的製約作用,而是取決於製度是否能作為一個“革新工具”改變國家的行為傾向。[98]因此,從新現實主義的角度來說,即便國際製度是重要的,形成合作安全是可以降低“安全困境”的基本出路,但製度對國家的改變不是製度本身的“力量”,而是國家在製度性合作的進程中自身內在的“改變”。
隨著國際關係的發展,現實主義者對“安全困境”的分析與理論總結也在不斷發展。早在20世紀70年代,羅伯特·傑維斯用“囚徒的困境”這樣的博弈理論分析“安全困境”中國家的行為,認為如果戰爭和衝突代價高昂,而合作則能帶來互利,那麼,“安全困境”並不必然驅使國家間進行衝突升級的對抗,反而用驅使即便是敵對的國家也需要采取各種合作性的舉措來降低“安全困境”所誘導的衝突。[99]一旦當事國的軍事技術有利於防禦,建立進攻性防衛力量的成本又過於高昂,存有敵意的國家甚至將更多地轉向管理“安全困境”的後果,傾向於在競爭中合作。特別是當一個國家很明顯在采取防禦,而不是進攻態勢時,謀求政治與安全的合作是更有說服力的政策選擇。[100]傑維斯教授的研究給國際關係的新現實主義理論注入了新的動力,也開辟了現實主義理論範式新的發展方向。他的研究最重要的是強調了“非結構因素”(non-structural factors)的分析,這不僅“淡化”了結構現實主義一味強調國際係統的無政府狀態的結構要素(structural factors)對國家行為支配作用的僵硬分析模式,也最早通過運用政治心理學的方法進行了“單位層次”(unit level)——國家層次上——影響國家之間安全互動的變量分析。
冷戰結束後,新現實主義者探討核武器、經濟的相互依存以及全球政治的發展給國際關係帶來的變化,認為以領土征服和占領為目標的暴力衝突已經大大降低了,基於國際關係“自然狀態”考察的傳統“安全困境”所導致的安全問題已經減弱。20世紀80年代以羅伯特·吉爾平(Robert Gilpin)為代表,新現實主義的安全範式研究出現了向兩個方向變化的趨勢,這兩個趨勢在冷戰後變得更加突出了。[101]
趨勢之一是向當代經濟分析更緊密地靠攏,進步性地在自己的研究計劃中引進“成本/收益分析”,來考察國家的外交政策與國際行為的結果。這方麵代表性的人物除了吉爾平教授之外還包括羅伯特·鮑威爾(Robert Powell) 、羅約德·格魯伯(Lloyd Gruber)和傑克·斯奈德(Jack Snyder) 。他們都將國家行為的選擇置於“收益計算”的框架內研究,評估像“製衡”、“領土擴張”或者參加國際組織等究竟將給國家帶來什麼樣的“相對收益”。[102]在這個方向的研究中,博弈理論也是經常使用的分析手段。這些新的新現實主義研究成果基本上使用經濟指標來衡量國家的政策產出,認為國家隻做那些給自己帶來利益的國際行動,並不必然采取製衡舉措、擴張領土或者介入戰爭,新現實主義和新自由主義兩大理論範式開始相互接近。[103]雖然這些研究成果客觀上背離了沃爾茲物質主義的新現實主義理論架構,模糊了新現實主義安全範式原有的一些顯著特征,但卻形成了現實主義“理論家庭”中新的分支——防禦性現實主義(defensive realism)理論的崛起,增強了新現實主義理論的解釋力,代表了新現實主義理論的重要發展。
趨勢之二則是繼續堅持沃爾茲理論的係統結構製約作用,以國際關係史為經驗分析的來源,強調“安全困境”作用下國家追求權力的最大化,大國之間的衝突幾乎是難以避免的。這一研究方向的代表是約翰·米爾斯海默(John Mearsheimer)和他的“進攻性現實主義”(offensive realism)。
米爾斯海默認為,無政府狀態下的“安全困境”並沒有任何可靠的和實質性的緩和辦法,國家都隻能通過最大限度地擴大自己的權力來贏得安全。由於未來和其他國家都是不確定的,因此,即便是國際權力結構中的最強者——國際秩序的主導國家——都不會是現狀的滿足者,而必然以權力的最大化來贏得“相對可靠”的安全。[104]為此,他認為無政府狀態給個體國家所提供的巨大“誘惑”不是單純的增強權力手段以保障自己的相對權力優勢,或者“中和”安全困境的作用以便贏得相對安全,而是不惜以衝突、對抗和削弱對手的方式來獲得“絕對優勢”,“國家的最終目標是在體係中成為霸權國家”。[105]在他看來,無政府狀態的“誘惑”和“安全困境”的“驅動”對國家來說,都是不可抵擋的。“安全困境”的實際結果,就是國際係統中永遠無法改變和結束的“霸權戰爭”。他的理論幾乎徹底改變了從奧根斯基到吉爾平到沃爾茲對國際係統中戰爭問題的傳統表述。在奧根斯基看來,是因為後崛起的大國成為了“不滿意國家”,所以才會有幾率較高的戰爭,這就是“權力轉移理論”;[106]吉爾平的“霸權穩定理論”則將“主導國家”視為國際係統和國際秩序穩定的中間,因為霸權國家“提供公共物品”的能力,可以讓後起的強國得到利益的滿足而放棄用戰爭來改變國際秩序。[107]沃爾茲則強調,由於安全是國家的最高目標,“國家的首要關注並不是將權力最大化,而是維持自己在國際係統中的位置”。[108]在沃爾茲看來,一個國家根本沒有必要通過達到霸權國家的權力高度從而有效地維護自己的安全。
然而,“進攻性現實主義”對“安全困境”的極端化解釋並不能得到學術界的共鳴。迄今“米爾斯海默主義”充其量也隻是一種有關國際安全的學術主張,甚至遭到了多數學者的強烈批評。眾多的“防禦性現實主義”理論研究比進攻性現實主義更加合理、更加具有說服力地解釋了當代國際關係背景下的“安全困境”議題。查爾斯·格萊瑟(Charles Glazer)進一步發展了傑維斯的分析框架,提出了能夠決定國家間安全互動關係的兩個重要的國內政治變量:敵對國家的貪婪程度和對敵國動機的了解,認。為“在一個大家都知道國家是自私的世界中,並不產生‘困境’,而隻產生‘不安全’”。[109]格萊瑟教授的邏輯是很清晰的,他強調現實主義理論所說的“自助”的民族國家體係,“自助”並不意味著一定相互敵視,合作也可以是自助的手段。國家間的安全合作並不能減少國家對合作方——潛在敵國現在或者未來的不確定感,這是事實。但隻要一個國家將自己的安全依賴於其他國家的合作,同時追求權力以求完全掌握“自助”手段的確定性,同樣也會被無政府體係內部必然存在的不確定性所取代。即便一個國家不進行安全合作、不追求絕對的自助收益,同樣也無法消除不確定性,那麼,這個國家放棄安全合作的風險將明顯高於進行合作的風險。格萊瑟教授的結論是將“安全合作”,而不是大國間的安全對抗視為“安全困境”條件下國家的“自助戰略”。實現這一戰略的關鍵是大國能否相互遵守已有的規則,並將這種規則遵守內化為自己的國際行為原則。其結果,“安全困境”可以導致國家間存在難以解決的競爭狀態,但並不必然導致國家間處於難以遏止的衝突狀態;“安全困境”作用下國家間的合作仍可以進一步發展。[110]因此,防禦性現實主義並不認為是“安全困境”主導了國家的安全行為選擇,而是在國家遵守國際行為時是否能排除,或者最大限度避免“欺騙、哄騙、陰謀和意外”。這一係列的因素和國家的政府類型、戰略目標、政治文化、精英意識以及社會化的認同更有關係,不是完全受製於無政府狀態的體係結構。格萊瑟教授的理論主張是“防禦性現實主義”對新現實主義安全範式中“安全困境”理論的修正與提高。在他看來,國家在國際關係中並不追求權力的最大化,而是安全或者安全利益的最大化。[111]
蘭德爾·施維勒(Randall Schweller)則對“安全困境”與國家的安全行為之間的關係在格萊瑟教授的基礎上進行了進一步的研究。他發現“安全困境”產生的原因並不是國際係統的無政府結構,而是因為世界政治中存在著“肉食性國家”(predatory states),從而將“安全困境”的研究從新現實主義的結構要素,完全轉向了“單位層次”——國家。施維勒教授認為,如果大國都是“肉食性”的,就必然都是安全的謀求者(security seekers),但當各大國都在動機上謀求安全時,它們之間的相互製約與防範,卻能實際上保障國際安全的存在。“在一個大家都知道國家是安全的謀求者的世界中,並不產生‘困境’,而隻產生‘安全’。”[112]在他看來,國家的國內要素,例如製度的轉型和社會的開放度等等,決定了它們需要國際和平,並決定了安全合作的需求。和施維勒的觀點相對應的是,安德魯·基德(Andrew Kydd)也認為國際衝突爆發的原因最重要的不是“安全困境”,而是“貪婪型的國家”(greedy state)。基德教授認為,雖然國家對自己的未來究竟是否會受到威脅或者攻擊不能確定,但仍然有兩個辦法來減少不確定性,並使之能夠降低到可管理的水平。這兩個辦法,一是民主化進程,因為決策是公開的;二是所有的國家,不管是民主的還是非民主的,都能夠采取必要的措施,哪怕是代價高昂的措施,來展示自己的善意,例如在出現危機時的退卻與讓步等。爭取安全國家可以在國際係統中形成“非戰”均衡,因為沒有一個國家從對其他大國的軍事攻擊或者武裝挑釁中獲益。“通過在一定的地緣範圍中擁有實質性的空間和自由,以便能夠並非選擇性地嚴格遵守對自己願望的服從,爭取安全的大國意味著它們並不對爭取或者基於自身利益的主導感興趣。”[113]
盡管防禦性主義努力弱化“安全困境”對國家間安全關係的支配作用,為當代國際關係背景下國家間的安全互動提出了一係列並非戰爭,或者軍事衝突必定發生的新解釋,但防禦性現實主義隻是戰爭的樂觀主義者,不是戰爭的悲觀主義者,甚至常常也是安全的悲觀主義者。基德教授同樣認為,“安全困境”的作用總是難以避免的,因為一個國家無法區分和辨別另外一個國家“未來的意圖”與“權力發展趨勢”之間的差異。換句話來說,如果一個國家實力有了決定性增加,對外戰略的意圖是可以改變的,一個原本“溫和的”國家可能變成“貪婪的”或者“食肉動物”一般的國家。“就對未來動機的恐懼來說,當恐懼能夠令人信服地驅動衝突和戰爭時,這些衝突和戰爭雖然不多但畢竟還在發生。曆史上許多軍備競賽和戰爭都是對現在的善意政府,但今後可能變成不善意政府的恐懼而發生的。要解釋這一點很不容易。”[114]防禦性現實主義認為,一個大國即便采取克製的軍備發展計劃、防禦性的軍事戰略以及溫和的政策,也隻能促進國家間的相互認識、緩和“安全困境”的作用,但並不能消除其他國家的疑慮,或者注銷“安全困境”的影響。[115]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安全困境”這一現實主義安全範式的核心概念雖然在新現實主義的“理論家庭”中得到了不斷的更新和發展,舒緩了該困境下國家間安全對立和其戰爭後果的理論解釋,但“能力”和“意圖”之間的不確定性,以及由此帶來的相應結果,依然構成了新現實主義安全範式的基本內涵。
要解決世界政治中總是難以克服的“能力”與“意圖”之間的緊張關係,新現實主義安全學者將其理論研究的最後路徑總是對準一個國家的戰略研究,或者說去分析和判斷一個國家的戰略選擇。從E。 H。卡爾到漢斯·摩根索所說的“修正主義國家”,到A。 F。 K。奧根斯基所提出的“滿意”和“不滿意國家”,以及到羅伯特·吉爾平所說的“現狀國家”,對國家行為類型上的戰略性甄別與歸類,是現實主義、新現實主義安全範式的又一重要特點。顯然,對現實主義來說,一個國家即便實力發展了、國際係統中的權力對比因此而變化了,但隻要是“現狀國家”或者“滿意國家”,不是“不滿意國家”、“修正主義國家”或者“挑戰、否定現狀國家”,這個國家就不是侵略性國家,就不是國際安全的重大威脅,就不會給國際係統帶來難以忍受的衝突或者不可避免的戰爭。[116]而一個國家究竟是什麼“類型”的國家,是由它所采取和執行的戰略,特別是大戰略所決定的。
戰略是什麼?對於新現實主義學者來說,戰略不僅僅是運用和追求權力的藝術,而且是使得戰爭要麼變得在政治上有效、道義上站得住腳,要麼在經濟上能有收益的“基本配方”。戰略是軍事手段和政治目的之間的紐帶,也是使得政治目的能夠不斷產生和製造軍事手段的基本命題。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著名的戰略問題專家理查德·貝茨(Richard Betts)的話來說,“沒有戰略,權力就是放空炮,戰爭就是愚笨無知,不動腦筋地去殺戮就是罪惡;政治家和士兵可以辯論什麼樣的戰略最好,但隻有和平主義者懷疑是否有必要製定戰略”。[117]從這樣的觀點出發,“權力”是國際關係的現實,而“戰略”永遠是國家政策直麵“現實”的唯一“出路”。戰略永遠是國家需要在近期、中期和遠期評估、分析和應對各種現實與潛在威脅的計劃和方案。因此,戰略從本質上來說,是國家在無政府狀態的國際關係中確保安全與利益實現的必要手段。新現實主義安全範式在國家層麵上的“忠告”,並非是澄清權力的重要性,而是要呼籲戰略的可靠性和可行性。因此,現實主義學者幾乎無一例外地都是將研究的重點放在整體或者局部的戰略設計、選擇和調整上。
新現實主義的理論範式總是特別關注大國的能力發展,將物質性的能力建設視為導致“安全困境”總是揮之不去的基本理由,堅信“意圖”是由能力決定的,從根本上並不由製度或者領導人的偏好所左右。進攻性現實主義是“能力”與“意圖”關聯性的絕對支持者,他們不相信任何製度的特征或者政府的類型對國家權力欲望的可靠影響力,隻相信物質權力的變更,國家不可遏止的物質權力的欲望必然導致衝突。米爾斯海默教授認為,即便中國今後成為了“民主國家”,即便世界上絕大多數都是“民主國家”,“安全困境”所導致的中美之間或者更廣泛的國家間衝突,甚至是戰爭同樣不可避免。[118]防禦性現實主義同樣認為,國際關係中物質性能力的變更往往引起誤判、信任度的降低以及敵意的上升,因而也往往帶來緊張的加劇,甚至衝突的出現。範·埃弗拉(Stephen Van Evera)就提出,曆史上的大多數戰爭是因為國家領導人對權力結構哪怕是細微差別的錯覺,例如,常常誇大別國戰略的進攻意圖、過分強調“先下手為強”的優勢,以及權力變更的範圍和頻率。[119]
新自由主義的安全範式
對安全問題的不同理解和看法,是新自由主義和新現實主義兩大理論陣營的重要差異。雖然新現實主義在安全研究中一直占據主導地位,但新自由主義一直是新現實主義曆史性的替代者。用羅伯特·基歐漢(Robert Keohane)的話來說,新自由主義就是要尋求“通過設置新的國際製度和國際規製,重新解釋國家主權以及挑戰現實主義高度依賴的國家行為體的合法性等理論努力來超越民族國家”。[120]簡單來說,新現實主義的安全範式強調國家中心主義的分析路徑,認為民族國家體係是不可能改變的,無政府狀態是國際係統的結構特征,是國家對外行為最大的製約因素。安全的本質就是在無政府狀態下自然派生出的“安全困境”中通過權力來實現國家的“自助”。因而安全等同於國家的生存。新自由主義則認為,“跨國主義”(transnationalism)已經成為描述國際關係更為準確的語言,當代國際關係已發生的突出變化是“跨國性”(transnational)的,而不再是單純“國家間”(international)的。安全問題應該更多地通過超越國家之上的國際製度、國際規範和國際規製來得到管製,鞏固和發展集體安全,建立在同盟基礎上的均勢理論作為現實主義國際安全唯一“通道”的學說已經過時。[121]
自由主義理論承認“安全困境”對國際安全的影響,也同意權力是國家實現安全的必要手段,但自由主義者並不認為國家通過發展軍事力量等製衡措施,或者發展均勢體係是保障國際安全的良方。在自由主義看來,國際經濟關係所形成的全球經濟一體化、相互依賴,以及自由貿易體製已經極大地改變了傳統以地緣政治對抗為主題的國家關係,改變了以領土占領、征服和軍事進攻或者防禦為主的安全模式。曆來主導現實主義安全範式的國際係統無政府狀態已經不再在國際關係中發揮對國家行為的決定性作用。海倫·米爾娜曾對現實主義的無政府狀態概念的定義和假設提出過嚴厲的批評,認為缺乏“中央治理”(central governance)並非是定義“無政府狀態”的準確用語,當代國際關係盡管沒有“中央權威”,但卻有“國際治理”(international governance) 。米爾娜教授提出國際關係研究的“無政府狀態”假設必須讓位給強調國際製度、規範和規製為基礎的“治理體係”。[122]
自由主義理論的核心是以自由競爭、自由投資和自由貿易為代表的資本主義的全球化(globalization of capitalism),以及以人權、民主、自由為核心的政治價值的全球化。對這兩大曆史進程所出現的全球化高潮的信仰和追求主導了自由主義國際關係理論的幾乎每個角落。[123]雖然弗朗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的《曆史的終結》一書所提出的主題一為什麼自由民主和資本主義不可分離——最初並不來源於國際關係研究,但這一主題在西方的確立高度依賴於二戰後的國際關係,也高度依賴於自由主義有關國際關係與國際體係的認識基礎。新自由主義安全範式的興起源自於對新現實主義範式的不滿和挑戰,但其理論的生命力恰恰在於二戰後世界經濟的發展以及全球自由貿易的擴大。正如沃勒斯坦(Immanuel Wallerstein)所言,資本主義與世界經濟是“同一枚硬幣的正反兩個麵”,資本主義必定是一種國際化的力量[124];二戰後世界經濟的巨大發展不僅在全球擴展了資本主義國家的力量,同時,也給以資本主義價值體係為代表的國際觀念的進一步拓展帶來了二戰後前所未有的機會。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新自由主義並不認為影響國家的國際行為隻能有“簡約”的以政治和軍事為主體的力量結構,而更可以發展和尋找出能夠更加充分地影響國家國際行為的“經濟要素”和“自由價值”共同締造的更大規模的“力量結構”,例如自由民主製度的吸引力、自由貿易所產生的以及以價值為導向的國際規範和規製,使之能在當代國際關係中發揮重要作用。[125]
必須指出的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新自由主義”正在越來越嚴格地等同於“新自由製度主義”(neo-liberal institutionalism)。廣義上所說的“自由主義理論”同樣是一個龐大的“家庭”,新自由製度主義理論是其中最活躍、在範式特征上最突出、為學術界公認為最具有“理論”特征的一個分支。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自由主義國際關係學說開始進入“大潮汐”時代,自由主義理論對國際關係研究的急劇擴大,產生了一係列例如全球主義(globalize) 、新理想主義(new-idealism) 、世界主義(cosmopolitan)等重要的自由主義理論性學說。這些學說有時也被放在“多元主義”的標簽下來進行分類,有時也被統稱為“新自由主義”[126],以便從基本的概念體係和方法論上有別於啟蒙時代的古典自由主義。然而,將80年代後發展起來的林林總總的自由主義國際關係學說都稱之為“新自由主義”是不科學的。因為新自由製度主義與其他的自由主義國際理論有著很大的差別。一般來說,美國的學者傾向於將新自由製度主義與民主和平論、全球主義、新理想主義嚴格區分開來,新自由製度主義才是嚴格意義上的“新自由主義”,而其他的則是“自由主義學說”。[127]英國和歐洲的學者則普遍將這些和“自由主義”沾邊的理論流派和主張統統歸結為“自由主義理論”,把新自由製度主義、民主和平論、新理想主義、世界主義等都視為自由主義理論的組成部分。[128]筆者認為這樣的區分多少有一點兒苛刻,事實上主張“民主和平論”的許多學者,都是理性主義者,甚至本身是新自由製度主義者。盡管也有新自由製度主義學者反對“民主和平論”,自由製度主義理論同其他的當代“自由主義”國際關係理論其他組成部分有很大差異,例如基歐漢曾明確表示反對“威爾遜主義”性質的集體安全製度[129],但至少它們有一個最大的共通之處,就是在研究的方法論上都承認國內政治中的成功管製經驗可以用於改造和解決國際衝突。[130]筆者接受一個範圍更廣大的“新自由主義”定義,而將和自由製度主義在理論方法上有著緊密聯係的“民主和平論”視為是新自由主義的一部分。對新自由主義安全範式的總結可以根據新自由主義理論陣營中不同的“研究項目”而分為以下幾個方麵。
自由製度主義和安全合作
介紹自由製度主義的安全範式不能不提到它與和平研究之間的曆史淵源。從20世紀60年代和平主義者倡導和平研究時就開始掀起了對合作安全研究的熱潮,新自由主義理論的產生和起源與和平研究有很大的關聯,至少和平研究帶動了新自由主義理論的興起。[131]
和平研究從二戰後歐洲一體化理論中得到了許多“養分”,卡爾·多伊奇、布魯斯·魯塞特(Bruce Russett)所主張的“安全共同體”概念,恩斯特·哈斯(Earnest Haas)以及利昂·林登伯格(Leon Lindberg)所主張的“新功能主義”(new-functionalism),都為通過合作解決國家間的安全關注、降低傳統的“安全困境”的作用提供了理論基礎。“安全研究”的一個重要努力就是通過二戰後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的發展研究挑戰現實主義的國家對立,並通過探討國家之外的社會性反戰力量的興起和國際和平運動的過程采取不同於現實主義的方法解釋二戰後世界政治的發展。20世紀70年代後期,羅伯特·基歐漢和約瑟夫·奈(Joseph Nye, Jr。 )的《權力與相互依存》一書,代表了對現實主義的全麵挑戰,他們從跨國關係、經濟相互依賴、安全共同體、國際組織以及更寬泛的國際規製的角度解釋變化了的國際關係,強調世界政治已經從傳統的國家關係發展到了行為體更加多樣化、主權國家不再絕對中心的“跨國關係”(transnational relations)。[132]由於強調國家在具體的“問題領域”上不僅能夠實現持續的合作,而且也可以通過國際製度的建立讓國家獲得“絕對收益”的滿足,進而可以通過合作形成解決各種“安全困境”下國家永遠難以擺脫的行為自由選擇的弊病,以基歐漢和奈為代表的新自由主義理論主張也被形象地稱之為“自由製度主義”。其理論的核心是主張建立各種國際製度來反映不通過競爭性的安全與利益關注,而通過“跨國主義”來約束個體國家個體基礎上的利益追求,進而形成更大規模的國際協調與全球治理。
相比較而言,自由製度主義並不像新現實主義那樣集中於探討國際關係中的安全問題,或者致力於戰爭和戰略研究;新自由主義的研究議程更多地集中於國際政治經濟、國際製度與合作、規範和國際共同體等對安全有重大影響和製約作用的問題。這一點也是曾導致新現實主義學者對自由製度主義進行批評的理由之一。例如,米爾斯海默就曾抱怨自由製度主義忽視安全研究。[133]但這樣的批評是值得商榷的,自由製度主義有著鮮明的安全主張和安全範式。自由製度主義者的研究在於打破“政治/經濟問題”和“軍事/安全問題”在傳統理論概括上的分裂,建立一個統一的理論架構來看待國際關係中的“政治一經濟一軍事一安全關係”。[134]雖然這一努力的結果往往在國際關係的學術上和實踐上都遭遇挫折,但這並不妨礙自由製度主義安全研究計劃的延續和發展。
在安全問題上,自由製度主義的核心命題旨在探討在一個無政府狀態的國際環境中,以自我利益為中心的國家如何采取和獲得最可靠的理性行為,實現“個體”與“結構”之間的最大平衡。為此,自由製度主義者采取了兩個很重要的研究路徑:一是研究國際政治經濟關係對國家間行為的作用;二是研究製度主義理論架構中的“製度效應”。
從第一路徑來說,自由製度主義者並不看重無政府狀態的國際後果或者在“霍布斯主義”危險環境中的生存問題,強調安全隻是國家所需要的一種“價值”,不是“價值”的全部;國家、社會和個人追求安全是為了便於實現其他的價值和目標。因此,國家的“福利”與“安全”幾乎同等重要。當國家能夠同時兼顧這兩個基本目標或者兩種主導價值時,國家就能在國際合作性行為中獲得“絕對利益”,就能得到普遍的滿足。[135]在這樣的理性選擇的邏輯下,當追求自我滿足為主的“絕對安全”的邊際效益遞減時,國家就會去追求其他的利益目標,例如合作、自由貿易以及國際製度的約束力,以便獲得包括安全在內的諸多價值利益的上升。[136]新自由主義者反對將安全理解為國際無政府狀態下國家的最高目標,認為將“安全”等同於“生存”同樣無法回答沃爾弗斯所提出的問題:保障什麼樣的價值的延續與存在?新自由主義對安全的理論回答更注重一個國家準備用什麼樣的代價,可以在什麼樣的特定時間內,獲取和保障什麼樣的具體價值。[137]因此,“安全困境”並不是一個主導國家安全行為的必然因素,在製度性的合作、多邊行動等國際關係中的行為要素的影響和引導下,國家之間可以通過合理的“成本/收益”估算而實現競爭性的安全關注間的相互協調和管理。國家間的相互安全關切不是“零和”的,而是“非零和”的。
從第二個路徑來說,自由製度主義在安全問題上直接的理論訴求就是要建立各種形式的“合作安全”,在新自由主義合作安全基礎上發展與改良缺乏製度約束力和安全規製凝聚力的威爾遜主義的“集體安全”(collective security),並運用多邊主義和製度主義的方法來解決國家間衝突性的安全關注。其理論的目標是最大限度地限製個體國家單獨的安全行動,減少和克服對其他國家“威脅判斷”的刺激。正如基歐漢所強調的,衝突存在於國際係統之中,但並非是不可避免的,製度可以成為約束權力濫用和貪欲的可靠手段,合作可以成為國家對衝突做出反應的“習慣”。[138]在審視和分析“合作安全”的理論範式上,新自由主義特別強調國際係統中的“過程”(process),而不是“結構”對個體國家安全政策的影響,但新自由主義並不否定國際係統的作用,隻是強調“結構”並非支配國家安全選擇的唯一要素。約瑟夫·奈指出,國際係統中的“結構”和“進程”是影響和推動國家行為的兩大因素。[139]強調安全研究中的“進程”因素,就是要在理論分析框架中實現製度主義、理性主義和個體主義的結合。用社會科學中“理性選擇”的方法,結合國際行為體層麵上的各種因素,突出國際製度為代表的規範、規則合法性作用,研究究竟可以通過什麼樣的途徑和方式形成國家間的安全合作,而不是在“安全困境”的作用下國家單純采取個體行動滿足自己的安全需求。20世紀70年代產生的“歐安會”以及冷戰後取代“歐安會”而形成的“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Organization of Security and Cooperation of Europe, OSCE)一直被認為是合作安全的典範。自由製度主義者認為,建立安全合作製度可以改善國家“外部安全環境”的總體質量以抑製個體國家軍備建設的熱情,也可以通過讓個體國家著眼於自己能夠獲益的穩定的國際環境來製定自己的安全與防務政策,更可以通過合作來重建安全利益和安全認知,從而最大限度地抑製衝突和戰爭的爆發。[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