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房價上漲了,可否申請法院再審
健康家園
問:
我和妻子離婚時,法院判決我們婚前購買的一套按揭房歸女方,前妻按照首付款的一半補償給我。現在該房子的價格大幅上漲,我想就此申請再審,法院是否會支持?
答:
對於離婚時房屋增值部分,如果你沒有申請評估等於放棄了評估增值部分的權利,那麼離婚時如果購買房屋隻支付首付款沒有開始還貸的話,法院按照首付款的一半判決妻子補償是合理合法的,再審理由不成立。如果離婚時法院查明購房除了支付首付款外,還另外按揭歸還了貸款的事實,而沒有按照已付購房款的一半判決補償的話,那就屬於判決錯誤,如果是這種情況可以申請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