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前妻決定複婚,房子是否屬共有
健康家園
問:
我和前妻幾年前協議離婚,當時把兩套房產都分給了她。現在我們商量決定複婚,請問這兩套房產還屬於我們夫妻的共同財產嗎?
答:
雖然這兩套房產最初是你們前一段婚姻中的夫妻共有財產,但你們現在複婚,根據《婚姻法》的規定,房子已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你們離婚時,該財產的屬性已經發生變化,由夫妻共同財產變成了你前妻的個人財產。如果你們協商一致,想把房子重新變成夫妻共同財產,可以簽訂書麵財產約定,將該房產約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並根據該協議,到房地產登記管理機構進行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