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過一件最有意義的事情,那就是給了自己一個“懶”字,成了看風景的人。“懶”字就是我給自己的標簽,我覺得格外貼切。我不好運動,不喜唱歌跳舞。沒有特殊愛好,很少看書,無論是教科書還是課外書,即使要看也是一目十行,不求甚解,看過即忘。尤其是學校裏課少得過分之時,一周七天就能閑個四五天。有時不免領悟到自己是頂著“學生”的名,學習卻成了副業。早晨八點,起床,吃早飯,上網,吃午飯,午睡,吃晚飯,吃了晚飯呢——睡覺,小學時最令老師不恥的“流水賬”,在我的生活裏,一日一日重複。從不懈怠。

最多的時間就是上網和睡覺。偶爾聽聽音樂照照鏡子。再偶爾,在網上“潛伏”多時之後,看著鏡子中那“憔悴凋殘”的女青年,猛然大歎“麵目全非”到如此,簡直完美到了一個境界:我的皮膚屬於脂溢性嚴重的油性皮膚,一上網遭遇輻射就油光滿麵,油量巨大,煎兩個雞蛋毫無問題。疸疸啊,這些油脂副產物,更是形影不離,難舍難分。我最喜歡家庭倫理劇,什麼婆婆和小媳婦一類,而三角或是N角的我都不喜歡看。最有爆點的思考是如何對自己的男朋友運用某個電影中的對白:情景是女的想買某個實在是毫無用處的東西,男的不恥說道:“你們女的最喜歡那些白癡的東西。”

女的回答說:“所以,女人才喜歡男人。”

偶爾感覺來了寫點文字。不知道自己在鍵盤下敲擊了什麼,一天下午寫個一萬多字,一般都不會寫結尾。用阿拉伯數字屬個名,存在文檔裏。幾天後想起還有什麼東西沒有寫完,準備去翻找出來續寫的時候,發現文件名麵全是阿拉伯數字,也不知道自己要接著寫的東西在哪個阿拉伯數字裏。盡管有完篇,也是自己突發好感,想發揚有始有終的良好品質。完篇的東西不一定和自己預想的一樣,有時便會出現自己也認不出自己的情況:

——“這誰寫的?趣味真低俗。”

是的,我就是個低級趣味的人。庸俗就是我生活的樂趣。值得慶幸的是,我從未想過自己要當一位文字工作者,以免將這份庸俗播撒得太廣。對於這個問題,我已有兩點。第一,我覺得自己並不適合。第二,自己是真的不適合。一個對自己太過熟悉的人,再認清自己這一點上顯得過於精明,起碼在這一點上,我是完好無缺地做到了。但是周遭的人,卻往往有些認不清。

前幾天,聽別人說有一個人要去西藏生活,那個人我認識。對於生活在四川過慣了溫厚天氣的人來說,有人要去西藏總是要問一些理由的,於是問了原因。

“為了朝聖。”

我有點吃驚。

我曾從一本雜誌上看過一幅圖片,畫的是餘暉之下,一個衣著樸實的僧人正雙手合十,作勢跪拜。圖下方有注解,說的是他正麵朝著西藏的方向,以最虔誠的態度一步一跪。借由徒步的形式,向神致意。那時夕陽帶著昏黃光色,遠處的山影婆娑不甚明了,從他腳下逶迤而去的石子路蜿蜿蜒蜒,盡頭掩在了那光影暗處。那幅圖的名字叫做“朝聖者”。那時我把雜誌給我的一個喜歡西藏的好朋友看,她看了許久,神情古怪讓人難以揣測。後來,她說:“她也要像那個朝聖者一樣,暫時放棄圍繞在她身邊的一切紛擾,包括未盡的義務和所謂的凡塵瑣事,隻向著那西藏的方向,一步一跪,慢慢地臨近西藏的土地,然後在西藏那片最靠近神的土地上生活下去。”我忍不住笑話了她。依我對她的理解,她的熱度也不過是三分鍾。況且她怕苦怕累,更是實情。從四川盆地走向西藏,這明顯是一段艱難的路。我帶著徹底懷疑的口氣跟她說:“我讓你先走三個月,三個月以後我再出發。我也不搭飛機也不乘火車,我騎自行車去。”說不定我已經從西藏觀光回來修養了三個月,她還可能在朝聖的路上,還沒有抵達神的腳下。她一點也沒有責怪我笑話她,反倒是說她一定會堅持下去,而且每走一處,都會用相機將沿途的景物拍下來,她還要拍她的腳印,拍遠方的路,製成相冊,寄到我的住處,讓我親眼看看她的決心。

可是,這一次卻是另一個人也如此說,“為了朝聖。”簡單而且明了的原因。

他還是學生,早上九點到下午四點上課。下午六點到第二天淩晨二點在城裏的一家KTV上班,當服務生。下午四點下課之後,他在學校吃了飯。騎著腳踏車去KTV,喝一口水解了渴才換衣服,開始工作。一個月工資是一千多塊。KTV晚上生意很火,下午冷清。一般下午,老板都不會來。如果下午沒課,他就會提前過去——他說KTV裏的礦泉水十塊錢一瓶,外麵的超市是一塊錢,他從超市買進去,然後賣給客人。其中的差價,他和另外幾個兼職的服務生一起分,可以從中提成一部分。加起來,一個月的工資便是兩千多。他說再辛苦兩個月,賺足了旅費和生活費,他就可以收拾東西到西藏去了。這一段時間,他的QQ簽名每日一更,全是他對西藏之行的期盼,字句之間能看出時間的緊迫帶給他的困惑感和疲憊感,他不斷地鼓勵自己督促自己堅持下去,甚至開始為自己的完美旅程開始倒計時,完全是為了朝聖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