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袞冕行中,著一個山人藜杖,便增一段高風;漁樵路上,來一個朝士華衣,便添許多俗氣。固知濃不勝淡,俗不如雅也。
譯文在衣著華麗的高官顯貴之中,如果出現一位手持拐杖身穿粗布衣衫的隱士,自然能增加無限高雅的風韻;在漁夫樵夫中,如果有一位穿著華麗朝服的達官顯貴,反而大煞風景增加很多俗氣。所以說,榮華富貴並不如清淡寧靜,庸俗比不上高雅。
解讀在衣著華麗的高官顯貴之中,為什麼要增加一段高尚的風雅呢?因為山人是居處在山野鄉村的,能夠摻雜到朝官貴人當中,必定別具一番超眾出群的高風亮節,受朝官貴人尊敬崇仰。
褚伯玉18歲時,新婚那天,新娘子從前門剛進入褚家,他就從後門逃跑了。他一口氣逃到剡縣,到瀑布山去尋找一位慕名已久的隱士。經過艱苦的跋涉,他終於打聽到了那位隱士的去向:隱士雲遊泰山去了,何時歸來,誰也不知。無奈之中,他隻好在瀑布山找了一處背風向陽的山坡,自己動手搭了草屋住下來。
褚伯玉如回歸大自然的小鳥一般,快樂地生活在大自然中。他在山林間開墾了一片園地,親手種植了稻米、蔬菜,與山林為友,與鬆柏、岩石做伴,忍受著風吹雨打、酷暑嚴寒的考驗,在山林裏居住了三十年,幾乎與塵世完全隔絕。吳郡太守王僧達聽說褚伯玉的大名,帶著豐厚的禮品,來到瀑布山褚伯玉的住處,苦苦相勸,勸褚伯玉出世。誰知褚伯玉在太守府隻住了兩宿,便提出要回瀑布山去。他說道:“我是個山林野人,隱居山林已有多年,出來做官非常不適應,更無心侍奉王侯,請太守放我歸隱。”交談中,王僧達得知他不願娶妻,隻把鬆柏、岩石當朋友,談及他在山裏吃的香草,穿的藤蔓所製的衣服,山林中的煙霞和流泉時,他都興奮異常,視隱居之地為仙境寶地。深知苦勸無益,王僧達隻好讓他回山裏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