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春秋左傳(46)(2 / 3)

[原文]

公會齊侯,盟於蒙。孟武伯相。齊侯稽首,公拜。齊人怒。武伯曰:“非天子,寡君無所稽首。”①武伯問於高柴曰:“諸侯盟,誰執牛耳?”季羔曰:“鄫衍之役,吳公子姑曹。發陽之役,衛石魋。”武伯曰:“然則彘也。”②

宋皇瑗之子麇,有友曰田丙,而奪其兄(劖)〔酁〕般邑以與之。(劖)〔酁〕般慍而行,告桓司馬之臣子儀克。③子儀克適宋,告夫人曰:“麇將納桓氏。”公問諸子仲。——初,子仲將以杞姒之子非我為子,麇曰:“必立伯也,是良材。”子仲怒,弗從;——故對曰:“右師則老矣。不識麇也。”公執之。④皇瑗奔晉。召之。

[今注]

①《周官·大祝》有九拜,一曰稽首,第五至第九都是拜,隻是拜的內容與名稱略有不同。鄭注:“稽首,拜頭至地上。”孔疏:“稽首,拜中最重,臣拜君之拜。”又說:“君拜臣下,當從空手拜。”《荀子·大略》:“平衡曰拜。下衡曰稽首。”很多文獻證明:相見禮儀中諸儀,稽首重於其他諸拜。哀十七年《左傳》這裏“齊侯稽首,公拜”,齊侯行拜禮最重者,而魯哀公隻是行一般的拜禮,齊人認為自己顯得卑下,所以發怒。孟武伯認為眾諸侯都是天子之臣,都隻須向天子稽首。既然天子不在這裏,則寡君不必在這裏行稽首禮。齊人始明此禮,所以對孟武伯也就無可奈何了。②杜注:“執牛耳,屍盟者。季羔,高柴也,鄭衍在七年。發陽,鄖也,在十二年。石魋,石曼姑之子。彘,武伯名。鄭衍則大國執,發陽則小國執。據時執者無常,故武伯自以為可執。”楊注不讚成黃元同先生《禮說》所謂“執牛耳為盟主”一說。按:襄二十七年《左傳》謂“諸侯盟,小國固必有屍盟者”,執牛耳者為小國大夫,證明楊伯峻先生的說法確有根據。③杜注:“瑗,宋右師。”楊注:“其兄當是麇之兄。”劖當作酁,說見阮元等《校勘記》。酁讀chán(音同“讒”),《說文》:“宋地也。”酁般,蓋以邑為氏者。楊注:“般封於酁,故曰酁般也。”其說是。“告桓司馬之臣子儀克”,杜注:“克在下邑,不與魋之亂,故在。”楊注這裏用杜注。④“子仲將以杞姒之子非我為子”,杜注:“為適子。杞姒,子仲妻。”楊注用杜注,下同。“麇曰”以下,杜注:“伯,非我兄。”是麇主張立非我之兄,與子仲說相忤。子仲不接受麇的建議,反而誣告他,杜注:“言右師老,不能為亂,麇則不可知。”聽了子仲的話,宋景公下令逮捕了麇。按:自“初”至“子仲怒,弗從”,這些話是插敘,讓讀者知道子仲與麇發生矛盾的由來。

傳十八年①

[原文]

春,宋殺皇瑗。公聞其情,複皇氏之族,使皇緩為右師。②

巴人伐楚,圍鄾。初,右司馬子國之卜也,觀瞻曰:“如誌。”故命之。及巴師至,將卜帥,王曰:“寧如誌,何卜焉?”使帥師而行。請承,王曰:“寢尹、工尹,勤先君者也。”③三月,楚公孫寧、吳由於、薳固敗巴師於鄾,故封子國於析。君子曰:“惠王知誌。《夏書》曰:‘官占:唯能蔽誌,昆命於元龜。’其是之謂乎!《誌》曰:‘聖人不煩卜筮。’④惠王其有焉。”

夏,衛石圃逐其君起,起奔齊。衛侯輒自齊複歸,逐石圃,而複石魋與大叔遺。⑤

[今注]

①魯哀公十八年,是公元前477年,周敬王四十三年。這一年夏四月,孔仲尼先生逝世兩周年。②“公聞其情”,杜注:“言宋景公無常也。緩,瑗從子。”孔疏據《世族譜》推算,認為緩可能是瑗之從孫。按:宋景公去年下令執麇,今年初下令殺瑗,不久又下令“複皇氏之族”,又任命緩為右師,杜征南譏其“無常”。楊注:“知其父子之冤。”可見楊伯峻先生有不同看法。③鄾讀yōu(音同“憂”),杜注:“楚邑。”又說:“子國未為令尹時,卜為右司馬,得吉兆,如其誌。觀瞻,楚開卜大夫,觀從之後。”楊注用此杜注。“故命之”,杜注:“命以為右司馬。”可知子國之卜真正是“如誌”,求什麼得到了什麼。後來卜帥,楚王認為既然“寧如誌”,不須再卜。杜注:“寧,子國也。”子國為帥,“請承”,杜注:“承,佐。”楊注:“請王任命輔佐者。”楚王認為寢尹、工尹可任輔佐之職,杜注:“柏舉之役,寢尹吳由於以背受戈,工尹固執燧象奔吳師,皆為先君勤勞。”楊注則指出柏舉之役見定公四年《左傳》,工尹彼時為□尹,即薳固(《史記·楚世家》、《伍子胥傳》作屈固)。④“惠王知誌”,杜注:“知用其意。”我們認為這裏所說的“誌”,應該就是《左氏》上文所謂“如誌”之誌,知誌就是理解並利用有誌者的宏圖遠慮或雄心壯誌,調動他們的積極性,使為國家效力。實質上就是知人善任。有看人透徹、用人果斷的意思。“《夏書》曰”以下,杜注:“逸書也。官占,卜筮之官。蔽,斷也。昆,後也。言當先斷意後用龜也。不疑,故不卜也。”《釋文》:“《尚書》‘能’作‘克’,‘克’亦‘能’也。”孔疏:“《夏書》,《大禹謨》之篇也。唯彼‘能’作‘先’耳……孔安國雲:‘帝王立卜占之官,故曰官占……官占之法,先斷人誌,後命於元龜,言誌定然後卜也。’杜雖不見古文,其解亦與孔合。”按:孔疏所謂《大禹謨》之篇“能”作“先”,不確,《釋文》的說法可以為證,後來《尚書》的段玉裁校本亦作“克”。“先”與“克”形近易訛,孔沖遠等人所見者應為訛本。我們的《四書五經校注》多次指出:因為偽古文《尚書》出自東晉,西晉的儒將杜預未曾見偽古文《尚書》,那倒也是事實。在孔沖遠等人看來,“官占唯能蔽誌,昆命於元龜”出於《大禹謨》之篇;在杜征南將軍看來,這裏引文應出於“逸書”:他們說的都是自己的見聞。“《誌》曰”後麵的一句,“聖人不煩卜筮”,則是《左氏》自己據所見所聞引用的古語。聖人不疑,自有主見,所以不煩卜筮。卜筮曆來為疑而不決者所用。⑤石圃,《史記·衛世家》作“石曼尃”,司馬貞《索隱》:“諸本或無曼字。”尃,或作□。按:圃尃音同,可通假。無曼字是。據《衛世家》,斑師(即《左傳》般師)後為衛君者是公子起,石尃逐起。《左氏》謂衛侯輒複歸後“複石魋與大叔遺”,杜注:“皆蒯聵所逐。”事固宜然。

傳十九年①

[原文]

春,越人侵楚,以誤吳也。②

夏,楚公子慶、公孫寬追越師,至冥,不及乃還。

秋,楚沈諸梁伐東夷,三夷男女及楚師盟於敖。③

冬,叔青如京師,敬王崩故也。④

[今注]

①魯哀公十九年,為公元前476年,周敬王四十四年。這一年夏四月,孔子逝世三周年。依傳統意見,春秋時期到這一年止。②杜注:“誤吳,使不為備。”按:“誤吳”,即造成越無圖吳之意的假象,麻痺吳人心誌。③“伐東夷”,杜注:“報越。”又說:“從越之夷三種。敖,東夷地。”此三夷本從越,與楚人盟,則楚人勝越可知。或者這也是越所以誤吳者。④杜注:“言敬王能終其世,終萇弘言‘東王必大克’。叔青,叔還子。”《釋文》:“案《傳》敬王崩在此年,《世本》亦爾。”孔疏:“萇弘言在昭二十三年。此叔青如京師,自為敬王崩。”按:關於周敬王在位之年,楊注認為應“以《左傳》為據,因《左傳》早於《史記》”。楊注另有根據,今從之。

傳二十年①

[原文]

春,齊人來徵會。夏,會於廩丘,為鄭故,謀伐晉。鄭人辭諸侯。秋,師還。②

吳公子慶忌驟諫吳子,曰:“不改,必亡!”弗聽。出居於艾,遂適楚。③聞越將伐吳,冬,請歸平越,遂歸,欲除不忠者以說於越;吳人殺之。④

[今注]

①魯哀公二十年,當公元前475年,周元王元年。依傳統意見,戰國時期自此年始。②齊人徵會謀伐晉,眾諸侯會於廩丘,這說明晉已失去盟主地位,反映了齊國號召諸侯的能力以及田氏勢力在齊國、在當時國際的地位。杜注:“終叔向言晉公室卑。”這是符合實際情況的見解。“鄭人辭諸侯”,楊注:“鄭不欲伐晉”。這說明晉作為昔日霸主,尚有餘威。③“驟諫”,楊注用服虔說:“驟,數也。”《左氏》下文“不改,必亡”,楊注認為“不改”是“不改變當時所行之政令”,則《左氏》這裏意思是:不改革,國必亡。“弗聽”,杜注:“吳子弗聽。”吳王夫差不采納公子慶忌的建議。慶忌憤而出居於艾,後來到了楚國。④“欲除不忠者以說於越”,楊注:“欲除不忠於吳者以求與越構和。”此注最為準確。“以說於越”,“說”這裏不讀yuè,不是“悅”,因為除不忠於吳者如何可以使越悅呢?若是除不忠於越者,則可以悅越;倘如此,慶忌就不是愛吳國的吳公子了。所以這裏“說”應該讀shuì(音同“稅”)。“吳人殺之”,杜注:“言其不量力。”凡人想挽救垂死的東西,都是自不量力。

[原文]

十一月,越圍吳。趙孟降於喪食①,楚隆曰:“三年之喪,親昵之極也。主又降之,無乃有故乎?”趙孟曰:“黃池之役,先主與吳王有質,曰:‘好惡同之。’今越圍吳,嗣子不廢舊業而敵之,非晉之所能及也,吾是以為降。”②楚隆曰:“若使吳王知之,若何?”趙孟曰:“可乎?”隆曰:“請嚐之。”乃往。

先造於越軍,曰:“吳犯間上國多矣。③聞君親討焉,諸夏之人莫不欣喜。唯恐君誌之不從,請入視之。”許之。告於吳王曰:“寡君之老無恤,使陪臣隆敢展謝其不共④:黃池之役,君之先臣誌父得承齊盟,曰:‘好惡同之。’今君在難,無恤不敢憚勞,非晉國之所能及也,使陪臣敢展布之!”王拜稽首,曰:“寡人不佞,不能事越,以為大夫憂,拜命之辱!”與之一簞珠,使問趙孟,曰:“句踐將生憂寡人,寡人死之不得矣!”王曰:“溺人必笑。吾將有問也⑤:史黯何以得為君子?”對曰:“黯也進不見惡,退無謗言。”王曰:“宜哉!”⑥

[今注]

①杜注:“趙孟,襄子無恤。時有父簡子之喪。”楊注:“簡子趙鞅當死於此年,無恤繼承卿位。在父喪中,古禮食品必須減殺,今因吳被圍,有滅亡之勢,而己不能救助,又降等於喪父之食。”我們認為這裏杜楊兩注都很準確。楊伯峻先生說的“古禮”,請參看《禮經·喪服》之傳,小戴輯《禮記》中的《問喪》、《間傳》、《三年問》以及《喪服四製》等篇。②杜注:“楚隆,襄子家臣。黃池在十三年。先主,簡子。質,盟信也。嗣子,襄子自謂,欲敵越救吳。”這裏楊注全用杜注。趙孟說他本想繼承先主之誌,與吳王“好惡同之”,無奈晉國已經沒有救吳的力量,因此隻好“降於喪食”以明心跡了。③這一句關鍵是“犯間”兩字該如何理解。犯是侵犯。間,如《穀梁傳》桓二年“孔父間也”,範氏《集解》的說法是:間謂扞禦。哀二十年《左傳》這裏“間”是否也可以作“扞禦”講呢?其實,這裏“間”亦“犯”也,“犯間”是同義詞連用。說見《經義述聞》卷十九“以間先王”條。④“寡君之老無恤”以下,杜注:“展,陳也。”楊注:“吳王與晉侯匹敵,趙無恤晉之正卿,故稱‘老’,楚隆又無恤之臣,故自稱‘陪臣’。”又說:“謝,謝罪,今言道歉。”按:“不共”即不恭。⑤“使問趙孟”,杜注:“問,遺也。”吳王派使者贈送一簞珠給趙孟。“寡人死之不得矣”,楊注:“謂己不得善終。”說得通俗一點,就是不得好死。“溺人必笑,吾將有問也”,這裏“有問”之問是問題、疑問,與“使問趙孟”句中“問”意思不同,杜注:“以自喻所問不急,猶溺人不知所為而反笑。”梁履繩《左通補釋》引《尚靜齋經說》,謂“溺人必笑”蓋當時之諺,而楊伯峻先生也許認為這樣說是對的。⑥杜注:“晉史黯雲:‘不及四十年吳當亡。’吳王感問此也。”趙孟對史黯其人的評論,杜注:“時行則行,時止則止。”孔疏:“為時所用,進在朝廷,言行無愆,不見怨惡,言人無惡之者;時所不用,退歸私室,則無誹謗之言:故得‘君子’之名也。”這裏杜注孔疏對《左氏》原文的解說實有區別,我們認為孔疏更切合原意。“宜哉”,吳王聽了趙孟的回答,認為史黯宜有“君子”之名,實質上此時應已明白史黯何以有“吳當亡”的預言,而夫差自己此時已經感到身死國亡的結局為期不遠了。

傳二十一年①

夏五月,越人始來。②

秋八月,公及齊侯、邾子盟於顧。齊人責稽首,因歌之,曰:“魯人之皋,數年不覺,使我高蹈。唯其儒書,以為二國憂。”③是行也,公先至於陽穀,齊閭丘息曰:“君辱舉玉趾以在寡君之軍,群臣將傳遽以告寡君。比其複也,君無乃勤?為僕人之未次,請除館於舟道。”④辭曰:“敢勤僕人?”

[今注]

①魯哀公二十一年,為公元前474年,周元王二年。這是戰國時期第二年。②杜注:“越既勝吳,欲霸中國,始遣使適魯。”這裏“來”是來魯國。③杜注:“責十七年齊侯為公稽首不見答。[顧,]齊地。皋,緩也。高蹈,猶遠行也。言魯人皋緩,數年不知答齊稽首,故使我高蹈來為此會。二國,齊、邾也。言魯據(用)[周禮]不肯答稽首,令齊、邾遠至。”孔疏:“《士喪禮》始死複魂之辭雲:‘皋!某複!’鄭玄雲:‘皋,長聲也。’皋者緩聲而長引之,是‘皋’為緩也。高蹈,高舉足而蹈地,故言猶遠行也……行不出竟而言遠者,止為魯不稽首而為此會,雖近猶恨,故以遠言之耳。”王伯申說:“訓‘皋’為‘緩’,於古無據……皋,當讀為‘咎’,言魯人不答稽首之咎,數年而猶不自覺,故使我高蹈而來也……下文曰‘惟其儒書,以為二國憂’,正謂魯人拘守儒書,故數年不知其咎也。”(《經義述聞》卷十九)楊注以王伯申說為是。按:從音韻、訓詁方麵看,王氏說義長。又,王氏謂高蹈為嗔怒貌,也勝過杜注孔疏。由王伯申說可以推知:“以為二國憂”句中“二國”應指齊、魯,與邾無關。楊注引傅遜說亦謂二國為齊、魯。然則杜注孔疏說又有誤。就古韻而言,責稽首之歌前三句與後一句皆韻,唯第四句韻稍不諧,應不難說明。④杜注:“息,閭丘明之後。次,舍也。舟道,齊地。”日本學者竹添光鴻《左傳會箋》:“在,存也,謂存問之。齊侯以師出,故雲‘寡君之軍’。”楊注用杜注,用竹添光鴻說。楊先生認為“傳遽同義詞連用,謂驛站車馬”,“未次”之“次”作動詞,“猶準備行館”;“勤,勞苦也”。這些解說都是必要的補充。

傳二十二年①

夏四月,邾隱公自齊奔越,曰:“吳為無道,(埶)〔執〕父立子。”越人歸之,大子革奔越。②

冬十一月丁卯,越滅吳,請使吳王居甬東。辭曰:“孤老矣,焉能事君?”乃縊。越人以歸。③

[今注]

①魯哀公二十二年,即公元前473年,周元王三年,入戰國時期後第三年。②杜注:“邾隱公八年為吳所囚,十年奔齊。”孔疏:“革為邾君十餘年矣,仍稱為‘大子’者,承其父歸之下,故係父言之。”楊注:“越之國勢既強,邾隱求助,越人送之返國,其子革反奔越。”吳人立臣子為新君,迫使舊君逃亡;越人讓舊君複位,接納了逃來的新君:世事蒼黃反覆如此。③杜注:“甬東,越地。”夫差自殺(但不一定是自縊),又見於其他多種文獻(如《吳語》《吳世家》《越世家》《伍子胥傳》《吳越春秋》《越絕書》等)。“越人以歸”,杜注:“以其屍歸,終史墨、子胥之言。”按:自哀公元年吳王夫差敗越於夫椒,至此哀公二十二年越滅吳,凡二十二年,古老的中國東南方吳越大地上演了一出悲壯的反映興衰存亡的活劇。句踐、夫差、範蠡、文種、子胥、伯噽,這些鮮活的人物形象;“十年生聚,十年教訓”、“臥薪嚐膽”、“盈必毀,天之道也”,這些寶貴的成語典故:供後世借鑒的價值是永恒的。

傳二十三年①

春,宋景曹卒。季康子使冉有吊且送葬,曰:“敝邑有社稷之事,使肥與有職競焉,是以不得助執紼,使求從輿人②,曰:‘以肥之得備彌甥也,有不腆先人之產馬,使求薦諸夫人之宰,其可以稱旌繁乎!’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