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
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後一次本息結清。
1.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為:人民幣(大寫)萬仟百拾元整。
2.第二期至以後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布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麵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需動用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直係血親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月份辦理一次,手續與本合同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
儲蓄卡、信用卡還款。
甲方必須辦理銀行儲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將以自動轉賬方式還本付息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賬戶或信用卡賬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賬還款。
當因甲方原因造成信用卡、儲蓄卡還款失敗時,甲方必須持現金到原貸款經辦行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續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八條貸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階段性保證。在未將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前,如發生借款人違約連續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丙方須在接到乙方發出《履行保證責任通知書》後的十日內負責代為清償。保證期限從貸款發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產權證收押之日為止。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應事先征得丙方的書麵同意。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由甲、乙方另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購買期房的,應將購房預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條合同公證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十日內,向公證機關辦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符合有關規定,並應事先經一方書麵同意(如在保證期間應征得丙方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後生效。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乙方書麵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貸款挪作他用。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未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為逾期貸款,乙方按規定對其欠款每天計收萬分之的罰息;並由甲方在活期儲蓄或儲蓄卡賬戶內存入一個月的貸款數,保證按時歸還乙方貸款。
甲方如連續六個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或被發現申請貸款時提供資料不實以及未經乙方書麵同意擅自將抵押住房以出租、出售、交換、贈與等方式處分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直至處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償還貸款的,有繼續向甲方追償欠款的權利。
甲方將乙方貸款未按合同約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對挪用部分按規定每天計收萬分之十二的罰金。
第十三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需履行。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略)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後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其他權證證明》交乙方執管後終止。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各執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其中,送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甲方:(私章)乙方:(公章)
(簽字)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
5.個人住房商業性借款合同
貸款種類:合同編號:
借款人:電話:
住址:郵政編碼:
貸款銀行:電話:
法定代表人:傳真:
地址:郵政編碼: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銀行(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向丙方購買自住商品房,按照《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實施細則》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審查同意用銀行信貸資金發放貸款。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於向丙方購買區(縣)街道(鎮)路(村)棟號室商品房。
第三條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為年零月,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貸款利率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對中長期貸款采用分期確定利率的規定,對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采取每年確定利率的方法,即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每年11月底的利率水平,在當年12月份公布下一年度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的利率水平,利率的執行期限從下一年度1月1日到該年的12月31日止。
借款合同簽訂時,以當日銀行公布執行的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利率確定第一期貸款利率,執行期限到當年的12月31日止。
第五條貸款撥付
甲方委托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登記部門認同(乙方確定認同標準)之日起的五個營業日內,將全部貸款連同甲方存入的自籌資金,以甲方購房款名義用轉賬方式劃至丙方的銷售商品房存款賬戶。
第六條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後一次本息結清。
1.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為:人民幣(大寫)萬仟百拾元整。
2.第二期及以後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布的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麵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儲蓄卡、信用卡還款。
甲方必須辦理銀行儲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動轉賬方式還本付息,甲方應在每月日之前將當月還本息額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賬戶或信用卡賬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賬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續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七條貸款擔保
甲方以購買的商品房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抵押擔保。甲、乙雙方簽訂《個人住房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甲、乙雙方應向房地產登記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丙方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在該商品房竣工驗收交付給甲方並且將《房地產權證》、《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交乙方執管之前,如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其他相關費用,丙方應在接到乙方發出《履行擔保責任通知書》後一個月內負責代為清償。
第八條保險
甲方必須辦理全額抵押房地產的財產保險並承擔保險費用,有關保險手續可委托乙方代辦。抵押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
保險單須注明乙方為保險賠償金的第一受益人,抵押期內,保險單正本由乙方保管。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若借款合同需要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依法簽訂變更協議。
本合同存續期間,合同條款與新頒布的法律法規不相符的,原合同應依照法律法規作相應變更。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事先取得乙、丙方的書麵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後生效,原合同同時終止。
第十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甲方必須按本合同按月還款,並在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向乙方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沒有按月還款,一方按規定對其逾期本息按日利率萬分之計收罰息。
甲方如連續六個月沒有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處分抵押物,如不足以償還貸款的,有繼續向甲方追償欠款的權利。
第十二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需履行。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後生效(經公證後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交乙方執管後終止。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公證部門、房地產登記部門各執一份,副本份。
甲方:(私章)乙方:(公章)
(借款人)(貸款銀行)
(簽字)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公章)
(保證人)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 在按揭貸款活動中,金融機構、開發商和購房者之間構成了一個三角法律關係。購房者既是發展商的客戶,與發展商簽有房屋買賣合同,與發展商是買賣關係。同時購房者也是金融機構的客戶,與金融機構簽訂了借貸合同,是借貸關係。發展商與金融機構簽訂擔保合同,確定了擔保法律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