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保險(2 / 3)

10.什麼是經營性個人住房抵押貸款?

經營性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是銀行以吸收居民住宅儲蓄存款及其他存款為資金來源向居民個人發放的用於購買、建造和修繕自住住房的貸款。

11.辦理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有什麼條件?

根據規定,各商業銀行對借款人條件的規定如下:

(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合法的居留身份。

(2)具有固定的職業和穩定的收入。

(3)信用良好,具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有貸款人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並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歸還貸款本息的保證人。

(5)在貸款銀行開立有住房存款戶,存款餘額至少占購買房屋全部價款的20%,存款期必須在半年以上,並以此作為購房首期付款。

12.如何申請個人住房抵押貸款?

申請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程序一般為:

(1)借款人在貸款銀行開立住房存款賬戶。

(2)借款人向貸款銀行提出借款申請並提交有關材料。

(3)貸款銀行審查同意後,與借款人、保證人簽訂抵押借款合同。

(4)借款人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

(5)貸款銀行收押房屋他項權證。

(6)借款合同生效,貸款銀行將貸款和借款人的首期付款劃入房屋購銷合同上指定的售房單位在貸款銀行開立的存款賬戶。

13.什麼是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一種長期性住房儲金。職工在工作期間,職工個人和所在單位均應按職工個人工資和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逐月繳納,歸職工個人所有,作為職工個人購買、建造、維修住房的專用基金,專戶儲存,統一管理,專項使用。

14.住房公積金繳納的對象有哪些?

根據國務院國發(1994)43號《關於深化城鎮住房製度改革的決定》的規定,所有行政和企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均應按照“個人存儲、單位資助、統一管理、專項使用”的原則繳納住房公積金。可見住房公積金交納的對象為所有黨政機關、群眾團體和企事業單位的固定職工,勞動合同製職工以及“三資”企業的中方員工。離、退休職工(含內退職工)以及臨時工,“三資”企業外方職工,及已經以優惠價購買住房的職工,不建立住房公積金。

15.職工單位按怎樣的比例繳納住房公積金?

根據房改政策規定,目前全民所有製職工個人和所在單位各按職工個人工資和職工工資總額的5%繳納住房公積金。這是最低比例,隨著經濟的發展和職工收入的提高,可對繳交率進行適當調整。集體所有製單位、私營企業及其從業人員的住房公積金,參照全民所有製單位職工的比例建立;外商投資企業及其中方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交率,原則上應高於上述比例,具體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北京市規定職工個人和單位公積金繳存比例為8%,外商投資企業(含代表處、辦事處)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10%。

16.住房公積金如何管理?

公積金管理實行責權利一致的原則。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製定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管理等有關具體規定,審批住房公積金的使用計劃和財務收支預決算。各市(縣)人民政府可以設立專門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歸集、支付、核算和編製使用計劃等管理工作。住房公積金的存貸款等金融業務一律由當地人民政府委托指定的專業銀行辦理。受委托的專業銀行根據當地人民政府批準的住房公積金使用計劃,審定、發放和回收貸款。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嚴禁挪作他用。

17.住房公積金的使用範圍和順序是如何規定的?

住房公積金的使用範圍和順序是:

(1)職工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抵押貸款。

(2)職工自住住房大修貸款。

(3)城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貸款。

(4)單位購買、建設住房抵押貸款。

(5)支付超過家庭工資總額收入5%部分的房租。

(6)在滿足需要和安排上述貸款後,還可用於購買國家債券。

18.職工調離原單位或辭職是否可以要求退還住房公積金本息?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城鎮住房製度改革的決定》規定:住房公積金是由在職職工個人及其所在單位,按職工工資和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逐月繳納的,歸個人所有 ,存入個人公積金賬戶,用於購、建、大修住房,職工離、退休時,本息餘額一次性結清,退還職工本人。

職工調動工作單位時,公積金隨工資關係同時轉移;職工因故脫離原工作單位而中斷工資關係時,其餘的公積金本息仍可保留在單位名下的原職工公積金戶名內;職工離休退休、出國定居或調入不建立公積金的單位時,由所在單位出具證明,其結餘公積金本息可由本人提取;職工在職期間去世的,其結餘公積金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職工或其合法繼承人提取的公積金免征個人收入調節稅。

19.外地人能否在當地建立住房公積金?

根據房改政策規定,在當地有固定工作、穩定收入的外來人可以在當地建立住房公積金,具體建立辦法一般由當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委托當地人才服務中心設立“流動人員住房公積金專戶”,負責其人事代理單位及已入人才庫人員住房公積金的繳納、支取、明細賬的記錄等日常管理工作。

20.個人住房擔保借款有什麼條件?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1997年4月底頒布的《個人住房擔保貸款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借款人申辦住房擔保貸款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借款人必須是國務院確定的223個實施安居工程的城市中的城鎮居民,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借款人必須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即年滿18周歲,能獨立享受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公民(若年齡在16—18周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公民,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3)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必須提供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借款人還必須無信用瑕疵(如過去已有拒不償還銀行到期貸款,無力返還民間債務等事實)。

(4)已簽訂了購買住房的合同,購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不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5)在商業銀行或住房儲蓄銀行開立儲蓄存款賬戶或繳納住房公積金存款的,存款餘額占購買住房所需金額的比例不得低於30%,並以此作為購房首期付款。

(6)有貸款銀行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一般情況下,借款既可以用自己所購的房屋作為抵押;也可以找一個經營效益良好的公司作為擔保人。以財產作為抵押或質押的,應向銀行提供抵押物或質押物清單、權屬證明、估價證明等文件;提供保證擔保的,應向銀行提供保證人同意保證的書麵意見和保證人的資信證明等文件;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須持有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21.什麼是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委托貸款?

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委托貸款是指各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歸集的住房公積金,委托指定的商業銀行,向已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購買自住經濟適用住房的貸款形式。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不得用於購買豪華住房或經營性用房,也不得用於住房的內部裝飾。其規模有限製,要在保證公積金個人合法支取的前提下確定。

22.什麼人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委托貸款?

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委托貸款的貸款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

(2)本人住房公積金已按規定及時、足額繳存住地所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一年以上;

(3)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具備支付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首期房價款30%的自有資金;

(5)對自有住房進行大修時,應出具自有住房房屋產權證;

(6)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物,或由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保證人。

23.申請個人購房委托貸款應提交哪些材料?

貸款時須提供以下資料:

(1)有效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

(2)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證明。

(3)單位出具的有關借款人的職業及收入情況證明。

(4)符合規定的購買住房合同意向書、協議或其他有效批準文件。

(5)抵押物或質押物清單、權屬證明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法定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保證人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麵文件和保證人的資信證明。

(6)借款人在委托貸款銀行存入30%購房款的存款證明。

24.個人購房委托貸款發放的程序是怎樣規定的?

提供了完整的相關資料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工作,作出是否準予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和受委托銀行。其貸款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業務必須委托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直接發放此種貸款。貸款辦妥後,由貸款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以轉賬方式將貸款及借款人的首期付款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設的賬戶。

25.個人購房委托貸款的數額、期限、利率是如何規定的?

每個借款人借款的數額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核定。最高不得超過借款家庭夫婦雙方退休年齡內所繳納住房公積金數額的2倍,或夫婦雙方年工資收入數額的4倍。償還貸款期限一般控製在3年至10年,特殊情況經批準後,可延長到10年以上,但最長不得超過30年。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目前為1—5年為4.14%,5年以上為4.59%。但購房者一定要注意無論何種貸款形式在合同期限內利率均是按合同的約定執行,不會因為銀行降息而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