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麼是房改?

房改即城鎮住房製度改革,其基本內容如下:

(1)把住房建設投資由國家、單位統包的體製改變為國家、單位、個人三者合理負擔的體製;

(2)把各單位建設、分配、維修、管理住房的體製改變為社會化、專業化運行的體製;

(3)把住房實物福利分配的方式改變為以按勞分配為主的貨幣工資分配方式;

(4)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為對象、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經濟適用房供應體係和以高收入家庭為對象的商品房供應體係;

(5)建立住房公積金製度;

(6)發展住房金融和住房保險,建立政策性和商業性並存的住房信貸體係;

(7)建立規範化的房地產交易市場和發展社會化的房屋維修、管理市場,逐步實現住房資金投入產出的良性循環,促進房地產產業和相關產業的發展。

進行城鎮住房製度改革的目的是為了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相適應的新的城鎮住房製度,實現住房的商品化、社會化,加快住房建設,改善居住條件,滿足城鎮居民不斷增長的住房要求。

2.城鎮公有住房出售的原則有哪些?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城鎮住房製度改革的決定》規定,出售城鎮公有住房應堅持以下原則:

(1)城鎮公有住房,除市(縣)以上人民政府認為不宜出售的外,均可向城鎮職工出售;

(2)職工在購買城鎮公有住房時要堅持自願原則;

(3)新建公有住房和騰空的舊房實行先售後租並優先出售給住房困難戶;

(4)向高收入職工家庭出售公有住房實行市場價,向中低收入職工家庭出售公有住房實行成本價。

3.哪些公有住房不能出售給職工?

根據房改政策規定,以下五類房屋不應當出售給職工:

(1)已列入城市舊區改造規劃的房屋;

(2)地處主要交通幹線的臨街房屋;

(3)具有曆史文物價值,應當保留的房屋;

(4)由政府代為管理的房屋;

(5)經有關部門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4.公有住房在出售時對出賣人和出賣的房屋有哪些限製?

公有住房的買賣分為直管公房買賣和自管公房買賣。公有公房的出賣人是政府的房產管理機關,買受人是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經濟組織或個人。各單位自管公房的出賣必須在國家授權範圍內或經政府主管機關審查批準後才能出賣。這是因為自管公房的所有權屬於國家。未經批準擅自出售自管公房的買賣行為無效。

5.城鎮公有住房的購買對象是如何規定的?

城鎮公有住房出售的對象是城鎮職工。但在出售時對城鎮職工中不同的對象還有不同的規定,具體如下:

(1)對已故職工(含老幹部)遺孀現住房不超過本戶規定住房標準或超過標準但已同意由產權單位合理調整套型的住戶要求購房時,不管家庭成員中有無產權單位職工,產權單位均應售給住房,遺孀本人有工齡的,按本人工齡給予優惠。

(2)在本人工作的城鎮有私房但未達到本戶住房標準而需補差的住戶可以申請購買現住公房。

(3)再婚職工家庭原則上隻能購買一次住房,但雙方身邊均有未成年或未分戶子女,且一方已離、退休的,允許按兩個獨立家庭參加購房。

(4)各級財政供給的黨、政、群係統視為同一產權單位實施售房;原由單位間協議安置住房的人員與現住房產權單位的職工享有同等購房權。

(5)停薪留職人員向產權單位購房時,由產權單位決定是否售給住房。

(6)拆遷安置戶申請購房時,由產權單位查明情況後按房改政策決定是否售給住房。

(7)異地調動人員,若在調出地已以標準價購買了公有住房的,必須出具調出地房改部門的退房證明,方可以當年標準價在調入地重新購買公有住房。

6.以市場價購買的公有住房產權歸誰?能否買賣?

根據房改政策規定職工以市場價購買的公有住房,產權完全歸個人所有,經登記核實後,發給《房屋所有權證》,可以依法進入市場進行買賣,按規定交納有關交易稅費後,收入歸個人所有。

7.以成本價購買的公有住房產權歸誰?能否買賣?

職工以成本價購買的公有住房,產權歸個人所有,經登記核實後,發給《房屋所有權證》。居住五年後可以依法進入市場進行買賣,在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後,收入歸個人所有。之所以這樣規定是由於成本價中未包含土地出讓金、市政設施費,也未包含連接小區紅線與大市政基礎設施主幹線之間基礎設施建設費用及代征用土地費用,因此,房改公布的成本價與住宅開發建設的實際造價有一定差別,與市場價格差距更大,所以,職工按成本價購買住房所享有的所有權及買賣,受到一定限製。

8.以標準價購買的公有住房產權歸誰?出賣有無限製?

職工以標準價購買的住房,擁有部分產權,即占有權、使用權、有限的收益權和處分權,可以繼承。產權比例按售房當年標準價中成本價的比重確定。經登記核實後,也發給《房屋所有權證》,但必須注明為部分產權。

職工以標準價購買的住房一般住用五年後方可依法進入市場,在同等條件下,原售房單位有優先購買、租用權。原售房單位已撤銷的,當地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有優先購買、租用權。售、租房收入在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後,單位和個人按各自的產權比例進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