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2004年7月間,香港廉政公署突擊搜查了七家報館,掌握話語權的各媒體在媒體上全力攻擊廉署,說廉署妨礙了新聞自由,反應過敏。就這個問題,我們辯論了一次,辯題是:“香港廉署和媒體,誰反應過敏?”媒體工作者紀朔鳴和媒體研究者黃煜堅持說,是廉署過敏了;而林貢欽則堅持認為,是媒體自己過敏。和每次辯論會一樣,雙方都自以為是各執一詞互不相讓。林貢欽更擺出一貫的那種“正義在胸,真理在手”的勁頭,痛批媒體嘩眾取寵之病、急功近利之病、濫用新聞自由之病,捎帶著把紀朔鳴和黃煜也給痛批了一頓。那二位又豈能讓他?反過來把個林貢欽一通狂扁,指出廉署濫用權力,才是問題的要害。他們說,按照法律程序,廉署首先應該向法院申請“交出令”,責令相關媒體交出涉案證據,待媒體拒絕之後,才可申請“搜查令”,進行搜查。因為,沒有證據顯示,有關證據會被銷毀或隱匿。
聽得一頭霧水。林貢欽說話時,我覺得林貢欽有理,紀朔鳴或黃煜說話時,我又覺得他倆有理。那一次,我沒說半句自己的話,隻讀了觀眾發來的意見——大概是觀眾對香港媒體已經很煩了,紛紛利用這次機會批評香港媒體,所以林貢欽占了便宜,觀眾多半都向著他。
辯論會的題目具有雙重分裂的特點,對立的雙方理據很充足,破綻亦百出,辯論到最後還是一筆糊塗賬。
順便一提,廉署搜查七家報館及記者寓所一案,官司打了幾個月,最後也是一筆糊塗賬。原訟庭撤銷了發給廉署的搜查令,這表示廉署申請搜查令不當;上訴庭裁定,廉署申請搜查令檢取新聞材料合法,但上訴庭又以有關上訴歸終審法院管轄為由,駁回廉署的上訴。廉署遭到駁回,居然喜滋滋,他們說上訴庭的判詞已經推翻了原訟庭的裁決,因而不會向終審法院上訴。各家當事媒體,一時傻了眼——他們在原訟庭所取得的勝利,被上訴庭的這麼個帶有傾向性判詞的“駁回廉署”,化為了莫名,而且他們似乎還沒官司可打,告誰呢?廉署?上訴庭?這正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講不清。
有理講不清的事發生得越多,我們就越有得辯論。我喜歡香港,除了這裏資訊自由之外,還因為這裏經常發生“秀才遇到兵”的事。2004年10月間,香港立法會主席範徐麗泰遇到了綽號“長毛”的議員梁國雄,兩位因議事規則問題屢次發生摩擦。其中一個問題是徐主席不滿梁國雄著T恤參加立法會會議,要求他改變,但那廝不從。我們就辯論了一次,辯題是:“有必要嚴加規範議員服飾嗎?”林貢欽穿著西服來辯論,卻硬說沒必要做此規範,裝得好像是流氓無產者的盟友。那天他的對手是兩位海歸派,一個是女律師董青,一個是經常衣冠楚楚的李煒。我猜這兩位當天應該也有“秀才遇到兵,有理講不清”的感覺。其實林貢欽不是沒道理,就連範徐麗泰,也不是說非得規範,非得西服革履,而是說,議員的穿著規矩,梁國雄要是不願遵守,可以提案修改。那次辯論,跟徐主席同梁議員之間的摩擦一樣,又是一筆糊塗賬。寫這篇短文時,我查找了一下新聞,徐梁之間的那個公案,後來就沒了下文,不了了之。
林貢欽辯論時,眼睛鼓得牛眼般大,閃閃發亮,嗓門更大,哇哇地叫。我想了想,好像每個參加辯論會的朋友,辯論起來都是這個勁頭,吵得不可開交。觀眾對此嘖有煩言,連很高級的官員,聽說也提過意見。但是沒辦法,誰要客氣誰就沒有發言的機會,我們的《時事辯論會》扣除廣告時間,淨長度僅24分鍾,4人參加,每人僅6分鍾時間,主持人還要讀一讀觀眾回複,真的沒多少時間說話,不搶白不搶。2005年上半年,我離開《時事辯論會》,改去主持《總編輯時間》,跟前少了那些喜歡抬杠的朋友們,還真不習慣。
(本篇是2005年4月為林貢欽著作《強詞奪理》寫的序)
紮小辮的男主持人
程鶴麟老家守孝風俗裏有一樣:數月不理發。當地男人為此會在父或母逝世當天就把頭剃光,以應付數月不理發。2009年6月先母逝世時,父親囑我及兩個弟弟:你們大小也算是公眾人物,就不必剃光頭了。
別看我謝頂,但光亮的頭頂下,兩鬢、後腦勺等環島三麵毛發還是頗茂密。沒剃光頭又兼守孝數月不理發,那年下半年我便披散著頭發。這時就遇到一個問題:這個形象主持節目不好看。
很好辦,紮起來就是。於是,程鶴麟成為鳳凰衛視唯一一個紮小辮的男主持人。
這是我史上第二次紮小辮。
1996年初夏,我在北京工作時,應邀去北京電視台的一個時尚節目做客,跟京城女名嘴張越小姐、模特兒出身的模特兒經紀人李曉昀小姐過招,辯論一個時裝話題。
按北京電視台的規定,男子留長發、紮小辮的,不得做嘉賓上鏡。當時程鶴麟還沒紮小辮,但頭發已長及肩頭。節目負責人劉笑梅將我的頭發用皮筋紮起,並命令我不許搖頭晃腦,隻準以正麵示人。
旁邊的張越看劉笑梅忙著為我紮頭發就說,其實現在男人留長發紮小辮,女人理平頭剃光頭,都叫做是時尚呢。電視台好像有點跟不上。那時張越在央視主持《半邊天》,在節目裏總是真理在手正義在胸的樣子,但私底下聊天時,其唯恐天下不亂的本性就暴露無遺。
我對張越關於電視台跟不上時尚的論斷深表讚同,但又嚴肅指出,本人留長發不為追時尚趕時髦,而是另有原因。
此前程鶴麟總喜歡戴一頂休閑帽,一位算命師傅給我看相後建議我摘掉帽子,讓腦袋直接與天相對,承接天的恩賜。但我謝頂,須把“環島三麵”的頭發蓄起,以維持生態平衡,起“風水林”的作用。“風水林”遍布閩北每個村,可涵養水源、調節氣候和保護全村風水。
兩個月後,長發變成小辮了,不是為趕時髦而是為了刷牙。頭發越來越長,每天刷牙時很麻煩,這些我行我素的亂發,總是趁你俯身時,遮蓋你的臉。同時,天氣越來越熱,“風水林”越來越長,脖子上“涵養”的汗水越來越讓人難受。於是弄根皮筋把它們管束起來,唉,涼快了;刷好牙偷眼朝鏡子裏一瞄,嘿,還別有一番“風韻”。
就這麼著,程鶴麟和程鶴麟的小辮穿州過府,走遍了北京上海香港,沒有任何不便。大城市就這個好,誰也不管誰。不但沒有不便反而還常常被人提高好幾個檔次來看待:“你是搞音樂的吧?”“你是畫家吧?”我不知道為什麼人們總把紮小辮的男人跟藝術家聯係起來。我看好萊塢那位武打硬漢史蒂芬辛格,紮著小辮,從來就沒演過啥藝術家,多半演的是文盲武師流氓無產者。多年之後我住在香港,我家附近的菜市場裏,一位菜販就紮著小辮。
除了被看成藝術家,有時也被看成別的什麼。有一回,我在北京一間酒店的衛生間正解小手,就聽身後有個男人的聲音:“喲,女廁所?!”我嚇了一跳,怎麼上了女廁所呢?一回頭,那人笑了:“哦,男廁所。”原來男女廁所的標誌就在我腦袋上,後腦勺是女廁,前額是男廁。女人有站著解手的嗎?也不動動腦筋。
最嚴重的誤會來自街上賣菜的。當時我和公司同事潘力先生合居一套房,平時下班總是一起溜達到附近菜市場買菜,買菜時我倆還有商有量。漸漸地我覺得,賣菜人看我倆的眼神不太對。我琢磨了一下,對潘力說,今後我們別一起買菜了,菜販子有誤會。
1997年初,我回福州過年。老伴和小女頭年夏天已經見識過我的小辮,見怪不怪。我二弟從閩北開車來接我們一家去建甌玩。他是個公務員,當過兵,講究風紀,不過對我的小辮,一句廢話沒有。但我發現小女跟他聊天之後就一臉的詭譎古怪。我問她怎麼啦,她笑嘻嘻附耳對我說:二叔說,到了建甌人家會把你當怪物圍起來看。
1998年初夏,後來很有名的那位阿憶誘勸我參加北京電視台一個欄目,當長期嘉賓。我忍痛剪去了我的小辮。我們公司裏幾個小姑娘比我還心痛:“本世紀最後一個偶像倒了。”這些剪短發理平頭的姑娘,偶像是一個老頭子的小辮。
2009年下半年程鶴麟再度紮小辮之後,有次遇到老板劉長樂。見他看了看我的小辮,我趕緊報告:老板,您說我是紮小辮還是幹脆剃光頭?老板想了想,說:好像光頭主持人現在有點多。
言下之意,紮小辮的主持人不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