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有許多軼事,但是不便寫出——因為事牽涉著別的人們,牽涉著幾個曾經墜入日本人的圈套的外國領事,寫了出來雖然贏得我的同類的好意,卻違犯了別國的法律。
總之,我的勞作的結局就在目前了。一九三六年春間,加斯普事件宣判之後,顯然有一陣風暴向我襲來。我有什麼辦法呢?……逃走麼?……這是不容易的,我有一家五口。況且,我的財政困難。日本人約定每月給我一千四百元,但是他們並不履行約言。第一個月是付清了的,後來是二分之一,三分之一,十分之幾,六個月以後就一個銅幣都不給了。我一提到薪給的事,他們總是重複這一句話:“等到事情一定我們就要按期發清。”但是事情永遠不定,我也就不永再見他的錢的顏色了,現在他們還欠我五萬二千元。
我早已不肯希望日本人會償付給我一部分我應得的薪給。
“滿洲國”的全體職員確是同處於這種情況之中的。誰也得不到薪金,連警察、軍隊也一無所得。憲兵軍官和少數陸軍軍官發財是由於私販、賭博、淫業和毒品,以至打劫綁票之類。
我努力掙紮到一九三六年三月尾,才得到法院批準,賣了我的一部分產業,代價是一萬二千八百元。當我去收款的時候,法院要我再等一個月,而且必須發表公告,看看是否有提起訴訟。
公告發表了,一個月過去了。法院要我交二千五百元的所得稅,然而還是不能收款。又要發表一種公報,還要再等一個月,據說是恐怕哈爾濱以外的債權人沒有看見第一次公告。
賣幾千元錢的房產就有這麼些阻滯留難,我不過是吃這種苦頭的無數人中之一而已。
我屢次告訴那長官我必須有錢才能生活,倘若他們不給我,他們應該讓我有從別方麵得錢的機會,但是他總是說:
“給我們一點時間,等到事情更妥當些的時候,你就可以得到你應得的一切了。”
有一次,我向他力爭,他說:
“當歐洲人統治東方的時候,他們給東方人多少錢,你知道嗎?最大的薪水不過是從五十元到一百元而已。現在我們是統治者,為什麼我們要給更多錢呢?”
日夜做著衷心厭惡的事體還要依賴我自己的積蓄生活,一想起來我就惱怒得發狂。然而,我確有足以自慰的事的,雖然日本人把我捏在他們的掌中,雖然他們以我的家屬為抵押品,雖然他們羞辱我和掠奪我,他們的“能幹”的代價是很貴的。我用種種方法使他們償付這代價。凡是經過我的手的一切情報,我都秘密傳送給中國義勇軍,給日本的敵人。義勇軍、遊擊隊,常常預先得知日本人派去攻伐他們的軍事列車的開行的時間,他們常常預先得知日本軍向他們進攻的方向。
當日本人準備“搜察”或“逮捕”(其實是沒收或綁票)的時候,我就趕快使犧牲者有逃亡的機會。
無數的中國人,曾經做過中國官吏的,都像我一樣,迫不得已繼續工作,但是大多數都是中國的愛國的秘密社團的份子,這些社團的主要目的之一是殺戮日本文武官員和背叛祖國的漢奸。許多日本人是這樣被戮的,許多漢奸也受到出賣人格的懲罰。傀儡溥儀受過三次死的威脅,他的宮廷曾經被他的侍衛之臣放火燒去一半;長春的日軍飛機場被焚毀了;齊齊哈爾的飛機場被燒過兩次,哈爾濱的被燒過一次,五站(綏芬河車站)的被燒過兩次。軍用列車顛覆過十幾次。在這些奇襲之中日本的警務機關並不能發現那些下手人。
就在最能幹、最凶狠的日本的特務機關官員的眼前就有著一個完備的間諜組織,日夜努力工作。其實日本人是些蠢材,在聰明人隻要一眨眼、一舉手就可以明白的事,在日本人卻要一小時的詳細解說和畫出圖形才能明白。
在一九三六年八月初間我又努力向法庭收取我的產業的賣價。我請了一個日本律師,預約給他一千元。那時我看見情勢日益惡劣,分明覺得我是在危險之中。我必須準備逃走了。我的妻的康健已經被困苦動搖的生活所摧毀了。
我們的醫生簽字證她必須遷地療養,但是那長官不肯讓她走:“哈爾濱的天氣是很好的。”他固執地說,“你的妻子不必到別處去療養。”
八月十號那長官叫我去見他,他問我在一九三四年中我是否認識一個叫做李善恒的中國人。我告訴他在日軍未到沈陽以前我曾經認識他,那時他在沈陽軍官學校裏做曆史教員,但是自從日軍到了以後我就沒有見過他的麵。
那長官盡看著我,然後說道:
“你知道你在沈陽認識的李善恒就是當憲兵在哈爾濱追捕他的時候他闖入三原公司從五層樓上跳下的李善恒麼?”
“我怎麼會知道?因為在他自殺之前或之後我都沒有見過這哈爾濱的李善恒。”我反駁。
那長官又盡看著我。然後他說道:“我要看看你怎樣寫你的中文名字……寫給我吧。”
我把我的名字寫成三個中國字給他。那長官看了那紙片上的字跡之後把它塞在他的衣袋裏,並不批評。然後他問:
“在一九三四年中,你是不是和被迫降落在滿洲境內的兩個蘇聯飛機師說過話?”
“你是說那兩個逃亡的飛機師麼?”我問,“誰也不能和他們說話,那是絕對禁止的。”
“不要開玩笑!”那長官尖銳地警告我,“你很知道他們並不是逃亡者。我們要那樣說是因為要侮辱那些蘇聯的狗。我聽說在長春方麵有些人說你和那兩個飛行家談了半點鍾之久。”
“這是不確的。”我告訴他,“我從沒有想到過和蘇聯航空員說話,不論是誰這樣說的,他都是一個說謊者。我很知道我處於嫌疑之下……倘若你不相信我,你為什麼要留我做事呢?我許久沒有得到我的薪餉,所得到的不過是侮辱和毀謗……這一切都因為我不知什麼時候得罪了中野和拉佐伊夫斯基,那兩個沒有一點好處的人。”
默默地聽了這些毫無疑問的事實之後,他伸出手來要我握一握,說道:
“這就對了,並沒有什麼,範士白先生。我知道那兩個人在設法反對你,但是倘若我聽了別人的話,我也同樣聽你的話。”
幾天之後,那長官和我討論綁架兩個猶太人的事以及被憲兵綁票勒索三萬元的十九歲青年阿伯裏罕維奇的事,他問我那父親有沒有這麼多的錢。
“我以為他沒有。”我回答,“即使他有,他為什麼交來呢?那孩子已經被憲兵特務員殺掉了。”
“有人這樣說嗎?”
“當然,人們都這樣說的。”
“他們說些什麼?”
“他們說所謂綁匪都是憲兵和日本的其他警務機關雇用的人,他們說贖金都是交給日本軍事當局的,要阻止這些議論是不可能的……不能把他們全都抓起來……”
那一晚上我去訪問那位日本律師,請他設法進行收取我的產業的賣價。他說有許多困難,最好是疏通辦理這案件的日本法官,或許給他一點好處,我就能取得我的錢了。
沒有辦法,我又隻好忍受這另一“竹杠”,因此那律師帶我到炮隊街的那法官的家裏。當我被引到這位最傲慢的官大人前麵的時候,他把我從頭到腳仔細看了一遍,好像我是什麼珍奇的蟲類似的。我們的談話的結果是:我要收到我賣產業應得的款項,我必須先付給這位日本法官三千元。我勉強承認了這無恥的掠奪,我不能不簽定三張一千元的期票交給山崎,那開著“我欠你”的獨霸公司的著名騙子。於是那法官答應在一星期之內發給我的房價。當我和他講價錢的時候,我的聲音激昂了好幾次,那苛索賄賂的日本法官就屢次提醒我我是在和一位日本的代表法律的人談話呀。這法律的化身就這樣毫無羞恥地搶去了我的三千元!
將近八月尾的時候,那日本律師通知我可以到法院去收我的錢。法院給我一張單子,上開賣價一萬二千八百元,扣除所得稅二千五百元,法定手續費七百五十元,實應付給九千五百五十元。我把這單子交給法庭的會計,希望他給我一張支票。那日本會計告訴說這單子上有些不合的處所,要我等一等。我等呀……等呀……又等呀,終於是要我明天再來。
我在回家的路上覺得我要發狂了,腳好像幾噸鉛似的沉重。我的勇氣沒有了。我失掉了再和這些偽善的畜生鬥爭的一切力量。我的妻正在病中,我不敢和她談論我的心事。我的十四歲的女兒錦妮維弗盡力安慰我。“爸爸,高興起來,你看這一切都會成為過去的,你必定會得勝的,我們將來必定能離開滿洲,離開這些野猴子。眼前的失敗,有什麼要緊呢?你是剛強而且能幹的,不久你就能夠爭得日本人使你所受的損失。”
當天夜晚山崎請我去談話,說是有要緊事商量。在絕望的境況之中我不能不克製我自己對於這人的自然厭惡之情。我去了。他接待我的是許多鞠躬和客套話,充分表現了以欺騙和偽善為生活基調的日本性格。鄭重地訊問我的健康,獻茶獻煙之後,他通知我法院的日本會計可以通融我的那張單子上的“不合”的處所,倘若我願意付五百元給他,他就給我一張支票。老實說,我倒是喜出望外了。我原來以為他也要敲我三千元的,這法院會計顯然還不敢代表日本“法律”!他是頗為克己的。於是我承認從我身上再割一磅肉給他,簽了一張五百元的期票給山崎。
第二天,當我會見那會計的時候,他微笑地迎接了我,說是那單子上的不合之處並不要緊,已經改正了,然後很客氣地交給我一張支票。在法院的客廳裏我遇見山崎,他正在那裏等我,隨帶著另一日本人和他的保鏢拉普削夫,一個彪形的俄國大漢。我們一同到銀行去兌取我的支票。倘若那日本銀行的會計又在那支票上發見什麼“不合”之處,而且又要我給他一千元,我也毫不驚奇。謝謝上帝,這支票並無“不合”。我取了錢,付給山崎三千五百元,取還我簽給法官和會計的期票。
當天下晚《我們的路》和《哈爾濱時報》派代表到我的家裏,要我各捐五百元給他們,我告訴他們各自滾蛋。後來《我們的路》一個職員打電話來警告我,限我三天之內交出所要的五百元。倘若不交,他們就要在報上宣布我是第三國際的,國民黨的偵探,而且和賊匪有關係。《哈爾濱時報》也同樣警告了我。我回答他們愛怎樣宣布就怎樣宣布去吧。